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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那张信函带着皇室的魔法印记,是绝对不可作假的,即使是冒名顶替也不大可能,因此在疑惑地看了几眼之后,骑士们还是选择了放行——不过他们聪明的选择了一个同伴,寸步不离的跟谁在了爱德华身后。
与静谧的外表不同,走进了这座仿佛小型要塞一般广场的通道,里面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四周的高台装饰华丽,无数彩色的棚顶遍布其,不少坐着马车而来的高高在的大人物,在这里所拥有的也仅仅只是下面的一张椅子。那个宽敞而又巨大的操场此刻除了正中央的那条通道,已然整整齐齐地摊成了一座又一座方阵。
这种奇特的感觉令他的心中充满了自信,
往往都拥有值得骄傲的实力,因为在其后的表演之中,他们往往会成为受到挑战的目标。当然这同样也是显示自己的一个大好机会,在今天这个日子里面,在表演之中赢得胜利,会令自己更加引人注目。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无辜。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这是骑士的誓言。
最好的骑士,勇敢、优雅、技艺超群,他品质高贵,出身名门,口若悬河,卓尔不群;围猎鹰猎他样样精通,尊敬下层和穷人,以自己的标准判别斟忖……
这是传说中,骑士应该具有的品质。
然而我们知道,理想和现实之间往往会差着一个这样的完人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就连那些满口英雄赞歌的诗人自己也明白,或者正是许多言不由衷的奉承性文学作品在理想与现实的鸿沟间提供了可资挖苦的资本。为了突出现实的不完美,诗人们才复述着远古的传说。
而所谓的事实是,大贵族的子嗣一生下来就有希望成为骑士——这个希望仅仅是指他们拥有成为骑士的意愿。只要肯首,那个头衔便会自动在他们头顶发光,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认同。
没有显赫家族的小贵族子弟和商人家族的家伙们就要经过正规的渠道走走过场,虽然成为某个骑士的侍从。不过他们的道路也并不会有什么颠簸,只要不出什么巨大疏漏地混七年,一样可以在军队之中得到一个正式的位置,
而那些平民出身的家伙们,想要圆梦可以要经历太多的坎坷,他们连一套最廉价的骑士装备都买不起,更别说是锻炼武技了,正规的渠道,是先得想办法成为少年兵,然后通过甄选成为骑士侍童,忍受杂役一般的七年生涯,甚至比杂役还要悲惨,因为生杀大权都掌控在骑士手中,只有能力优秀才能免去各种责难,跟随的骑士如果是普通的还好,但那些中层贵族出身的骑士们却有很多都有想象得到或者想象不到的怪癖——有时候菊花到葵花的转变还都是最为正常的一种。
所以往往从佣兵干起才是个最简单的手段——实际,大部分的平民骑士,都是佣兵出身,拥有着足够的野心和精力,毕竟普通的老百姓宁可终日游荡,也没有兴趣参加“圣战”,不惜为帝国捐躯。
当然,想要出人头地,有时候走些人迹罕至的小路也是不错的主意,比如在赢得某位富家小姐的青睐,或者在某些时候找到几个愿意资助他们的豪门怨妇……拼命锻炼的身体的目的中,也有指不定哪天就被某位夫人看中的渺小希望。
那些贵族子弟,会在一个适当的时侯,被带到国王面前,当着精英的面,被授予骑士装备:金光闪闪的靴刺、精工制作的胸销、一副双层锁子甲、一支由白蜡杆和铁制成的矛,一面由彩色铁皮装饰的盾牌置于颈项近旁。国王亲自为其佩带一把古剑,然后用自己的佩剑轻触受封的年轻人从而授与其骑士头衔。
一次典礼有个二三十个贵族青年得到骑士称号,并得到国王赠赐的武器、战马等礼物。庄严的仪式结束后,整个队伍进行持续一周的欢宴和喜庆。
巨大。只能用这个词汇来形容的战马,踏着令人胆寒的步集在略显湿软的泥土地缓缓走着。
