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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很少带她回外婆家。她甚至是三岁之后才开始每年会外婆家过除夕守岁。直到现在,长大的余周周才稍微能理解一下妈妈对于“回家”这两个字的抗拒。
直到四岁秋天的那个下雨的午后。
她们又要搬家。从一个简陋的出租房到另一个。她蹲在一堆边角木料旁看着妈妈和三轮车夫从讨价还价发展到激烈争吵,妈妈的嘶哑强硬的语气让她害怕,阴沉沉的天,旁观的邻居路人,还有越来越冷的风。
天凉得很快,可是她只穿了背心和小短裤,好几天没洗澡,蹭得浑身脏兮兮。
最恐怖的是,妈妈把她给忘了。
那天妈妈很憔悴,脾气很差,早上余周周把小米粥碰洒了,妈妈把她骂哭了。所以当妈妈最终换了一辆三轮车,坐在车后扶着零碎家具前往“新家”,余周周甚至都怕得不敢喊一声,妈妈,那我怎么办?
她蹲在原地等,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只记得终于冷得不行打算站起来找个地方避避风的时候,腿已经完全直不起来了。
终于,发现孩子弄丢了,妈妈焦急中给大舅打了电话,在小雨飘起来的时候,余周周抬起头,终于看到了黑着脸的大舅和他身后那个毛头小子,余乔。
余乔一边走路一边玩着硕大的掌上游戏机,俄罗斯方块。她想凑近看一看,却被余乔皱着眉推开,“别烦我,我的三条命都快死光了。”
余周周很想告诉他,我只有一条命,现在我也快死光了。
然而真正难堪的是当她到了外婆家,在客厅看到一大桌子有些陌生的人。他们正在吃饭,筷子还拿在手里,齐刷刷地看着她,谈话声戛然而止,探究可怜或者略带鄙夷的眼神像聚光灯一样将她钉在原地。余周周低着头拽了拽皱皱巴巴的小背心,努力地想要把它抻平——从此之后,即使是最热的夏天,她也再没穿过女孩子们喜欢的清凉短裤和背心。
她怕了那种装束,没有为什么。
然而外婆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勉力抱起她朝自己的房间走过去,将她从聚光灯下拯救出来。
“小泥猴儿,冻坏了吧?”
“不冷,……外婆,我不冷。”余周周第一次有意识地喊了一声外婆。这个词从此有了切实的温暖的含义,不再是过年时候那些被大人强迫着呼唤的无意义的“表姨,过年好”,“堂姐,过年好”……
余周周从回忆中走了出来,她轻轻拢了拢外婆耳边的白发。
“外婆。”
无果花
ˇ无果花ˇ
大人们都说,外婆的记忆在衰退。
可是余周周却总是觉得,也许外婆不记得几分钟前说过的话或者发生的事情,只是因为,她懒得去记住。
其实外婆记性很好的。
外婆记得余周周喜欢吃的小零食,还有她做过的糗事,还有很多很多真正重要的事情。
比如她每次来外婆家的时候都会把每个房间的枕巾被单收集到一起围在头上脸上腰上做倾国倾城状。
比如为了听到别人耳中自己的嗓音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她站在最里面的小房间大吼一声“外婆——”然后飞速奔向外婆所在的厨房凝神等待,却什么也没有听到。
又比如,她们两个午后例行的扑克牌“钓鱼游戏”,两张牌以上,凑够14分,就算是钓到鱼。黑桃是一条鱼,红桃是四分之三条,草花是半条,方片是四分之一条。每条鱼一毛钱,比赛结束后总计条数输的人支付给赢的人。余周周手里的所有硬币都被外婆赢走了——虽然本来它们就是外婆借给她的。可是她还是趁外婆去浇花的时候将魔爪伸向了外婆装硬币的铁盒子,被当场擒住的时候,依旧笑嘻嘻地镇定道,“我不是偷你的钱,外婆,真的,我就是想……帮你数数。”
又比如,她帮外婆浇花,浇死了最漂亮的那盆茉莉。
……
余周周喜欢晒着暖洋洋的午后阳光,和外婆一唱一和地讲着这些泛黄的往事。每每这个时候,她就能看到外婆眼底清澈的光芒,仿佛从未老去,仿佛只是累了而已,一旦休息好,就立刻能站起身来,走到阳台去给那几盆君子兰浇水。
“但是慢慢地我才明白。跟老人回忆往事,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
余周周压在心底的感情,只有在对陈桉倾诉的时候才会爆发出来。她那样专注地奋笔疾书,丝毫没有注意到身边的谭丽娜已经把她的信读了个底朝天。
“可是我从来没有看到有人给你回信啊?信箱里从来没有你的信。”
谭丽娜常常去信箱看信。她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出没一个叫做男孩女孩的网络聊天室,网名叫“梦幻天使”,余周周不明白为什么既然他们可以在网上聊天,却还要做笔友。
“你不懂,写信的感觉和打字的感觉能一样吗?”谭丽娜很鄙夷地哼了一声,“不过,说真的,你给谁写信啊?天天都写,比日记还勤快,对方也不回个信,难道是电台主持人?还是明星?诶对了,你喜欢孙燕姿是不是?或者是王菲?”
