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么一想,林夕夕浑身充满了斗志,抑郁一扫而光,好像是在沙漠中行走的人,穷途末路时,看到了一片广阔的绿洲,让人顿时精神一振。
一个翻身,碰到了床上的一本书,这是林夕夕和小桃在收拾屋子时,从箱子的最底下找到的,书页已经泛黄了,但完整度还行,名字叫《碟刹》,听起来霸气十足。
林夕夕原本以为是一本人物传记,写一个名叫蝶的罗刹女子传奇一生,便随手甩在床上,想着晚上无聊时用作消遣的。
现在从脑子中仔细搜寻这本书的信息,好像听娘亲说过当时一个满身是血的蒙面男子,将这本书不由分说的塞给娘亲,说了句,“想活命的话赶紧藏好它,我马上回来取。”便立刻不见了踪影。
但娘亲一直没等到那个陌生男子,这本书就一直保留到现在,快有二十年了。
其中定有猫腻,林夕夕来了兴趣。翻开看,却发现只是一本诗词书。
第七章 武林秘籍
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将书临时塞给林夕夕的娘亲,很明显是有人在追杀他,而且目的很明确,为了他手中的这本书,所以这本《碟刹》绝对不是一本诗词这么简单。
林夕夕皱了一下眉头,突然想到了什么似地,原本清澈的眼睛发出琉璃似的光彩。她兴冲冲的跳下床,将书铺在桌子上,用手指沾了一滴茶水,滴在书上,瞬间那一块原先的字不见了,就着月光可以看清浮现出新的文字。
林夕夕激动的就差尖叫了,哈哈,果然如此,没想到小说中看到的会是真的,真有这种见了水才会显现出来的文字。
看来古代不能定性思维去看待,比如轻功啥的,违背了地球引力的原理,但据她所知,在轩辕王朝,武林高手是真的会轻功的。
不消片刻,《蝶刹》就显出了原样,林夕夕看的是越来越激动啊。
原来这是江湖失传已久的武林秘籍,修炼蝶刹者达到一定境界,背部会呈现出光芒,光芒形成的形状是蝴蝶的翅膀,可用此飞行,犹如轻功,但耗费体力,所以名为蝶刹。
出绝招时,只要扇动翅膀,便发出蝶翅形状的光波攻击敌人,就像降龙十八掌的掌风,亦像高手劈剑时凌冽的剑气。
蝶刹分白,银白,红,蓝,黑,紫,六个等级,等级越高,攻击力越大。
最初时翅膀是白色,其实是透明的,用此飞行时,人们都会以为是轻功,这是为了修炼者考虑,刚开始时菜鸟级别的,若被识货的看出来,会招来杀身之祸的。
这时所使出的绝招虽然威力小,但因为没有颜色,敌人对付起来会很吃力,高手可凭借敏锐的五官感知,判断光波的方向。
林夕夕想象着自己每扇动一次翅膀时,摆出排山倒海的姿势,排山倒海,我排我排我排排排,那简直太牛逼了。
然后是银白等级,这时翅膀为银白色,随着修炼者的提升,翅膀颜色会越来越清楚。
银白色翅膀在黑夜中会发出夜明珠般明亮的光彩,每扇动一次,身后留下美丽的弧度,像荧光粉在空中旋舞,美得让人停止呼吸。
当修炼者达到红色等级时,可控制翅膀不在黑夜中发光了。这时翅膀并非全是红色,它会镶嵌上一个等级的颜色,即银白红相间,以红为主,发出的光波有红色的,也有银白的。
当达到最高等级紫色时,翅膀白,银白,红,蓝,黑,紫六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就像彩色蝴蝶的翅膀,色彩缤纷,艳丽非常。
不出意外的话这时修炼者将会是天下第一了,修炼者还有一个本领就是可以判断出对方的攻击力。
除了绝招外,其他所学的是剑术,名为御剑术,招数柔中并刚。
舞剑者犹如在百花丛中上下翻飞的蝴蝶。罂粟般美丽,迷了人们的眼,但却是无比致命的。达到红色等级,便可御剑,食指与中指并拢,以指御剑,剑离手不远于十米即可,剑在修炼者手中便像活了一般,仿佛有细丝在牵引着它,其实由修炼者的意念在控制。
只有达到紫色等级时,才可以御剑飞行,就像仙剑奇侠传三中景天御剑穿梭在云中,在蓝天白云下遨游,当然,蝶刹没有那么厉害,可以飞的那么高,比飞机还牛逼,但飞个15米是没有问题的。
与《蝶刹》配套的有一把落蝶剑,此剑非常有灵性,非蝶刹修炼者只可发挥出它一半的威力,但即使如此,它还是武林人士争相抢夺的宝剑。
持落蝶剑使出御剑术便可发挥极致,使出其他剑不可修炼的万剑,万剑即落蝶剑分身,剑气形成幻影,千万把剑攻向敌人,又万剑归一。
遇到落蝶剑,便可人剑合一,达到武学最高境界。但此剑现在下落不明。
