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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生见他俩没说话,他就接着说:“琼斯,你太太不也是勾引来的么?难道你勾得,别人就勾不得?你这是什么古怪逻辑?”
琼斯扶墙,让自己站稳一点:“张,你要知道,我勾引时,她还不是我太太。”他的本意是,他追求时,他的太太还是单身。可是刚刚挨了一拳,又被张秋生的胡言乱语弄得头昏,这话说得漏洞太大。
张秋生立即说:“对啊,你太太现在还不是我大哥的太太,所以就可以勾引啊。大大地勾引,强力勾引,一直勾引到你太太成为我大哥的太太,也就是说成为我嫂子。”
不行,绝对不行!琼斯大叫:“法律不允许,这是违法!”一向不拿法律当回事的无赖,这会也向法律求助了。
有什么不行?勾引一下而已,又不是强-奸。你给我说说,美国哪条法律不准男女交往,不准向已婚女士求爱?
道德,知道吗,道德。琼斯法律不行,转而向道理与宗-教求助:“上帝只准一个男人有一个妻子。”
对啊,一点不错啊,张秋生说:“我大哥只勾引你太太,其他人的太太一个都没招惹。一点不违反上帝的旨意。”
秋生明明是在帮他,陆克谦却哭笑不得。这事确实是自己不对,却被秋生说得这样理直气壮。他就没见过这样强词夺理的。
法律不行,道德也不行,上帝也不帮他。琼斯将头在墙上撞了几下,又转身对张秋生说:“我爱她,我爱我太太!”
对啊,我大哥也爱你太太。你们俩志同道合,应当惺惺相惜嘛。应当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爱的水平嘛。怎能像生死仇敌,不是打就是杀呢?
张秋生胡说一通,突然又对琼斯说:“你太太恐怕是个大美女吧?否则我大哥是看不上眼的。走,带我看看去,到底是美到何种程度,值得你们打生打死。”
其实琼斯太太张秋生认识。就是在京城国际机场看着像农村人的女人。张秋生还将从琼斯那儿赢来的五万美元给了她。
可是张秋生这人一向马马虎虎,将这事给忘了。后来在申洋机场遇到琼斯,还说起这事,可过不多久又被他忘了。
是的,不错,张秋生的记忆力非常好。但是再好的记忆力,也要他去记。就像再好再贵的摄影机,那也要摄影师去拍。不拍,那胶带里总是空白。
这个,琼斯倒没抗拒。在他心目中,张秋生反正与太太认识。再说了,这个张只是个中学生,不会对他太太有什么想法。
余馨见到张秋生先是惊讶,再接着就是高兴。兴奋地张罗着,不知拿什么招待他才好。
余馨大概渡过了困难期,心情变得非常开朗。漂亮的双眼闪着动人的光彩,脸上皮肤细腻白嫩吹弹可破。穿一件绿花的连衣裙,身材窈窕凹凸有致。
张秋生一开始是木呆呆地望着余馨,这女人咋这样面熟呢?还是余馨提醒道:“不认识啦?京城国际机场,你还给了我五万美元,还拉了小提琴。”
哦——,想起来了。你那时像个农村大娘,这会咋就变成美女了呢?张秋生是贯彻他一向的胡说八道。
余馨却红着脸轻斥道:“小屁孩,尽知道胡说。”不过,尽管在机场一起待得时间不长,她也知道一点张秋生的德行,喜欢胡说八道。他与琼斯合伙坑人,那是绝配。
余馨去厨房做饭,要张秋生与陆克谦一定要在这儿吃。
张秋生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书店。店堂不大,但布置得井井有条。所卖的书籍大多是音乐、美术类,也有一些文学书籍。
张秋生跑厨房,一边看着余馨干活,一边与她聊天。
尽管现在心情已平息,但说起过去的苦难,余馨还是忍不住抽泣流泪。她父亲是某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也希望女儿走音乐道路。
余馨是六八年出生,两岁时母亲莫明其妙地投河自尽。警察也立案侦查过,审问了许多人,最终也没个结果。
动乱过后,父亲不像许多丧偶的人重新组织家庭,他怕女儿受委屈。他一人含辛茹苦地将她带大。
余馨一直都是听话的孩子,可是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提琴也多次在省内外获奖。那时还没有考级之说,否则可能会考个专业八级。
