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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唐书。兵志》载:唐代初年,得突厥马二千匹,得隋马三千,也就是说初唐立国初,只有五千左右的战马,但是李世民力排众议,张万岁主管马政之后,全国马匹迅速增长,到了贞观三年李靖征突厥时,唐朝战马的质量已经不输于突厥战马,张万岁的陇西牧马场不仅为唐军提供了十余万的良马,而且马场栏中尚存十余万匹备用。在张万岁掌管唐朝马政的巅峰时期,大唐战马一度跃升到七十万六千余匹。这个数额,是何其可怖。作为一个农耕民族,拥有不属于草原民族的战马,也只有唐朝做到这这点,也因此史书记载: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也是有了这七十万六千战马。大唐才有四方征战,打下中国史上最大疆域的资本(虽然没有维持多少年)。
要知道汉武帝为了打匈奴,为了养战马几乎耗尽文景遗留下来的巨额资本,花费多年才养得三十余万战马,供给卫青、霍去病征伐。而张万岁却在短短的十年里,在保持贞观之治的经济基础下,依旧为大唐弄出将近三十万匹战马。这份能耐,实在是了不起。
当然,现在这一些都是后话。
“二弟这个称呼所言不假……自从张万岁接手我唐朝马政,管理陇右马场以来,我唐军的战马便有了供应来源。每一年,都有分到一部分的军马。”平阳了解其中的内情,对于张万岁推崇备至。
罗士信对张万岁有点印象,对于平阳此言也毫不怀疑,只是好奇道:“既然张万岁如此重要,他的徒弟为何要来投奔我?帮他师傅不是更好?莫非,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平阳赞道:“郎君这份洞察能力,委实不凡。也确实如此,这个斛斯正是张万岁最出色的徒弟,张万岁又一次生了大病,病中以为必死,也曾说斛斯正可继承他的衣钵,可不久前师徒两人却闹了矛盾。张万岁一贯主张战马以血统为上,血统越是高贵,战马的素质越是出色。因此二弟最为钟爱的八骏,其中有七匹让他讨要去配种。”
罗士信点头赞同:“我觉得也该如此吧!我这匹赤骠便是汗血马的后裔,各项指数都远胜其他战马,尤其是与我心意相通之后,更是我克敌制胜的利器。”
“不错!这个观点几乎是公认的,不过斛斯正却自己提出了另一个看法。他说血统论固然是不假,但真正的战马应当与训练为主,不能满目的最求血统。好的血统马可遇不可求,战马应当将重心放在训练上。”平阳苦着脸道:“斛斯正这个提议让张万岁勃然大怒,师徒两人为此争辩吵闹了起来。张万岁觉得斛斯正走的是歪门邪道,斛斯正却认为自己的师傅古板不知变通。两人越闹越厉害,最后甚至惊动了父王与二弟。张万岁一怒之下,将得斛斯正逐出了门墙。二弟觉得斛斯正是个人才,也不舍得放手,便让我将他带来,给你使用。二弟说郎君的很多新奇的想法与斛斯正有相似之处,应该会合得来。我觉得吧,不管这个张万岁与斛斯正,谁对谁错,斛斯正的能力是有的。郎君现在麾下有两万多匹战马,有一个斛斯正这样技艺超群的马夫,也是好的,至少不用担心他们的驯养问题,保证时时刻刻都能彪壮如一,上得战场。”
“有道理!”罗士信颔首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缺少一个像样的马夫。走,我们一起会会这个斛斯正。”
平阳笑道:“我自作主张,让斛斯正在都督府内等候,让侍婢细心招待。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罗士信眯眼道:“你可是都督夫人哈!当然有这个权利。”
两人一起返回庆州。
来到都督府,罗士信先问斛斯正的去处。
侍卫一脸古怪的答道:“宾客怎么待也呆不住,吵着要去马厩。公主吩咐我们好生款待,只好将他带到马厩去了。都两个时辰了,他一直在马厩里好像在跟马说话一样。”
罗士信闻言眼中一亮,诸多事件证明,如此痴人,不是疯子神经病,就是奇人异士。
来到马厩,罗士信便见一个敦实很普通的青年男子,用着马梳给一匹骏马刷洗着毛发,漆黑的骏马似乎很享受男子的刷洗,配合的高仰着头。
周边还有两个侍候在一旁的婢女,她们见罗士信、平阳来了,叫了几声。
青年男子却是聪耳不闻,依旧认真的给骏马刷洗着毛发。
婢女焦急着意图上前拉他,却让罗士信摇头制止。
平阳道:“他就是斛斯正,此人爱马成痴,在照顾马的时候,一心一意的打理,不拉扯他,几乎听不到。”
罗士信却笑道:“一个人能够专注到这个份上,不正是他的长处?”
