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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白衣人身边有个自己看不到的人。难道见鬼了?林浩居然不相信自己,拉住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问他白衣人身边有没有其他人?不耐烦的行人大声骂他神经病。
林浩看着白衣人自然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怪不得他要去看心理医生,原来心理真的有问题,他一直都幻想着夫人在自己身边,居然得这样的病?
她的夫人哪去了?死了吗?
林浩猜想白衣人可能是因为夫人逝世后,伤心难过以至于产生她一直在身边的幻觉。想到这里,他不禁十分同情眼前这位白衣老人。墨镜后面可能是一双充满忧伤爱意的眼睛,只有特别深的爱才能产生如此浓厚的感情。
“年青人,你知道城市在什么时候最美吗?”白衣人突然问道。
“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也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林浩想起苏灿说过的答案。他曾在天台上问过同样的问题。
“是呀,你是第一个正确回答我问题的人,遇见你真高兴。”
林浩点点头。只是心里还有疑问,这并不是数学问题,哪有什么标准答案。
白衣人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而且不只是对一个人这样问?
“你知道这座城市叫什么吗?”
“花城?”林浩摇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答案。问题不会那么简单。
“它叫伤城,年青人,记住你生活的城市。”
“伤城?为什么这么说?”林浩从来没这样听说过。
“因为这里生活着一群伤心的人。”这是白衣人走之前说的话。
“伤心的人?”林浩反复揣摩着白衣人的意思。哪有这么多伤心的人?
看着人来人往的街,西斜微弱的余光沉重地散落在城市凸现的地方。风没有方向的吹来,凉凉的。
林浩坐在原地郁闷。不远处,叶夜正朝这边走来,嘴里喊着他的名字。
【第十八章】三个人的天台
在苏灿积极倡导,林浩积极响应和叶夜积极参与之下,三个人终于聚在一起,以酒会友。
时间:著名作家叶帆来花城举办新书签售会的前夜。
地点:楼顶天台,苏灿经常独自一人呆的地方。
人物:一套房中三个人。
“我们来的真不是时候,人家两只小猫猫正亲密地依偎在一起看月亮。”看着天台上的两只猫从脚边跑过,苏灿这样说。
“我倒是很关心这两只猫接下来会做些什么?”林浩笑着回应。
小小的天台在灯火辉煌的城市中展现出它特有的魅力,空气清新,气氛宁静,与抬头可望的夜色融为一体。三个黑影聚在这片小天地,谈天说地,好不惬意。
“今天的月亮好圆。”苏灿仰头看着那一轮淡黄色的月亮。
“是呀,猫还真懂浪漫,真会选地方。”
林浩还忘不了刚才的两只小猫,有只猫在离开时,眼睛狠狠瞪着他,像苏总生气时的模样。
苏灿和林浩一来一回,一唱一和,叶夜轻快地拧开酒盖,把酒递给两位好朋友。
“来,这地球上那么多人,那么多地方,那么多夜晚,让我们为今天能在这里一起喝酒干杯。”苏灿举起酒瓶,有酒的他显得特别精神和主动。
三只酒瓶碰撞在一起,林浩放肆吮吸着瓶中的黄色液体。对啤酒,他并不陌生,虽然不喜欢啤酒的颜色,看起来像尿;不喜欢啤酒的味道,尝起来很苦。但林浩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放纵自己,让黄色液体尽情流进自己的胃液,融入自己的身体。
在高中时期,大胆地和混混斗酒;在得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请客时,对亲朋好友一次又一次礼貌性地敬酒;在大学和男同学聚在一起喝酒;和邹益单独坐在草地上喝酒;和慕容雪独处时,喝酒……哪一次手里离得开酒?哪一次不是喝到肚子难受为止。提起酒,林浩到现在仍然后悔的是,在毕业前那最后一次同学聚会上,他没有勇气和梁婉婷喝酒。
林浩决定把这份喜爱变成永久的秘密。他狠狠地喝了一口酒,就让这种遗憾,随着苦涩的黄色液体埋进心里。人生中遗憾的事太多,这件事又算得了什么。
“为我们是朋友,干杯!”叶夜带头举起手中的酒瓶。
“干!”两个人积极响应。林浩第一次觉得,酒瓶撞击的声音很好听。
有酒怎能无烟。叶夜积极给好朋友发烟。
林浩随手把烟塞进嘴里,无论叶夜怎样用打火机点,他嘴里的那根烟总是点不燃。
叶夜十分不解地走过去,找寻原因。
“你是不是喝醉了?烟都叨反了。”
原来林浩嘴里叨着烟头,把烟屁股露在外面让叶夜点。
“兄弟,你会抽烟吗?”苏灿笑着问。
“会,会!”
