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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打了一轮篮球,然后抽了根烟。
回家的时候电脑里正好在放马天宇的“依然在一起”的结束,我脱了鞋,歌就放完了,接着就唱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想是好久不见了就决定去学校看看。或许我的离开真的比隔壁死了只猫离奇,每个人都和我打招呼,我朋友就对我感慨,“看看,看看。你走了人气高了不少。我就想我要是原来人气这么高的话我或许就不走了。
我有必要说一说我为什么选择不念,首先要说我不是被逼迫的,我是纯自愿的,甚至说我还被反逼迫了。我选择不念有多少原因我也不太清楚,最主要的一个是,觉得没意思,然而我也不知道干什么有意思。又觉得干什么都比上学有意思,所以我宁可去选择干什么。也不愿意去上学。我去学校的时候正好是下午结束到晚自习之间的一段空闲,教室里人并不多,都去吃饭了,然而这并不多的人就个了我莫大的安慰,让我知道了我没有在这个学校白白蹉跎了好久的岁月。晚自习一开始我就离开学校了,虽然许多人让我留下上一晚上晚自习,然而我对于晚自习实在是过于厌恶,一帮人傻逼呵呵的坐在教室里,什么也不干,我上学的时候反而觉得自己不是傻逼,因为我有事干,我可以手稿写一写小说,虽然说写出来的东西并没有人去看罢了,甚至连我自己都不太愿意重读一遍。记着当初写小说也没有什么大纲,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写着写着就把人物写丢了,然而又不能突然的出现,我只好让他去死,死又不能死的太烂俗,于是当时我脑海里整天构思着让他怎么死。正当我构思的时候有人来打断我的时候我便说“你想怎么死?”所以我觉得写小说是最好的,杀人不犯法。
虽然不犯法,但我杀了太多的人就落下了一个坏名声,总是有人对我说“你说你写个小说都把人写死了。你丫的就是一个侩子手。”
原来写小说的时候总是喜欢写悲情的,越悲越好,最好是主角杀了亲爸上了亲妈那种的,但这种的我只是想一想,一直也没有动笔写。
第二十七章
我喜欢在夜间出没,因为晚上遮住了我太多的瑕疵,而这太多多是指我脸上的斑点。前面说过,我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其实不只是因为它耐磨经脏而已。还有就是我认为黑色很有型,毕竟,朦胧的灯光下站着一个一身黑衣身形魁梧的“大汉”还是很有震撼力的。
我不只喜欢在夜间出没,我还喜欢照模糊的镜子,比如说车玻璃,比如说街边小吃店的门,我相信不只我喜欢这样,而是很多人喜欢这样。忘记了是在哪本书上看过“女人,不要照太干净的镜子,不要对自己太苛刻。”虽然我不是女人,但我对自己同样不是很苛刻。最多也就是对着镜子感慨感慨自己为什么还不长大,青春痘还在往外冒。就是因为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晚上我见到美女可以远观,绝对不可以近玩。近玩也不过是去搭讪。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去吃饭的一帮发廊的小孩,说是小孩,也就是我这么大,其中有两个是东北的,满嘴东北腔,而东北腔又被我初中的语文老师看不惯了太多遍,然后我就被灌输的看不惯,所以,虽然我是东北的,却说普通话,东北腔淡的很。
其中一个东北的我认为他追求特低,崇拜的也特低。他说“我特崇拜我们店里的陈哥,来好看小姑娘洗完头就管人要手机号,要搁你,你行啊?我老崇拜他了。”当时听了我也没说什么,毕竟我只是一个服务员,我又没有什么值得让他崇拜的。
虽然没说,但是我想了,要真是按他这个标准,就应该特崇拜原来的我。连一夜情开房的钱都不是我出的。大家一起蹲在地上唱快乐崇拜。唱完了接着唱征服。
