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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山寨名叫“蛮魁寨”,乃是南荒之地中离中土最近的一座山寨了,此寨在南荒中颇为有名,乃是中土和南荒互通货物往来最重要的集会之处。
白泽和焦尾儿并不清楚回魂族人所居何处,是以只能先来此处打探一下消息。
眼看不远处有一座客栈,从外观上看颇有些中土商家的味道,门口一块老大牌子,写到“有朋客栈”。
想必是取“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之意。
进到客栈之中,很明显可以看出此处桌椅摆设,均是中土风格,两人坐了下来,立即有伙计过来接待。
这时天色渐暗,客栈中却没有多少客人,这伙计看模样服饰,也是中土之人,一看到白泽和焦尾儿,便热情地说道:“一看二位这身行头,定然是从中土而来吧!”
二人点头。
“本店这里有干净的房间,价格最是公道,两位客官若是饿了,吩咐一声,厨房马上便做,片刻就好!”
二人肚子倒是不饿,不过既然想打探消息,总得照顾一下店里的生意,让人家有得赚才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反正俗世中的银钱对修道之人而言也不算个事儿,焦尾儿干脆丢了一锭银子过去,点了一大桌子菜,什么拔熊尾,云雀翅,狮虎心,尽捡贵的稀奇的点,把那伙计乐得是眉开眼笑,当即吩咐厨房做去。
不一会儿,满满一大桌子菜便上齐了,这时候,焦尾儿才招手让那伙计坐下,给他倒了杯茶,笑着问道:“这位小哥,跟你打听个事儿!”
焦尾儿长的本就漂亮,修道之人又自有一番出尘气质,算得上是天下间一等一的美女,那伙计常年在这蛮寨之中跑堂,何曾见过这般仙子一样的人物?
当即腆着脸坐下,谄媚笑道:“姑娘想知道什么,远了的不敢说,这“蛮魁寨”附近,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
“那太好了!”焦尾儿指了指白泽,娇笑道:“我二人想去回魂族,却不认得路,伙计你知道吗?”
“回魂族?”那伙计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原来二位也是为那回魂族的擂台而来,这可巧了,再过三天,便是比武之期,只要能进了前十名,便有机会去回魂族求医问药,无论是何疑难杂症,保管药到病除。”
比武?前十?焦尾儿和白泽对视了一眼,心中暗喜。
以二人的修为,对上这些俗世之人,即便不用仙家法术,取胜也如探囊取物一般。
焦尾儿又追问道:“那如何才能参加比武呢?”
“这个小的却是不知,只知道每个寨子都有名额限制,只有大家公认的勇士才有资格代表山寨去参赛。”
那伙计正说着,突然从客栈外走进十余个身穿兽皮,体型格外魁梧的大汉,手拿钢叉长矛,进了店便自顾自的将几张桌子拼在一起,围坐下来,为的一名大汉拍着桌子喝道:“伙计,过来招呼!”
那伙计见这群大汉进店,脸上微微变色,一溜小跑过去,点头哈腰道:“史老大,今儿个怎么这么早交班?”
“哼,再过三天,便是比武大会,兄弟们要养养力气,到时候好为咱们寨子争光!”那叫做史老大的壮汉一拍桌子,喝道:“啰嗦什么,好菜好饭尽管上来,再拿一大坛酒来,钱先欠着,过几天一并给你!”
那伙计顿时面露难色,为难的说道:“史老大,你这个月已经在我们这儿欠下了十几两银子,这……再欠的话,有点不合规矩啊!”
“你说什么?”史老大一脚踢开椅子,骂骂咧咧的就向那伙计走过去,口中兀自说道:“为了咱们寨子的荣耀,兄弟们过几天就要上擂台去拼命,你却怕老子赖你一顿饭钱?”
史老大伸手向那伙计胸前抓了过去,冷不防从旁边伸出一只手,在他手臂上轻轻一佛,史老大顿时觉得整条手臂都没了力气。
第一百四十四章干!干!干!
“兄弟何必跟一个伙计置气,不如移步过来,由我做东,请各位畅饮一番,如何?”白泽笑着说道,随手抛给那伙计一大锭金子,说道:“好酒好肉尽管上,钱不够的话,还有!”
那伙计被手上的金锭晃花了眼,一叠声的说道:“够了够了!”,三步并作两步,向厨房跑去。
史老大被白泽拦了一下,觉得有点失了面子,不过看白泽出手大方,请自己这帮兄弟喝酒吃肉,便又高兴了起来。
不一会儿,那伙计置办了满满一大桌比原先丰盛十倍的菜肴,端上来摆满了整个桌子,又搬出几大坛酒,放在一边。
那史老大也不客气,拍开泥封,为周围众人一一倒上,当先向白泽和焦尾儿敬道:“多谢二位慷慨,怎么称呼?”
