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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呢,哪位说我没衣服可以出席舞会”
“嘎”我看了看金发男,太威猛了,舞会耶!我可是从来没有参加过的“好好喔,你们什么时候搭上的?”
“才不是呢,我们是朋友啦,不过他太小气了,老是跟我吵架,想想你跟洛翔,多好丫。和和睦睦的,相亲相爱”
我俩简直是吃着锅里的,看着锅外的,惹得两男人一阵冷汗“张琦,她还好吗?”想起那天演完戏她所做的决定,我觉得既感动又愧疚,她那可怜的小手呀,那样做只是替他人尽孝心,对自己无益,但她还是继续在做。“张琦很可怜,所以我把她推到你哥那了,前几天开始两人就暗暗来电,你哥有事没事就带着甜点和玩偶送她。惹得她每次都笑嘻嘻的,我看了都嫉妒”
“寒轩,我真的很高兴你能这么做”终于少了你这个懒惰的人做嫂子的机会,哪能不高兴呢?
“其实我也想过了,我对你哥只是仰慕之情,而张琦和你哥,却意外的合适。与其夺取自己朋友的幸福,倒不如成全彼此。有句歌词不是这样唱的吗?‘想为你做件事,让你很快乐的事,好在你的心里埋下我的名字’。”寒轩拿过我手中的柠檬干,不客气的啃起来“寒轩,如果哪天,我是说如果喔。晓月有未婚夫,而我却和他未婚夫互相喜欢,最后还在一起了,你会怎么做?”
“我会让你付出惨痛代价,我最讨厌朋友的欺骗背叛。说真的,如果是你的话,我不相信你会断送朋友的幸福,你只会傻傻的付出罢了”
“寒轩,我们好像聊得出题了耶”我不好意思的绕绕头,该死的,还是不能习惯别人夸耀“反正你也是去买衣服,要不咱一道而行吧。他们大男人都不会砍价,让他们瞧瞧咱姐妹的砍价功夫吧”
“好耶!”寒轩摆出‘耶’的手型“好久没砍价了,好期待耶。来,你也吃颗”
还没反应过来,嘴里一酸,将原本的晕眩降低,朋友,真好。
商场中,我们俩女生负责买心仪的衣服,表用自己出钱的衣服。一路不停息的议论。自然,也试了不少衣服,两男人没有因为我们的无视而安静,相反,男人之间确实很有话聊。两人像是相似一般,聊得也很起劲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我瞥了一眼门口畅聊的两男子,问寒轩是如何认识那个金发男的,我的六感一向很准,我感觉金发男绝对很不一般,因为他身上散发出高贵优雅的气质,与洛翔可以说是不分上下,大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吧寒轩粗略讲了金发男的事,原来金发男是英国人士,他蛮富有,却不开公司与其他经营店。而是将资金投入有较大希望的公司,每次投资都会给自己留剩百分之10的生活费用,其他百分之九十都投入不同的公司,有亏自然也有盈。
就这样,投入的资金每到年末就会有分红,或多或少,最少也是成本,最多便是翻一倍。听到这金发男的致富办法,我无法不佩服,不否认他确实有运资头脑与勇气。一般较数人都会恐慌投错,但他却顺其自然,一副视钱如粪土的大无畏精神金发男此次来中国也是投资的,但是不走城市路线,反而直奔鸟不拉几的乡下。说是乡下人热情,他喜欢。之后便遇上寒轩与张琦,闻说两人开了钢琴班,便不请自来,主动投资开办钢琴班的费用以及其他杂杂费用不过,寒轩似乎很讨厌金发男,尤其是谈到金发男的名字,那副咬咬牙的神态,很不情愿的突出答案:“柏森”名如其人,跟他很接近的人都会觉得他很阴森本想问她为何讨厌金发男,但想了想,还是罢了“其实,我不想讨厌思韵的”牵着手走在街上,寒轩气嘟嘟的原委,我这才知道。寒轩上初中前搬了一次家,搬家的原因就是思韵那时寒轩12岁,正是天真时期。刚好读五年级与思韵同班同桌,思韵对她很好,别人欺负她老实,思韵便出面与他们争吵。直到一次,寒轩与思韵都六年级快毕业了,两天一次心血来潮,约好要一起去秘密基地的。可惜,天公不作美,正巧在寒轩赶到半路就下了场大雨。
出门匆忙,寒轩并无带伞。秘密基地也没有遮雨的地方,于是,寒轩就在了徘徊了一阵,等了许久都不见思韵来。最后不仅因为淋了雨得病进医院,父母还怒斥她一番,为了将她与害人精‘李思韵’隔离,才选择搬家。
寒轩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思念,而是带走对思韵的愤恨。直到高中再次遇到思韵,她才发觉,心里的怒火依旧。若不是思韵的不守时,她也不会因为那次得病而落下病根。之后对于思韵,压根就没什么好感。
直至那次,思韵离家出走寻梦想,致使李家发生那样的事,她对思韵的愤怒与不满便愈发的升级。现在我才知道,寒轩平时为何只要有思韵的地方,说话总是异常少,不超过10句。私底下却与其他人极为畅聊她告诉我,原本她想原谅思韵的,但是六年级那时候还剩下两周的时间,思韵不仅没有找她解释,反而在寒轩问她的时候,吐出一句令人无可忍受的话“什么?那只是愚人节的玩笑,你不会当真了吧?”
