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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初觉得很倦,被他这样抱着,身子轻轻晃动,意识渐渐在他的香水味里模糊起来。她害怕自己掉下去,本能的伸手环住他的脖子,找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脑袋靠在他颈窝里沉沉睡去。
秦风觉得自己似乎在做梦,心里发软,又隐隐作痛,她和自己如此亲密,只不过是因为她太累了而已,如果有别的人对她好,她一样会依赖。
她呼出的气息暖暖的拂在他颈边,轻柔的呼吸声如一片羽毛轻轻搔着他的耳朵,她那么轻,隔着薄薄的病号服他感觉得到她纤细的骨骼。他把她抱得更紧,匆匆走出医院把她放进车里,暖气调到最高,等车内温度升得够高才把她从怀里放下,轻轻抱到副驾上,放下座椅让她睡好,开车离去。
等红灯的时候他给信得过的人打电话,让他们去林若初住的地方把东西拿过来,想了想,又给陆维钧打电话。
陆维钧接得很快,声音恢复到了素日的冷漠淡定:“有事?”
“你住哪儿,我让人把你的狗送过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林若初喜欢那小东西,别送来了,有宠物或许她会舒服点。”
“她在你那儿又落下什么东西?我让人来拿。”
“你要求太多了。”陆维钧冷笑,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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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很安静,陆维钧坐在病床上吸烟,整张脸被淡蓝的烟雾笼罩,看不清他的表情。他吸了不知道多久,脚边散落着不少烟蒂,直到他抽得呛着咳了出来才停止吸烟,扭头看着病床上人躺过的皱褶。
他伸手去摸了下,温度已经散去,冷冰冰的,枕上有两根漆黑的长发,他拾起,怔怔看了一会儿又忽然一甩手扔在地上。他站起来,看着放在病房门口沙发角落的一堆衣服,还有一个式样简单的包。他走过去,一件件的叠好,又拿起她的包,嫌恶的看着粗糙的做工和质量低劣的皮革,然后拉开拉链,把她的东西拿了出来。
润唇膏,小型化妆盒,一把木梳,护手霜,纸巾,钥匙,钱包,手机。他以前给她买的限量版gucci不知道被她扔哪儿去了,现在用的那个一看就是街边几十块钱大路货的红色钱包让他觉得更加心烦。他打开钱包,里面没有证件,有两三百块钱,还有两张卡,是只有银行最高端的VIP才能办理的。
他愣了一会儿才想起她不会带重要东西出门,他给她的卡对于她来说是遗失了也不可惜的东西!他攥紧了拳,牙齿咬得咯咯响,直到嘴里有了铁锈味。他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她含泪笑着对秦风说肚子饿的画面。她刚才也对他一边流泪一边笑,可是那对清澈的黑眼睛里透出的不是依赖而是刻骨的恨。他颤抖起来,一抬手用力把钱包掷了出去,钱包撞在金属暖气片上,响声一波一波回荡开来。
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永远学不乖的女人!她竟然敢反抗,竟然敢和别人走!在他认识的人里,还没有谁的情‘妇有她那样好的待遇,她竟然还不知足,不安分!。
他拿起手机打给某个助理:“帮我查一下W大文学院的林知闲教授……算了,没你的事。”
他抿紧嘴,很想把手机砸了,忍了又忍才把手机收回去,目光落到沙发上她一大堆东西上,手臂一挥全部扫在地上,拿起自己的外套大步离开病房。
‘
林若初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房间很大,陈设简单而优雅,一看就是男人的风格。她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在什么地方,微微有些不安,坐了起来,发觉自己身上穿着一套樱花粉的睡衣,软软的细棉布,光滑得和婴儿皮肤一样。
她揪了下袖子,镇定了一下,溜下床,在床下找到一双拖鞋。她穿着走到门边,轻轻把门打开一条缝。
一个雪团一样的东西倏地冲过来撞门,她没防备,手一松,门开了,坏蛋冲了进来,用后腿站起来开始扒拉她的膝盖,汪汪叫个不停。一个温和的女声响起:“林小姐醒了?我去给你盛点粥,秦先生说不能空腹。对了,秦先生现在不在,请稍等,客厅有电视,书房有电脑,都可以消磨时间。”
林若初看到一个相貌很温和讨喜的中年妇女。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那个女人又道:“是我给你换的,我姓文。”
“文阿姨好。”
“好,好,快来吃东西吧。”
暖暖的粥进入胃里,林若初觉得舒服了许多,往窗外一看,发觉自己在一楼,外面有个花园,皑皑白雪映着阳光,明晃晃的。她吃完东西,换了身衣服,在窗边抱着坏蛋发了很久呆,金色的阳光渐渐变成了橙色,树木的影子也越拉越长。
坏蛋忽然从她怀里挣脱,大声叫起来,她循声望去,只见秦风站在不远处对她微笑:“若初,饿了没?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林若初心里一暖,站起来向他走去,坏蛋警惕的竖起毛,汪汪的对着秦风叫,又踱过去绕着他的裤腿嗅个不停,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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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少帅不帅?帅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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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女朋友
更新时间:201253 11:03:43 本章字数:4574
秦风低头看了看这只装出凶狠样的小白狗,微微一笑:“它吃醋了。稽觨”。
林若初想起它对陆维钧的狗腿样,心里有些气恼,扬声道:“坏蛋,你如果不听话,被扔了我可不会护着你。”
坏蛋汪呜一声,虽然不懂说了什么,但是知道林若初生气了,尾巴往下一搭,灰溜溜的回到她腿边蹭了蹭,又跑去咬地上放着的一个垫子。
秦风忍不住笑出声:“和一只狗置什么气,来,出门吧,我都订好位置了,你手上有伤,今天先吃点清淡的,火锅之类的等好了再吃,好不好?”
