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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续9-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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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发现缠住我腰的,是一条小儿手指粗细的青铜链条,我心里一惊,一回头,果然看见闷油瓶,正俯身蹲在一个树杈上,他看了我一眼,扯了扯链子,示意我过去。

我此刻正被钓一枝大树干上,也顾不得说话,赶紧一个翻身,骑在了树上。我心脏还在扑通扑通跳,看着闷油瓶,立刻就想问他,大半夜的怎么跑这儿来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刚要开口,闷油瓶手一伸,直接捂住了我的嘴,看都没看我一眼,黑洞似的双眼,紧紧盯着下方。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也不敢开口,往下方一看,只见火光已经逼到了下面,十多个人举着火把举着枪从大树下方跑过,突然,不只是谁喊了一嗓子:“这儿的青苔被踏过,他们往那边跑了。”

喊完,一群人全部撑着火把,又继续往前追。

青苔被踏过?奇怪,我没往前跑啊?

我下意识的看了眼闷油瓶的脚,发现他登山靴的脚底,全是青绿色的痕迹。我顿时明白过来,搞了半天,闷油瓶早就发现我和小花再被人追,他居然还有时间设陷阱。

山民的火光很快消失在黑暗中,这时,我耳里传来一阵树枝响动的声音,小花顺着树干滑下去,抬头看了我俩一眼,道:“如果你们想在树上过夜的话,我就不奉陪了。”

他娘的。

暗骂一声,我扯开腰间的青铜链条,贴着树干滑下去。那些山民发现不对劲,很快就会追回来,所以我们必须要赶在他们之前,提前回到寨子里,否则很容易被人怀疑。

巫山妖棺 第二十四章 鬼雷山

一路上我们没说话,奔跑着在雨夜里穿梭,大半个小时的路,我们二十分钟不到就进了村寨。

寨子里很沉沉的,老族长的家门依旧半掩着,保持着我们离开时的模样,我们没有开手电,摸黑回了自己的房间,将湿衣服换下来塞进包里,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继续上床睡觉。

折腾了大半夜,我躲在被子里打开手电筒,看了看手表,指向凌晨四点,此刻也没了睡意,我准备问问闷油瓶,这次究竟是怎么回事。

刚准备开口,闷油瓶指了指隔壁的房间,示意隔墙有耳,接着便拍了拍我的肩,淡淡道:“先睡。”我只得咽下话头,蒙头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们刚醒不久,就有人来拜访,我一看,是那个黑脸汉子,他笑容淳朴,显得十分热情好客,说打了野兔,要请我们去他家吃饭。

我估计,吃饭是假,试探我们是真。

寨子里唯一的外人就是我们,昨晚他们追丢了人,肯定会怀疑到我们头上。

我还没开口,胖子就抢先道:“好哇,野兔肉。这一次出差,又是熊掌又是兔肉,真绝了。”胖子接受了邀请,黑脸汉子显得很高兴,又看向一直没开口的其它人,一对上他的目光,我立刻笑了笑,道:“那可谢了,中午我们一定去。”他笑呵呵的点头,又走了。

胖子感叹道:“要不怎么说大山里的人淳朴,瞧瞧,人家多热情。”我翻了个白眼,心道:你要知道昨晚他们开枪追我们的事情,看你还说不上淳朴。

这一次行动,要寻找神仙穴,全凭老胡带路,我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商量,我问老胡:“你在那峡谷里,是不是看出什么门道了?难道这仙桃山有什么宝穴?”

老胡道:“是看出一些门道,那条峡谷由高至低,蜿蜒曲折,形势如同闪电,雷头就在仙桃山上,如同有闪电从仙桃中辟下来。那道闪电型的峡谷就形成了雾瘴,由于云雾蒸腾,在闪电中氤氲不散,所以人进了峡谷,里面湿气和瘴气很重,容易造成昏厥。”

“那老江说他小时候死的那两个伙伴,很可能就是中了峡谷中的雾瘴,所以溺水身亡,这种山形,底下的闪电聚水,仙桃处于山脉中央,如同长在一个盆地中,是得天独厚的‘仙人献桃’风水,最适合活人居住,住在这里的人,长命福禄不衰,是处宝地。正所谓天生万物,阴阳交驳,这仙桃山是活人的宝地,不出意外,这附近,必然还有一处属于死人的宝地,所以,咱们可以找一找。”

