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警察难做-第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不想说这事……”她第一次生硬地回答他。他愣了,知道选错了话题。
碎石小径弯曲地伸进树林,树林层层摇曳,像是要暗示着什么。路太窄,二人无法并排,陈麦就走前面,回头拉她的手。辛兰微笑了一下,和他拉在一起。二人躲避着密密麻麻伸将过来的松树枝,曲折前进。树顶上落了一阵风,树林沙沙地响。一只在树枝上昏睡的喜鹊被惊起,扑啦啦飞了出来,从二人的眼前一掠而过。辛兰尖叫一声,抓住了他的胳膊。陈麦仿佛就在等着这一刻,便一把将她抱在怀里,辛兰像猜到了这结果,并不反抗。虽然抱着,她并不热烈,他像在踢一颗没气了的足球。陈麦对这温柔的拒绝无计可施,当他想吻她时,辛兰却一步就退出了他的怀抱。
一阵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他帮她拂开。辛兰眼睛眨眨的,眼帘低垂。她回过身,快步地走向前面,一边走一边将头发束起来,用根橡皮筋灵巧地扎住,像农夫扎住一捆刚出地的韭菜。陈麦还在原地站着,有些后悔,却觉得没必要道歉。
“走吧,还是一起回去吧?”辛兰回头叫他。他想走过去,又觉得有些泄气,他强迫自己挤出一个微笑,却没有动,去还是不去,他都觉得很被动。
辛兰见他不动,缓缓地走了回来,在他眼前只站了一下,就吻住了他的嘴唇。陈麦猝不及防地迎接这回马枪,却盖不住她突如其来的热烈,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柔软的嘴唇在摧毁他。她摩挲着他麻木的脸,拂过他凉飕飕的双眼。这感觉似曾相识,但这温度却没有将他点燃,反而冷却了他,就像她在黑暗里靠上他的肩。他又推开了辛兰的脸,果然,他没在这张脸上看到爱意。
辛兰微笑,把头扎在他怀里,双臂绕着他的腰。“怎么?你抱了我,我也吻了你,你还有什么不平衡的?”她的进攻打乱了他的阵脚,他只能沉默。辛兰抱了抱他就松开了,退后两步收拾衣服,还掏出一根口红,若无其事地补妆。
“你真让我不懂呢。”
“干吗非要懂?你倒少见多怪。”辛兰哂然一笑,扭身就走。陈麦一阵脸红,这一仗输得很惨,他不曾想到辛兰矜持的外表下,竟是如此具备进攻性。电话里那个温柔单纯的辛兰,怎会有如此强悍的一面?
进校门的时候,他扭脸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他,她的眼神有他没见过的冷漠和怀疑,她泛红的嘴唇暗淡下去,像校门口褪了色的灯笼。
他们来到图书馆阶梯前看布告,辛兰热情地和每一个认识的人说笑着。她的优雅和聪明令他喜爱,但见她和各色人等说个不停,陈麦又烦起来,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有再变成跑龙套的危险。⑸㈨⑵他不适应她的转变,反应一时迟钝,便插不进嘴,手在裤兜里搓着大腿。他只能时不时蹦几个字儿,弄几句不着边际的话,却丝毫不能融入她构建的交流场。
角色的瞬变让他不满,他大声地和两个女同学打招呼,要打破这一边倒的颓势,和她们说着扯淡的闲事。但这也只是片刻的缓解,像牙疼时吃片阿司匹林,虽然管用,但用不了多久,那疼来得就更加剧烈。
图书馆门口出现一个穿黑风衣的人,像冷不丁在那戳起个雕塑。他戴着薄薄的皮手套,抱着几本书,眼睛一闪闪地看向这边,灰底红格的围巾飞舞着。见他们也在看他,他便夹着书走下来,一步步走得潇洒,像明星走在楼梯的红地毯上。
陈麦认得这是从台湾交流来的研究生郭宇,本科在台北大学,学国际法的,听说有笔不俗的书法。郭宇身材高挑,目若朗星,周身泛着成熟和稳重。他礼貌地对他点了个头,陈麦微笑回应,握握手就算了,这人来者不善。
果然,郭宇不是来和他说话的,只静静地看着辛兰,微笑着等她和老乡说完,毫无等待的局促。辛兰立刻转向了他,构建了新的对话。陈麦嗅出了危险的味道,像病榻的猎人听到鬣狗在屋外徘徊,他颤抖、恐惧,却束手无策。
“辛兰,你上次说的那本书,我让家人从台北寄来了。”他的声音并不像台湾电视剧里那般肉麻,陈麦甚至对这声音产生了好感。他沉稳的气质让陈麦感到畏惧,觉得这气质非一日之功。
“真的呀?郭宇你还记得啊,我还以为你忘了呢,难得你如此有心,谢谢了!”辛兰兴奋过头,就带了风骚。陈麦像是嚼了一颗生柠檬,酸得肚脐眼丝丝发麻。
“答应过你的事,怎么敢忘呢?晚饭后我给你送来吧?你那时在宿舍么?”