“我姓白,这位是我师妹,姓焦,来自……来自“霸刀门”。”
因为听焦尾儿说,这南荒各寨向来仇视中途修家,所以白泽也不报出自己的师门名号,随便说了个“霸刀门”的名字。
“霸刀门”乃是中土极为有名的一个武林门派,门下弟子分布极广,其中多有武功高强之辈,但毕竟不是修真门派,所以其弟子的极限也只不过是到“炼气”九层罢了。
史老大似乎也听过“霸刀门”的名头,闻言赞道:“原来是“霸刀门”的白师弟,焦师妹,怪不得有这份豪气,我等兄弟敬二位!”
十余名大汉一起举杯,一饮而尽,白泽和焦尾儿自然不能推辞,便和他们干了一杯!
这南荒之地酿造的酒极是浓烈,味道中还带着股辛辣之气,却没什么回甘,白泽喝过了北极阁的酒中仙,喝过了清醒龙王那些酒中极品,对于这等劣酒自然是看不上眼了。
勉强喝完这一杯,史老大又给大家满上,同时招呼大家动手吃菜,自己更是不客气,拿起一只猪蹄便啃了起来。
这满桌的都是粗豪之辈,平rì里难得有这样的大快朵颐的机会,好不容易有人请客当然不能错过,顿时桌上杯盏纷飞,汁水四溅。
白泽有心向他打听如何才能获得参加比赛的资格,正想开口,那史老大却又冲那伙计大喝道:“小杯如何能够尽兴?换大碗来!”
那伙计闻言,赶忙端了十几个大碗,给众人换上。
史老大给自己和白泽满满的斟上两碗酒,向他敬道:“白兄弟,我敬你一碗!”
白泽对这碗劣酒实在是不感兴趣,正想婉拒,却见焦尾儿冲他使了个眼色。
原来南荒之人,尤其是男子,几乎个个好酒,而且按此地的风俗,若是向朋友敬酒而朋友不喝,对他们而言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脾气暴躁的甚至当场就能大打出手。
打架白泽不怕,不过既然要向人家打听事儿,总不能闹得太僵,白泽无奈,只得举碗,刚送到嘴边,就见玄机囊上光芒一闪,一个绿油油的大豆子跳了出来,直接跳到碗沿上,把脑袋都伸入到酒碗里,咕嘟咕嘟,如长鲸吸水一般,将一碗酒都吸到了肚子里。
喝完之后,舔舔嘴唇,打了个酒嗝,露出个意犹未尽的神色。
一段时间不见,豆子在玄机囊中吃了睡,睡了吃,似乎胖了许多。
史老大这群人从未没见过这么神奇的豆子,只觉得今天开了眼了,连酒也顾不得喝,一个劲的问道:“这……这是什么神兽?”
“这是……我养的宠物!”白泽只得这样解释道,同时临时编了个故事,说这豆子是他小时候在山里捡到的,也不知具体来历,就一直养到这么大。
临时编的故事自然是漏洞百出,好在南荒这边民风淳朴,史老大这群人也好糊弄,几句话下来,便对豆子的来历深信不疑。
豆子似乎在玄机囊里憋久了,这一放出来可撒了欢,满桌都是好吃的,他东尝一口西尝一下,吃到高兴处,居然一个人“呵呵,呵呵”的傻笑起来。
史老大等人从未见过如此有灵xìng的宠物,不由得赞叹道:“这小东西可聪明得很呐,不知在哪儿能买到!”
这一句话似乎把豆子得罪了,只见他伸手抹了把嘴,擦的满脸是油,一摇一晃的扭到史老大跟前,叮叮敲了两下碗沿,生涩的叫道:“干!”
那只大海碗足以到豆子的腰部,只见他努力用两只小细手扒着碗沿,支撑住身体,把脖子深得老长,就看到一条银白色的酒线从碗里飞起,被他吸入腹中。
一大碗酒少说也有四五两,豆子顷刻间便干完,冲史老大做出了个挑衅的手势。
“哈哈,有意思!”史老大大笑道:“好,这碗酒我跟你干了!”
说完端起酒碗,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这一晚酒刚下肚,就见豆子又跳上另一人的酒碗,把头埋了进去,狂吸起来,那人见这豆子可爱,也不拦着,乐呵呵的在旁边看。
豆子三两口把酒干完,拍着肚子,冲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