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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条狗,一条黑乎乎,又脏又臭的野狗。他睁开眼睛时,那条狗正好把鼻子凑过来在他脸上闻来闻去。狗头上还有几处糜烂流脓的伤口,赵谦只觉得胃里一阵剧烈的翻动。
“滚开!”赵谦颤声驱赶着野狗,他平生就怕狗和狼。
野狗好像已经明白这是个任人宰割的羔羊,完全不怕他,仍然在他身上闻来闻去。赵谦只求它不要用它又臭又粘碰到自己的身体。又担心野狗是条饿狗,张开嘴在自己身上咬两口。
还好毕竟狗不是狼,并没有吃人的习惯,赵谦的担心没有变成现实。不过这野狗好像也厌恶起这个浑身是血又脏又臭的生物,竟转过身,抬起一条腿来……
“畜生!”猛然一声大喝,救了赵谦。他现在才明白,什么士可杀不可辱,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行的。
赶走野狗的人是一个精壮的汉子,手臂上的肌肉一股股的,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流光。那汉子大概三十多岁,左手提着一把木弓,右手提着一只死兔子,身穿兽皮坎肩,背上背着一只箭筒,大概是个猎户。
汉子身后还有一个身穿布衣荆衩的女人,细皮嫩肉的,像是汉子的娘子。女人怯生生地问道:“石头哥,那是什么?”
被叫作石头的汉子道:“是个人,不知死了没有。”
赵谦听罢那汉子名叫石头,想起张岱手下的亲兵队长晏石,大伙也叫他石头。赵谦突然看见了希望,急忙睁大了亮晶晶的眼睛,张嘴用嘶哑的声音道:“壮士救命!”
石头和女人小心靠了过来,看着赵谦那惨样,浑身血水泥污,顿时皱起了眉头。石头小声道:“秋娘,不关我们的事,还是赶快离开的好。”
赵谦一听顿时像是掉进了冰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那被唤作秋娘的女人悄悄瞟了一眼赵谦,小声道:“石头哥,你看那人脚上的靴子,是官靴,还有身上的衣服……是绸缎的……”
“那咱们更不能多管闲事,被义军知道,那可是要杀头的!”
赵谦听罢心道这陕北山区是闯贼控制的地区,真是大大的不幸,又躺在地上看了看面前这两人,男的皮肤黝黑四肢粗大,应该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人,而那女人虽然穿得不怎么样,却细皮嫩肉的,姿势动作透露出一些矜持与礼数,不是村姑能有的气质。赵谦无暇思索二人是怎么走在一起的,却马上认定那女人是有些见识的人,兴许在她身上有些希望。
“二位恩公,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容后一定厚报……”
石头道:“哼,你能如何厚报?”
“金银珠宝……我能让你们不用风吹日晒在荒郊野地里讨生活,能让你们住大房子,能……”
“老子就愿意这么过,不这么过还不习惯。”
秋娘嘴角动了动,看了一眼赵谦脚上的官靴,在石头耳边耳语了几句,石头涨红脸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就得认命!”
秋娘听罢生气地转身要走,石头急忙拉住她的手,好言道:“好好,我答应,救他不就成了?你就是要天上的星星,老子也打碗水给你摘!”
女人笑了笑,笑得有些勉强。
赵谦长舒一口气,心道这小命又捡回来了,不然这荒郊野地的,迟早是个死。
二人将赵谦救回山林中的木质草顶的家中,给了食物,又用山上采的药材为赵谦疗伤,赵谦千恩万谢不表。
木房子不大,一共三间房,赵谦睡的这间靠东,里面堆了些柴禾,屋檐外面喂了一匹马,一只狗,屋子中充满了粪臭。
因为劳动需要,小小的空间中,显得有些脏乱,堆着各种工具,制作弓箭的材料,草料等杂物。除了粪臭,还有皮革味,动物血肉的腥臭和腐臭。尽管秋娘日日打扫,仍然改变不了生活环境,她的一举一动,让赵谦更加对她的来历充满了设想。
段六六 如果不知道
“张将军冲击贼军中军大营时,靠得最近的李自成所部精锐援救缓慢,才使我等能生擒闯王高迎祥,定是李自成心怀野心,故意所为。张将军立下不世之功,可喜可贺!”韩佐信兴奋地说。
旁边的萝卜有些黯然道:“不知大哥怎么样了……”
众人听罢都沉默不语。
张岱看着北面道:“希望晏石他们能把大哥找回来。”
“大人吉人自有天佑,不会有事的。”韩佐信沉吟片刻,道,“张将军打算怎样处置高迎祥?”
