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间接过吴助理一个电话,夏承义接了之后神色缓和了些,并让吴助理来办公室。
全程钱珑珑没说一句话,只是安静地听着,非常有保镖的自觉。夏承义越来越觉得满意,只是她的目光能不能稍稍降低一下侵略性啊!
事情交代下去后金明鑫并没有走,夏承义挑挑眉,金明鑫笑了下说:“我也想知道那个见义勇为的人是谁,这年头这种人不好找了。”
夏承义点点头:“确实,我真的要好好感谢她。不过如果她不介意,我还是希望能给她一笔钱,总觉得不用行动表达一下谢意心里就不舒服。就怕这样的人自尊心较强,对于我们给钱的行为,总觉得是一种侮辱。”
“或许你可以帮她解决点麻烦,听说她在工地做工,家境应该不好,说不定有需要你的地方。而且就算现在没有,将来也一定会有的。”
“你这样好像是在期待别人遭遇不幸。”
金明鑫耸耸肩:“可能是我比较市侩吧。”
“嗯,这样才更适合市场经济。”
他们随意聊着时,吴助理抱着一沓子资料进了办公室,见到钱珑珑愣了一下。
“找到人了?”夏承义问。
“找到了,”吴助理点点头,伸出手指,“就在你身后。”
夏承义和金明鑫默默将视线转移到钱珑珑身上,当事人好像压根就没听到他们的对话,目光依旧直视着夏承义。
那一瞬间金明鑫心中略过很多念头,他是一个非常务实且总是喜欢做好最坏打算的人。钱珑珑前天才救了夏承义,今天就成为他的贴身保镖并且又救了一次,这种巧合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人是有目的地接近夏承义的。夏承义比较倒霉,每收购一个公司抢到一个工程就会被亡命徒记恨上,别人正常商业竞争收获的是名声和钱,夏承义收获的也是名声和钱,只是还附带一个仇家。老板有这种招祸体质,金明鑫真是不得不把每一个试图接近夏承义的人看成下一个假想敌。
好在夏承义本身并不是这样的人,他看人很准,钱珑珑的目光太清澈,根本就不像是别有用心的人。最重要的是,一个心虚的人不会这样直勾勾地盯着你不放,并且把你盯心虚了!
“前天在工地,是你救了我?”夏承义站起身直接问,他觉得面对钱珑珑这种人,直拳效果最好。
钱珑珑歪了一下头,仔细回想了一下前天从起床开始,吃饭、挨饿、上工、干活、遇到美男、扑倒按住、睡着的全过程,随后摇摇头说:“前天我看见你了,但是没有救。”
夏承义此刻看她和病房里闭着眼安静睡着的人越来越像,听见她否认,自然是不信,并且更加确信了钱珑珑的品质。换做别人,一定会第一时间邀功并且索取报酬,哪有像钱珑珑这样否认的。
金明鑫倒是觉得她在心虚,不敢承认这件事,更证明了钱珑珑的出现另有目的。说不定高昌盛的出现就是为了让钱珑珑在夏承义面前立功,博取他的信任。他用手摸着下巴,上下打量钱珑珑,越看越觉得她实在是漂亮,虽然穿着休闲服,但也掩盖不住姣好的曲线。这种长相不去做明星反倒来做这种危险的活……
长得这么漂亮,该不会是别人派来勾引夏承义的吧?
吴助理上前把一沓子资料摊开放在夏承义桌子上。夏承义拿起来扫视了一下,里面材料很全,铁证如山。夏承义拿起钱珑珑和工地短期合同说:“别否认了,这个不就是你的名字。前天在工地上,要不是你把我推开,被大理石砸到的人就是我了。算上今天,你已经救了我两次了。”
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诚挚的谢意。
“哦,原来那就算救人啊!”钱珑珑有点激动,“我记得雇佣我时有说如果在危机情况下保护的雇主的生命安全,可以给予高额奖金的。”
夏承义金明鑫:……
“不过前天我还没有被雇佣,可不可以也算一次?”钱珑珑眼睛都快变成金色了,推人和踢人都算救人,当保镖钱真是太好赚了,莫行君果然没有骗她!早知道她初中就出来当保镖了,以那个时候的金价来算,说不定现在已经有金子铺成的床可以把夏承义抢回去了!
“如果可以,把我工作时间也算到前天吧,可以多赚两天工资!”钱珑珑那无形的尾巴开心地摆啊摆。
夏承义金明鑫:……
好吧,他们都想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湄之耽兮的长评,艾玛我真是太开心了!别的文写好几万都得不到长评,这篇文居然才几章就有两篇!