“好啊,我在宿舍等着,该怎么谢你呢?”辛兰晃着肩膀,像在舞会上卖弄风骚的玛蒂尔德。
“不用,一本书而已,大陆早晚也能买到,我就怕你看不了竖版的,上面还有我瞎写的评注。”郭宇也许是累了,他将夹在左边腋下的书换到了右边,辛兰便不失时机地去看那几本书,发现有一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大惊小怪起来。
“这本书我看过的呀,你也喜欢张爱玲吗?我在初中就开始看她的作品了。”辛兰像看到了宝贝,拿过来翻弄,见郭宇果然作了批注,就想仔细去看。郭宇忙一把抽了回来,竟羞红了脸。
“今天瞎写的,你还是不看的好。”
“呵呵,你脸红什么?在书上作批注,钱钟书也喜欢这样呢。”陈麦见辛兰这个作态,心生厌恶,但他有理由认为她是在做给自己看,于是又坦然起来。
“嗯,我倒不是喜欢她,是喜欢她的部分作品,比如这本,但看的时候有时会有疑问,觉得她的作品中关于人物性格的描写,也有一些矛盾的地方,就记下来琢磨一下。”面对辛兰略带奉承的话,难得郭宇能如此清醒。
“张爱玲二十五岁之前就完成了几乎全部作品,我最喜欢《倾城之恋》。她作品中的人物有性格矛盾并不奇怪,她是女人,女人的作品会有情绪化甚至神经质的一面。她在创作过程中,也在经历现实的情感波折,当然就有矛盾了,尤其是白流苏,我觉得定有着张爱玲自己的影子。”陈麦的声音参与进来,看得出郭宇对他表示了认同,甚至想和他交流,可辛兰却故作麻木,丝毫没有把这话题接下去的意思,硬邦邦地斩断了:“郭宇你啥时候再回台北?帮我们宿舍带点槟榔吧?”这话题粗鄙无趣,辛兰却说得认真。陈麦毫无办法,他此刻只是个被刻意忽略的旁观者。角色决定位置,愤怒不是攻城锥,发作出来没准引火烧身,自取其辱。
“下个月要回去一次,我多带点回来,上次带得不多,都被同学们半夜当夜宵吃了。”
“呵呵,你下个月就回去啊?为什么啊?”她似乎要没完没了地把这话题继续下去,也或是在等着他的离开。陈麦决定继续若无其事,谁说脸皮厚不是战术?
“我爸六十大寿,兄弟姐妹们都要回去,我负责给他写寿贴。”郭宇似乎看出了陈麦的不耐,低头看了下表。
“哦,是哦,你书法那么好,当然要你写了。那你怎么回去……哦,我的意思是,你从北京怎么回去?”辛兰一边说一边笑。陈麦突然想起,中午的时候,辛兰说要请老六吃晚饭的,可她刚才又答应了郭宇等他送书,两下似乎矛盾。
“嗯,我先飞到香港,然后从那边转机去台北,挺费周折的。”郭宇作无奈状,表明这一路的难挨。
“真是太远了,我长这么大,最远就是来北京。我妈妈对台湾的印象很好,她几年前作为访问学者在台湾游历过,说台湾很有人文气息,有根的意味,有机会还想去。”辛兰双手合十。
陈麦像看着一场没完没了的双人舞,⑸⑼⑵枯燥乏味,却还不能离场。他们每一次舞步的交替,身形的旋转,都是对他的折磨。他只能再看表,别无他法。辛兰似乎觉得需要缓和,就揪了他一把说:“陈麦,不是说请老六吃饭么?郭宇你一会没事吧?咱们一起去吧,今晚我请客。”
陈麦和郭宇对视了一眼,他是略带敌意的,但郭宇的眼神依然是温和的。他礼貌地回绝了。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儿,你也不要赶,我晚一点再去给你送书。”
“一起去吧,饭总是要吃的,不耽误事。”陈麦虚头八脑地说。郭宇的婉拒让他歉疚。
刘一民阴魂不散地来凑热闹,刚在录像馆还一身休闲,一部《玉蒲团》的工夫就西服笔挺了,想必又要去做个讲座。陈麦欣赏这留法博士的才华,却讨厌这人的眼神,他记忆中的色鬼都是这白多黑少的样儿,一见漂亮女孩便直勾勾地发出色光。听老六说常有不同的女孩子出入他的宿舍,夜不归宿。据传辛兰也常和他有着联系,她会不会在这些人之中呢?
刘一民和众人打招呼。郭宇和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