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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史家听到克沃思说话,但没听清楚,他把目光移开那把剑,问道:「抱歉,你刚说了什么?」
「大家讲故事时,一般是怎么开头的?」克沃思问。
编史家耸耸肩说:「大多是直接对我说他们记得什么,之后我再按顺序记录事件,筛除不必要的枝节,厘清与简化内容。」
克沃思皱眉:「我觉得那样不可行。」
编史家尴尬地笑,「说故事的人各不相同,他们比较希望自己的故事保留原状,也比较希望听众能聚精会神地聆听,所以我通常是先听,事后再做记录,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忘。」
「几乎一字不忘还不适合我。」克沃思把一根手指压在唇上,「你写字能有多快?」
编史家会意地微笑,「比人说话还快。」
克沃思颇为惊讶:「我倒想见识见识。」
编史家打开背包,取出一叠精致的白纸和一瓶墨水。他小心摆好这些东西后,用笔沾好墨,一脸期待地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前移,噼哩啪啦说了一串:「我是,我们是,她是,他是,他们会是。」编史家舞动墨笔,当着克沃思的面,迅速在纸上书写,「我,编史家,以此声明,我既不会阅读,也不会书写。仰卧,不敬,寒鸦,石英,漆器,艾哥里昂,林达卢索兰喜亚:『有个来自费顿的年轻寡妇,坚守妇道,她入告解室,透露迷念……』」克沃思又把身子往前倾了一些,以便观看编史家书写,「有意思……噢,你可以停笔了。」
编史家再次微笑,用一块布擦笔。他的纸上写了一行难以理解的符号。「那是密码之类的?」克沃思说出内心的疑惑,「你写得很工整,想必不会浪费很多纸张。」他把那张纸转向自己,更仔细观察上面写的东西。
「我从来不浪费纸。」编史家自豪地说。
克沃思点头,没有抬头看。
「『艾哥里昂』是什么意思?」编史家问。
「啥?喔,没什么意思,我掰的,只是想看不熟悉的字会不会减缓你的速度。」他舒展身子,把椅子拉近编史家。「你教我怎么读这些字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了。」
编史家一脸疑惑,「这很复杂……」他看到克沃思皱眉,叹口气说:「好吧,我试试看。」
编史家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写一行符号,一边说:「我们说话约用五十个音,我为每个音设计了一个符号,由一两个笔划组成,这些都是代表声音,所以我也可以抄写我完全不懂的语言。」他指出,「这些是不同的元音。」
「全都是垂直线。」克沃思凝视着纸说。
编史家停了一下,不太高兴。「嗯……没错。」
「那子音就是水平线啰?然后元音和子音会像这样结合起来。」克沃思拿起笔,在纸上写下几个自创的符号。「聪明,这样一来,你一个字就不必写两三划以上了。」
编史家静静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没注意到他,他一直注意着纸。「如果这是发『盎』音,那这些一定是发啊音。」他指着编史家写下的一群字母。「啊、耶、唉,凹。那这些就是喔了。」克沃思自顾自点头,把笔塞回编史家的手中。「让我看看子音长什么样子。」
编史家漠然地写下子音,一边写一边念出声音。过了一会儿,克沃思拿起笔,自己写完子音清单,请错愕的编史家看到错误就帮他更正。
克沃思写子音清单时,编史家看着他边写边念,从头到尾大约花十五分钟,都没有出错。
「这系统超有效率!」克沃思赞叹,「非常有逻辑,你自己设计的吗?」
编史家停了很久都没说话,他凝视着克沃思面前写的几行字,最后他不理会克沃思的问题,问道:「你真的一天就学会泰玛语吗?」
克沃思浅浅一笑,低头看着桌子。「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我差点忘了,其实是花了一天半的时间,一天半不眠不休。你怎么会问这个?」
「我在大学院听到的,原本一直不太相信。」他低头看克沃思在他的密码纸上写的工整笔迹,「全部吗?」
克沃思一脸狐疑:「什么?」
「你学会整套语言了?」
「当然没有。」克沃思不耐地说:「只有一部分,的确是大部分,但我觉得你不可能完全学会任何东西,语言就更不用说了。」
