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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手笺-吉珠怪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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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天定定看着手里那支半红半青的笔,寒意逐渐笼罩心头……
  
  怎么办,怎么办?!
  后天就是物理的考试了,可是却什么都没背进脑子里,这下想不挂科都不行了……可是,如果自己再挂科的话,很有可能会留级的!
  伍天看看课本,又看看桌面一角放着的那支古怪的笔,一咬牙,打定了主意。他轻手轻脚从柜子里拿出一小瓶安眠葯,那是医生开给他的,因为他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有考前失眠的病症。
  他假装随意地瞄一眼旁边床位正在认真看书的室友雪杨,接着找准机会把安眠葯偷偷放进了对方的水杯里……
  半夜2点的时候,宿舍三个人都抱着书本入睡了,只有伍天还紧张地保持着清醒。他蹑手蹑脚爬下床,慢慢踏上对面床位的楼梯,接近雪杨。他右手紧紧握着那支怪异的笔,拇指按在笔端的按钮上,颤抖着挨近雪杨的手臂。
  雪杨的呼吸平稳而祥和,大概是安眠葯的作用,他丝毫没有发觉到危险的迫近。
  伍天吞了一下口水,挣扎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将笔尖贴上了雪杨的手臂。他舔了舔青白的嘴唇,一边颤抖着将冰凉的笔尖一点一点扎进了雪杨小臂上浅青色的血管中,一边小心地观察雪杨的动静。
  只见雪杨微微皱了眉,嘴角牵扯两下,继续沉沉睡去。
  伍天暗暗松了口气,将目光重新投向手里的笔,只见昏暗的夜色下,那支古怪的笔的笔芯处隐隐散发着血红的光,越来越明亮,那些灵动的光芒像是有生命一般,在笔芯里不断地翻腾流窜,偶尔还冒起一两个小血泡。
  伍天看着空空的笔芯一点一点灌满,连忙小心翼翼地将笔尖抽出来。只见雪杨手臂上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孔,看不清具体模样。
  伍天再次长长舒口气,慢慢爬下了楼梯……
  
  伍天的物理考试是意料之中的顺利,他用雪杨的字迹、雪杨的知识写下了一整卷完美无缺的正确答案。考完了物理之后是概率,伍天本想开夜车好好复习一下,可转念一想就算复习了也不一定能合格,于是他就如法炮制,又抽了雪杨400cc的血液。
  生活依旧毫无悬念地继续着,一切都没有任何改变,除了伍天和雪杨。伍天对最近的两次考试感觉良好,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挂科,可是,这个的换来的代价却是雪杨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他的室友雪杨这几天总是嘴唇发青,脸色泛白,动不动就站立不稳,有时甚至会晕倒。不过说来也不奇怪,一个正常人捐献400cc的血已经会感到不适了,更何况雪杨是被抽取了800cc的血呢!只是这件事的唯一知情者,只有伍天。
  伍天看得出,雪杨很为自己的身体状况疑虑和担忧,但雪杨却什么也没有说,很明显是不想身边的人担心。对此伍天心里很是愧疚,于是他天天为雪杨买补品,算是对良心的补救。
  雪杨每次都十分诚恳地感谢他的关心,别人也大力夸赞伍天真是够兄弟,这令伍天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不过,只有一个人例外。
  那是一个戴着黑色围巾的女生,眼睛明亮妩媚,笑起来时嘴角有漂亮的酒窝。伍天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经常陪在雪杨身边。
  自从雪杨的身体变差之后,那个女生就常常用敌意的眼光看着在食堂拿补品给雪杨的伍天。每次见到她伍天都觉得心里毛骨悚然的,那个女生的眼神犀利无比,像是能看透一切浮光掠影,直刺骨髓。
  不过伍天也没想太多。再过两天就是这学期最后的离散考试了,只要考完这科就大功告成,可以回家过年了。
  伍天捏着笔拼命想,只要考完最后一科,就把笔扔掉,再也不用这些旁门左道。
  只用最后一次。
  最后再抽一次雪杨的血。
  最后一次。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那么瘦的一个男孩子,真的经得起再抽400cc的血液么?
  
