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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传-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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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的托马斯·塞特潘和《去吧,摩西!》中的艾克·麦卡斯林时,他也为了同样目的而采用浓艳的辞藻。托马斯·塞特潘没有称职的父母,没有遗产可继承,可是设想并追求一个宏伟的计划。艾克·麦卡斯林献身于一套抽象的原则,有遗产继承,但觉得非放弃不可。乔·克里斯马斯六亲无靠,只好拥抱抽象的命运;但由于他比塞特潘或麦卡斯林更加矛盾重重,他对待一切都怀着矛盾的心理。福克纳从来没有把他所体会到的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之间的关系写得如此坦率。
    他在昆丁和杰生身上和在金鱼眼和霍拉斯身上所发现的,在乔·克里斯马斯身上都体现了。乔和盖尔·海托华一样,寻找的太平显然是逃避现实的太平。乔渴望的太平是解脱,不是休养生息。
    小说开始后不久,福克纳便把莱娜联想成希腊古瓮,兼有动与静、生命与艺术的寓意。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他把海托华联想成“典雅沉静的花瓶”,可以躲进去“逃避生活的风暴”。乔·克里斯马斯则介乎二者之间,作家把他联想成一只影射腐烂和死亡的骨灰缸,不是生命和艺术,也不是隔绝和隐遁。
    虽然男人都威胁、侮辱乔,乔仍觉得女人可怕、可憎。麦克伊钦夫人的“温柔和好意”在他看来是阴险,因为他认为她要吞噬他:“她千方百计逼得我哭,以为那样就可以得到我。”另一方面,博比明目张胆的淫荡既吸引他,又使他反感。情欲勃发时,他追求她;在恶梦中,把她同“掉入无底深渊”联系在一起。岂止是吞噬,他把女人同腐烂联系在一起,他听说女人“每隔一段时间,必然有周期性污物流出”,便说:“原来如此!我受不了,我的生命和爱情容不得它”。后来,独自在树林里,他仿佛“置身在山洞里,看见形状优美的瓮从大到小排列在月光下,泛着白色。没有一只是完好的,只只有裂痕,从中渗出死亡颜色的臭水。他摸到一棵树,把胳膊撑在树上,看到月光下那成排的瓮,呕吐了。”最后,乔杀死了一个女人,接着被一个男人杀死。杀死他并割掉他的生殖器的珀西·格里姆是海因斯和麦克伊钦这两个嗜血的基督徒的翻版,年轻一些,但更加深刻地被扭曲。在他们的一意孤行中,我们看到一些力量早在毁灭乔·克里斯马斯以前已经在腐蚀着他,正如这些力量腐蚀过乔安娜·伯登那样。淫猥和丑行是他们两人用以理解大部分人的标准,包括每一个黑人和女人在内。既是和这两类人有着部分血统关系的后代,又受到他们的腐蚀,乔憎恶黑人的生育力,也讨厌女人的温柔善良和淫欲,因而转向男人的狂妄自大和对暴力的爱好。在这一过程中,他抛却把自己同欢乐和生命结合的种种力量,而转向把自己同禁欲和死亡相结合的种种力量。
    在乔·克里斯马斯的故事中,福克纳突出乔骨子里站在追杀、阉割他的那个世界一边,从而模糊了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的区别。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乔游移于“我要出事了”和“我得干点什么”之间。后来,在杀害乔安娜之前,他自言自语说:“我是非这样做不可,才做的”,谓语动词已经用了过去时态。“我非这样做不可,她自己也说过的。”在他犯下他认为是命运安排的罪行前的刹那间,他静候乔安娜扣动扳机,她的手枪里不多不少装着两颗子弹。他不看现场实景而凝视着“墙上的影子”,似乎在等待命运为他安排的一切——不仅制造死亡和阉割,而且遭受死亡和阉割。当死亡终于来临时,它不仅是“愿望的实现”,更是升华。死亡来自另一个嗜血的基督徒之手,此人念念不忘两件事:性欲和种族主义。珀西·格里姆和海因斯、麦克伊钦一样,深感黑皮肤、骚女人和丑行的强大威力对他的威胁和侮辱,尽管这些东西只是作为虚构的事物存在于他的扭曲的想象中。当盖尔·海托华终于恍然大悟地看清闯入自己生活的一张张脸时,这些人在他眼里大都是简单而独特的一个个混合体,或与生有关,或与死有关。乔·克里斯马斯的脸则不同,一方面因为它不可思议地同珀西·格里姆的脸有点相似,另一方面因为它像是一个迷惘、矛盾、只求生存但死却已成定局的走投无路的孩子的脸。
