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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们吃的糊不像是现在这样的浓,清淡的跟谁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看着那个慈父为女儿和两个孩子,安排以后的生活,当安排好一切之后死去。非剑在那一瞬间是那样的感动,为这家人而感动。虽然总觉得元书涵太过冷淡了些,却不料原来冷淡的背后是这样的柔情。
虽然能获得这样的柔情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屈指可数。其实自己还是有几分羡艳,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感受过那种温暖。却没想到虽然元书涵对自己那么冷淡,对他却也是那样的不同,和人们常说的男女之情也不一样。
元书涵做什么考量都有自己一份,让他时常想起那个男人,元书涵的父亲。他也明白元书涵为什么选择将自己一身医术隐藏的原因,一个连自己父亲都不用能挽救的人,却要用一身医术去挽救别人的生命。
想救的人就不了,其他的人就算救上再多又能如何?若不是现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他们急迫的需要许多钱财,元书涵也不会为人看诊。这也是因为时事的顺应而为,是元书涵对这个世界生存法则的一种认同。
这个答案是元书涵自己给他的,哪怕这个答案最痛苦的是元书涵自己。人生存于世,总是要融入这个世界,总不能真的去偷去抢。虽然他们有这个能力,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放弃原则。
第十九章 关于女孩的定义
“裴明宣帮我看看这布怎样?”忘忧哪里得出的答案是十分好,但是男子和女子始终都是有区别的,忘忧也建议元书涵问问东方昭和裴明宣的意见。他们一个是为高权重见识不凡,一个是常年经商商业的眼光比较好。
虽然家里头有这么一位娇客,但是东方昭也不会天天往这里跑,只要裴明宣记住自己给他引荐大夫的恩情就好。其他的事情若是做的太多了,只会让人觉得太过谄媚,反倒让人觉得心中不悦。
对于这个分寸,东方昭自然会好好把握。既不能让人觉得十分冷淡,又不能让人觉得太过热情。更何况看元书涵这样的态度,大概是不怎么希望见到自己的。毕竟裴明宣身份尊贵,却也是一个大麻烦。
“真不知道那样高的医术,怎会为一块布欣喜若狂。”裴明宣摇了摇头,觉得今天元书涵特别像小孩子,之前喊青湄买东西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这不知道什么布也让她这样。想起之前元书涵听说东西买回来,就立马离开了自己,裴明宣心里头多少还有些抑郁。
自己这个病人看来也不是那么重要,却又让裴明宣觉得开心,这也算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一种。加上他们之间该做的也做好了,元书涵留着也不过是陪自己聊天罢了。难得遇到元书涵这样的女子,裴明宣还是想和她多说说话。
哪怕元书涵的话比自己还少,多少也是个能交流的伴。
“这布好像是涵姑娘亲自染得,自然是不一样。”裴明宣多数都在房间里投呆着,大小事情都是安墨在跑腿。自然不知道元书涵究竟在干什么, 就算是听出了元书涵话语中的欣喜,对于这些事情也是一片茫然。
“不过这样的涵姑娘,倒是更像一个十岁的孩子。”元书涵表现得太过成熟,导致他们都忘了这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就用平时跟成年人相处的方式跟元书涵相处,果然是沟通无障碍。
“有些人家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定亲了,可算不得是什么孩子。”裴明宣摇了摇头,坚决不肯承认元书涵是一个孩子。就算元书涵确实是比较小,裴明宣私心里头还是不愿意承认,裴明宣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爷这话可不能这么说,若按照定亲来论,这还未出生便订了亲的也是有的。”安墨倒也不是故意和裴明宣做对,只是想要自家主子开心些罢了。元书涵那样少年老成的孩子,不也有露出笑容的时候。
“你这小子诚心找揍。”裴明宣瞪了安墨一眼,却被元书涵看了个正着。
