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惑爱by momo-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明只是酒吧的老板嘛,最多还会客串几场SHOW,可是没理由力气会比我大的呀?难道天注定我被他吃定了吗? 
当我还在胡乱猜想的时候,他已经将我冲洗妥当,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被包在大毛巾中坐在床上,象是易碎的宝贝一样被他轻轻揽在怀中,难得的,两人都没有说什么话,静静地享受这份安逸…… 
“烈,我喜欢你,这份感情天荒地老也不会变,相信我!”喃喃的耳语在耳旁响起。 
“嗯,我也……喜欢你,天。”再次说出自己心里的话,换来他一个深深的吻。 
…… 
也许真的是快乐的时光如风飞逝,转眼间一个月就快到了,这段日子以来,他的宠爱让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每天都有他的相伴,开心不开心,都有他共同分享,每天睁开眼见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他,睡觉前最后见到的也是他,脑海里都是他。 
然而在幸福过后,心底里的深处总是有一丝不安宁的感觉。是什么呢? 
…… 



**第十六章** 

说说这李昊天,他最喜欢的人是小时候说要娶他的那个大哥哥——张元烈。一个拥有阳光般笑容永远长不大的可爱人儿。 
虽然烈的年龄比他大,可是当烈面对他的时候,呵呵,乖巧的他任由他掌握。自从小时候烈对天说长大后要天当他的新娘子那一刻开始,烈就象树苗似的在天的心底扎了根,当时,他以为那只不过是对大哥哥的一种崇拜而已,可是,渐渐地,长大后,开始与女生交往的时候,他都会不由自主地拿她们与他的烈哥哥作比较,最后,元烈在他心里的比重都远远超过了她们,从那时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的烈哥哥…… 
这件事情在天的家中,最终是公开了,庆幸的是开朗的父母并没有反对,反而将烈这十几年以来的一点一滴都告诉了他,天的父母也真是奇怪,不单不制止,还说什么全力地以精神支持他这样做,说他们开放是不是还不够形容啊。但也因此,烈的事情天全都知道…… 
知道了烈在追求完美的人,目前是还没有找到啦,只是将来难说哦。所以,大学一毕业,天就急急忙忙地飞到了烈的身边,说什么要守住他,不再让任何人有任何机会接近他的烈哥哥! 
烈的胃口很刁,这是老早就知道的事,所以对于天才的天来说,学学厨艺也不是什么大事啦,还有别的什么,例如按摩、插花什么的课程,反正有时间就顺便学了一点啦…… 
嘻嘻,回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昊天的眼里,烈哥哥是那么的可爱,还有那么样一点笨,居然以为天是女生,不过这样也不错啊,给了昊天一个扮猪吃老虎的机会,那一次,他就吃掉了他,虽然是强制了一点,可是那至今依然美味的滋味还在脑海里徘徊,喜欢,好喜欢他…… 
…… 
徐徐的晚风吹得人好舒服,静静地坐在花园的凉椅上,享受着花香与怀中人儿的体香,那柔软的身子就象婴儿一样令人摸起来爱不释手,这可多得了烈的惰性,白天里除了必要的外出购买日常用品以外,一步也不愿意踏出家门,就这样一身雪白得连女人都羡慕的肌肤就造成了。 
手轻轻的抚弄着他的头发,软软的,就如同他的人一样,滑滑的,也如同他的人一样,他的睫毛长长的,静静地搭在眼睛上,那双眼睛,在渴求欲望的时候充满了雾水,那时候的样子真的好诱人,嗯,两腿间那不听话的东西似乎热了起来啊,天唉叹一声,心里也认定了自己对他是没有办法控制住想要他的念头啦,谁叫他那么诱人…… 
看着烈颈间雪白的肌肤,天的身体有了自动的行为,唇随着烈那完美的颈的曲线而下,肌肤细致光滑的触感,让天忍不住用牙轻轻地啃咬。 
“嗯……”烈不耐烦的伸出双手拍开身上人的行为,也许在他的梦里,把天当成苍蝇也说不定了。 
“好美的锁骨!”天低声赞叹着,禁不住在上面落下自己细碎的烙印,之后满意地听到烈喃喃的呻吟…… 
哈哈哈,这付美丽的身躯已经非常敏感了,只不过是轻轻的吻而已,就开始泛红,还微微颤抖着。 
天心里暗喜着,这样子就受不了了吗?如果我再深入一点的话…… 
手似乎有了生命,自己动了起不,轻轻扯开烈身上的衣服,从下摆伸了进去,在他起伏的胸膛上摸了起来,嗯,感觉还是一样的舒服,滑溜溜的,小小的果实在手指尖嬉戏着,直到它充血挺立,才不情愿的放开手,来到他的腹间。 
“嗯……”呵,烈的喘息声渐渐加重,有反应了…… 
位于烈腹间的手移到了两侧,只需要轻轻地抚摸,就会引起他一阵阵的颤抖,这里如同他的耳背后一样也是敏感的地带。 
“不要啦!”那双紧闭的双眼睁开了,果不其然,眼里带着天期待的雾水,呵,明明身体就是要的啊。 
“说谎,你的身体可不是这么说的哦。”逗弄他是天一生的乐趣,看着他渴求的样子是天此生的愿望。 
“可是……”微热的身体在怀中扭动着,是想挣脱吗?他怎么总是不知道这样做会让天更想要他啊? 
“可是什么?”他会用什么样的借口? 
“你呆会儿不是还要去酒吧吗?”哦,是啊,天万分不舍的离开烈甜美的唇舌,可是,酒吧那家伙(另外的搭档)一整天都在打他的电话,叫他回去,好象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还是回去一趟吧。 
“好吧,我去一下就回来。回来再……”天的眉毛往上扯了扯,明白了吧,烈哥哥? 
“嗯,你快走了啦!”脸红的烈用脚轻踢着天,小声地说着。 
“记着想我哦,烈哥哥。” 
………… 



