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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弃走到他身边,和他面对面地蹲着,学着渣男喂哈士奇的模样,把包子凑近狼孩的鼻子。只见他微微翘着的鼻头吸了吸包子,便一口吞了下去,差点咬到不弃的指头。
初战告捷,不弃大喜,又指着自己说:“不弃”,她连着说了好几遍,狼孩眨着眼睛,压根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说话什么的,的确不是一两天就解决,不弃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们说,要把铁链子解开,若狼子不伤人,才能作数。”孟曜也钻进笼子,狼孩看了看不弃,又看了看孟曜,挑衅似的吼了一声。
“那就给他解开链子。”不弃一咬牙,伸手去摸狼孩的手。那是一双结满厚厚茧子的手,可以想象,他在野兽遍地的云雾山曾用这双手攀过多少山峰、抓过多少飞禽。
然而这双手,因为不断想睁开锁链,弄得全是伤口,新伤口叠加在旧伤口上,血肉模糊。被不弃一碰,狼孩立时推开不弃,跳到笼子的另一边,痛得嚎叫起来。
不弃突然被他这么一推,身子毫无预兆地向后仰去。
就在此时,身后伸出一双手握住她的肩膀往后一抱……要不然,不弃的头一定撞到那铁笼子上了。
“小妹,你还好吧?”孟曜渐渐扶起不弃的身子,“你认输就好,太子不会跟你计较。”
“不。”不弃摇摇头,迎着狼孩戒备的眼神走过去。这狼孩的力气和速度惊人,假如自己不能将他驯服,太子势必要让孟琛下场。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这一回,不弃没有先去解开狼孩身上的锁链,而是先把锁链和铁笼子链接的部分解开,像绳索一样,握在手里。“你不要跑,也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但是如果你不肯乖乖的,坏人就会伤害我们。我不会抓你,我是来帮你的,等过了今天,我让我大哥送你回云雾山。不过,你其实不是狼,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人,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回家。”
不弃连比带划地接近着狼孩,试图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安抚他,“如果你跟我回家,我会帮你治疗身上的伤口,给你吃最好吃的包子,还会给你取名字。”
“我的名字叫做不弃,不弃,”她做出夸张的口型,离狼孩越来越近,狼孩的嘴唇翕动,似乎发出了两个含混不清的音。
不弃终于再次摸到了狼孩的手,这一回,她没有像上次一样直接打开锁链,而是先捧起狼孩的手,对着伤口轻轻的呼出热气。
这个土法子还是前世的奶奶教的,奶奶一辈子住在乡下,妈妈老说奶奶愚昧无知,很少带她回去看奶奶。记忆里有一次她跟着奶奶去田里挖红薯,她的头手被一种陌生的植物割破了皮,奶奶就这样捏着她的手,一边吹气,一边说,“不痛,不痛了”。
不弃想着,眼睛便有点发涩,力道也越发柔和。狼孩呆呆地望着不弃,身上的野性似乎全没了。
孟曜从地上拾起钥匙,替狼孩打开了脚上和手上的锁链。不弃捧着狼孩的手,又说,“你要乖乖的,不许乱动哦。”
这一回,狼孩似乎听懂了,竟然对着不弃点了一下头。
不弃高兴地捡起锁链,使劲力气扔得老远,却发现孟曜脸色凝重,一回头,却发现狼孩已经站了起来。此刻他口中呼出的热气带着野兽的血腥气息,方才乖巧温顺的他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强大的气场让不弃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在利爪下动弹不得的猎物。狼孩远比我想象的要更加危险,在他的血脉里保留着人类的基因,却在狼群中学到了狩猎的兽性,现在,他可能在下一秒咬断不弃的喉咙。
怎么办?渣男的《训狗大全》里说,如果狗狂躁起来,主人手里又没有武器,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直视狗的眼睛,在气势上将狗驯服。
她强迫自己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透着惊惧、慌张、嗜血的眼睛,但那也是一双澄澈、纯净、简单的眼睛。