    福克纳没来得及把乔·克里斯马斯的故事写出来,或者说写进盖尔·海托华和莱娜·格鲁夫两人的故事里去,便因去弗吉尼亚和纽约旅行而中断,先是弗吉尼亚大学召开南方作家会议,邀请他参加。他本未犹豫不决,因为他不喜欢文人的集会和闲谈,再加埃斯特尔还患着贫血症,不适于旅行。他踌躇不决,直到哈尔·史密斯表示愿意承担旅费,并在弗吉尼亚接他,陪同前往纽约,他才接受邀请,于10
    月22  日动身去夏洛茨维尔。
    夏洛茨维尔会议的一大成功是确立福克纳嗜酒的名声。“比尔·福克纳来了,而且喝醉了,”舍伍德·安德森回忆道,“他不时露面,一下子就喝醉酒,随即又不见影踪。他逢人就讨酒喝,没人请他喝就自己买。”出席会议的人(包括埃伦·格拉斯哥、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唐纳德·戴维森、艾伦·泰特(4) 、舍伍德·安德森和其他30  来个次要人物)无不喜欢和文人交往,福克纳则不然。一方面因为和文人闲谈使他觉得学识贫乏而自惭,一听人提到他是个“自学成材的诗人”,便像普鲁斯特(5) 笔下的青年画家那样,老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从事文学生涯”。
    而且,谈文学使他想到“文字愚蠢”,思想缺乏生气,从而危及对自己的工作的价值和信心。因此,当他和其他作家在一起时,他原先对生活和对事业的焦虑就会沉渣泛起,使他觉得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易受责难,险象环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反应就像一条乡下猎狗,主人走进杂货铺去买东西,它就蜷缩在大车底下。在紧张的举止、偷觑的目光和唐突的答话尚不足以使他感到自卫时,他便求助于所谓“酒有浇愁消虑的作用”。
    文人闲谈的双重威胁不是唯一使他在夏洛茨维尔贪杯的原因。喝酒的欲望在他感到“内心翻腾不安”时,比感到自己陷入困境时更加强烈。有时,他把酒精等同于解脱、等同于小丑穿着灯笼裤趔趄的步态;有时则等同于逃避,等同于一层雾或者一个避风港,在那里,生活的种种声音遥远而不吓人。
    在这以前,他苦干了几个月,写一则讲平静的生、可怕的死的故事,企图驾驭一次痛苦的回忆。在那段时间里,他严格控制饮酒。如今剩下他一个人,又远离家乡,他的自我控制崩溃了。好几次突然同素昧平生的人谈论他死去的孩子,好几次含沙射影地提到自己的报复;以前使他苦恼的失眠,如今严重到使他害怕天黑的地步。他喝得越多,吃得越少,身体越弱,平时闷声不响,偶尔变得粗暴无礼。有一次,才走进法明顿乡间俱乐部的圆厅,人们前来迎接时,便呕吐起来。这种丑态虽然以前也有过,但是福克纳的地位已今非昔比。与会者中不乏知名作家,但是谁也比不上福克纳引人注目。一些故意装得冷淡《圣殿》的人读完了《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后瞠日结舌,只要福克纳不出席会议或招待会,大家就发觉少了他;他一出席,就“当然成为众目所视的焦点”,有一位记者就这样说过。
    在纽约逗留的时间长一点,这种洋相出得更多些。以前去纽约时,福克纳大部分时间和密西西比的老乡,如斯塔克·扬和本·沃森,或者新奥尔良时期的朋友比尔·斯普拉特林和莱尔·萨克森在一起;如今他受到编辑、出版商的招待,被介绍给名作家,包括一些专为哈罗德·罗斯(6) 和《纽约人》撰稿的文人。新交中有的不过是好奇,有的是爱才,有的希望同他签订合同。
    在纽约的7 个星期中,他去康涅狄格州度周末,加入阿尔冈昆饭店(7) 的“才子名流圆桌”,出席阿尔弗雷德·诺普夫和贝内特·瑟夫一流的出版商举行的宴会。
    他写信给埃斯特尔说:“我出足了风头。一星期来,除了晚宴外,每天中午都有杂志编辑或者希望和我一贝的人为我举行的午餐会……想不到我居然成了美国文学界的头而人物。……幸好我头脑冷静,不太虚荣,不致于得意忘形。”在周围眼光比较敏锐的人眼里,福克纳其实并不像一头雄狮而更像一个怯生、脆弱的人。多梦西·帕克(8) 说:“你就是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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