  这天是离散考试的前一个晚上,大家谁都没有开夜车,早早就睡下了。
  考完最后的离散,大家也就要离散了吧。
  伍天看看桌上那杯下了安眠葯的水,又看看睡得正香的雪杨,轻轻叹了口气。
  他握着那支已经没有墨水的红色笔,熟练地按下笔顶端的按钮,慢慢接近雪杨的手臂。
  他的手已经不会再颤抖,他的心已经不会再感到恐惧。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用这种方式来对付考试。
  习惯有时候是很可怕的东西,它能把一个人的良心狠狠吞没。
  正当笔尖要刺入雪杨皮肤时,床下突然传来一个冰冷彻骨的声音:“你想杀人么?”
  伍天吓了一跳,手不由自主地一抖,那支古怪的笔啪一声落在了地上。
  他连忙定定神,朝床下望去。
  只见落地窗边站着一个长发的女生,穿一身深色衣裙,眼睛漂亮如同最高贵的波斯猫瞳孔,脖子上围着厚厚的黑色围巾,尾穗和头发互相缠绕,微微朝一边飘起,风神冰骨。
  月光自她背后扑来,映出细腻的光影。
  那女生冷冷一笑,语气凌厉:“我还在想雪杨最近身体怎么那么虚弱,原来都是你做的好事。”她上前两步,一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红色笔,匆匆扫视两眼,一下子变了脸色:“你居然用血笔?!”
  “血笔?”伍天愣愣地重复她的话,一时手足无措。
  “这支笔……你是用雪杨的血来考试的吧。”女生皱起眉,定定看着仍在床上熟睡的雪杨,眼神里添上了几分心疼,“要是你真的再抽一次他的血,他很可能会死的。”
  “我……我……”
  “你再抽一次,就是1200cc的血啊,你有没有想过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女生用力抓着笔,一脸恨意,“曾经有人用这支笔,令别人活活成了一具干尸!难道你也想学他么?难道雪杨不是你的朋友么?你居然这样来害他?”
  伍天张着嘴巴,一时间哑口无言。
  “为了一己私欲,就伤害身边的人,还真是人类会有的做法。”女生闷哼一声,啪地一下将笔折断了,“这种害人的东西,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对不起……”伍天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这个东西,你从哪里得来的?”
  “啊,那个……是一个叫辛盏的女孩子。”
  “辛盏?”女生眼睛滴溜溜一转,眼中闪过一抹难以觉察的绿光,“她长什么样子?”
  伍天使劲想了想,这才回答:“啊……呃,头发长长的,咖啡色,眼睛这里有颗红色的痣……还有……”
  “是她啊。”女生打断了他的话,转身走了几步,打开门口走了出去,远远留下一句话,“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不说出去。不过,你最好别再做这样的事了,不然……”女生越走越远,下半句话也没有任何着落,可是却让人听得心悸。
  伍天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离开,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床上的雪杨依旧酣睡着,青白的嘴唇似乎微微有了血色。
  危机,已经过去了。
  伤害离自己最近的人,那是人类才会有的行为,残忍的行为。
  什么时候见过一棵树去伤害自己身上的藤蔓呢?
  




第九个故事 化妆

  陶茜在吉珠念大二,是一个很刻苦读书的女孩子。其实女生念书一向都比男生努力,因为女孩是越年轻越懂事,男孩则相反。
  陶茜的名字很洋气,可她本人却一点儿也不洋气,总穿着老土保守的衣服,也从来不化妆,像个七十年代的家庭主妇。大一的时候,这些习惯带来的弊端还不怎么明显,到了大二,眼见宿舍里个个女生都悉心打扮去上课、约会、吃饭,只有自己还是素面朝天,甚至连交个男朋友都异常困难,陶茜觉得苦恼极了。
  可是苦恼又有什么用呢,她一直都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
  面对未知事物,她有太多太多的恐惧。
  直到有一天,她认识了一个男生。
  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清秀的男生,皮肤不算白,但很健康,面部轮廓分明,眼睛的线条细致明晰,鼻子直挺,嘴唇的弧线漂亮迷人,似乎无时无刻不含着笑意。他的脾气很好,永远礼貌待人,对女生更是体贴细心,无微不至;他的学习很好,课余爱好也很广,会打篮球,懂电脑,如果不是平时话太少,一定能成为许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
  他的名字,叫雪杨。
  什么时候认识的呢?对,就是和Sandy一起玩杀人游戏那天认识的,后来还经常一大堆人一起吃饭唱K,每到那个时候,陶茜都会和他聊几句话,玩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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