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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莫非,在他大一那年,参加一个演讲比赛。竟然以一个一年级学生的身份,将一个个大二大三的前辈都比了下去。一路过关斩将,夺得第一。
而就是那一次比赛,让全校师生都知道了莫非这个名字。再加上他俊朗的外表,不知让多少女生为之倾心。
而许晨就更不得了了。谁都知道B大学生会比那些五百强名企还要难进,而在那里面的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据说当年许晨竞选学生会的职务竟然是部长,天啊!一个大一新生,谁不是先从干事做起啊!可他许晨竟然一跃两级,直接报名部长这个职务。
当时多少人都是带着嘲讽和鄙疑去看他的竞选会。
可是,许晨的表现好的出乎所有人预料,完美的演讲报告,对每一个问题滴水不漏的回答,让他成为当年唯一一个全票通过的人。
时隔两个月,许晨又成为了当时B大的热门话题。因为学生会会长竟然退位了,接替他的人就是许晨。当时这一事件震动了整个B大,很多人都传言,因为许晨太过优秀,很多事都是许晨解决的。于是,那会长不堪忍受舆论的压力,便退位让贤了。
瑾言认真的听着,那都是她从未了解过的莫非还有许晨。那样耀眼,也是那样的遥远。
“瑾言,你知道吗?莫非是上一届的B大校草。”思思满意的看着瑾言放大的瞳孔。
其实,许晨和莫非两人相比,就外貌而言,是许晨略胜一筹的。莫非属于那种很阳光的男生,那是一种朝气,一种活力。似乎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浓浓的眉毛,眼睛大而有神,皮肤是一种健康的小麦色。总而言之,就是属于运动型的帅哥。
而许晨,那是一种真正的俊逸,五官深刻,皮肤白皙。有着让女生都羡慕嫉妒的长长的睫毛,如果搁在魏晋南北朝,肯定会被大把女人扔水果。他的气质正和莫非相反,他沉静,内敛,总是给人一种很冷漠的感觉。
所以,若是单凭外貌,许晨应该是校草才对。
思思,为什么是哥哥,而不是许晨哥哥?瑾言询问思思。
“诶,你也觉得许晨比较帅吧!还以为在你眼里什么都是莫非最好呢!”思思调侃着说,可是下一秒她就后悔了,因为瑾言瞬时黯淡的眼眸。瑾言,你什么时候才能放下莫非呢!思思在心内叹着。
“原本校草是谁一直都没确定的,因为秦佳如,她是上一届的校花,而莫非和她在一起后,就成为了校草。”思思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其实这并不奇怪不是吗!她是那样优秀,美丽,聪明,也只有那样的她,才配得上他。只是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这样痛!
现在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离她那样遥远。他们是那样优秀,而自己是那样平凡,那样渺小。
但是,让瑾言感到奇怪的是,她记忆中的许晨并不是这样爱出风头。他中学的时候都很少参加这些活动,感觉他就是现在莫非身后的一个影子一样,那样的安静。
所以,当瑾言听到思思口中的那个许晨时,简直都不敢相信,这真的是她的许晨哥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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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演唱会
瑾言和思思坐在正对着舞台的绝佳位置。
“唉!果然还是有权利好啊,许晨哥太棒了,都离开学校了,还可以拿到这么好的位置!”思思感叹的说道。
瑾言转头环顾四周,发现这个礼堂已经爆满,坐无虚席。不仅如此,周围还站着好多人。她此刻真的有点赞同思思的话了,的确,如果没有那两张邀请函,也许她们也只有站的份了。
很多人都说大学是一个象牙塔,把学子关在里面,与世隔绝。其实,并不是这样,大学其实已经是社会的一部分了。在这里,和社会并没有什么区别,权力,地位,声望,甚至财富,都是学子们驱之若鹜的。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它是象牙塔,可是现在,这个塔早就已经打开了大门。