就差一点了,不弃的神智还很清楚,但她的身体已经被击溃,双腿发软,浑身发抖。
“别怕。”身后是孟曜温温的声音,“坚持下去,你就赢了。”他向前一步,站在不弃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然后抬起头,一道凌厉的目光直直向狼孩刺过去,狼孩低低地呜咽了一声。
因为另一只掌心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温暖,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坚定,他不是野兽,更不是什么妖怪,他不会伤害自己。
孟曜肯定地朝不弃点了点头,不弃微微一笑,鼓足勇气拉着狼孩的手,一步一步走出铁笼子,冲着游龙阁的众人示威似的挥手。
作者有话要说:
☆、痴心
“快去打两桶水!”不弃站在门口,一手叉腰,一手戳了戳满院子的内侍,大声喝斥道。
从铁笼子出来,不弃再不想上去游龙阁看那些人的嘴脸,带着狼孩出了花园,觅了一间客房。狼孩身上没有衣物,浑身是伤,不弃必须好好处理一下。
东宫的配套服务向来是周到的,打点水、送点药原本不是难事,但内侍们见到狼孩的模样,个个惊惧得不敢上前。
稍有一两个胆儿大的,端了药想拿过来,狼孩还不嫌乱地对着他们一阵呲牙,一时间满地都是药瓶。
不弃扶额,扫视了一眼在场的所有内侍,道,“你们,去把水、药和衣服都放在门口,都退下吧。”
内侍们如得了大赦一般,作鸟兽散。
不弃挽起袖子,晃晃悠悠地想提着水进屋,小狼孩三步并作两步,滋溜儿一声没了影。不弃急得左看右看,才发现他像只小狗似的蹲在自己身后。她想了想《训狗大全》,伸手在狼孩的额头上摸了几把。
反正院子里也没别人了,索性就在这里给小狼孩洗澡吧。不弃沾湿了棉布,小心翼翼地从额头开始擦拭。
“如今你跟了我,总得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呢?”原本想简单一点,叫做小狼,但是根据红衣男不喜欢自己叫他红衣男,自己不喜欢红衣男叫自己胖猪的规律,她认为狼孩将来懂事了也不会喜欢这个名字。
名字不都是寄托希望的吗?她希望狼孩可以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龙傲天?慕容人豪?南宫世杰?……不弃一边想着男频里面的恶搞男名,一边正经地记起一部以妖怪少年为主角的书。
她再次指指自己,“不弃”,又指指狼孩,“朱雀”。他眨着眼睛,依旧懵懂,不弃却很有成绩感,小朱雀,你会像那部书里的主角一样,越来越强大。
朱雀微微抬高了自己的手,试探性地点了点不弃的额头,朱雀的手满是茧子,不弃不可避免地觉得刺痛,更觉得心里一软。便握住他的手指,放在自己脸上,“不弃”,有抚上了他的脸,“朱雀”。
不弃把自己的手和朱雀的手十指相叠,“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人,不弃会说话,朱雀以后也会说话。朱雀这么厉害,将来还可以让不弃的哥哥教朱雀武功,做一个武林高手,好不好?”
“朱雀从前在云雾山的时候,一定很奇怪为什么自己和周围的狼不一样吧?但是你看,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
朱雀虽然没有听懂不弃在说什么,但他见不弃嘴角含笑,也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院子里东蹿西跳。
“喂——”刚刚才给你小子擦干净!不弃赶紧逮住他,一通擦干抹净,又为他换上干净的衣服。
等不弃为朱雀换好衣裳,转了一圈,这才发现朱雀其实是个帅气的小正太,清秀的五官,澄澈的眼睛,褐色的睫毛又长又翘,因为头发有一点自然卷,看起来非常可爱。
“没想到你也是一个帅哥!”不弃又在朱雀的头上摸了几把,心里却酸溜溜的,为什么只有我?!
一直安静的朱雀忽然朝着门外凶狠的吼了一声,不弃转头,眼前飘过一抹红影,“是小红吗?”从游龙阁回来就一直顾着朱雀,还不知道孟琛身上的伤怎么样了。可是,等不弃追出去,哪里还有孟琛的身影。
不弃怅然呆了很久,才慢慢走回院子,这一下,更麻烦了,朱雀不见了!
小家伙是以为自己不要他了吗?他会躲到哪里去呢?但愿不要遇到东宫的卫兵,否则,那些人一定会下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