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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红莲艳酒-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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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你武功很高。”

“你错了。”

朱砂冷笑:“内力是隐藏不了的,除非你武功比宫主高。”

“我是说,我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你还敢放肆!”朱砂恼怒,提刀指著他的脖子,“立刻滚出客栈,否则我杀了你!”

“白公子,不必和他们多说。”

这人的声音我听过。不是最好听的,但一定是最温柔的。他从旁边的椅子上站起来,看也不看朱砂一眼,朝白琼隐使了个眼色。

江湖中俊才豔丽代代辈出,凭一张脸、一手好功夫闻名於世的,不计其数。但是,表里不一的也不计其数。外貌极端美丽性格却极端偏激的,最著名的莫过於重莲,弄玉。

但,桓雅文是真正的翩翩公子。

他痴情专一,心志难夺,所向之处,永远是正义名门。

桓雅文是个磊落君子。所以,他必然与自己的兄长,以及重火宫为敌。

白琼隐完全无视他,银锭子在桌子上敲得邦邦响:“掌柜的,这位姑娘说了,房子让给我们,还不赶快备房?”

“这,这,公子啊,你和这位姑娘商量好再找我们,成吗?”掌柜哆嗦著,往後退了一段。

几名武林人士在客栈产生争执,受灾最多的一定是掌柜小二。

谁说客栈的人一定是懦弱无能的角儿?在腥风血雨中存活,他们其实最是机警灵敏。

我们几人穿得都很平常,还加上个小女孩,却给店小二发现,跑来,唯唯诺诺:

“这几位客官,很抱歉,我们这里已经满人了……”堪比狗类的嗅觉,鼻子吸吸就知道下个人该不该对付。

“我们只打算在这里吃饭。”

花遗剑刚一开口,桓雅文和朱砂都转过头。只有白琼隐还在不耐烦地敲桌子。

“雪天?”

“林宇凰?”

几乎同时出口。怎麽听怎麽觉得朱砂这丫头没礼貌。当著我的兄弟,不叫副宫主,好歹都得叫个林公子麽。

司徒雪天加快脚步走过去,一脸笑容。“大圣人啊大圣人,我还当你真是病得下不了床了,竟这麽快恢复。”

“多亏了白公子。”

白琼隐不买他的帐,瞥他一眼继续敲桌,敲一下掌柜抖一下。

桓雅文转眼看向花遗剑,惊喜道:“花大侠竟也来了。”

花遗剑习惯冷酷严肃,拱手回礼:“花某正欲前往奉天。桓公子近来可好?”

“那正巧,我们也是去奉天。”

“那麽,擂台上见。”

桓雅文笑道:“我不过是去那里看看热闹,不打算参赛。既然遇了面,可否同行?”

白琼隐这才停下动作,往桓雅文身上轻轻倒去。“雅文,当年温采与你一同出行的时候,你是巴不得所有人都消失不见呢。原来,你不想和我睡。为什麽不早说?”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白公子,你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

“桓郎,脱了裤子你温柔如水体贴入微,穿了裤子就翻脸不认人,我好恨。”

十里红莲豔酒九

朱砂从怀中直接掏出一个金锭,特阔气地往掌柜的面前一砸:“最後说一次,这房我要了!”

小二一瞅那金子,眼睛爆射出精光。欲前去抓钱,却被掌柜提了算盘拍了手。

我忙走上前去,收回金锭子:“朱砂,是谁先来的?”

“一起。”

白琼隐道:“朱砂大小姐,打诳语也不是你这麽打的。整个客栈的人都看到你来抢我们的房。若是一起,我都让了你这‘柔弱女子’。”

朱砂道:“你给我闭嘴!”

“既然是他们先,就不要抢。我们另寻一家。”

“瞧瞧,人家林公子多大方。你们莲宫主也不像你这样啊。唯女子小人难养也。”

朱砂举刀欲砍,我一掌顶了刀,扯她到一边,小声道:“有多少人出来?”

“大半。”

“天,我的朱砂丫头唉,莲武功尽失,你们都出来了,他怎麽办?”

“不会,若硬闯重火境,起码得搭上百余条性命,外加一个月时间。无人知道宫主失了武功。而且这两年重火宫一向安静,现在是英雄大会前夕,也不会有人想找我们麻烦。”

“你们出来做什麽?”

“这,恐怕不便透露。”

我顿时恼怒。

“你们是不信任我?”

