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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现这个人似曾相识。他转过头来对胡亮说:“你仔细看看他的肩膀,是不是咱们见过这个人 ?'…'”
“是个柳肩。”胡亮犹犹豫豫地说。他没能认出来。
“你不觉得他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吗?我记得你还说过……”
“是他?”胡亮回头看了一下立刻就点了一下头的古洛。
“个头、胖瘦都像。你怎么能认出来呢?”
“这就要靠天赋了。”古洛笑着说。
“再往前放。”胡亮气哼哼地对那个技术人员说。
录像带倒回去大约三十分钟时,那个人又出现了。他正往院子里走,像一般书中形容的那样,左顾右盼,贼头贼脑。这次他那一肩高、一肩低的身材缺陷更清楚了,而且也是在他回头一看时,胡亮觉得他甚至认出了这个人的眉眼。
“他怎么会……”胡亮满腹狐疑,不由得小声说。
“嗯,就是他。”古洛微微一笑。
外面是阴沉的世界,太阳像失踪人口一样,不知藏在哪里。云层低低地压下来,收敛了风,树叶不再摆动,只是沉闷地低着头。花坛里的花仿佛失去了光泽,仔细看,它们正在枯萎。几个孩子跑了过去,后面有一个年龄稍小的孩子哭着,追着大孩子。他们从古洛身边经过,没有看这两个大人一眼。茅逸家的楼就在眼前了。
“到了。”胡亮闷闷不乐地说。他深为自己没有古洛所说的天赋感到痛悔,虽然他也知道这只能责怪遗传基因。
“哦,到了?我怎么没认出来呢?”古洛故作惊讶地说。
“这也是天赋。”胡亮机警地接上一句。
“对,你说得对。”古洛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说。两人都大笑起来。(人)
但这畅快的心情在见到茅逸的母亲——一个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的女人——时,就烟消云散了,不,是愁云密布。茅逸的母亲说,茅逸去福水市的一个亲戚家了。
“什么时候走的?”胡亮立刻拉下了脸。
“我给你们倒茶去。”茅母以为胡亮在嗔怪她招待不周呢。
“不,我们不喝。你先说他出去的日子,还有,他为什么要去亲戚家呢?他不是在上班吗?”胡亮更焦躁了。
“他们每年有假期,两个星期。我妹妹家在福水,他是……大前天,对,就是十二号走的。”
“你没记错吧?”胡亮叮咛了一句,口气放缓了。
“没有,没有。这还有错?”茅母笑着说。
“你认识姬红雨吗?”古洛突然发问。
“小姬呀。嗯,认识。她原来是小逸的女朋友,后来黄了。”
“为什么?”
“听小逸说他俩性格不合。我看那姑娘也挺厉害,而且心眼儿不少。我们家小逸多厚道,和她不般配。”所有的母亲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错误,即使杀了人,责任也在对方。
“你能和他联系,让他回来一下吗?”古洛说。
“对了,你们找他到底有什么事?”这是个糊涂的母亲。
“没事。最近姬红雨受到不明身份的人的威胁。茅逸和姬红雨曾经是恋人,我们上次找他谈了一次,了解了一些事情,现在又出现了新情况,想找他核实一下。”胡亮感到现在很难办,如果录像带上的那人真的是茅逸,但也没有其他的证据指认他就是凶手,只能问询一下。如果那人只是和茅逸相像,自己就有可能陷入被动,但如果凶手真是茅逸,他知道公安局在找他,可能会潜逃。所以,胡亮要把找茅逸的目的说得尽量含糊一些,但这方面他是最不擅长的。尤其是刚才他流露出来的急躁态度,如果茅母不那么糊涂的话,早就会看出不对头了。
“和他联系不上,他关了手机,说是要彻底休息休息,不让任何人打扰他。他又住在我妹妹家在乡下的房子,那里没有电话。”
“那万一他有事,怎么办?”胡亮还没有见过这种怪人,尤其是在儿女就是父母祖宗的今天。
“不会,那边有他姨照顾,要有事他会来电话的。孩子工作太辛苦,由他吧。”茅母笑着说。古洛诧异地看着这个心地醇厚善良的女人。“也许这样的母亲才是最聪明的。”古洛不由得想。