胖子听完,立刻露出怀疑的神色,拍了拍老胡的肩膀,道:“我说小胡同志,你是不是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技术退步了?还长命福禄不衰,这山寨里的人,您哪只眼睛看出他们长命有福了?穷的裤衩都穿不上了,还宝地呢。”

胖子的话也是我想问的,按老胡的说法,住在这里的人,能长命富贵,但我眼前所见的景象,说穷的叮当响也不为过,哪有半点福禄的象征。

但话说回来,风水一说确有其事,在过去,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这山里又有珍惜草药,名贵山珍,山里人靠这些,确实能发财,只不过现在时代变了,所以才变得贫困落后,老胡的话,也不一定是错的。

胖子说完,老胡也摇了摇头,道:“我昨晚睡觉还在想这个问题,按理说,这里风水极佳,活人住进来,不出十年一定富,我估计……这里的风水出了什么问题。”

我这些年下斗,虽然开始相信风水学说,但对于风水能改变一个人命运的事,还是觉得有些不靠谱。

老胡一说这个,我就将昨晚的事情讲了一遍,随后道:“这些山民也不傻,看他们的动作,平日里估计是做惯了偷猎的勾当。”

胖子奇道:“天真同志,照你这么说,这里的人早该富了,他们赚的钱都去哪儿了?”

我摇了摇头,道:“鬼知道。不过,这些山民看起来淳朴,但手段也是狠辣,他们靠这个黑色勾当过活,必然不想被外人知道,咱们还是装作不知情,否则,天知道他们会不会起杀人灭口的心思。”

我们又商议了一番,老胡最后说道:“这寨子里的人有诡,咱们还是不要久留,不过现在山路滑,进山太危险,咱们还是逗留两日,顺便去跟山民打探打探,看能不能捡到什么舌漏,等天放晴,咱们在往深处走。”说完,老胡警告胖子,道:“小胖,特别是你,消停些,别满嘴不着调。”

胖子压根不往心里去,看了看日头,道:“走走,该吃野兔肉了,管这些山民是干什么的,只要不妨碍胖爷倒斗,那就是酒桌上的好朋友。”

这死胖子,才给他打完预防针,就满嘴跑黑话,我上去就给了他一拳,道:“什么倒斗,咱们是来取景的。”胖子一怕脑门,道:“对、对,咱们是粽子摄影杂志社。”我翻了个白眼,五个人慢悠悠的往那个黑脸大汉家里走,他家在村寨外围,挺破旧,家里就他一个人,早上跟老族长打听,据说他媳妇生第一胎就难产死了,尸体埋在仙桃山下的山沟里,那一代是寨子里的老坟场,祖祖辈辈都是葬在那条沟里。

听老族长这么一说,我又觉得挺可怜,不由更加奇怪,如果这里的山民经常偷猎,早该发财了,就昨晚他们扒下的熊皮狼皮,都是十来万的人民币,那么这些人的钱,究竟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黑脸大汉叫多邦达,一个人过日子,做惯了饭菜,兔肉炖一锅,也不知放了什么山料,味道极好。我们一行五人表现的特别自然与热情,多邦达看不出不对劲的地方,一开始总偷偷打量我们,后来大概消除了疑心,跟着我们一起大吃起来,渐渐开始谈天说地,撇除昨晚追杀我的凶相,看起来还是十分淳朴。

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面呢?

正吃着,寨子外的空地上,突然一阵嘈杂,不多时,有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妇急匆匆进了屋,一见多邦达,立刻拍着大腿叫:“不好了,不好了,那乌家那小子不见了!”

老族长跟我提过那乌,也是个鳏夫,听说一个人送出了村里唯一的大学生,是个老来子,他本人今年已经将近六十多岁。

那乌的小子不见了,难道那位大学生也在村子里?

多邦达撂下筷子,问那老妇,道:“啥子事?慢慢说。”

老妇道:“那乌得了重病,他娃送他去县医院,医生说是绝症,他娃就自己进山,说要去鬼雷山挖千年人参给那乌吊命。今天一早就没人了,那乌急的在床上直抹眼泪,你快去看看。”

多邦达一听,脸色大变,道:“小崽子不要命了,走,去看看。”说完撂下筷子,随意招呼了我们一句,你们自己先吃,我去看看,便急匆匆出了门。

胖子嘴里嚼着兔肉,道:“啥,千年人参?就是长白山也挖不到啊。”千年人参这种东西,早已经是绝种了,长白山是产人参的地方,也不敢夸海口,说能挖出千年年份的,能有个三百年都是要偷笑的。

但在民间传说中,千年的人参,形状是完整的婴儿型,已经是成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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