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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很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宋文珊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繁华如梦的京城,璀璨的霓虹下,是斑驳的黑影。
第十二章 丛林法则 (2)
(1)
房产公司周六日都上班,宋文珊选了周四休息,杜娜也特意把休息安排在周四,两人约好去把钱给孟子墨送去。
杜娜在酒店经过培训,不过两周时间没见,举手投足,都带了一股别样的优雅利落。高挑的身材配上随意的牛仔裤,浅粉外套,显得青春活力。
“我说难道酒店培养迎宾都有诀窍么?怎么这几天不见,漂亮许多了啊……”
“不是他们培养,是本小姐天生丽质好不好?我是春天的蝴蝶,终于可以飞向百花盛开的花园了。”
杜娜快乐的围着宋文珊的身子转了个圈:
“现在才发现世界好大,无比繁华啊……要是一辈子都呆在我们那个小城市,真的是白活了。”
“看起来工作还是不错啊。做新人辛苦吗?”
没有想到在事业单位懒散惯了的大小姐,竟然很快适应了企业的工作。
“其实,你不知道了,我们那里很少有什么老人的……除了那些主管一级的阿姨们,干的最久的也不过就半年吧。”
杜娜摇了摇头:“那么多富翁,那么多美女……”
宋文珊一愣,马上明白了过来。
“你要注意啊。不然,回家我可没法跟你家人交代……”
“你去死啦。我是什么人啊……”
杜娜昂着头往前走,不理会宋文珊。
杜娜虽然性格开朗,但是却不是在感情上乱来的人,反而,她从来没有正经的谈过恋爱。反倒是宋文珊,再一次的走在爱情的边缘。
原本和孟子墨并不很熟,但是因为这一回他大力的帮忙,人在外地,老同学自然熟络起来了。可饶是如此,每天问候的电话,频频发来的短信,还是让宋文珊不安。虽然孟子墨什么特别的话都没有说过,但是,宋文珊心知肚明,连杜娜也有所察觉。
“孟子墨虽然长得有点,恩,像只小老鼠,嘴也有点皮,但是人总算老实,对你也算是用情深厚了。这回我们来北京,他可是帮了大忙,你就没有一点心动?”
“老同学帮忙,难道我就得生死相许啊?”宋文珊瞪了一眼杜娜:“你怎么当着面骂他,背后说人家好啊?”
“哎……所以我是好人难当啊。不过,说实话,你要是没这个意思,也别勉强自己,早点跟他说清楚了。你说,许扬那么好一个男人你都不要,孟子墨就是扔进人群中半个小时挑不出来的人,你不放在心上也很自然……”
宋文珊看了看杜娜,微微皱起眉头。想想,损人成习惯的杜娜,唯一不损的人就是许扬了。难道,真的是自己错过了一个不该错过的人吗?
(2)
三月初春,北京的天气晴朗干燥。好在,还没有沙尘来袭。一行人漫步在公园是很愉快的事情,虽然两女一男多少有点异样。
杜娜故意在后面踱着步子,突然看到棉花糖,像见到宝一般冲了过去:
“有卖棉花糖的啊……那个,你们往湖边的长椅那等我吧,我买完棉花糖去找你们……”
杜娜边朝他们挥挥手,不等他们回答,直冲了过去。
宋文珊和孟子墨沿着人工湖缓步向前走,说着无关痛痒的话,孟子墨不断的介绍着他听过的趣闻,和北京四处的故事。宋文珊时不时的打断他:
“我听过啦,你这个科普教育已经不是第一次啦……”
孟子墨呐呐笑笑。
“就怕你们遇上什么不顺心啊。提前都打好预防针……”
“你先给自己打好预防针。记得下次租房还是找我吧……”宋文珊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还钱啦。我的房子租出去了,顺手小赚了一点点,正好晚点一起吃饭。”
孟子墨犹疑着要说什么,犹疑着要不要接过钱。宋文珊一把把钱塞到孟子墨的手中:
“想什么呢?拿着,我可不给利息啊。老同学这么帮忙我已经很感谢了,要是你不要钱,我们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怎么找你啊……”
这些日子的接触中,宋文珊对孟子墨多了一些了解,知道他来自农村,还在供妹妹上学,想来很是不容易吧。
孟子墨憨憨的笑笑:
“有什么事情找我都行,随传随到。我就怕你不找我呢。”
