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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骑兵与大唐骑兵相比起来,突厥骑兵或许能够依仗草原民族的优势在各个方面胜大唐一筹。但是在步卒这方面,突厥就算跳起来也够不着大唐的脚底心,这交战起来只有碾压的份儿。
薛永如今已经成为了经验丰富的陌刀将,领着陌刀军以推墙战法前进,一步一步速度不快,但无可阻挡,在陌刀面前连人马都能碾碎,何况区区人类,一路横冲直撞,所到之处,鬼哭狼嚎,死尸遍地。
战锋队队如其名,正是当任突击手的步卒,他们一个个手持横刀,在莫虎儿的率领下充分的发挥着自己的机动性,在人群中往来冲杀着,横刀本就是步战利器,当世少见的名刀,将士们挥舞起来,血肉横飞,残肢断臂随处可见。
至于左翼的突厥更是凄惨……他们遇上的是一位煞神……奎托斯!
这个来至于至西方的黑子因为无法骑战的缘故,一直没有表现的地方……
现在这里正是他的舞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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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的奎托斯
奎托斯近来有些郁闷。
他身来就被当成斗兽奴隶驯养,奴隶主为了让他们听话,以各种方法给他们洗脑,剥夺他们的思考能力。以至于奎托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罗士信是所有人中对他最好的,也乐意为罗士信做任何事情。
但是近年来却完全没有他的用武之地,练兵他不会,马战他又受到了身体的限制。多次外出征讨,也没有他的位子。
奎托斯想法简单,罗士信给了他一切,他却帮不上任何的忙,觉得自己很没用。
今天罗士信终于用到了他,亲自点了他的名,让他将面前大营的敌人杀溃。
奎托斯憋了那么久,就如关在笼子里的猛兽。这一开闸,整个人都呈现一种亢奋的状态,仿佛打了属性加成一样,特别的卖力。
杀的极凶极狠。
抬手一刀,刺入一名突厥兵的胸口,顺带将他的心脏给挖了出来。
一名作战经验丰富突厥老兵,闪开了唐兵的挥砍,在对方力气用尽的时候,一刀将之砍翻在地,顾不得擦拭脸上的血迹,目光搜索着自己第一次上战场的儿子,却发现看着自己的儿子的心脏让唐军的大将硬生生的从身体里扯出来。
他“哇”地喷出一大口血,鲜血混着眼泪一起流下来,嚎叫着舞动着弯刀杀向奎托斯。
奎托斯那漆黑的肤色几乎挂满了红白色的液体,脑浆与鲜血。都要掩盖他黑人的特性,见又有一个不知死活的敌人向他冲来,亢奋的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圈雪白的牙齿。狰狞可怕。
但突厥老兵受到了儿子惨死的刺激,全然不顾,挥舞着刀,猛劈而下。
奎托斯伸手向上一抬,出手如电。
突厥老兵一刀挥下,期待的情况没有出现,反而觉得右臂一松。紧接着着一股剧痛直传他大脑,斜眼一看,他的手臂孤零零的。半截手臂都不知哪儿去了。
突厥老兵心中涌现一股恐惧之意,但随即响起了儿子的惨死:刚刚从军,立志要成为突厥最骁勇的勇士,夺回他们突厥人的朔北草原的儿子。那雄心壮志还未施展。却让面前的这个黑鬼那个煞星,一刀捅进了胸口,然后刀与手都消失在他的视线里,再次出现的手中,手中多了一颗犹在跳动的心脏。
电光火石之间,突厥老兵忘记了恐惧抬起了左手,一拳砸向了奎托斯。
奎托斯一刀削断面前敌人的右臂,见他抬起左手。短刃再度一挥,将他的另一条手臂也斩了下来。
突厥老兵没有任何犹豫。张开了嘴巴,身子前倾。就算没有手也要咬掉面前这个杀他儿子的煞星的一块肉。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奎托斯他武艺就算他的本能,野兽一样的本能。这个本能让他在生死存亡的战场上如鱼得水。
再次不存任何迟疑的向前一刀,短刃从突厥老兵的鼻子捅了进去。
奎托斯的这一刀又狠又猛,足以置对方于死地。但是出于杀敌的本能,出于习惯,出于威慑敌胆……各种原因促使着他翻转这手腕,挖坑一样,匕首转了一圈,将突厥老兵的整张脸都给了出来。飞脚一踹,尸体飞出三丈,仰面倒在地上。
突厥老兵的面门只留下一个巨大的血洞。
“吼!”