我从学校出来就开始逛步行街,对着糖葫芦的店门甩了甩头发我就开始逛,步行街上的店我除了奶茶屋和饰品店其它的店我是一律不进的,记着上学的时候我经常和小小逛街,逛得还是现在我逛得这一条,原来特喜欢小饰品。戒指,项链,小小也特喜欢,然后我俩就臭味相投,一起扫荡了街上的所有饰品店,说是扫荡还是有点夸张的,毕竟当时囊中羞涩,也只是看见特别好看的才对不起自己的钱包。现在不囊中羞涩了,小小却不在。小小给我打电话说,再回来一次就要出去实习了,要走三个月,然后我就特惆怅,三个月,蛮长的。
我在来一杯要了杯奶茶,然后就坐在街边的花池的坛子上,然后就特嘲讽,我喜欢穿黑的,偏偏不喜欢黑丝。街上有很多小情侣,车来车往,灯红酒绿,有许多陌生人上着陌生的车,然后在陌生的车里陌生的哭,并且流着陌生的大鼻涕。
我说过我见到了美好的东西会笑,我喝着奶茶接着就笑了,因为我看到有一个穿裙子的女的捧着一束鲜花露出羞涩的笑,在和一个染着黄颜色头发的人告别。女的摆了摆手,男的也摆了摆手。两人都回头的时候,男的点了一根烟,然后女的就回过头朝着男的跑了过去一把男人嘴里的烟抢下来灭掉了。然后幽怨的看着男的,最后在男的脸上亲了一口,男的无奈中带点喜悦的看了看烟盒,最后还是塞回了口袋。
第二十八章
我笑着笑着就特想哭,原来我何尝不是这样,有人管着我抽烟,现在,我可以随便抽,抽黑肺,吐很黄很浓的痰,我抽了一根烟,朝着花坛吐了一口恶毒的浓痰才离去。
然后我又要走那条很黑的路,和小杰经常走的那条,我走到路口就不想走那里了,我决定换一条。并决定以后也换一条,这条路以后都不再走了,不走这条路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到了家我没有选择立即上楼,我在楼下坐着,坐着坐着我就特惆怅,然后就感慨惆怅包围着我,因为我虽然选择了走别的路,但我不能决定我住别的地方,坐在楼下我又开始回忆,原来我经常和小杰在楼下接吻。
然后我就想起我爸说把摩托修了,能骑到八九十迈了。然后我就想试一试,我并不知道时间,就忽然想看看表,看了看手腕空空的,才想起老爸把那块钨钢的手表要了回去,因为我不上学了,老爸对我我的不上学很是不解也很是反对。他就是反逼迫我的那一个。甚至于我不上学了,他连区区一块手表都要要回去。谁知道他是不是要做成子弹打破我的头颅。
摩托不愧是修过,骑起来档低的时候不再是吭吭吭的响,骑起来很畅快,我就想起了初四的时候每天晚上要去接小杰下班,那时候还是冬天。气温很低,小杰就坐在摩托后面用力的抱住我,捂住我的衣服。到了地方下了车还要捂热我的手才让我回家,哪怕到了家我的手又会冰凉。
真的骑到了八十多迈,就略微有点飘,我也不知怎么的就骑到了小杰家楼下,记着原来我只在小杰家楼下呆过,而并没有去过她的家,我没有提过去,她也没有提过让我去。
我给小杰打了电话,希望带她兜兜风。我认为我当初是这么想的“最后给小杰打个电话,然后就狠狠的丢下。电话接通了还是熟悉的声音,小杰问干嘛,我便说想叫她出来溜达溜达,然而我并没有说我在她家楼下,庆幸我没有说,因为小杰的一句话就扼杀了我的思念,小杰说她在张店,而她的乐哥也在张店。我也只能说一句所以…
挂了电话,我坐在摩托上点了一根烟,货车轰隆隆的经过,喇叭声形成很大的回音,我把拿烟的手放在油箱上,然后我就开始想到底怎么死,就像原来构思小说一样,回家的路上骑得太快被飞驰而过的货车撞的支离破碎,或者油箱过热,把我炸的支离破碎,然后小杰知道了我在她家附近支离破碎究竟会怎样,是哭的稀里哗啦,还是笑的没心没肺。
我用手指掐灭了烟,然后狠狠的丢到地上,聊以自慰的狠狠的丢下。
回家的路上我骑得很慢,也很小心,我怕,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我到底怕什么。是怕死,还是怕小杰真的哭的稀里哗啦,我会伤心,还是她笑的没心没肺我会难过。
路上一共抛了一次锚,走了一次神,走过了路,别无其他。
第二十九章
这次我醒的依旧特不情愿,因为太热了,我是被热起来的,记得原来在东北的时候五月份还是好天气,这里的好天气不仅仅是指晴天,而是指天气不冷不热,室内室外床上活动均可。不用因天气而扫了性。然而我又没有什么性可以扫,只能选择去上班。
歇了一天我就发现人不能歇,一歇就野了,怎么挣扎都不想上班。然后我就搞不明白原来为什么那么贱,上学的时候想放假,放假的时候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