林若初用力点头,跟着他往外走,坏蛋嗷嗷叫着想跟着,却只能坐在门口看着那辆银色的捷豹排气管冒出淡白色的雾气,绝尘而去。
秦风带她去的地方是一个私家菜馆,每天只做一桌,城市里的权贵富豪趋之若鹜,预定要提前两个月,由于有关系,他在过年前就订好了席位,本来就打算从北京回来就请她吃饭。
老板的上一辈据说是人民宴会厅的大厨,现在这身手艺传给了儿子和媳妇,又在他们手上改了良,味道好得出奇。秦风给她舀了一碗佛跳墙,她捧着慢慢吃,软糯的蹄筋在嘴里慢慢化开,又热又香,顺着食道滑入胃里,让她从体内到体外都暖了起来。
菜一道一道的上,她不停的吃,到后来秦风都不劝她了,反而把她手里的筷子抽走:“好了,若初,再好吃也不能过量,喜欢的话,约个时间咱们再来,好不好?棂”
今天的林若初比往日的情形更令他担忧,曾经她遇到欺侮都会哭,可是现在哭都不哭了,那么安静,让他心里更加紧张。他害怕刺激到她,根本不问她和陆维钧之间出了什么事。她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可是这样无节制有些不正常,难道是因为受刺激得了暴食症?
他咬了咬牙,决定一回去就去联系个一流的心理医生。
林若初怔了下,扶着桌面慢慢站起来,轻轻说道:“啊,坐着不觉得,一站起来才感觉到胃好沉……秦风,买江中。”
秦风又想笑,又难过,柔声道:“谁让你胡吃海喝的?”
林若初眨了眨眼:“如果你请我吃的东西难吃一点,我肯定就不会吃那么多了。”
“好,今后机会还多,除了这里,A市还有很多好地方,我都带你去,好不好?”
“好。”
“答应这么干脆,不怕长胖?”
“胖了啊……没事,胖了再吃,吃够了就有力气减肥了。”
秦风嘴角往上扬起,眼里却闪过怜惜,她这样强颜欢笑,他更难过。
因为秦风允许坏蛋进林若初的卧室,还把狗窝铺在卧室一角,小家伙很快就被收买了,每天一听到秦风的捷豹驶入院门就噌的溜到门口对他摇着尾巴轻轻叫。
他想让她好好休息,是以一直不提工作的事。他平时也忙得焦头烂额,但是尽力挤出时间陪她说话。
林若初虽然没有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事,但是精神的确有些怔忡,秦风每天让心理医生来替她治疗,过了一周有余,她才渐渐的好转。
她手上破皮的地方很快愈合,纤手又恢复了无暇,只是她心里的伤是否一样痊愈,他不知道。
由于受伤,林若初的饮食清淡了好一阵,上网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找些川菜帖子看着过眼瘾。秦风在她身后暗地发笑,等她手伤一好便带着她去了一家火锅店。
店堂不大,却是正宗的重庆火锅,客人极多,大多数是嗜辣的川渝外来者。锅里翻滚着的红艳艳的油汤,花椒和辣椒满满浮了一层。林若初吃得额头一层细细的汗珠,脸颊绯红如敷了胭脂。她被辣得直抽气,可是觉得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