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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沈氏担心的站起来,道:“乖宝贝,娘去重新做饭,你去陪你爹说说话。”
项宝贝重重叹了口气,意味深长。
别看老娘整天家里家外的嚣张,处处压着老爹,可是,老爹只要一个脸色不对,老娘立刻就讨好得像只狗一样,恨不得去舔老爹的鞋……到底谁才是谁的克星,只有家里人明白啊。
“老娘您就是太宠爹爹了,这个家都是您在操劳,他凭什么生气呀?”项宝贝嘟嚷着,有些不情愿。
冷知秋忍不住劝道:“姆妈,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您去和公爹说话吧,这早饭媳妇儿烧的不好,原该我重新烧……”
“不不不!”项沈氏急忙摆手。“你就安分的守在二进院子,照顾你那株牡丹,好好等我们宝贵回来,就这样,好不好?”
看来,死活是不会再让冷知秋碰家务了。
冷知秋尴尬地揉自己的手指。婆婆叫你别“贤惠”,这算是福气吗?可为啥有点伤自尊呢?
项沈氏却不再理她,自去重新做早饭。
项宝贝也跟了过去,临离开前,没忘记甩一声“哼”给嫂子,以表达深深的不满。
母女俩走后,冷知秋突然打了个激灵:刚才,婆婆说,要她等宝贵回来……?什么意思?项宝贵要回来的吗?!什么时候?
☆、043 丢狗事件
世上的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奇怪的联系着。
明明只互相瞧过几眼而已,却深刻得抹不去那牵绊,她和他居然是夫妻!?无论愿不愿意,他的存在感就是无法忽略。哪怕两年后各自东西,这“夫妻”一场的名义,恐怕也会打下一生的烙印。
谁让他们一起穿着大红喜袍,叩拜了天地父母,又交头对拜,成了所有人眼里的鸳鸯佳偶?
谁让他们并肩走进新房,匆匆的相望,然而再抗拒、再选择性失明,也难免会眼神复杂?
这不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而算是缘分吧?
公公和婆婆这样奇怪的一对,也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有儿有女。所以说,世事难料。
可若生活在一起这样不开心,即便命定如此,也是要抗争的。凭什么她要在家等着某个人要来就来,要走就走?
冷知秋恼得皱鼻子,项宝贵这厮要是回来,她就立刻回娘家,傻子才等他呢。
——
她去洗了手和脸,独自坐下吃早饭。自己烧的东西,就算再焦糊,也吃的下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聂坦之书《公子行》,富贵人家骄奢淫逸;又书《田家》,字字沉重血泪。两相对比,冷知秋虽然出身骄奢,却也以奢侈浪费为耻;虽然不知道那些农民究竟如何辛苦,但想来比那些下苦力的粗使丫头和仆从们更辛苦百倍,不然那些贫穷人家也不至于竞相卖儿卖女到富贵人家做活计,宁为奴仆,不做贫农。
当初替孔令萧一只鞋惋惜,如今面前这焦糊的粥,同样值得惋惜。
正吃着,项沈氏突然一阵风似的刮进来,匆忙喊道:“坏咯坏咯!小英子不见了!那个知秋,快别吃了,随我去找小英子!”
冷知秋惊讶的挑眉,这才想起,自昨日下午起,好像都没见到那只甩得一身长毛、咧着一脸奸笑的大坏狗。
大坏狗小英子不见了,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好消息,不见了最好。
“姆妈,知秋怕狗,不敢去找。”她一脸不愿意。
“混账!小英子是寻常狗吗?它是宝贵的救命恩人!两年前,要不是小英子拼了命把宝贵拖回家,我那可怜的儿子……”项沈氏不堪回首往事,脸上悸动,喉咙哽咽了一下,随即又瞪圆了眼珠子发怒:“姓孔的那点伤算什么?你知道给你爹的恩人煎药,难道救过你相公的狗,你就不找了?”
这家子人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好吧,项宝贵身上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如今,冷知秋也不觉得奇怪了,只是光听听,就觉得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她只问:“该上哪里找?还有,孔公子的药该怎么办?”
桑柔病了,家里人手本来就不够用,现在却兴师动众的去找狗,那孔令萧可就真没人照顾了,怎么说人家现在还是重伤危险期,怎么可以床前无人?
