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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夕浅浅笑道:“我又没说什么,若离哥哥怎么好象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若离的脸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样。
墨夕回头对墨冉和银恋说道:“去把非烟的行李都搬到雨焉居去。”
“是,小姐。”墨冉向众人吩咐道,“来,大家都来帮帮忙。”
果然是众人齐心,其力断金,不到半个时辰,那十几箱的嫁妆就这样运进了紫非烟的雨焉居。
“那个非烟啊,这以后就是你的新家了,有什么问题的话尽管找若离。”王妃一边对非烟说话,一边为他布菜,不一会,非烟的碗就被堆的高高的。
“恩。”非烟低头吃着菜,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眼眶中的泪水。
“如果有什么需要,就跟我说。”若离也在为墨夕夹菜。
“恩。”非烟的泪水越积越多。
“非烟啊,这是白瑁,这是梦草儿。”王妃在为非烟介绍家里的另外一些成员。
“恩。”非烟点头称是。
“若觉得闷了,雨溪楼的书房里有很多书,可以去看看,也可以去谊草堂找草儿。”墨王妃继续说道。
“恩。”非烟的眼泪掉进了碗里,被墨夕看到了。
“爹啊,您就别再夹菜了,碗装不下啦。”墨夕看着父亲的筷子在桌上的菜和非烟的碗里来回动,无奈地说道。
“啊,满了?下次应该让启瑛换个大点的碗,你看非烟瘦的全身没有几两肉。”墨王妃自我解嘲道。
“爹,我觉得人还是瘦点好看。”墨夕连忙打断父亲的想法。
“胡说。”墨王妃瞪了女儿一眼。
非烟在墨王府的第一顿饭就这样结束了。第二天早上,拜祠堂的时候,墨夕见到非烟的眼睛红肿,就象熊猫一样。
“臭女人,我要走了。”阳春三月,又是在十里长亭,墨夕和白若离在为云兮送别。
“走吧,走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走的越远越好。”墨夕一本正经地说道。
“那个,我说你就不想我吗?这么急着赶我走?”云兮将包袱递给磬儿,笑嘻嘻地对墨夕说道。
“你,不想。”墨夕毫不留情面地对云兮说。
云兮的脸俊霎时间就跨下来。
在一个月前,墨夕到回春坊一趟。
云兮看着喝茶的墨夕,自己也倒了一杯茶坐在墨夕身旁,“你来找我什么事?”
“你还真想一辈子呆在这吗?”墨夕开门见山地说道。
“呵呵,我就知道你要来。”云兮笑嘻嘻地说道。
“哦,那我也知道了你的答案。”墨夕放下茶杯,同样笑着对云兮说。
“那怎么弄那个老鸨?”云兮问道。
“你忘了他在赏花宴前是怎么答应我们的?”墨夕拿起一个点心,慢慢地将它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
云兮回想起在赏花宴开始前,墨夕和自己曾找过回春坊的老鸨谈过。
“云兮想赎身也不是不可能的,只要他拿到了今年的花王。”老鸨慢悠悠地说出了他的条件,说句实话,云兮连续两年夺王已经是很罕见,很少有了,三连冠在炎之大陆上还是从来没有的事情。做他们这一行的,最主要的是吃青春饭,而云兮已经二十一、二了,虽然还有十二分的姿色,还保留着四公子之首的名号,但毕竟年纪偏大,不适合做这个行业了,但如果要放他离开的话,岂不是有点吃亏?新的孩子还没有训练出来,要想让他接云兮的班还要过段时间,于是他便想出了这个办法,一箭双雕。他既能为回春坊保住名号,又能做下好人,何乐而不为呢?
