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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
有的人,相恋一场,却无疾而终;
有的人,相恋一场,相忘于江湖;
有的人,相恋一场,相望于江湖;
有的人,相恋一场,终成怨偶;
也有人,相恋一场,修成正果……
无论是哪一种,也无论结局好坏,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爱着,或者相爱的时候,一定很甜蜜……
他不想从长兄的立场,剥夺她享受甜蜜的过程,哪怕,结局有可能是万劫不复!
冷昊不是一个话太多的人,发表了一句绝对中立的立场后,便是关照冷央“好好照顾自己”。
冷央“喔”了几句,感觉没什么话聊了,便挂了电话。
看着电脑屏幕上冷昊的QQ对话框,长叹一声:“唉!说了等于没说!你这个外援,我给你打0分!”
鼠标再点顾岚的QQ的,她看着她的QQ,呆了许久,终究还是关了!
她是冷央,不是顾岚!
也许,她靠近玉寻欢借助了顾岚的影响,但她不要成为顾岚的影子,也不要成为玉寻欢透过她看顾岚的中介!
她喜欢他,她希望玉寻欢也能喜欢她!
喜欢冷央这个身体下的灵魂!
……
晚餐是坐在一起吃的。
玉寻欢,冷央,林晟,小贝壳。
冷央又自我安慰了几分,在北欧,人的家庭观念很重,大多数家庭都会一家人坐在一起用餐。他们这坐在一起的四个人,林晟和小贝壳是一对,而她和玉寻欢,也蛮像一对的。
笑容不由自主又甜蜜了几分,低头,往自己碟子里夹了一条冰泉鱼。
啧啧,真好吃!
鱼皮酥脆而肉质鲜嫩,汁水在鱼皮和鱼肉之间流淌,一口下去,满满的都是鲜鲜鲜!
冷央低着头,继续盘算着,她现在的任务是,尽量多在城堡住一段日子,多呆在玉寻欢身边,用尽一切办法让他注意到自己!
而她待在城堡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布鲁斯持续追求玉寻欢,只有布鲁斯疯狂的劲头不减,她才有充分的理由住下!因为要躲避布鲁斯嘛!
“小巫婆,有这么好吃?”玉寻欢忽的开口。
“有!”冷央听得玉寻欢叫自己,不假思索的回答,然后抬头看过侧面妖孽的那张脸,然后……“咯吱”一声,她的牙顺利的被鱼头骨卡住了!
皱眉,连忙往自己筷子上筷子上看去。
只见一整条鱼,从腹部的位置开始,鱼肉被吃掉了,鱼骨头也被吃掉了,鱼尾也被自己咔嚓咔嚓吃掉了!
这会儿筷子上只剩下鱼头!
而且,只半个鱼头!
真是……丢人!
这么丢人的事,冷央当然不会承认!她笑了下,大赞:“这鱼真的好好吃!从鱼肉到鱼脊髓,再到鱼脑,好吃得我都快把舌头咽下去了!”
为立刻增加这句话的真实感,她说得极其认真!隆着眉,瞪大眼睛。
“喔,有这么好吃的?”玉寻欢轻描淡写,心想,这个小傻瓜!
“那是当然!你别忘了,今儿我们上山的路上,你也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鱼!保证我吃一次后,再也不想吃其他地方的鱼!”冷央立即道,顺便把嘴里已经嚼烂的半个鱼骨头咽下去。
玉寻欢“恩”了一声:“在你之前,确实还没人觉得连鱼骨头都好吃的。”说完这句话,玉寻欢竟放下自己的筷子,然后拿公筷夹了一条最大的鱼,送到冷央碟子里,笑容可掬:“既然喜欢,那就多吃点。”
看着碟子那条比其他鱼足足大一倍冰泉鱼,冷央感动的想哭!
这可是她家男神第一次给她夹菜,还是这么大一条!可是——
大鱼意味着骨头更硬,特别是头骨!
她到底要不要为爱把这条大鱼头骨嚼了?
默默吃鱼,然后偷偷把鱼骨头堆在碟子一旁。
中途,玉寻欢有往埋头苦吃的冷央看过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这个傻瓜!
倒是小贝壳,在第一次听冷央说鱼骨头好吃时,试着咬了几口,然后大呼鱼骨头太硬,自己不是钢牙!
然后又很馋的说,想吃鱼脊髓。
作为24孝的好老公林晟立即义无反顾把鱼脊梁骨小心翼翼咬开,再抽出那根细小的脊髓,放到小贝壳勺子里。
小贝壳只吃了一条鱼,立即叫林晟别弄了,还是鱼肉好吃!