余周周叼着笔帽,想了想,“一个大哥哥。”
谭丽娜立刻换上一副“没看出来你这个书呆子还挺有能耐”的表情,余周周连忙解释,“不是,不是!”
“不是什么?我说什么了?”谭丽娜笑得八卦兮兮,“是你喜欢的人吗?”
余周周也摆出一脸“俗,你真俗”的表情,低下头将信纸折好,不回答。
“他不给你回信,是因为他忙,还是因为他烦你?”
余周周愣了一下,“他不会烦我的。”
天知道为什么那样笃定。
谭丽娜却不以为意,“他多大了?”
“比我大六岁,都已经上大学了。”余周周想了想,面有得意,却还是把北京大学四个字吞回了肚子里。
“那就更不可能乐意理你了啊。”
“为什么?”她有些不耐烦。
“你想啊,如果现在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女生给你写信,抱怨升旗仪式太长了,买的新鞋太丑了,早上忘记把饭盒放到锅炉房了,凭什么两道杠班干里面没有我……别说回信了,你乐意看这种信吗?”
余周周愣了半天,心里升腾起一种不甘心的感觉,却还是老实地摇摇头。
“肯定不乐意看。”
“那不就得了,”谭丽娜摊手,“我以前那个笔友就这样,我都不给他回信了,他还没完没了的写,我都烦死了。幸亏不是熟人,要是熟人我可能还觉得自己这样不回信是不对的,很愧疚,越愧疚就越烦他……”
谭丽娜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然而余周周却已经悄悄地收起了最后一封还没有写完的信。
余周周的家里面有好多事先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她抽出贴有最好看的邮票的那个信封,把这封没有结束语和落款的信塞进墨绿色邮筒,寄走。
本来想要郑重其事地写一段话来告别的,比如,“陈桉,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以后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并不是因为你不回信所以我生气——我早就说过你不需要回信的,可是……”
可是什么?她想不出来,于是干脆省略这一大段矫情得不得了的道别。
其实她知道,真正的道别是没有道别。真正心甘情愿的道别,根本无须说出来,就已经兴冲冲地奔向新生活了。愿意画句号,根本就是恋恋不舍的表现。
她看着棕色的信封被绿邮筒窄窄的长条嘴巴吞进去,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万年第二名。期末考试仍然是这样,被学年第一沈屾同学甩下11分。
可是这次她不能接受,因为她考前一个月复习得很认真。
余周周突然间理解了班级里面总是排第六名的体育委员温淼。女老师总是喜欢揉乱他的头发,半是欣赏半是嗔怪地说,你要是用点心思好好学习,赶上余周周都不是问题!
温淼也总是大咧咧不上心地笑,依旧每天吊儿郎当嘻嘻哈哈,偶尔不完成作业,被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两句,考试时候却仍然能够排上班级第六名。
虽然被当做随随便便就能赶超的例子让余周周这个班级第一名非常没面子,却仍然要微笑地看着体育委员,做出一副和老师一样很欣赏他的样子。余周周也只能偶尔抽空咬牙怒视对方一下,然后立即收敛眼神。
不过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返校领取成绩单与寒假作业的时候,余周周和温淼在走廊狭路相逢。
温淼依旧是大咧咧地一笑,白牙在青春痘的田地里熠熠生辉。
“班头,又是第二?”
余周周控制了一下表情,“你呢,又是第六?”
“恩。”温淼看起来非常满意的样子。
余周周并不是很热衷于和他客套,于是把平时老师同学说烂了的话回复给他,“你一天到晚也不怎么学习,还能一直保持第六名,要是努力一把,一定……”她把“一定能超过我”这既自轻又自傲的六个字收回去,咽了一下口水,“一定能考得特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