看来一切都很好,如果没有意外,余馨会沿着父亲的足迹踏上音乐之途。
可是意外还是降临了,突如其来。余馨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爱上一个同学。
这时已经离高考不远了。余馨的专业考试已经通过,文化课只要达录取分数线,就可以稳稳当当地进顶级音乐学院。
命运弄人,余馨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比她大两岁却同班的男生。而这个男生学习并不太好,根本没能力考上重点大学。
填高考志愿时,余馨瞒着父亲,偷偷填报了与这男生同样的学校,一个二本的独立师范学院。
鬼迷心窍,真的是鬼迷心窍。直到录取通知下来,父亲才知道这无可挽救的事实。
沉浸在爱情里的余馨一点都没发现父亲突然像老了十多岁,一夜间头发全白。
余馨渡过了四年幸福的大学生活。那男生在数学系,她自己在外语系。应当说,那男生长相非常好。身高一米七八,白白净净温文尔雅。毛笔、钢笔字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钢笔字,写出来都可以当字帖。
男生身上有许多优点,余馨到现在都承认。最让余馨感到幸福,也最让室友眼红的是,男生一点都不花心。整个四年他只专心地爱着余馨一人,对其他的女生看都不看一眼。
大四那年的春节是去男生家过的。天真幼稚的余馨从来没问过男生家庭情况。在她心目中,两人只要真心相爱,又岂在乎对方的身外条件?
男生的家是在本市下面的农村。不过家庭条件很好,起码在他们本村是很好。他父亲承包了村里的鱼塘,收入很是可观。穷也好富也罢,余馨都没放心上。只要他爱我,真心对我好,这就够了。
就在这个春节期间,男生终于占有了她。
他们毕业后一起分到本市的一所中学。余馨当时觉得是幸运,两人一起上班,一起回家的感觉真是无比的美好。
工作刚刚稳定,他们就结婚了。因为余馨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再不结婚就来不及。
从婚宴的那一刻起,余馨的苦难就接踵而来。首先是父亲在她的蜜月中去世了。
父亲早已诊断出患了脑癌,一直瞒着女儿。父亲没去医院做手术,甚至没有采用积极的医疗措施。却将毕生的积蓄全给了女儿操办婚礼。
父亲是在家里走的。那时余馨正在外地度蜜月。接到电报,余馨连夜赶回来。
没了父亲,余馨才醒觉父亲在她生命中的分量,那是如山一般的重,如海一样的深。
父亲的贴身口袋里有一张照片,那是她母亲的。这个痴情的音乐人,始终将妻子的照片贴身藏着。怕被自己的汗渍污染,用小塑料袋装着。
余馨发现了父亲的一本日记。里面全是女儿成长的轨迹。语气是向妻子汇报女儿如何的可爱,女儿取得的每一点成绩。
悲痛欲绝的余馨想起了一件事。
第六百九十章 G弦上的咏叹调
余馨在悲痛欲绝中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肯定加重了父亲的病情。
父亲一辈子都不喝酒,即使喝,也只喝一点葡萄酒。婚礼上男方家没准备葡萄酒,全是高度白酒。
男生的父亲非拉着余馨的父亲喝酒。本来就不喝酒的余父浅浅地尝了一口。被男父满脸堆笑地说余父瞧不起他,你也就是一拉琴的,凭什么瞧不起我农民。
余父被逼不过,一连喝了三大杯。那酒杯很大,大约有八钱一杯。余父没一会就悄悄离席了。
男方父亲还找余馨报怨,你爸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农民?瞧不起,这个婚可以不结嘛,好了不起么!
婚礼现场,余馨不愿与公婆争吵。知道爸爸一来是不满意这桩婚事,二来是不喜欢拉酒,肯定要提前离开。
可哪知道这三杯酒提前要了父亲的命呢?
不多久余馨的肚子就大了起来。学校没排她的课。这样的大肚子已站不了一堂课。
从余馨临产阶段开始,丈夫就经常很晚才回家。依他的话说,余馨从工作开始没好好上几堂课,他要好好表现,以免别的老师对他们夫妻俩有看法。
余馨觉得此话也对,于是对丈夫经常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