克沃思搓揉着双手:「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编史家甩甩头,仿佛在清理脑袋一样,他摆好一张新的纸,点头。
克沃思伸手先阻止编史家动笔,他说:「我以前从来没讲过这个故事,我猜以后也不会再说一次了。」克沃思把身体前倾,「在我们开始之前,你必须先记得,我是艾迪玛卢族,我们是讲卡路提纳烧毁前的故事,在没有书籍记载,也没有音乐可演奏之前。第一把火点燃时,我们卢族正在闪烁的光圈里编造故事。」
克沃思对编史家点头说:「我知道你以收集故事与记录事件闻名。」克沃思的眼神转趋冷酷,如碎玻璃般锐利,「即便如此,也不要擅自更改我说的一字一句。如果我看似迷失,看似偏离,切记,真实的故事鲜少直线到底。」
编史家严肃地点头,试着想象一小时就破解他自创密码的头脑,那头脑可以一天学一种语言。
克沃思温和地微笑,环视屋内,仿佛要记住一切。编史家用笔沾墨,克沃思低头看着合掌的双手,缓缓做了三次深呼吸。
◇◇◇◇
接着他就开始说了。
「就某种意义来说,一切是从我听到她唱歌开始的。她的声音与我的成双交揉,仿佛描绘着她的灵魂:如火焰般狂野,如碎玻璃般尖锐,如苜蓿般甜美洁净。」
克沃思摇头,「不,一切是从大学院开始的。我去那里学故事中常提到的魔法,像至尊塔柏林的魔法,我想学风之名,我想掌控火与闪电,我想得知成千上万种问题的答案,读取他们的档案。但我在大学院里发现的,却和故事里描述的截然不同,让我深感失望。」
「但我想,真正的开始在于促使我踏入大学院的原因:黄昏时突然出现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与燃烧毛发的味道,祁德林人。」他兀自点头,「对,我想,那是一切的开端,从很多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关于祁德林人的故事。」
克沃思甩头,仿佛想摆脱某种晦暗的想法,「但我想,我得回顾更早之前的事,如果这是类似个人传记的东西,我可以腾出时间好好的说。如果大家因此记得我,即使不是赞誉,至少内容还有些精确。」
「但是,万一我父亲听到我用这种方式讲述故事,他会怎么说呢?『从头开始。』很好,既然要说,就好好的说。」
克沃思把身子往前倾。
「一开始,就我所知,世界是阿列夫从无名虚无中幻化出来的,他为万物命名。又或者,有些版本的故事是说,他找到万物早已拥有的名字。」
编史家小声地噗哧一笑,但他没有抬头,也没停止书写。
克沃思自己也笑了,他继续说:「我看到你笑了,很好,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就假设我是创始的中心。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略过无数沉闷的故事:帝国兴衰、英勇传奇、悲惨情歌。我们就直接跳到唯一真正重要的故事。」他笑开了嘴,「我的故事。」
◇◇◇◇
我名叫克沃思,声音近似「阔特」。名字很重要,因为他们透露出许多攸关该人的讯息,我用过的名字比任何人都多。
阿顿人叫我梅卓,这字在不同语言中各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火焰」、「雷」或「残木」
如果你看过我,「火焰」之名显而易见,我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如果是在两百年前出生,我可能会被当成恶魔烧死。我蓄短发,但头发总是散乱难理。放着不管,头发就会竖起,仿佛头顶着火焰一般。
至于「雷」,我想是因为我有宏亮的中低音,儿时受过许多舞台训练。
我从没把「残木」当回事,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想那名称至少有些预言的意味。
第一位导师叫我颖儿,因为我天资聪颖而且自知甚详。初恋情人叫我杜拉托,因为她喜欢那名字的发音。有人叫我沙地卡、巧指、六弦。也有人叫我无血克沃思、秘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那些都是我付出代价所赢得的称号。
但我的成长过程中,家人叫我克沃思。父亲曾告诉我,那有「去理解」的意思。
当然,我还有过许多别的称呼,这些名字大多粗鄙,但多数名符其实。
我曾从沉睡的古冢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