在这个世上除了蝶刹比较玄幻外,其他都为古武,高手都需要极深的内力。
记忆中江湖上第一杀手冷情使出的冷情斩便是将内力汇聚在弯月刀上,一刀斩下去,破坏力极大,周围的房屋就像地震过一般,武功低者逃得慢的将被震得五脏俱碎。
而蝶刹发出的光波非内力,是吸收天地之灵气,所以修炼蝶刹者对内力没有太大的要求,这让林夕夕夕高兴了好一会儿。
不用花几十年去练内力了,而且当她成为武林高手后,别人还以为她没有武功,因为丝毫感受不到她的内力波动。
借着月光,林夕夕看完了整本书,因为过目不忘,她也将整本书记在了脑海里。
现在这本书跟着林夕夕,对她而言是一个定时炸弹。被人发现的话,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果现在将它毁了,万一以后忘了,就惨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所以林夕夕用纸简单制作了一本像草稿纸的书,将蝶刹上的字过到另一个本子上,当然不是全本照搬,半英文半中文的结合在一起,古代字与现代字结合在一起。
晚风徐徐,窗外的月亮逐渐模糊了起来,天空渐渐地泛起了鱼肚白,黎明的曙光将之……
“呼,终于搞定了。”林夕夕夕动了动腿,嘶,麻死人了。揉了揉腰部,好累啊。脖子都酸死了。
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成果,林夕夕在封面上画了阿狸在练武的姿势,现在对于其他人而言完全是一本天书了。
将原版用火点燃,火光摇曳,《蝶刹》慢慢的被火焰吞噬……
这么快就天亮啦,林夕夕看了看窗外,然后挑了件浅颜色的纱裙穿着。
推开门,深深吸了口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啊,连通宵一夜后昏昏沉沉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
“小……小姐,你起床啦。”小桃看着林夕夕,结结巴巴的说道。
第八章 讨要休书
“你那是啥表情,搞得我像外星人似的,睡不着,所以就比平时稍微起早了一点。嘿嘿。”林夕夕笑着说道,伸了个懒腰。
小桃汗颜中,何止是一点,平时不睡到日上三竿绝不起床,她都怀疑今天太阳会不会从西方升起。
“打水吧,我要洗脸了。”林夕夕揉了揉酸胀的眼睛说道。
“是,小姐。啊,小姐,你……”小桃惊恐的声音中伴随着铜盆掉下地后“铿”的一声巨响,铜盆在地上打着转,余音泛泛。
刚刚小桃离林夕夕比较远,所以没看清林夕夕的脸色,现在近看林夕夕,吓了小桃一跳。
“怎么了?”林夕夕不明所以,她有这么吓人吗?小桃的嘴巴张的都快塞下鸡蛋了。
“小姐,你的脸……”
林夕夕奔向镜子,哦,原来是熬夜的黑眼圈加哭多后红肿的眼睛,脸也特别憔悴。双眼无精打采,失去了往日琉璃般的光彩。
“不就是熊猫哭过后的样子嘛,多可爱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怎么了。”
“熊猫是什么,小姐?哦,是不是熊与猫生的孩子叫熊猫?”小桃像个答对答案后向老师要糖的孩子似的看着林夕夕。
林夕夕作抚额状,这小桃可真是个活宝,不过孺子可教也,她还好没遇到一个天天将女子三从四德挂在嘴边,做事一板一眼,或者精明无比的丫鬟,那她的变化会被当做鬼附身了,或者看出一些端倪。
“答对了,快去打水吧。”这样也好,林夕夕原本就打算画个这样憔悴的妆。
林夕夕想过了,根据穿越定律中女主如果直接找男猪脚要休书的话,男猪脚男性自尊心就会被打击,然后要休书这件事就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再然后就是一波三折后,女主与男主最终会在一起。
轩辕枫不是她的菜,因为他的性格她不喜欢,她喜欢射雕英雄传中郭靖那样傻傻的男生,又可爱又老实,世上只有她可以欺负他,虽然她没有黄蓉那么聪明,但她希望能够找到这样的一份幸福。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理由让轩辕枫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