“我怕太麻烦你了呢……”宋文珊别别扭扭的说。若是好朋友还罢了,原就是不太熟悉,可利用他的爱慕,不断的请他帮忙,自己感觉不大自在呢。大约女生都会羡慕那种,身边有很多男孩子追求的女生,无论做什么,都有人愿意帮忙。但是,宋文珊偏偏不是,因为大学伊始就有男朋友,她和很多男同学,甚至女同学的关系都很疏远。
“老同学在外面,相互照应呗。有啥说的。你说是吧……”
宋文珊点点头,想说的话到底也没说出口。
以前看一本书,叫接受与拒绝都是一种艺术。宋文珊看了一眼就放下了,其实,她不知道,她始终都没有学会这种艺术。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都被自己搞得一团糟而不自知。
(3)
零八年经济危机时期,房价全线下降。在宋文珊工作的王京尤其明显——这里是韩日等外国人聚集地。韩币的贬值使很多韩国人纷纷抛售房子。零九年开始,房产市场最先回暖,房价很快就涨上来了。原来抱定等着房价见底的时候才买房的人马上醒悟了过来,迅速行动,一时间,市场火热。成交量不断攀升。第一次,二手房成交超过了一手房。大家都认定了这一年的黄金年,业务员卯足精神要大赚一笔,老板们也开始打算要扩大规模。
中介行业属于纯粹的皮包公司,挣钱靠的是21世纪最稀缺的——人才。除此之外,固定投资寥寥无几。两间屋子,几台电脑,再加几根电话线就足够。
老板刘朋把宋文珊叫到办公室,询问她的打算。是愿意做业务,还是愿意做文秘。
人与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比想象的还重要。宋文珊对这位老板的印象从招聘会开始,就很好。虽然后来发现他脾气暴躁有时候有点蛮不讲理,身上若隐若现着暴发户的气质,但是,她还是很尊重他的。宋文珊斟酌着:
“我还是做文秘吧。一来呢,公司要开店,需要招人,我原来也是做人事,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做起来容易些;二来吧,我觉得做业务压力很大,我觉得自己不是特别合适,还真的怕做不好呢。”
“行啊。这样吧,以后每一张买卖单给你提二百块钱,这样的话,一个月也有个三四千。你呢,现在主要负责招聘,然后前期的培训。”
宋文珊一连应声。
第一次去招聘会之前,刘朋把宋文珊叫到办公室,给她介绍另外一个老板,安新亮。
这是宋文珊来这个公司半个月,第一次见到安经理。安新亮一身灰黑色的休闲服,就坐在刘朋的对面,正对着办公室的门。宋文珊推门进去的时候,安新亮正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脑。
“小宋,这是安经理,明天你们一起去招聘会吧。”
“安经理……”
宋文珊微微点头。
安新亮也把目光从面前的电脑屏幕移开,对宋文珊点点头。
听同事们说起安新亮,说他是公司的投资人,但是,很少来公司。想不起来哪里见过,宋文珊只是看着安新亮有些面熟。
“就是那天招聘最后看到的那个女孩吧……”安新亮看了看宋文珊。
“是啊,小宋原来是做人事的。”刘朋回答。
宋文珊一下子想起来了,招聘会上,她临走的时候,和一个穿休闲服的男子擦肩而过。当时,她只是顺眼撇了一眼这个路人乙,居然,没有想到是大老板。
听同事们说,安新亮是留日回来的,做过几年餐厅,去年经济危机的时候关掉了餐厅,转作房产。据说,是很有钱并且阅历很丰富的。宋文珊一边胡乱想,一边看安新亮。安新亮浓眉大眼,一头浓密的黑发,双眸炯炯有神,眼角微微有些皱纹,但是,看起来仍旧很年轻,浑身上下散发着朝气,人很精神,宋文珊觉得他似乎比刘朋还要年轻些的。
“那行吧。小宋住哪里?你来公司近,我们一起从公司走,还是我明天去接你一下?”
安新亮的声音有些低沉,带着些微的沙哑,但是很有磁性,听起来很舒服。他很是和气,一点架子都没有。
“不用不用,我住的地方有车到地铁站,很近的,我从家里直接去招聘会吧。招聘会的开始时间是八点半,我去了就办入场手续,安经理九点到就好。”
宋文珊微笑着点点头,尽量让自己显得干练一些。
“没事,手续我办吧。你还要换车,九点到就行。”安新亮和气的说。
“好的。那我先出去啦。安经理再见!”
“对了”,看着宋文珊要走,安新亮有补充了一句:“早上不着急吃饭的话,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