项沈氏已经着急忙慌的拉住了她的手往外拽。
“上哪里找?到处找找看呀,还能跑出苏州城不成?那个姓孔的又死不了!要是丢了小英子,宝贵这孩子不晓得要怎么伤心。”
做母亲的心疼担忧儿子是真,担忧一只狗也不过是因为儿子罢了。
冷知秋却不以为然,一只狗没了,就算救过项宝贵,但他一个大男人还能怎么伤心?真是荒谬。看他那笑嘻嘻的样子,恐怕根本不知道“伤心”两个字怎么写——不是恐怕,是百分百肯定不知道。他就是个目不识丁大老粗!
“姆妈,知秋觉得,小英子毕竟是犬,怎么能跟人相比?孔公子要人照顾,您可不能不管。至于小英子,咱们还是静下心来想想,可能去了哪里,总比没头苍蝇似的胡乱摸索要好,是不是?”
她说的冷静。
她越冷静,越显得有些无情。
项沈氏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虽然她说的有道理,可是她的冷静却像一把刀,割开了陈旧的伤痕。曾经,有个坏女人也是那样冷静,冷静的伤害着别人,自己却一笑而过。
所以她要恨读书人!
“嫂子你放心,萧哥哥有我照顾。”项宝贝却突然冒了出来。现在大家都腾不出手,她要是不抓住机会,那可就真的傻了。“娘,您尽管和嫂子、三爷爷去找小英子,我让爹爹也去找,家里的事,交给我就好了。”
因为孔令萧伤得重,项沈氏想着,就算孤男寡女,女儿也不可能和臭书生弄出什么出轨的事情来,总比放任臭书生和儿媳妇眉来眼去强。因此也就答应了。
——
二进西厢房内,光影偏斜,斑驳陆离,浓重的药味弥漫了整间屋子。
项宝贝兴冲冲一脚迈进去,刚想开口大叫一声“萧哥哥”,却见孔令萧睡得深沉,忙捂住嘴巴,蹑手蹑脚到了床边。
她也并非总是大大咧咧少根筋的。
此刻,她的眉眼无比温柔,轻轻坐在榻沿,小心翼翼替床上的人掩好被角,手指迟疑的,想要触碰露在外面的那只修长而清瘦的大手。
他的手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干净,血管经脉不像一般男子那么粗,肤色如玉,每一处线条都是直得恰到好处,手腕处那凸起的骨节曲线,比女子坚硬明显,别有一种性感。
“萧哥哥,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你呢?”项宝贝有些傻乎乎的问。
明知道不会有人回答。
☆、044 傻姑娘真听话
项宝贝拿手指挠着床单,不知不觉,就绕上了他的长指。
这碰触,让她脸红又心生欢喜。
他这样乖乖躺着,比平日里见了她就跑得远远的,可不知好多少倍。
但受伤毕竟不是好事。
“萧哥哥,你疼不疼?”怎么可能会不疼?项宝贝皱眉。“你对我嫂子那么好,可人家根本不放在心上,药也不好好煎,还把桑柔害生病了,她呀,饭也不会烧,一锅粥全是焦糊焦糊的,这样的人,你为什么要去喜欢呢?你真笨!”
孔令萧的眼睫极轻微的颤动了一下,手指闪躲开去,不过某个自言自语的傻姑娘没注意到。
“萧哥哥,我觉得你和别个是不同的。这满苏州城的男人,没有一个像你这样举手投足……怎么说呢?反正就是不一样。从小到大,我还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呢,只要你肯对我笑一笑,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可是,娘不准我喜欢你,哥哥也不准,最最要紧的,是你也不喜欢我!”
说到这里,项宝贝撅起嘴,伤心,又不服气。
向来自负美貌的她,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举在面前左照照,右照照,换个角度再照照。
除了皮肤没有新嫂子好,眼睛没有新嫂子那么雾气蒙蒙,其它五官,也不见得比她差吧?
“哼,老爹老娘就是偏心,把哥哥生得那么好,我就要差那么一点点。可是,明明我也挺好看的嘛!再说了,萧哥哥你才不是好色之徒,外貌不重要的,对不对?”
她愤愤然扭过头,看向那张双目紧闭的脸,这回离得近,可以看清他的鬓角,他的眉,他那自然带光泽的眼皮印褶,眼角略有些湿漉漉的晶莹,不知是汗,还是梦到了什么,所以秋水满溢?
她的手指调皮地隔空描摹着他的鼻梁和唇瓣,歪着脑袋看得出神。
“我会让你喜欢我的!当初,我爹也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