就这样,使得这仇恨一直延续了接近7年。所以,人需要诚信,不论何时何地。不论是否愚人节的玩笑,在开玩笑前,应该想清楚。或许你这仅仅是玩笑,但也要看对方能否开得起,就比如寒轩与思韵这例子吧。思韵之前应该深思一番,若寒轩真的去了那,真的中了愚人节的玩笑,那她又当如何?在面对寒轩的探问时,至少也应表露出歉意,而不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身上。为人处事,若不能站在他人角度上考虑,有怎能要求别人如此呢?
26。我们会幸福吗?第二十六章
“真没想过,女人逛起街来真是不要命”柏森阴着脸,手中提着大大小小的包,看看空手的洛翔,不禁感叹“兄弟,真羡慕你,你女朋友太贴心了”
“贴心的头。我女朋友穿的衣服都太老土了,买衣服一点品位都没有,只知道买最省钱的,即便是便宜到死也一定会砍价”洛翔无奈道“如果我没拉她出来买衣服,估计这几年她都不用买衣服的”
“我靠!这么牛?”柏森哑然吃惊,完全不敢相信。也许在他的理论观中,女人在14岁左右就开始爱漂亮,喜欢打扮了。甚至更离谱,与人谈情说爱“你是从事什么的?认识到现在,我还不太清楚。”
“我准备继承老爸留下的公司,将其变成服装与化妆品售出的公司。你是知道的,现在不少女人都爱美”
“也对,你的选择的理智的”
“那你呢?”洛翔反问“你看起来是崇尚自由,不像是上班族。但又不像流浪者”
“我来自英国,父母都太强悍了。我只好独自养活自己,目前是投资商,只负责收分红”柏森轻咳一声事实上,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来安慰寒轩的,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她,只能静静的假装在挑衣服,气氛正处于极度尴尬之中“颜冰,不要安慰我,只要这件事不告诉思韵就好了。”她拿了件成熟的黑色花纹衣服给我,“你试穿一下,看起来很适合你”
“为什么不告诉思韵呢?”试衣间内,我边换着衣服边问她,寒轩绝对不是容易心软的人,但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若非他人伤她太深,她绝不会主动伤害他人。这一点我是相信的,毕竟这六年不是白认识的“该怎么说呢,她知道了又如何呢?实话告诉你,其实,直至今日,我还是没有正在了解思韵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都不知道。因为她对待朋友很有忍耐性,无论好坏,只要是朋友送的她就会很开心,即便那是自己最讨厌的”隐隐可以听到寒轩的叹息声,我想,其实经过这么多年时光的洗簌,她对思韵已经没有最初那般恨,自然也无最初那般铁。于人于己想必也是最好的结局了罢换好衣服,踏出试衣间,只见寒轩目不转睛的盯着的曝光过多的双腿,我直接就劈了她一下,唾骂一声“色狼!”
“颜冰,没想到你大腿白白胖胖真不错,穿短裤短裙就是需要有双美腿”寒轩极其夸张的送上另一件,道“这件不错,咱都19了,还不会选衣服的只怕就剩下你一个了”
“唔”白了他一眼,接过那件米黄色短衣外加超短裤,再次进入试衣间。进进出出不知多少回,我也差不多累了,之前是帮她买的,我不知道累,现在轮到我自己,我才知道买衣服有多累了最后,在这家店选了4套衣服,一件黑色花纹紧身裙,两件短衣,一篮搭配超短裙,一米黄搭配超短裤,还有一件黑色凉衣裙。在一边跟寒轩讨论起价格,她给我比个220的数,达成协议便与老板娘商价“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