“而现在,他回春坊得到了花王的称号,他就没有理由不放你走了。”墨夕又将一个点心塞进了自己的嘴巴。
“恩,好。磬儿,你去把老鸨叫来。”云兮吩咐着自己的小童。
“是,公子。”说句实话,如果当初不是公子的帮忙,恐怕现在的自己早已经成为了森森白骨,看到公子脱离苦海,是他最乐意见到的。
在磬儿去找老鸨的时候,墨夕和云兮在商讨他应该何去何从。
“你打算怎么做?”墨夕问道。
“先去周游一下大陆,然后看一下什么地方适合我安身立命。”关于这一点云兮老早就想好了。
“那你准备做什么行业?”总得吃饭吧,没有收入怎么养活自己。
“我要做遍天下美食,我要开一间酒楼。名字你来帮我想想。”云兮最爱的就是吃,所以开一间酒楼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酒楼?为食城吧,,这名字不错哦。”墨夕觉得点心太干了,喝了一口茶就继续和点心战斗。
为食城?这个名字貌似不错啊,云兮没有开口说话,低头思考着。
“墨王爷找我来,不知有什么指教呢?”帘子一挑开,一个四十好几的男子走了进来,但是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岁月的痕迹,他就是回春坊的老板兼老鸨。
“指教不敢当,只是想请你兑现你在五个月前所许下的诺言而已。”墨夕抬起头,黑亮的眼睛看着老鸨。
老鸨看着墨夕的眼睛,感觉到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是,那是自然,诺言我一定会实现。”
“那就多谢了。”墨夕接过老鸨手中契约,将它撕的粉碎,“那以后就两不相欠了,是吗?”
“是,是。”老鸨虽然见过不少世面,但是墨夕给与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让他不敢有什么小动作。
过了几天,云兮将行李打包和磬儿一块搬到了墨王府,于是市井上就有着这样一个传言:墨王爷墨夕在娶第二任丈夫紫国皇子不到一个月时间,便为回春坊的云兮公子赎身,并娶回家中。看来新任的墨王爷并不像她母亲一样专情,而是一个花花小姐,于是乎,一天就有十几、二十副各家公子的画像往墨王府送,使得白若离痛苦不已,不知该如何应对,后来墨夕给他们支了个招,让厨房的把它们当柴火烧掉,这样为王府省了一些柴火钱。一张画足有一米多长,足够做柴火了。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扶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墨夕手里拿着云兮留给自己的那把琴,轻轻地拨动着琴弦,目送着云兮与磬儿的离开。
“夕儿,回去吧。“若离对墨夕说道。
“恩,走吧。”墨夕将琴背到身后,牵着若离的手,往城内慢慢地走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若离开心地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他在想着云兮临走前跟他说的话:墨夕是个值得跟的女子,好好把握。是,他当然会好好把握,这是他的幸福。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还呆着一个人,他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过了不久,他用衣袖将眼泪擦去,往家的方向走去,他不能在外人面前显示出自己是那么的软弱。可是他的心真的好痛,如同刀绞一般,迄今为止他还从来没有单独地跟她呆在一起,没有机会和她说话。
“公子,我们就这么走了?”磬儿一步三回头。
“怎么,不舍得?”云兮看着前方,驾着马车。
“没有,只是觉得在这呆了这么久,有点,怎么说呢,可能是有点吧。”磬儿对公子说道。
“那,你后悔了?”云兮笑着问道。
“没有。”磬儿坚定地说。
“那就走吧,为了我们自己的将来。墨夕说的,我的未来由我自己创造,我的未来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云兮扬起马鞭,“啪”的一声打在马身上。
[正文:十七 反叛]
五月的阴云密布的天空,墨夕呆在书房内练习着毛笔字,相对于前年来说,她的字也有了相当大的进步。在这段时间内,墨夕为白瑁和草儿举行了婚礼,作为新房的谊草堂被墨夕布置的花枝招展,素来喜欢淡雅的白瑁在刚踏进新房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想暴打肇事者墨夕一顿,可惜在梦草儿的规劝下,在得知墨夕为了新房差点从梯子上摔下来时,她决定放墨夕一马。
“砰、砰”两声,有人在敲门。
“请进。”墨夕放下手中的毛笔,嘟起嘴努力地将墨迹吹干。
来人一声不响地将茶和点心放下,准备转身离开。墨夕抬头一看,是紫非烟。墨夕也没有开口留下他,默默地看着他离开。
他很少开口说话,就算对着若离、草儿都很少说话。对于一些琐碎的事情,尤其是与墨夕有关联的事情都什么关心,凡事亲历亲为。墨夕虽然对感情这种东西反应比较慢热,但是她并不是傻子,她看的出来紫非烟喜欢她,但是她认为爱情这种东西不应该随便地施舍,所以虽然父亲和若离劝过自己多次,但她还是坚持自己的态度,尽量避免与非烟的单独接触。
可是每次看到他,就觉得心疼,心隐隐做疼。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喜欢,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