林浩永远都忘不了。烟,是慕容雪教他抽的。第一次接触这细长的东西时,慕容雪正疑惑地看着他,
“看着我,烟是这样抽的。”
慕容雪吐出的烟成片,把林浩熏得直咳嗽。学着慕容雪的样子,林浩第一次嘴含烟,把烟吸进鼻腔,没忍多久,就一直咳嗽。慕容雪看着他的样子,笑得特别开心。
烟和酒,是个绝妙的组合。抽烟,林浩会想起慕容雪;喝酒,林浩会想起梁婉婷。这难道就是老天对自己的照顾?可惜的是,这两个人都不在自己的身边,真是浪费了今晚这轮金黄的月亮。
“有时候,我觉得只有烟和洒,才是我真正的朋友。”
林浩突然想起苏灿在这个天台说过的话。他正站在最前面,注视着灯光中的城市。
苏灿是寂寞的,因为寂寞,他才这样说,他才特别喜欢烟和酒。
“来,为我们的寂寞干杯。”林浩热情地举起酒杯,一口喝完了杯中的酒。
三个人,谈理想,谈生活,谈爱情。
“我是名作家,未来的大作家。”苏灿指着自己的胸膛,反复强调着自己的身份。
“我是这城市中的扛把子,扛把子。”叶夜不甘示弱地说。
“我,我,我只是名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不,我是名记者,记者。”
林浩的话绕了一个圈后回到嘴边,仿佛找到自己真正的身份。
“对,我是名记者,记者。”林浩强调着自己的身份,尽管记者并不是他真正的职业。
林浩嘴里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不这么认为。在学校和家庭,老师和父母常常教导自己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到底什么才算是有用的人?林浩曾经这样问过一个老师,却被老师狠狠训斥了一顿。
为了生存去工作,这就是对社会有用的人?
林浩突然自卑起来,尽管在三个人当中,他的学历最高,工作最稳定,但是心里却没有目标,浑浑噩噩地生活。今天是昨天的翻版,明天是今天的重复。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苏灿虽然没有固定的工作,却一直想当作家,并一直为这个梦想努力着。
“我要让全城人都知道我的名字,不,是全世界,我要让全世界都看我写的东西。”苏灿对着空旷的夜空,发出这样的豪言壮语,口中带着浓烈的酒味。
叶夜,虽然理想不够正派,但他还算是个有目标的人。
“我想成为花城中大哥大级的人物,让黑白两道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叶夜站在苏灿身边,对着夜空诉说自己的心愿。
“老天,如果你能听见,就让我两个朋友的愿望实现。”林浩走过去,大声地对天空说。
三个人,肩并肩,看着那轮圆月,正由阴转晴。远处有几颗寂寥的星星,它们在眨眼睛,仿佛听见了天台上这三个人的话语。
生活在这座城市,有几个好朋友陪在自己身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个让你朝思暮想的人,这样的生活,看起来也不错。林浩对自己现有的生活状态还算满意。最近,明明姐似乎一下子就与他划清了界限,这使林浩的生活归于正常。不过,最近,周建明和苏总谈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话题引到自己身上,林浩真不明白这两只老狐狸心里在想什么。
“你的项链好漂亮,是你女朋友送的吗?”苏灿好奇地打量着林浩胸前的那枚心形项链。
“我对女人反感。”
听到这句话,苏灿明显很吃惊,整个身体不自然向后倾。林浩知道叶夜的故事,所以脸上并没有特别的表情。
“关于这个项链,其实有一个故事。”叶夜手捧着心形吊坠,慢慢地讲述他的故事。
叶夜在县城长大,从小成绩不好,特别喜欢和人打架。自从父母出意外后,这个不懂事的小家伙变得很古怪,经常被人欺负。受古惑仔电影影响,叶夜当时跟着一位高年级的老大混,结果在一次打架中,用后背为老大挡了一刀。老大把他当成亲兄弟,就把这条心形项链送给了他。后来,叶夜来到这座城市,就再也没有和这个老大联系过,身上戴着它 ,希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
“我不是说笑的,你们看看我背上的刀疤。”叶夜脱掉身上的衣服,露出那道长刀疤。
“嗯,好有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