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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后的士卒个个振臂高呼,群情激昂。
“为李太守报仇!为李太守报仇!”
刘泽冷冷一笑道:“徐荣是在下的俘虏,杀剐存留,恐怕也轮不到你们做主吧?”
孔伷脸色陡然一变,道:“刘都尉,既然我们都有是讨董联军的一份子,没必要为了一个俘虏伤了和气吧?”
“讨董联军?我与孟德公血战函谷的时候,孔刺史何在?联军何在?现在和刘某谈联军,简直就是笑话!想捉俘虏也容易,西凉兵就在长安,孔刺史不妨提兵前往,国贼董卓尚未伏诛,孔刺史把他擒来下油锅烹之不是再好?”刘泽压根就不吃他那一套。
孔伷的脸色铁青,虽然平日跟刘泽不过就是点头的交情,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刘泽居然为了一个俘虏和他翻脸,好歹他也个刺史身份,主管着一州的军政,刘泽一个小小的都尉兼代理国相就敢公然地顶撞他。孔伷不禁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刘都尉,徐荣和颖川子弟有着血海深仇,你若是一昧私心回护,恐怕就算是本官答应了,这些颖川子弟也不肯答应!”
孔伷如是一说,后面的几个部下心领神会,立即高呼口号:“烹杀徐荣!为李太守报仇!”身后一大群的兵卒亦是齐声呐喊,声势震天,更有胆大者向前涌去,试图冲击管亥率兵构筑的防线。
刘泽寒目一扫,沉声道:“管亥听令!”
“属下在!”管亥朗声应道。
“传我军令!有敢犯我军营者,格杀勿论!”
“诺!”管亥领命,一声令下,重弩手齐刷刷地在营前列队,三石弩乌黑透亮,钢制的弩箭在火把的照耀下熠熠地闪着寒光。
这种重弩孔伷及手下兵卒在虎牢关前可是曾亲眼目睹,那弩箭的威力之大,可以轻易地穿透狼骑的重铠,他们这些血肉之躯又如何抵敌得了,众士卒不禁为之胆寒,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气势也为之一挫。
孔伷本来就是那种只会清淡高论、嘘枯吹生的儒士,那里经历过什么真正的阵仗,被刘泽的重弩一吓,登时便气馁了,不过他依然还是有些不甘心。
“刘都尉,本官的面子,你当真是不给?”
刘泽压根儿就没把孔伷这一干人放在眼里,鼻孔之中哼了一声道:“孔刺史,你深夜兴兵前来,盛气凌人,颐气指使,你又何尝给过刘某面子?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若是想骑在刘某头上作威作福,那只能怪某些人瞎了眼!我还是那句话,我的俘虏杀剐存留,自然由我作主,不服的话,你大可自己进来拿人!”
第255章 以血续命
孔伷看着寒森森的弩箭,根本就没有半点敢上前的打算,恨声道:“好!好!好!既如此,那本官也只有到袁车骑面前讨一个公道了。”
刘泽不以为然地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请便!”
孔伷看再这么呆下去也没个结果,气呼呼地率人拂袖而去。
象孔伷这类人,刘泽打心眼里睬都没睬他一下,吩咐管亥全营戒备,加强夜间的巡逻力度,便返回了营中。
进来之后,却见张机面有愧色地拱手道:“恕在下无能,徐将军失血过多,恐无力回天。”
刘泽神情不禁凝重起来,就连张机都没有办法的话,恐怕徐荣就真得是无药可医了。他走到榻边,徐荣已陷入昏迷之中。
徐荣被丈八蛇矛刺穿肩胛骨,虽然伤势较重,但却非致命之伤,真正致命的,是失血过多导致的昏厥。
若搁到现代,可以说是很简单的治疗,输点血就可以了。但在汉代的医术水平之下,失血过多就意味着死亡,纵然是一代神医张仲景在旁边也是无能为力。
输血?刘泽脑子里灵光一现,如果给徐荣输血的话,岂不就能把他从濒死的边缘给拉回来吗?
不过想归想,但刘泽细想了一下,实现输血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首先是血型必须匹配,否则还没有救回他的命反而成了催命符;其次,输血需要器械针头和细管,这两样东西似乎更不可能拿到。
血型的问题倒不难。自己的血型就是o型,不管徐荣是o型或者是a型、b型、ab型。只要他不是那种稀有的rh血型就万事ok了。但如何把自己的血液输入徐荣体内,这倒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刘泽对张机道:“仲景先生,徐荣伤势虽重但并无性命之虞,只是失血过多,如果给他输一点血进去,是不是可以救他?”