即便距离很远的人,当看到这匹战马时也会因为它那过于异常的高大感到不安。每当硕大的马蹄踏在土地时。都会让人有一种大地在震颤的感觉。留在战马身后的深深足印,则让看到的人不禁为之愕然。
不过和这匹巨马相比,它的主人就更加让人感到畏惧。
骑兵这个时候却让人无法质疑的体现着一种高度统一的纪律性和令人震撼的服从性。那一队队配合默契的密集骑兵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弯刀般在谷地里带起片片烟尘,甚至即使从离的最近的骑兵那里除了甲胄和武器的摩擦,都听不到任何喧闹的声音。
爱德华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个看去并不高大的男人的手臂显然是极为有力的,他胯下那匹巨型战马并不是没有挣扎,但最终不得不在他的拉扯下慢慢平静下来
灵能 第103章 不服的话,一对五好了
皇帝陛下的近卫骑士们显然训练的还算不错,精彩的马术阵列层层推进,进退有度,尽管只是短短的进场,分开,在号角之中整齐的列队,但也足够看出他们在能力,确实值得自傲。
不过热闹的开场之后,便是乏善可陈的例行公事了。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与记忆中历史的桥段没有太多的不同,几十个青年按个被授予一套骑士装备——金光闪闪的靴刺、精工制作的胸销、一副双层锁子甲、一支由白蜡杆和铁制成的矛,一面由彩色铁皮装饰的盾牌置于颈项近旁。然后再由那位陛下为亲自为其佩带一把造型古老的芬莱尔长剑,然后用自己的佩剑轻触受封的年轻人从而授与其骑士头衔,或者爵士封号。
三十几个贵族青年依次得到了他们的封赏,大半都只是骑士,勋爵衔,不过这种最为低等的贵族头衔,加国王赠赐的武器、战马等礼物。也已经足够成为普通人奋斗一生的目标。
当然,这些人身后的势力,让他们根本就不会去看重这种给东西,而对于已经远离了那个阶层的爱德华来说,这些更不过都是些花里胡哨的样子货,只是勉强能够作为他在这里消磨的时间,以及单膝跪地念诵些不靠谱台词的补偿而已。
实际他的注意力早就已经转到了别的地方。
平民的身份让他站在队伍的最末端,因此也就成了等待时间最长的一个,幸亏这里的礼节只不过是单膝跪地,否则的话,他恐怕要想个什么办法缺席了——幸好这姿势倒是也并不妨碍他的视野四处移动,注意到那个跟在国王身后的骑士并没有随着登长长的阶梯——
那熟悉的,与小詹姆斯极为相似的轮廓,便已经足够让爱德华耿耿于怀……
那个亲切的帮他带路的,一身简朴的中年贵族,此刻就站在国王陛下身后不远处,与一群身挂满了徽章,勋带的重臣们一起。既然如此,这家伙的身份想必是不一般的,那么……究竟是谁?
唔,还有另外的一群……那些剽悍健壮的异族人,想必就是克鲁罗德这一次送来的公主殿下的侍从,只可惜他们的主子一直便隐身于纱帐之中,并不轻易露面。
兰森德尔的牧师们,似乎也没有出现——虽然说早就知道作为一名圣武士,艾莲娜恐怕并不会多么在意这种一国君主给予的虚衔,不过……似乎内心深处的什么地方总是有些期待着那个窈窕的身影。
还有刚刚侍从唱出的那名二等子爵的名字……达米·塞巴斯蒂安·费尔南迪斯·贾斯伯?
听起来如此的耳熟?费尔南迪斯是郁金香家族,这个国家的王室成员姓氏,但这个姓氏后面还跟着姓氏,那是外戚的命名方式……而现阶段整个的费尔南迪斯家族人丁不兴,所谓的外戚,似乎也就只有金鹈鹕一角。
好,这个名字逐渐与记忆中那只鸟儿的重合了……也就是说,这家伙就是自己的那个对手。
折着奇怪的念头时,图米尼斯王国的现任国王,阿尔法·费尔南迪斯三世已经来到他面前。
这位将自己包裹在一件华丽的铠甲之中的陛下,身材并不伟岸,面容也并无惊人之处——除了那脸颊的一道隐约可见旧伤之外,他看去甚至就像是个温和的二流贵族,远没有骑乘在那头漆黑魔兽时的杀气四溢,唯有一双眼睛,呈现着空灵的蓝灰,偶尔目光闪烁时,却也能够让人感受到君临天下的威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