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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屋子里除了一名看门人,没有别的仆人。那房子其实不能算是他家。立遗嘱人一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虽说他的衣服是在那房子里放着的。”
“他离开后,你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
“没有。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听到他的消息。依照他的指示,我等了三周,然后去通知了博物馆的人,告诉他们说可以来搬走捐赠品了。五天之后,诺巴瑞博士就过来了,并正式签定了协议,捐赠品就被运往博物馆了。”
“那么你再次听到立遗嘱人的消息是在什么时候?”
“11月23日晚上7点15分,乔治·赫伯特先生来找我,他对我说立遗嘱人之前到过他家,仆人将其带到了书房。可是等赫伯特回家时,却发现立遗嘱人不在那儿了,他没有告诉仆人他要离开,也没有任何人看到他离开那座房子。赫伯特先生觉得事态非常严重,于是专门赶来通知了我。我很紧张,因为我也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我们两人决定尽快联系立遗嘱人的弟弟葛德菲尔·伯林汉先生。”
“赫伯特先生和我迅速前往利物浦街,并坐上了最快的一班去往伍德弗的火车。当时葛德菲尔就住在那儿。8点15分我们到了他家,仆人告诉我们他出去了,他女儿在书房里——后院里的另一间小屋。仆人点了油灯,领着我们到了书房。我们在那里看见了葛德菲尔·伯林汉先生和他的女儿。葛德菲尔刚刚回家,他是从院子的后门进来的,后院门上的门铃会在书房里鸣响。赫伯特先生将详情告诉了葛德菲尔之后,我们便离开了书房,往主屋走去。借着葛德菲尔手里油灯发出的光线,我发现离书房仅仅几步远的草地上有个发亮的小物体。于是我指给他看,他便捡了起来,那正是立遗嘱人总是串在表链上的一只圣甲虫宝饰。这东西连同一个金环被一条金线串起。金线和金环都还在,可是金环上却有个缺口。我们回到主屋,问仆人那天都有些什么人来过,没有人看见过立遗嘱人,所有仆人都说那天下午一直到晚上都没有任何人来访过。伯林汉父女也声称他们一直都没有立遗嘱人的消息,对于他回到英国的事情更是一无所知。由于情况让人非常担忧,次日早上我便报了警,请他们协助调查。经过一番搜寻,警方仅在查令十字车站的寄物柜里找到了一只无人认领、上面刻着‘J。B。’字母的手提箱。那只手提箱正是立遗嘱人离开皇后广场时提着的那只,同时里面装着的物品也可以证实手提箱是伯林汉先生的。我曾询问过寄物柜的管理员,他说那只手提箱是在23日下午4点15分被存放在这的。那个人的长相他记不太清楚了。车站保管了那个箱子三个月,可是还是没人认领,于是就交给了我。”
“可以通过一些标志或记号看出它曾经到过哪些地方吗?”
“只有一个‘J。B。’的缩写,标签和记号都没有。”
“立遗嘱人的年龄是多大?”
“据我所知,到1902年10月11日这天,他整整五十九岁。”
“可以把他的身高告诉我们吗?”
“可以,他的身高是五尺八寸。”
“那么,他的健康状况怎么样?”
“我认为他的身体很健康,因为我从没听过他有什么病痛。当然,我这么说也只是从外表来判断,他的身体看上去确实很健壮。”
“是不是可以说,他保养得很好?”
“以他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可以这么说。”
“他的体型是什么样的?”
“他的体格相当健硕,而且肌肉很结实,但不算发达。”
罗蓝飞快地记录着,又追问道:
“杰里柯先生,你在之前说,你已经认识立遗嘱人二十七年了。那你是否注意过他的手指上是否佩戴了戒指?”
“他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了一只仿制的古董戒指,上面有欧西里斯之眼的刻花。我印象中他只戴这枚戒指。”
“他总是戴着这枚戒指吗?”