张岱道:“此贼乃流寇之枭雄,不能私斩,只能押解回长安,交由上峰处置。”
“将军……”韩佐信递了个眼色。
张岱会意,屏退左右,只留下萝卜,然后问道:“佐信有何话?现在但说无妨。”
韩佐信低声道:“生擒闯王高迎祥,是何等奇功?!将军明鉴,此事已不只能让皇上龙颜大悦,厚恩封赏那么简单了,还足可留名青史,让子孙万代称颂!如果高迎祥到了长安,连洪大人,孙督师都会不择手段想法将功劳揽为己有。我等浴血厮杀,最后只能分点残羹,有何意味?”
“那依佐信之意,我等该当如何是好?总不能上奏朝廷自表其功吧,那样的话众大臣岂会放过我等?”
韩佐信踱了几步道:“赵大人与张将军所部,皆属孙督师部属,洪大人要与孙督师争功,处于下风……我倒有一策……”
张岱忙道:“快快讲来。”
“先上报赵大人玉碎殉国……”
而此时赵谦正躺在充满臭气的木屋中,正想着:这地方实在难找,张岱找不到自己,会不会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外面传来了石头两夫妇的争吵声,只听得石头的声音:“咱们这里单门独户的,我才敢留他几日,却不敢保证没有人来,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他与咱非亲非故,那日不忍见死不救,才救他一命,咱们凭什么养个汉子在家吃闲饭……”
然后又隐隐约约听到秋娘的声音,赵谦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却听不清楚。他挣扎了一下,身上的伤还未痊愈,无法行走,心中顿时恐慌起来。
山村里人烟稀薄,有时整日都不闻人声,偶尔有飞禽走兽几声怪叫。最让赵谦不习惯的是,一入夜,黑漆漆一片,又很安静,他整天躺在那里,晚上经常睡不着,在黑暗中,他十分害怕。都市中生活习惯了,猛然在这种环境下,不由得痛苦万分。
秋娘与石头是指腹为婚,原本是青梅竹马,后来秋娘家窘迫,她便被卖入城中一大户家做了丫鬟。石头长大之后,心念旧情,想方设法将她赎出成婚,却不知秋娘见识了另一种生活,早已不是儿时的秋娘了。
“你……你是做什么官的?”秋娘给赵谦送饭时,终于鼓足勇气说了一句。
赵谦接过木碗,里面是些野菜粗粮,但并妨碍他狼吞虎咽,他吃了一阵,喝了一口水道:“指挥使同知。”
“哦。”秋娘撩了一把垂在额上的头发,“比县太爷大么?”
赵谦笑道:“县里最大是知县,七品,我是从三品,大好几级呢。”
“以前我家老爷见了县太爷总是诚惶诚恐的样子,我还以为县太爷很大呢。”
赵谦把碗递给她:“我大明亿兆子民,官员却只有数万,所以只要是官,在百姓眼里都是很大的。”
就这样,两人发生了第一次简单的交谈。很多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赵谦每天无聊得紧,趁有人说话的机会,就大肆玄吹,从天上每颗星星的传说,到地上每颗小草的来历,说个没完,仿佛天上地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知道不知道都敢吹,反正不清楚的就胡编,秋娘也没听过。
秋娘说,读书人就是见多识广。
渐渐地,秋娘好像也很期待送饭的时间,每次进屋脸上都掩不住的兴奋,走时又不禁流露出不舍的表情。
赵谦给她讲长安和京师的各种见闻,秋娘每次都睁大了眼专心地听他说话。赵谦却隐隐担忧起来,因为石头每天要出去干活或者打猎,将秋娘留在屋里和自己在一块,是个男人应该都会有戒心,赵谦感觉石头可能会对自己不利,想来想去,发现石头虽然身强体壮,却是个惧内的主儿,对秋娘是言听计从。赵谦盘算着,看来只有抓住秋娘的心方能保住性命。
从山崖下摔下来时,赵谦的腿骨折了,以致身上的外伤好得差不多了,仍然无法正常行走,他整日靠在破旧的墙边上发呆。
终于,一只蚂蚁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在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在舔干净木碗之前,留下一点点食物,逗引蚂蚁起来,一只蚂蚁发现了食物,但是无法搬动,很快就会进洞召集一群蚂蚁,来搬运发现的食物。
这个简单的游戏,让他消磨了许多时光,不过很快他又厌烦了这个游戏,在蚂蚁叫来同伙的时候,他就将那些蚂蚁辗死取乐。
蝼蚁的生命,在人类看来实在毫无价值,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