经李国雄批准,古洛和胡亮第二天就出现在福水市。
多美的城市!有山,不高,但葱翠苍郁,清泉淙淙,百鸟啼鸣,而且整座山几乎就在城里,给这里的市民造福不小;有水,是条大河,水有些浑浊,但气势宏大,浩浩荡荡,令人荡气回肠。近郊还有一个大湖泊,水很清澈,游行于被高大树木覆盖的群山之中,坐上条小渔船,游弋其间,美不胜收,心旷神怡。
古洛过去就来过这个城市,也很喜爱这里。胡亮虽然到处跑,而且福水离省城坐车不过两个多小时路程,但他却没来过。
“灯下黑呀。”古洛听胡亮很遗憾地对福水刑警队长说他是第一次来,就在旁边揶揄道。福水的队长像他的长相一样,是个忠厚老实的人,他不喜欢开玩笑,因此把别人说的话都当真。
“我陪你们好好玩玩。”
“不用,先找到这小子再说。”胡亮真没有玩的心思,也许是过于敏感,这个案子似乎让他感到了失败的滋味。刑警队长看出胡亮的情绪,就说:“好,咱们就先去他住的地方。”话音未落,他打了下方向盘,转到朝东的方向,疾驰起来。
别看这个茅逸年轻,还真懂得享受,也很有些雅趣。他住在村子东头的一个农家院里,据说是他姨刚买下不久的。院子很宽敞,房子的布局和大小也和一般的农民家不一样,加上里面充满了让人恐惧的刚装修过的气味,充分展示了精明的农民让城里的笨蛋们烧钱的高明心计。
“有人吗?”刑警队长替胡亮喊了一声。
过了十秒钟,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应道:“谁呀?”
“警察。”这一声喊得名副其实。
又过了十秒钟,门开了,茅逸站在那里,睡眼惺忪。他半睁着眼,躲闪着照射在脸上的阳光,虽然并不强烈。
“认识我们吧?”胡亮严肃地看着茅逸说。
“嗯。”茅逸还是眯缝着眼睛,“进来吧。”他总算想起了礼貌。
屋子确实不小,过去农户一进门的厨房兼喂猪的地方成了一个大厅兼起居室。猪就这样被人赶跑了,所以就要对猪圈一样的地方进行装修。装修得不算豪华,但很实用,不像有些人家把自己居家过日子的地方装修成宾馆,好像自己是客人一样,过了今天没明天的。
“坐吧。”茅逸挥挥手,有些像轰苍蝇,算是请这几位客人落座了。
“找我什么事?还是为了那个女人,叫什么来着……”他不太会做戏,倒是会让人作呕。“噢,想起来了,姬红雨,还是为她吧?我肚子里的那点儿货都给你们了。你们来,真是没用。”他像上次一样,没有给客人端茶倒水。
“简万库,你认识吗?”胡亮单刀直入。他看出这个小子还是有些嫩,尽管他装成一副城府很深或是见过世面的样子。
“不认识。但听姬红雨说过,是他们的头儿吧?”
“那你去他家干什么?”胡亮提高了语速。
“我去他家?没有的事,我去他家干什么……”
“杀他。”
“什么?他死了?”茅逸真的吃惊了。
“你应该知道。”
“胡说!”茅逸顿时激动起来,“我为什么知道?我告诉你们,我就没有见过简万库这个人,也不知道他住哪儿,我怎么杀他?哦,对了,他什么时候死的?”最后这句话,他的表情和语调似乎沉稳了一些。“太嫩了。跟我来这套。”胡亮想。
“大前天,就是十五号夜里。哦,对了,你那时在哪儿?”胡亮模仿着茅逸的口气。茅逸微微一愣,好像看出胡亮在揶揄他,但他不动声色,说:“这就对了,那时我在这里,怎么能杀得了他?就是古人说的剑侠也不过是百步之外取人头。”茅逸很为自己的幽默自豪,他笑了,似乎在说,现在轮到我笑了。
“不对吧?”胡亮慢悠悠地说。
“什么不对,就是在这里。”茅逸的脸又涨红了。这是个敏感易怒的人。
“谁能证明你在这里?”
“这……我姨。”
“亲属不算。”胡亮斩钉截铁地说。
“算不算,我就在这里,你们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我在那儿。”
“我们有录像带,你要看看吗?”
“录像带?什么录像带?这又不是拍电视剧。”
“告诉你,十一点多,你离开简万库家的时候,他们小区对面印刷厂的探头拍到你了。你会分身术?”这回又轮到胡亮笑了。
“你们是陷害我吧。”停了一会儿,茅逸沉着地说。
“怎么会呢?不信,你看看录像带。我们没带来,你和我们回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