奎托斯怒吼一声,就如怪兽一般凶悍。
一名矮小精悍的突厥兵让吓呆住了,甚至忘记了迎敌。
奎托斯也不客气,上前一步,举起盾牌当头砸了下去。
盾牌是一件防御装备,但是在奎托斯的手中,盾牌是一件杀敌的利器。
纯钢打造的钢盾,重达六十多斤,他左手挥舞起来如若无物。
六十多斤的钢盾加上奎托斯的神力,直接将那名身材矮小的突厥兵的脑袋给打到了脖子里去。
奎托斯的短刀至上而下,扎进突厥兵的脑袋,开了一个十字。
脑髓与鲜血,形成了十字形的喷泉。
奎托斯不再理自己的杰作,冲向另外一个对手,创造更新的。
奎托斯的勇悍凶残早已人尽皆知!
罗士信对此并没有制止,反而有些放纵。
在他看来怎么死都是死,死的惨跟死的安逸有什么区别?
因为奎托斯的勇悍凶残,大多数的敌人都受不住,心寒胆裂,以致士气低落,能够早一些奠定胜局,早一些取得胜果,反而能够少牺牲一些己方兵卒的性命。
何乐而不为!
为此他特地从军中挑选出那些死士,那些嗜杀的兵卒编入奎托斯的部下,让奎托斯传授他们杀人的手段技巧。
以至于奎托斯与他直系的八十余人都是军中人人胆寒的存在。
便是己方兵卒,对于他们都存在着些许惊惧之意。
奎托斯如此,他的那些徒弟一个个也格外卖力,各展手段,将他们对手的突厥兵一个个的虐杀。
天节军、右骁卫早已见识过奎托斯的手段,不以为意。
但是边军却是第一次见,震撼之余,也发觉在他们的冲杀下,敌人就如土鸡瓦狗一样,不堪一击……
对于他们的畏惧也少了好多,各自念道:他们都是一个军队的,害怕也是对方害怕,他们忌惮什么?
这毫不犹豫的,舞动着刀盾,跟着奎托斯他们一凶悍打出来的优势,将优势扩大……
三路唐军几乎都以绝对的优势,压着突厥兵打,一步一步,蚕食占领着突厥部落。
全线占领整个粘怗部落,只是时间问题。
罗士信看着三路大军的表现,满意的点了点头。
如此战果并不出他的意料:他并不轻视突厥的骑兵,但是在突厥部落里打阵地战,跟大唐步卒比起来,突厥就是三岁的小孩,娃儿……
“大将军……”
罗士信派出来的斥候这时飞马来报道:“乌部落已经来支援了,来了足足八千骑兵。”
“哈哈!来的正好!”罗士信打了一个响指道:“等的就是他了,苏定方,这个乌部落的援兵就交给你了,给你五千,怎么打,你心里有数。”
苏定方笑着领命道:“末将明白。”
罗士信瞧着罗艺部落的方向,笑道:“也不知那老家伙会不会上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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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胜券在握”
薛万均一直觉得奇怪,罗士信行军迅捷也就罢了,明明可以稍微控制一下速度或者加快速度,在夜里发起进攻,却少见的选择在大白天里强袭。如今听他细说,方才明白过来。
“我说了,原来大将存着围点打援的心思,难怪选择在大白天里进攻。”薛万均见战局基本已定,罗士信并未如传言一样,冲在最前头,而是在大后方指挥若定,举手投足间便打出了大好局面,方才察觉今日的罗士信与昔日几不可同日而语。
罗士信颔首笑道:“这突厥上下畏我如虎,还给我取了个什么阿尔桑杜奥莱这乱七八糟的外国名字。我若晚上来袭,这黑灯瞎火的,乌默与罗艺不敢派援兵来。白天正好,他们不怕伏击。我这里也可以给他们迎头痛击,再好没有了。既拿下了这个粘怗部落,又给其他两个部落重创,也方便我们拿下他们的部落。”
薛万均叹道:“大将军这也太大胆了些,就不怕一招失利,全盘皆输?”
“怕什么?”罗士信毫不客气的道:“打仗想的就算怎么打赢,我从来不想怎么打输。什么‘智者用兵,不虑胜而先虑败’,在我这里就是他娘的瞎扯淡。这要不就不打,要打,就要往胜的地方考虑。考虑失败,那不是吃饱了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