突然间,整个礼堂陷入了黑暗。然后陆续响起了几声鼓点,听似毫无规律,可是仔细听来,却发现他的鼓点似乎可以自成一首曲子。一束灯光从舞台顶端撒下,只见一个金发少年坐在一套架子鼓前,随性的打着点子。
鼓声渐渐停止,灯光消失。紧接着是电子琴声,灯光再次点亮。站在电子琴后的是一个长相很斯文的男生,戴着黑框眼镜,在那儿安静的弹奏着。实在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摇滚乐团的电子琴手。
灯光再一次的熄灭了,这时想起的是吉他和贝斯的声音。两束灯光打下,台下一片抽气声。两个俊美的少年竟然长得一模一样,原来竟是一对双胞胎。
瑾言看着再次陷入黑暗的舞台,不禁开始佩服起设计人的创意了。这么大胆而独具一格的创意,更加增加了这个乐队的神秘感。
清冷而富有磁性的嗓音仿佛从遥远的彼岸传来,是一支法语歌。没有旋律,也没有伴奏,那样空灵的声音,干净,不带丝毫杂质的声音。竟让瑾言恍然觉得,那是天后王菲在清唱,可是,那却是男生独有的嗓音。
从后方打来一道追光,锁定了那个歌者的身影。
他低着头,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在舞台上演唱。那样专注的歌声,让瑾言再一次想起了她。在春晚的舞台上,在一片蓝色的背景下,她就那样安静的现在上面,用心歌唱。
突然,一道亮光从眼前一闪而过。瑾言看向舞台,那个安静的歌者似乎没有动过。可是,他左耳上的那颗蓝色的耳钻是那样耀眼。那蓝色的光芒仿佛随着他的歌声,旋转,跳跃,舞动着自己的灵魂。
慢慢地,那个歌者抬起头来,那一瞬,身边的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并不是因为那是一张完美的没有丝毫瑕疵的脸,只是,在这个舞台上,在柔和的灯光下,那是一个宛如神祗一般的存在。
虽然瑾言的位置得天独厚,但是依然无法看清他的样貌。只是在灯光下,瑾言注意到他的瞳孔竟然泛着琥珀般的光泽,流光异采,似乎连那蓝色的耳钻都无法夺走它的光彩。
突然,瑾言觉得舞台上那个耀眼的人似乎看了自己一眼,可是很快又消失了,让瑾言以为那是错觉。
“瑾言瑾言,刚刚他是不是看了我一眼,哇!他真的好帅啊!”坐在身旁的思思拉住瑾言的手说道。
原来并不是错觉,但是也没有丝毫意义,那只是作为偶像的一种独特魅力和能力,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让人以为自己是特别的。瑾言听着思思的话,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自己也变得这样花痴了。
声音渐渐消失,在灯光熄灭的最后一刻,瑾言看到了舞台上的那人嘴角牵起的一抹微笑,极尽魅惑。
舞台又重回黑暗与寂静,所有的观众似乎都沉浸在刚才的歌声中。而瑾言却在想着那个笑容,那样不羁而又纯粹的笑容,那样干净。
突然间,灯光,鼓点,旋律,爆发的歌声,点燃了这个夜晚。七彩的灯光摇曳,闪动。舞台一改方才安静的倾诉,现在充满了活力与激情,台下的观众顿时high了起来。只听得身边此起彼浮的叫喊声,“阿杰?”瑾言心里暗暗叹道,名字里有“杰”这个字的人何其多,而他,真的是当之无愧于这个名字。只是她不知道的是,此“杰”非彼“桀”。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这个创意真的可以说是独具魅力,静与动的完美结合,将整个乐队每一位成员的个性都于以展现。
午夜,梦回。曲终,人散。
第二十三章 再次遇见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耳机里传来天后王菲那空远清丽的嗓音,声音剔透,歌词隽永。
瑾言喜欢她的声音,那样纯净,不含丝毫杂质。就像那年的春晚,天地间全是纯粹的蓝色,蓝色的天空,蓝色的海洋。当她出现在舞台中央的时候,瑾言仿佛有一种错觉,那不是一场充满喜乐的晚会,那只是她一个人的世界,一个谁也进不去的世界。她就那样站在那里,安静的吟唱她的生命,她的感情,还有她的传奇。
抬起头,满眼都是青翠的绿意。坐在这里,完全感受不到季节的变化,四季常绿的竹林,一呼一吸间全是自然清新的味道。
瑾言很喜欢这里,自从她发现这个地方后,每隔几天,她就会带上一本书或一个画册,静静地看书或是画画。
现在瑾言就靠坐在一个几棵合抱的竹子旁,手中拿着一本张爱玲文集。
她喜欢张爱玲,那个孤傲的女子,那个从海上走来的女子。有的时候,她会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