若是此文入V,积分会补送,爱你么么!╭(╯3)╮!
、美男出没(九)
夏承义叫金明鑫来,除了让他去调查这次的事情,同时也是让金明鑫告诉钱珑珑一些最基本的事情,比如夏承义的工作时间、平时习惯以及他那高发的遇难率。
好吧,现在又多了两项——重新签合约,将两次奖金记录下,待发工资时一次性支付。
新增两项与金明鑫没什么太大关系,不过他能者多劳,一并都做了。
叫了安保部的两个员工上楼暂时代替钱珑珑,刚发生夏简然的事情,大家都比较小心。
钱珑珑很不愿意离开她刚找到的美男,不过毕竟正事要紧,就算大肚龙天性不讲理,可钱珑珑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的人,玩忽职守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她身上,于是她只能忍痛暂时离开夏承义。
由于要交代的事情比较多又详细,两人交谈了一会儿后,就到了下班时间。加班对金明鑫来说是常事,但是加班不代表不能吃饭。作为老员工也是将来的同事,金明鑫决定做东请钱珑珑吃晚餐,既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继续交代事情,还可以拉近彼此的关系。
尽管不太喜欢钱珑珑见钱眼开到令人发指程度的性格,但比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金明鑫更欣赏钱珑珑这样比较直接的人。他挑选了一家中高档的餐厅,环境很安静,很适合谈事情,价位也是白领能够承受得起的。这次后来被金明鑫记录在他的黑历史上,成为他人生最大的污点以及……
最后悔的事。
首先是衣服,钱珑珑跟着伍斌到公司后,就换了一件活动方便的休闲型制服。钱珑珑的专门制服得提前预定,这件不算合身的衣服只是临时找出来借用。出门时金明鑫特意提醒钱珑珑换衣服,一个美女穿着过大的男式制服实在是有些难看,更何况他们要去的是餐厅不是路边摊,不能这么随便。
可是换完衣服金明鑫更后悔了。
“钱小姐……”他犹豫了一下后问,“您来公司时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钱珑珑点头:“其实不想穿这件的,我更喜欢工地那件工作服,又耐磨又不怕脏。不过听说到大公司应聘要穿得正式一些,我特意找出来的。”
“……你还是换回刚才那件吧。”金明鑫满脑袋黑线,高中校服是正式一些的衣服吗?胸前那明显的XX市第五中学实在不能再坏了,她还不如穿工作服!
不过后来,金明鑫见到钱珑珑那件工作服后,十分庆幸她当时是穿着高中校服应聘的,至少上面没有油漆。
钱珑珑性格很大方,食物、金币、美男以外的事情她都不在意,两件衣服金明鑫让她换了又换也不生气。来回折腾了几次最后金明鑫向公关部的陈娜姐借了一身换穿的衣物给钱珑珑,这才解决了衣服的事情。没办法,钱珑珑的两件衣服,真是只有更糟没有最糟,金明鑫不是死板的人,但是她那种衣服,餐厅不让进的。
钱珑珑是天生的衣架子,尽管下身还是长裤,鞋子也只是坡跟,但那件衣服穿在她身上,给人的感觉顿时增值了十倍,让人觉得土气的坡跟鞋和长裤居然也能这么好看。金明鑫觉得她不应该来做保镖,而应该去做模特。
当钱珑珑坐进车子里时,金明鑫突然觉得他这辆不过几十万的车有些配不上她。不得不说气质这东西是天生的,就算衣着再毁人,也无法掩盖钱珑珑那天生高贵的气质。
那一刻金明鑫觉得自己成了护花使者,他甚至非常温柔地帮钱珑珑系好了安全带。可是当坐在餐厅里,第一盘菜端上桌时,他十分想回到四十分钟前,把产生怜香惜玉情绪的自己给掐死!
规格比较高的餐厅,每盘菜都是比较少的,装在盘子中间,摆得很漂亮。钱珑珑直接把那一盘菜端到自己面前,五秒钟时间,塞了个牙缝。最让金明鑫想不通的是,她究竟是怎么用十分文雅的动作光速吃完一盘子菜?
其实这要归功于林婉,为了矫正钱珑珑的吃相,她用尽了毕生的耐力和心计。食量是先天的,除非把钱珑珑塞回肚子里重生,否则绝对改不了。但是吃相,林婉绝不妥协!哪怕钱珑珑吃掉一座山,也必须用最文雅最淑女的动作吃掉一座山!
在林婉的多年的教导下,餐桌礼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