“安墨确实是个找揍的孩子。这一点我万分赞同。不要说我小肚鸡肠,孔夫子曾说过: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元书涵这话纯属说笑,也是报了昨天的一箭之仇。虽然说当时免去了安墨的惩罚,可是那是人手不够用的原因。
今天好容易把事情都给理顺了,却找不到理由责罚安墨,说起来元书涵还是有些遗憾。
面对元书涵这样的调笑,安墨吹胡子瞪眼却忍不住自己笑了,裴明宣则是含蓄的露出了一个微笑。“涵姑娘真是个有趣的人。”那样说等于承认了自己的瑕疵必报,他却意外的觉得这样的元书涵很可爱。
看安墨那个样子,也不过是哭笑不得吧,却也对元书涵生不起责怪的心思。他向来自持,也忍不住轻赞了一句。哪怕元书涵听了之后并不觉得十分高兴,裴明宣也自己认了,却见元书涵还是一片落落大方。
“先帮我看看,这布和平日所见不一样,按照我预先设想来说,做成衣服穿带久了应该对身体有些好处,还能够缓解一些轻微的病症。只因无先例可寻,多少让人有些摸不准。”
裴明宣接过布来,只觉得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萦绕鼻端。“这颜色不错,带着的草木清香若是经久不褪的话,估计能和软烟罗一拼。”曾经以为元书涵说做成衣铺子,不过是闹着玩的罢了。
但是看到这块布的时候,裴明宣知道元书涵一直在努力,虽然努力的方向只是成衣铺子的原料。“至于治病,这个我也不知,不过这清香闻着到让人十分舒服。”裴明宣最后给出一个很肯定的答案,也大概估计了下这个东西的价值。
就像是元书涵自己所说,这个东西并没有什么先例可循,所以还有一些假设性的东西需要解决。本身带着香味的布,这一点就足够让这个东西价值不菲。当然也是因为这个香味让人十分舒服的原因,虽然那样鲜艳的红没几个人能穿的十分好看。
好在这样鲜艳的颜色,还是有很多人都喜欢,至少看上去是那样的喜庆华丽。只是这样从未见过的东西,让人好奇的同时也会让人拿不准。
“这香味虽然不能说是永不褪,但是保持个三五年应该可以。具体时间还是要看,现在说这些都还太早。更何况我现在才做出一种颜色,得到你们的肯定我多少有些信心做下去。”
人们对新东西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这样的东西别说是古代,现代都没有。在一步步的机械化中,很多手工制的东西都已经失传,被所谓的批量生产所代替。就算有很多东西都被称为文化遗产,也难以改变它逐渐消失的现状。
“三五年就已经够了,一件衣服能穿三五年也是能耐。”越是金贵的东西越是不经用,这一点裴明宣也算是深有体会。“而且衣衫平日里穿着,洗衣浆衫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些损耗。”大户人家很少有一件衣衫穿一年的,若是做尺头存着倒是不怎么够。
“这只是染出来的布罢了,若是从一开始就培养,说不定这东西能保持更长时间的香味。”想起养蚕织布的种种过程,元书涵只觉得自己头大如斗。“只是现在说这些也还太早,以我现在的能力条件,能够染布已经是极限。”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元书涵就算有那个想法,立足于现实却觉得不靠谱。与其眼高手低想太多,还不如脚踏实地一步步去走。
第二十章 裴明宣初动念
“涵姑娘何不找人合作?眼前不是有很好的人选吗?”裴明宣指的是自己,不过也没有说的很明白。前面还有一个东方昭,必要的时候可以拿过来做挡箭牌,毕竟自己的身份对于元书涵来说还是太过复杂。
“这虽然是个不错的方式,只是我做这些也没个长期打算。”她可没打算做一辈子这些,这两天大概缺钱都缺疯了。“等两个孩子大一些,我就和非剑一起带着孩子四处游历。等到累了的时候就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做点小买卖维持生计,做一只闲云野鹤。”
年轻的时候多走走看看是好事,更何况这古代的山水若是留心处处都是美景。等哪天累了倦了走不动了,找个地方定居。至于两个孩子,元书涵只想让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们自己的人生也应该自己走。
元书涵也知道真到了那一日,自己也许不能像现在这样洒脱,但是雏鸟终究该学会自己飞翔。元书涵心中纵然会万般不舍,也不会阻碍两个孩子飞翔。
“你打算和非剑成亲。”说起来非剑比自己还大上两三岁的样子,元书涵能够接受非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