……
那天晚上,冷央斗志十足给自己手机设置了个早上5:30的闹铃,决定早起陪男神跑步。
第二日一早,当手机闹铃响,冷央几乎是条件反射按了个再睡十分钟。两次再睡十分钟后,她忽然想起她要追男神,忙一个筋斗翻了起来,穿了件薄毛衣,宽松运动裤,忙跑下楼。
已是早上六点。
“早,冷小姐。”管家先生笑容可掬站在客厅。
“早啊,管家先生!”冷央笑着打招呼。
“冷小姐这是要出去跑步?”管家先生问。
“是啊!”冷央坐在玄关旁边的矮凳上换鞋。
“公子刚出20分钟左右。”管家先生不经意的,“公子的习惯是每天早上围湖跑一圈,然后到健身房做一套体能训练,然后练习格斗,最后是一组射击。”
冷央“恩”了一声,心里盘算着哪些可以搭讪,哪些可以陪他练习。
很快换好鞋后,冷央打开房门,迎面寒风,立即把她冷得一个哆嗦。
为了男神!为了爱情!
她咬牙,冲进寒风。
刚跑了两步,她忽的听见管家大声喊:“哎,冷小姐!”
冷央立即又跑回来:“管家先生,什么事?”
“跑错方向了!你现在这个方向和公子一样,你追不上他的!你最好跑反方向!”管家说。
冷央忙着道谢,很郑重道:“你是好人!”然后再跑进风里。
☆、633。第633章 这算是约会吗?
温度很低,凌冽的风带着刺骨的锐度。
脸颊很痛,被寒风冻得几乎没了知觉,而薄薄的毛衣和薄薄的休闲运动裤似乎根本就没有任何御寒的功能。
寒风无孔不入,将每一寸皮肤都冻得生痛!
原本留在体内的最后一丝困倦早被寒风催的七零八落。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似乎这辈子,就从来没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中的锻炼过身体!
所以,爱情使人奋进,克服一切困难,是对的!
湖很大,先前坐在车上看到过,目测绕湖一圈至少在10公里以上。
她很怀疑自己能不能坚持10公里,不过,玉寻欢和她跑的是反方向,玉寻欢比她早出发,玉寻欢的速度应该比她快,所以,如果不出意外,她应该只需要跑的三分之一的路程,就能遇到他!
她再想起出门前管家的一番提醒,她想,管家必定是看出她的用意了,而且,那么明显是在帮她!
那么,玉寻欢呢,他是否也知道自己喜欢他?
他那么聪明,应该是知道的吧?
……
四肢的运动,浑身上下所有身体机能都已调动起来。
每一个细胞,每一块肌肉……
当寒风不再让人感觉寒冷,当体内充盈着大量的热,当肌肉的酸胀充斥着她所有的感官,当她一万次对自己说坚持,她终于看见夜色中,沿着湖迎面跑来的颀长的人影。
于是,肌肉也不酸痛了,原本艰难的坚持变得如此有价值!
人影在靠近,冷央的心在跃动。
“HI!”冷央开口。
“HI。”玉寻欢回了一句,脚上步伐半分不变,继续往前跑去。
冷央用四分之一秒的时间考虑了一下的,既然玉寻欢没邀请她一起的,那她就厚脸皮一点!反正都厚脸皮做了这么多事情了,也不差这一件!
飞快转身,脚步更快,迎头赶上玉寻欢,然后用和他一样的速度跑着。
玉寻欢侧头看过她一眼,略一勾唇,并不说话。
冷央咧嘴一笑,并不解释为何要和他一起,事实上是,她已经累得想倒下了!
再跑了一小段,冷央心头更是叫苦连天:一是玉寻欢跑步的速度实在太快,而均速保持又太好!二是刚才自己返身追他那一段,她用了几近冲刺的速度,到追上他的时候再慢下来。
长跑这项运动,最忌讳就是变速跑,格外消耗体力。
她这会儿最实际的感受就是:双脚如灌了铅,每跑一步都似乎拼劲了所有的潜力!
老天爷啊,我这是在用生命追求男朋友啊!
好在人的潜力还是无限的,冷央在经历了最早的双脚沉重迈不动,再到后来的后来,双脚竟似没了知觉,只机械般的跟着玉寻欢往前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那感觉……在冷央看来,竟漫长到仿若一个世纪……
终于,她看到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