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宜昌鬼事-第1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老汉的带领下,我们终于走出了马蹄坳的村口。再往前穿过一个小桥,就是笔直的路了,直路的尽头是个小山包,山那边就应该是乡里。

“我就送你们到这里啦。”老汉说道:“我不该管你们梅右坪的闲事。窦拐子是当年走投无路,躲在你们村里,是你们村里人给政府报的信。我拐子恨你们村人,也是应该的,他……被砍头前就说了,他这辈子杀人如麻,被镇压,他不怨。可他怨恨梅右坪的乡人,他自己村的熟人,出卖了他。他当了几十年土匪,可从来没有动过梅右坪一个人的指头……可到了,害死自己的,却是自己最相信的乡亲……”

老汉不走了,我们向他告谢。

“你们梅右坪的人,今后不要再来了,再来,我想我是不能再带你们出去了……你们走吧……我去陪我拐子了……以后没人再会帮你们了……”

听他的口气,他自己知道已经命不久矣。会和带我们走出马蹄坳有关吗。

我想不下去了。想的头疼。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复杂,太曲折。我本就心烦意乱。不愿意再想这些和自己不相干的问题了。我只是个想蹭一顿酒喝的闲人而已。

我们终于在凌晨走到了乡医院。

田伯伯最终还是死了。我是后来听李夷到宜昌来说的。田伯伯不仅有胆结石,其实更严重的是肝癌晚期。李夷第一次去梅右坪的时候,知道了田家润的遭遇,很难过。没有过多的检查田伯伯的身体。

一个当医生的,因为自己的感情用事,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他难过之甚,可想而知。

李夷结婚的时候,请我再去兴山,去喝喜酒。我没有去,当时我刚刚找到工作,不敢一上班就请假,怕影响在领导心中的地位。我把赶情的钱给了李夷的父母。

心里却想着,那个田家润会不会参加李夷的婚礼呢,还是也站在旁边的山包上,看着李夷操办喜事。

(但行夜路——必见鬼完)

第140节

2010…7…3123:49:00

一封情书

1931年,我20岁你20岁。我和你摸着村外的山路往河边跑,河边有船等着我门。雪下得太大,你的脚也受了伤,我们跑不快。在夜半的时候被他带着人追上。

两天后,我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船甲板上,船上的水手救了我。你以为我已经死了。其实我只瘸了一只脚。

几年后,我领着全连的人回来找你,才知道那天的雪夜,你就埋在了着堆黄土之下。我在点他身上炸药包之前,冷冷地问他,你真的需要这么多老婆吗?

我看着他背着炸药飞奔,信子燃到尽头。

1951年,我40岁你18岁。虽然你说着我听不懂的朝鲜语,虽然我受伤后神志迷糊,但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你。你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你对我似曾相识。我以为我有足够的时间等我伤口恢复,开口说话。不过我错了。敌机投弹后,你伏在我身上,血从颈项流到我脸上。你轻轻地说,我走了。用的是汉语,我知道你想起来了。

我被送到后方,伤好,回国,转业,结婚,下放,离婚,平反,变老——

1977年,我66岁你26岁。我脑里有弹片,每天傍晚静静地坐在轮椅上看着夕阳和你。可恶的弹片几乎抹杀我所有的记忆,但仍记得我几十年来,在茫茫几亿的人群中寻找的你。可你已不记得我半分,你那么年轻,经过几次轮回,怎会记得一个半痴呆的老头和你前生有如此缠绵婉转的纠葛。当知青春的你已是晚期,我只能看着你,抽搐着失语的嘴唇。生命终于崩溃,这次,我先走。

现在。我终于又来到你面前。天意让我们不停的错过,但我一直没有忘记,我总是在等,也许你也是,虽然你不知道。不要紧,你若是想不起来,可以摸摸我脚踝上的伤疤和额头上的弹痕——

2010…8…20:08:00

换子符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长的很英俊,但不帅气。为什么呢,他拥有一张俊朗的脸孔,却配合着阴柔的气质。

他姓程,名字非常的女性化。以至于后来我到沙市读书的时候,他给我寄新年快乐的明信片,让我的同学误会,以为他是我高中的相好。我拿着明信片跟同学们解释很久,他们都不相信明信片上娟秀的字体和妩媚的名字,会来自于一个男性。