“不是!”朱砂忙摇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现在真的不能说。”

罢了。花有别样红,人心自不同。除了那狗屎运学来的青莲花目,也不会重火宫的独门武功。以我的身份,除了关心重莲,似乎便不宜多管。

朱砂刚想再去缠掌柜,我又拦住她:

“慢,你哪来这麽多银子?”

“当,当然是宫里拿来的!”

重莲精神失常以後,重火宫内的财源一向紧缺,她竟这麽大手笔花钱。我蹙眉道:“原来这就是宫内银子总不够用的原因?”

朱砂微微一滞。

“朱砂,重火宫的事我无权插手。但你最好想清楚,重莲可能永远恢复不了神智,但也可能明天就恢复。你们就尽管乱来。”我走回花遗剑和雪天身边,“我们另寻客栈。”

花遗剑大侠的名字不是摆著看的,跟著他有好日子过。福寿客栈,武昌最好的客栈;天字间,地字间,福寿客栈的上房之一。我们的。不过这样算来,房间还是不够,花遗剑去兄弟家住,留位给雪天与我。

天字间以白色为主调,是客栈里最大的房,房内挂满名家字画,临江而设,恍若人间仙境。地字间种满翠竹,桌椅床柜都是竹制,床头还镶嵌著翡翠碧玉,屋内还处处摆有假山盆景,反璞归真。

雪天住天字间,我住地字间。

虽说这两间房与金字间被并称为福寿客栈上上房,却都不及金字间豪华。

金字间是红棕为主调,里面洒满了花。据说那是名副其实的“金”,从床到桌到椅到衣架等无一不是镶金嵌银。就连这屋里的客人吃饭,都是用金器银器。

如此奢华,住一晚上的价格都够别人买一套平房了。

又有一说,能住金字间的人光有钱是不够的。尽管如此,这里还是有不少人抢著住。

所谓穷人求饭吃,富人胀破肚。人一有钱,什麽都想试试。别说是这种纯粹浪费钱的房间,更离谱的事都有人做。据说长安有个暴发户以前穷得要命,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个新鲜的烧饼,後来发了横财,居然叫人去茅厕里面挑蛆来吃,还美名曰那是营养丰富。恶心悲哉!

花遗剑刚来的时候,甚至想把我们弄进皇帝老儿才敢住的什麽金字间,我连连推辞,又听闻金字间有人占领,大擦一把冷汗。

他自己省吃俭用,对朋友可是没话说的。知道我在重火宫待久了丰衣足食,所以专门把我弄到这种烧银子的地方。

实际上乱葬村出来的小毛贼子,睡著了给蚊子吸干了血,估计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说到蚊子,我就想起了红钉叔叔的浴室。

红钉老怪、七杀刀和百催花每人都有一间浴室。条件都不怎麽样,其中以红钉老怪的最为恶劣。木桶小得像洗脚盆不说,一入夏,蚊子还特别多。

重莲和林轩凤都是爱干净的主儿──尤其是重莲,身上香得让人家以为他有奇怪的癖好,但我却超级恶心。直到现在,每洗两次澡,到第三次总是会一推再推。这毛病被无数个人唾骂过,实在是童年产生的阴影。

重莲神智还正常的时候经常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肯洗澡,就不要碰他。我每次都是笑吟吟地扑过去,在他身上乱蹭,把一身的汗臭都蹭到他的身上,还伸出脚丫子叫他帮我脱袜子。

我个人认为,男人的身上要没点味道,那就不叫男人味。汗臭脚臭也是一种美。

只是重莲吃过的苦不少,但怎麽说也是娇生惯养来的,要他做这些事,实在是为难他。所以每次他替我脱了袜子擦了脚,我都打算奖赏他林二公子之吻一个,他总是会皱著眉头,把我推翻。

十里红莲豔酒十

小的时候,我和轩凤哥总是轮流去他们的浴室洗澡,每三次总是有一次会被蚊子叮得满身包。每次洗澡完毕,身上总是痒得比不洗还难受。我使劲在身上抓,林轩凤对我的态度是一年一个样。

十二岁以前,我只要一抓身上,大呼绝世容颜给蚊子毁了,林轩凤总是按住我的嘴,说如果把叔叔们吵醒了他一定会把我抖出去。如果逮著哪天他心情不好了,他甚至会非常失形象的在我美丽可爱的脑袋顶上狠狠敲下去。他如此欺负他小弟,我竟然没往心里去,在他饭里加几条毛毛虫就算原谅了他。

十二岁到十四岁之间,我抓身上的时候总是怒气冲冲的,不会找他说话,他会主动问我,还去给我找药。特别温柔。所谓人性本贱,大概就是林轩凤这个样。

十四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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