“是的,因为那只戒指太小的了,勉强戴上之后就很难摘下来了,他不得不一直戴着它。”
杰里柯的证词到这里就差不多了。结束的时候证人望着伯林汉的律师,似乎想问点什么,但奚斯一直坐在那儿专注地看着供词。杰里柯发现不需要再交叉质询,于是走下了证人席。我往椅背上靠了过去,一转头,发现伯林汉小姐正低着头沉思。
“你认为供词如何?”我问她。
“听起来没什么可以怀疑的地方,滴水不漏。”她叹了口气,低声说,“他们怎么能这样冷酷地谈论我可怜的约翰伯父,这太不应该了。说他是什么‘立遗嘱人’,这完全是市侩商人的口吻,好像他老人家只是一个符号似的。”
“遗嘱认证庭里很难给人温情和善意。”我笑着答道。
她点点头,表示同意,接着问我:“那位女士是谁?”
她所说的女士是一位穿着时尚的年轻女人,她刚走上证人席,此刻正在宣誓。宣誓完成之后,她回答罗蓝律师——同时也在回答伯林汉小姐——关于她身份的问题的疑问。她的名字叫作奥古斯汀娜·关杜莱·多柏斯,是乔治·赫伯特在艾尔森那栋房子里的女仆。
“赫伯特先生是一个人居住在那儿吗?”罗蓝问。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多柏斯小姐说。
“我的意思是,他是否单身,明白吗?”律师解释道。
“那又如何?”证人轻佻地回答。
“你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了。”
“我知道你的居心,”证人看上去比较难缠,“但我认为你不可以对一个洁身自好的年轻女孩作出这种影射。再说,还有一个管家和一个厨房女仆也住在这屋子里,而且赫伯特先生已经老得够资格做我父亲了……”
法官嫌恶地微微低下头。
罗蓝回答她的话道:
“我并没有影射你,我只是在问你,你的雇主,赫伯特先生,是不是单身,是或不是?”
“我又没问过他这个问题。”证人沉着脸说。
“请回答我的问题——是或不是。”
“我不知道答案,怎么回答你的问题?”证人有点失去理智地大喊,“也许他结婚了,也许还没有。我凭什么一定知道?我又不是私家侦探!”
罗蓝律师似乎愣住了,一脸错愕地望着证人。一阵沉默之后,法官传来求饶似的声音:“这点真的很重要吗?”
“当然,法官大人。”罗蓝回答说。
“既然这样,那你可以等传唤赫伯特先生的时候问他吧!他总会知道的。”
罗蓝鞠了个躬,算是同意了,于是回头继续质询这个嚣张的证人。
“两年前的11月23日,你还记不记得这天发生了什么事?”
“记得,约翰·伯林汉先生在那天来访。”
“你怎么知道那是约翰·伯林汉的?”
“我不知道,他自己说他是伯林汉先生。”
“他什么时间去的?”
“下午5点20分。”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告诉他赫伯特先生还没回来,他说他可以在书房里等,顺便写几封信。于是我就带他到书房去了,然后关上了门。”
“接着发生什么事?”
“没什么特别的。赫伯特先生在5点45分的时候回来了——和往常一样——他拿钥匙开门进了屋子,然后便直接走进了书房。我没有多注意,以为伯林汉先生还在那里,便准备了两份餐具和晚餐。6点钟,赫伯特先生走进餐室,看见桌上摆了两个人的餐具,觉得奇怪,就问我原因。我告诉他我以为伯林汉先生还没离开,会留下来用餐。对于我的回答他很是惊讶,他说他并没有看见伯林汉先生,还责怪我在他回来时为什没有及时向他汇报。我说,我把他带进了书房,以为他会在书房里看见伯林汉先生。可是他说,他根本就没有见过他。于是,我们就来到客厅,以为伯林汉先生会在那儿等赫伯特先生,可是在那儿我们也没有看见伯林汉先生。赫伯特先生又说,也许是伯林汉先生等得不耐烦了,自己先离开了。但是我告诉他,我确信他没离开,因为我一直在留意着大门。然后他问我,伯林汉先生是独自来的,还是和他女儿一起来的。我说不是那个伯林汉先生,而是约翰·伯林汉先生,他听了之后非常惊讶。于是我提议最好搜查一下屋子,看看他究竟有没有离开。赫伯特答应了,于是我们所有人把房子几乎翻了个底朝天,仔细查看了每个房间和角落,确实没有发现伯林汉先生的踪迹。这时赫伯特先生变得急躁起来,他匆匆地吃了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