**第十七章* 

留恋酒吧,这间对世人没有任何限制的酒吧是五年前李昊天和唐明宇合办的产业,当时只不过是玩票性地想开来玩玩的,想不到五年后倒成了颇受欢迎的酒吧之一,而唐明宇,这个李昊天的死党,此时此刻正跷着脚坐在他面前。 
“说吧,这么急找我回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天有点不耐烦地问道,有什么事情重要到一向独自将酒吧打理得这么好的明宇无法解决的呢? 
“咳,五周年纪念日……” 
“就为了这事?”天暗想着,该死的,这么一点小事自己不能搞定吧?还要打断他和烈哥哥的好事!! 
“不……” 
“说!”明宇这打死也改不掉慢吞吞说话的习惯,存心想把天给气死。 
“他找来了。”明宇手上的烟味浓浓的随着风飘向天这边,身体在颤抖着,眉间死死地打了结。 
“他?”难道是……? 
“什么,他怎么会知道这里的?他不是以为你死了吗?”天惊讶地跳了起来,不可能呀,五年前以诈死骗过了那个让明宇伤心流泪的人,这件事因为明宇是孤儿的身份,没有什么亲人,就连朋友也只有那么几个,而且都是生死与共的死党啊,不会有人将此事泄露的啊。 
“是谁说出去的?”紧张地看着明宇的样子开始不太正常,渐渐转为陷入往事的沉迷。 
“明宇、明宇?” 
“……” 
“明宇,该死的,不要再想他了。”天粗鲁地用力捏着明宇的胳膊摇晃着,快醒过来,不要再想他了…… 
“我……不知道,他,找来了……怎么办?……”外表虽然健壮但其实内心柔弱的明宇心里总是有一根刺,无法拔去。 
“冷静,明宇!”该死的……,在天的心里,不禁将那个人骂了千百回,明明就是淡忘了的事情,这个时候出现…… 
“不,不,我不要见到他……”几乎是带着哭泣的声音尖叫着,冷静对明宇而言在此时似乎没有用处,平时的他都到哪儿去了,沉稳寡言不是他一贯的作风吗? 
“啪!”天伸手打了他。 
“好点了吗?现在告诉我,你怎么知道他来了?”好,很好,终于让他安静下来了。 
“报导……”哦,是啊,象他那样的公众人物怎么可能没人报导呢,难道就在这些天忙着和烈哥哥Zuo爱做的事时发生的事? 
“可你怎么会知道?”不对啊,所有有可能知道那人消息的方式都被杜绝了呀? 
“酒吧里有人说的……” 
“……”防物还好,这人的嘴巴可没法子管得住! 
“可恶!”天气不过地咒骂了一声,要让他知道是哪个多嘴的人说出来的话,嘿嘿……不过,在那之前…… 
“我看,他也未必知道你在这里吧……”希望上天保佑!况且天所做的保护措施可是密不露风的! 
“不,我,我要走,我不要在有他的地方……”明宇的情绪又开始不稳定了。 
“明宇,听我说,你要知道他的职业就是到处去的,他不一定知道你……”天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