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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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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李元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计划,他要找一个适当的理由向罗士信挑战,在众人面前名正言顺的将他击败。
  这次的元日大朝会正是他心目中最佳的场所,他知道李渊身患气疾不可能一直坚持到宴会结束的。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会将宴会交由李建成主持,自己下去休息。
  而他就能在那时效仿项庄舞剑,以缺少对手为由,逼迫罗士信与之比试,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击败,以扬威名。让世人知道,罗士信比起他李元吉要逊色的多。
  可是吐谷浑使者突然横插一腿,罗士信大展神威先救人斗虎,随即又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吐谷浑的头号猛将天柱王。所表现出来的神勇,让李元吉为之心悸,他发现自己竟然不敢依照原定下的计划实施了。
  尽管不愿意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罗士信的表现已经让他失去了从尉迟恭那里找来的自信。
  那种感觉让孤傲的李元吉郁闷若死,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
  出了罗士信这重头戏,接下来的表演便有些索然无味。
  李渊先一步告辞,李建成接管了宴席,在他健谈风趣的谈吐下,宴会也来了一个小**,直至日落西山,宾主尽欢而散。
  罗士信问清了黑奴的去处,得知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往太医署,便往太医署行去。
  太医署就在皇城之外,将卒训练经常受到一些跌打扭伤,常来太医署求药。
  罗士信虽未亲自来过,却也知道大致方向。
  来到太医署,罗士信出示了骁卫大将军的令牌,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太医署,来到了黑奴休养的房间。
  医疗间里,黑奴笔直的躺在床上,一对漆黑的大脚高架着床尾。
  古代人普遍高大,但大多在一米**上下,黑奴两米出头估计有两米一左右,这床的长度还比不上他的身高。
  见到罗士信进来,黑奴灯笼样的眼中露着感动。移动着想要下地拜见。
  罗士信赶忙上前制止。
  在房间里的大夫也铁青着脸,对着黑奴一顿训斥,说的是鲜卑语。罗士信也听不懂说些什么。
  不过黑奴却老老实实的不再动了,转向罗士信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罗士信茫然的瞧着大夫。
  大夫叫邱权,便是因为精通鲜卑语才被安排到这里的,翻译道:“他说他要保住自己的腿,将来好为将军卖命。”
  罗士信先让邱权告诉他好好养伤的鲜卑语怎么说,然后亲自让黑奴好好养伤。
  黑奴用力的点着头,虽然语言不通。但这个动作却是世界通用。
  罗士信询问黑奴的伤势。
  邱权愤愤不平的道:“那群蛮夷真不是东西,纵然是奴隶,也不至于如此对待。黑奴应水土不服有些发热体能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去与猛虎搏斗,不是要他的命嘛。本来就有小病,现在有失血过多,身体素质下降。热病严重了起来。没有半个月是好不了了。也只有他这种跟牛一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点,寻常人估计一个月都不止。”
  罗士信了解了情况,也松了口气,只要没生命危险,一切都好说,他很好奇黑奴的来历也就拉着邱权与黑奴聊了起来。
  这一聊,罗士信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
  原来黑奴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以斗兽取乐。黑奴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
  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哪愿意为他们卖命,合力逃了出去。
  黑奴是小时候被拐到拜占庭的,也不知回家的路,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也就一直往东走,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
  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磨练出了黑奴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竟然活了下来。一直走到吐谷浑附近,他跟着商队遇到了西域马贼。
  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黑奴寡不敌众,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黑奴。
  天柱王见黑奴骁勇强悍也就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留在了吐谷浑。
  罗士信听极缘由,对着黑奴报以了可怜的目光,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不思考不干什么,智商等于负数。因为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因为简单的忽悠,因为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
  实在……
  罗士信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
  不过听到这里,罗士信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黑奴了。
  黑奴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不是敌死就死我亡。他视天柱王做主人,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
  两人若要比试,黑奴的一身本领发挥不出来五成,败给天柱王的理所当然的。
  “你在给我说说阿拉伯帝国怎么样?很强大嘛?”罗士信并非学历史的,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有些了解,对于西方的一概不知。不过他记得唐朝在李隆基的时候貌似跟阿拉伯帝国打了一架,好像还输了,所有有些好奇。
  黑奴想了想答道:“阿拉伯帝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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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不得不说,兄弟姐妹们真心给力,以这股劲头,就上晚了8天,冲上排行榜也不过是时间问题,继续给力,无言也一样努力写存稿,准备爆发。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宝刀神枪

  得到了这个答案,罗士信眼中闪过了点点兴奋,自从有了这一身的盖世武勇,在长安李唐王朝闯下了一定的名望后,也渐渐的悟了一个道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梦如幻,岁月飘零。与其随波逐流,不如活个精精彩彩,轰轰烈烈,也不枉穿越来到李唐这个世界走上那么一遭。
  阿拉伯帝国虽然远在万里,但依照他们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将会成为一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帝国。
  尽管他知道阿拉伯帝国要征服耶路撒冷,在短期内并无向东方扩展的念头。不过他们没有扩张过来的意图,不意味着大唐王朝不能征服过去。两个巅峰大国之间,早晚就有一场决定这世界最强帝国的巅峰之战。
  有如此强劲的敌手在一旁虎视眈眈,现在只是意淫的想想,就让人不热血沸腾,不能自持。
  黑奴已经知道自己让天柱王送给了眼前这位看似不壮却异常骁勇的高廋少年。对此没有多余的异议,他的成长本就是与众不同,从最小的地方崛起,开始从地方上的小型斗兽场打出自己的名望,几经转手最后卖给了拜占庭最大的贵族进入闻名中外的罗马斗兽场。
  在拜占庭那里有个习俗,平时不给角斗士吃饱,让他们保持着饥饿的身躯,只有在他们在斗兽场里击倒击杀对手之后,才能享受到美食。所以在黑奴的眼中,天柱王给他管饱饭已经算是最大的恩赐了。所以也尽心竭力的为天柱王卖命。
  如今又换了一个主人,这个主人不惜冒险,从虎口中把他救下来。还安排了大夫细心医治。如此待遇是他从未享受过的,也倍感珍惜。
  “对了,黑奴,这个名字不好。”罗士信很欣赏黑奴的武勇与胆气也没有将之视为奴隶,道:“你记不记得自己的名字?”
  黑奴听了翻译,表情黯然,摇了摇头。在拜占庭他叫黑奴,在吐谷浑也是叫黑奴,他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有名字。但那多年过去了,早已封存在意识海里,记不起来了。
  罗士信想了想,突然道:“干脆以后我就叫你奎托斯吧。很威风霸气的名字。”
  黑奴慎重的点了点头。学着汉语的发音,不伦不类的说道:“奎……托……斯!”脸上一片欣喜,黑奴一直是他的代号,他就如没有名字的人一样,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罗士信让奎托斯好好养伤,离开了太医署。
  这回到了国公府,福伯迎了上来道:“今日午时,程将军府上的下人让将军明日去他府上一聚。说过年了三兄弟好好聚一聚,要不要准备什么登门礼物。”
  罗士信笑道:“不用不用。这去程老哥家吃饭,带了东西,指不定还让他丢出来,带张嘴就行了。”
  福伯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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