我差点忘说了,那个程姓的高中同学,和我关系还不错。一直到参加工作了,我们同学还常常在一起聚一聚。

我的那个同学穿着从来不花哨,本本分分的朴素衣服,比一般的男生都要朴素。其实他家庭条件很好。他父亲是个经理,高大粗壮,我看见他父亲的时候,就会想,这么粗犷的老爹,儿子却正好相反。

我现在想明白了,我的那个同学,当年肯定是很讨厌普通的男孩衣服,但又不能穿女孩衣服。所以他专门选择哪种非常过时,且中性的衣服。作为一种妥协,或者是反抗。

他在我们的眼中的确是很怪异的一个人。大家都知道他是男的,可是和他交往的时候,又觉得是个女孩在自己面前。久而久之,大家只是在特定的时候,例如,点名,才想起他的性别问题。

他学习很好,跟一个女孩子一样用功学习。他从不参加男孩的游戏,也不参加女孩的,好像听说他小学初中的时候,非常擅长跳橡筋绳。他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课间里就摆弄他的那些贴画,都是些香港台湾的当红影星,还有TVB的花旦小生。也搜集了几百个歌曲磁带。我想不出他怎么有这么多精力来整理这些东西。

他从来不上厕所,从来不上。

我对他印象如此之深,是因为,我当时暗恋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很客气的拒绝了我,原因是她说她喜欢的人是程……

我当时很丧气,大家现在别认为很奇怪。那个年代,有很多事情是不正常的,甚至是扭曲的,比如大家主流的审美观,认为男孩要长的像女子,才算英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的那个程同学,理所应当的是美男子。

后来我们各自求学。参加工作后的头几年,还见过他。

他还是没有变样子,男人相貌,举手投足却是十足的女性。我读书时候,已经对此习以为常,可是又过了多年,和他交谈总是有点怪异。我和别的男同学,见了面,就热烈的拥抱,关系当年非常密切的,还要相互纠缠在一起厮打一会,表示亲热。可是和程同学打招呼,却本能的避免身体上的接触,由此可见,内心里还是把他当做异性。

他一直都是我们男生的谈资,对他的生活方式表示好奇。大家都长大成人了,思维成熟,对他的好奇,更多的来自于,他的私人生活层面:他找了女朋友没有?或者是男朋友……他有没有变性的打算。不过谁都没有当着他的面谈论这些。

当初那个喜欢她的女生也早早结了婚。听说男人很野蛮,是个混混。

除了我这个同学,我也见过很多男人娘娘腔,但都不及他更甚。后来看的书多了,知道了医学上的解释是“性别错位”。一次,我看了一个关于民间风俗的书籍,非常感兴趣。

那个书籍记载了一个古老的巫术:换子符。

这种奇妙的法术,竟然在中国南方盛行很久。

期盼男孩的父母,当发现生下的孩子是女孩,懂得换子符的人家,就会去寻找会这个法术的神婆,用某种草药,或者是蛊术,对婴孩施展法术。能够让女孩渐渐长成男孩。

而这个法术有个明显记号,就是耳朵。被施过换子符的人,耳朵会有那么点怪异的。一般是耳朵的耳廓上有红色的胎记,若是法术施展的凶猛的,耳廓会残缺一点,但那不是伤疤。若是问当事人,他会告诉你,生下来就是如此。

现在我知道了,我的那个程同学,的耳朵为什么在耳垂的地方,彷佛被刀斩过一般,一道伤痕伸到耳廓背面。

这个我不是信口胡说,大家可以去印证一下。但是悄悄看一下就行了,千万别打扰人家的隐私。

2010…8…20:13:00

销魂

第141节

在很多文学作品上,看到男欢女爱的桥段描写,销魂这个词,上镜率非常高。大体是说两个男女,沉浸于情欲,享受着销魂的时光。

我对这个词很好奇,我们汉语真是奇妙,销魂这个词,从字面上理解,完全就是贬义,甚至是很恐怖的词语,可是在我们看来,这个词却变得温柔旖旎。

我后来又查了这个词,发现当年这个词不是单独出现的,还应该有个词语衬应,那个词是蚀骨。这个词就不好听了,可大家现在仔细看看这两个词,其实都很不好听。

我可不是吃饱了撑的才去看待这两个词语,而是听到了身边一个事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