张机惊讶地看着刘泽,摇摇头道:“以血续命,前人倒也曾尝试过。但若非至亲之血,血液并不相融,强行输入的话,必定会死于非命。张某行医多年,也未曾见过此法,只是从前人的医著之中读过。”
刘泽道:“据在下所知,人的血液大致有四种。分为甲、乙、丙、丁型,除了每型之间血液可以融合之外,甲型血可以输入其他三型而融合,反之则排异。也就是说不管徐荣是何种血型,只要用甲型血输入必定与其血融合。”
张机大为惊异,失声道:“在下看刘将军并非懂医术之人。这以血续命之技从何而知?”
刘泽含笑道:“泽年幼之时曾师多无名高僧,家师遍历天下,曾远涉安息大食大秦等域外之国,博古通今,学识渊博。这以血续命的这段笔记正是泽从家师的遗物之中发现的。而且巧得很,在下的血便甲型。正好可以用来救治徐荣。”
张机点点头,道:“域外方国,颇多异术,不过此法是否管用,张某倒也持怀疑,需得一试方知真伪。”
“徐荣已命在垂危,现在也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只是在下虽然懂得此法,却不知如何施行,才能将这血液如何注入徐荣的身体?”
张机须髯道:“此事易耳,不知军营伙房之中可曾有刚刚宰杀过的鸡鹅之类?”
“当然有,只是不知先生用来做何用?”
“只须拨几根羽毛过来便是,要挑又细又长的。”
刘泽恍然明白,鹅毛管不正是空心的嘛,完全可以用来做针头,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不过说到空心的管子,自己手中可是有比鹅毛管更长更好的东西。他吩咐潘凤到自己的营帐内去拿几根孔雀翎过来。孔雀被当做礼物送给了平原王,不过那只雄孔雀掉下来的尾翎被刘泽收藏了起来,在汉代,孔雀翎也算是稀罕玩意,尤是双眼或三眼花翎,价值不菲,即使到了清代,皇帝只有对功高之臣才赏赐双眼花翎。
潘凤很快地就将孔雀翎拿了过来,张机眼前一亮,道:“这羽毛可是孔雀翎?”
刘泽点点头,道:“不错,正是。”
张机感慨地道:“此物传说是益州南中所产,只因产在蛮荒极南烟瘴之地,极为难得,张某也是只闻其名,今日始见真容。”
“此物可否能代替鹅毛管?”
“可以,效果更佳。”
张机很快地将孔雀翎上多余的羽毛去掉,只剩下一根光秃秃长约五尺的翎管,把细的一头削尖了,反复地用烈酒浸泡消毒,而后取过一只葫芦,截去一半,做成个漏斗,下面凿开一个小孔,将翎管粗的一端插入葫芦之中,用布条密封之。历史上最早的输液装置就这么诞生了。
刘泽大叹,神医就是神医,自己苦思冥想都想不出来的办法就这么轻易地迎刃而解。虽然这个输液装置简陋了一些,但不失为人类医学史上的创举。
刘泽取过一把匕首来了,就着刚刚用酒消毒的大碗,对着自己的手腕准备切下去。
潘凤一直莫名其妙地看着,虽然他根本没懂这玩意有何用途,但看到主公准备割腕,还是唬地他一身冷汗,脸色煞白,急忙拖住了刘泽的手臂,急道:“主公缘何要自残身体?”
刘泽停住手,微笑道:“我这不是自残,而是要放一点血出来救徐荣。”
潘凤不明觉历,坚持道:“主公乃万金之躯,为了一个敌俘居然要用自己的鲜血去救他,这万万不值。若是主公执意要救的话,只管取潘凤的血便是。”
刘泽笑道:“每个人血型皆不相同,我如何知晓你的血型是否与徐荣匹配,胡乱输入的话只会让他提前毙命。”
“只是血乃命也,主公岂可因救人而罔顾自己的性命?”
“不过区区一碗血而已,岂有性命之忧,放心吧。”刘泽掳起袖子,用匕首在手腕上轻轻地划了一刀,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滴落在了碗中,叮咚有声。
“主公不可——”潘凤跪在了刘泽面前,苦苦相劝,泪泗横流。
大帐内的锦鹰卫和军医数人也跪地相求。
刘泽知道潘凤这些人都是忠心护主的,不忍责罚,一面看着鲜血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