等了盏茶功夫,斛斯正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点了点头,将马梳放好,这才注意到罗士信、平阳的存在,赶忙上前见礼,“草民见过公主殿下、大将军……”他原本有着官职,但是因为与师傅闹翻,气恼之下也就弃官不干了。
他虽未见过罗士信,但能够与平阳并肩站在一起的也只有罗士信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唐常胜将军。
他拜是拜了,但目光却落在了罗士信坐下的赤骠身上,眨也不眨的,看的极为入神。
“我这匹赤骠,你有什么高见?”罗士信笑着问道。
斛斯正琢磨了老半天,开口说道:“大将军的这马爆发力,极为强劲,其他相对于这匹马的血统来说,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能说很是一般。”
罗士信有些动容了,夷男赠给他的这匹宝马随着他征战疆场多年,因为他之故,极为出名,也有很多相马名师陪过他评价。
不过那些所谓的评价大多都是什么“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还有就是“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反正是乱七八糟的,说的都是摘抄伯乐《相马经》里的话,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但如斛斯正说的如此简洁,却是少见。(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也是三千字,十分钟后还有一章,同样三千字!
第三十章 再得人才
不过对于斛斯正的评价,罗士信却有些不满意,什么叫做一般?
他对赤骠感情极深,尽管不觉得自己的爱驹如赤兔、乌骓一样,天下第一。可让人说成一般,却是受不了。
“你倒是说说,我这赤骠跑起来不会比任何马慢,耐力也不会比任何马差,冲锋起来的勇悍更不是输给他所见到的的任何一匹马,怎么就叫做一般了?”
斛斯正也不生气,目光望着罗士信毫不退缩的道:“大将军听差了,不是你的赤骠一般,而是在同一品种中算是一般。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匹赤骠应该来至大草原。它的父亲是汗血马中的最顶尖的野马,而他的母亲应该是草原人特地选出给那匹汗血马配种的优质母马。”他担心罗士信他们听不懂,刻意解释道:“野生的汗血马几乎能够称之为马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驯服它们充当坐骑。据我所知,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便是这类马王。这擒拿驯服马王需要莫大的机缘与运气。草原人擒拿不得驯服不得,便会在马王出没之处,撒上催情药物,备上母马借种。马王有极小的几率会临幸母马,并且怀上具有汗血马血统的马崽。而马崽一般都会成为伴随草原部落酋长之子长大的神驹,随着他征战天下。大将军的赤骠,应该是这么来的。至于为什么流落到大将军手上,我是不得而知了。”
他继续说道:“汗血马珍贵,但在遥远的西方西北以及北方草原还是存在的。我中原也不缺汗血马,但一般的汗血马未必就比及得的上大将军的赤骠。毕竟它拥有最好的父亲,还有一个精心挑选出来的母亲。这也意味着大将军的赤骠。天生不凡,拥有者寻常马匹莫可比及的实力。但是一个中年人,好意思与小孩子比力气?”
“呃!”罗士信让说的无言以对。
斛斯正突然兴奋的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将军早已练成了人马合一之术与赤骠浑为一体,而大将军武艺,天下无对。长枪之下,无三两合之敌。所以也习惯,三两招解决敌人。”
罗士信认同道:“这是自然,我们行军作战。对付的是成百上千的敌人,任何对手。不管是对方大将还是一小卒,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将他击杀。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伤亡。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
斛斯正突然大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是对的,师傅太过死板了。”大笑过后,他手舞足蹈的道:“就算因为大将军这个心态,所以在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