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唐同忽的想到自己似乎与从前不同了,也该有个响亮的名号才对,便有些趾高气扬的道:“我是天峰门的掌门,他打不过我,自然跑了。”
唐同这话说的无耻之尤,方婷自然也是不相信他的,当下撇了下嘴道:“还什么掌门呢,天底下有你这么流氓的掌门吗,我看你是自封的吧。”
方婷说完这话后,也感觉到眼前这个家伙说话虽然吹牛,但好象不是很流氓,看上去象精神病更多一点,唐同这时也看出她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虽然没有那种仗势欺人的性子,但还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心里暗自想到,自己要真是流氓,现在就该把你这个小妞就地正法了。
“算了,算我是流氓好了,这里死了人了,我可不打算留在这里,你不走我可走了。”唐同眼里看着方婷,心里去想着那邻居妹妹苏映雪,不想在这里与方婷纠缠不清。
“什么就算是流氓了,你如果不是流氓那也是神经病。”方婷小声的嘀咕了一句,随后大声道:“这里离城还有一段路,你带我回城吧,我不会忘了你的好处的。”
“走吧。”唐同很干脆的说了声,转身当先走去,却听到方婷又哎哟的叫了一声,唐同回头一看,又见方婷坐在了地上抱着脚,显然是刚才脚被摔伤了。
唐同摇了摇头,心想这有钱的大小姐果然是不好侍候,当下也不说话,伸手抓起方婷,将她背在了背后,方婷尖叫了一声,挣扎了几个没有挣脱,便安静了下来,这一次倒没有大声的骂唐同是流氓,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个流氓或者说神经病的唐同还是很正派的,没有趁机用手揩她的便宜,反而低着头向前跑去。
唐同先前所到的房屋是在半山腰的,本原是候爷的一处用于秘密聚会的地点,本来这一次候爷是要处置他身边的卧底的,不想这一下全都把命交代了在这里。
唐同下了山后,便看见了一座小城市,估计是一座小县城,这时候的雨已经莫明其妙的停了,唐同背着方婷正要入城,却让他遇到了一个哭笑不得的人物。
第七章发财了
一
唐同没有想到,在他穷的身上只有一个烂裤衩的时候,竟然遇到了抢劫的,一个大汉从黑暗中蹦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根木棍对唐同喝道:“站住,打劫的,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那大汉说完了之后却愣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等了半天,却等来了一个只穿着一条烂裤衩的家伙,方婷听到有人打劫,心中一紧,正要喊救命时,却见唐同背着她忽的移动了一下身形,然后那大汉便被唐同一脚踢飞了,掉到地上时已经不能动弹。
“烤,你抢劫抢疯了吧,连我身上的一条烂裤衩也不放过。”唐同有些不满的道,心想这世道也太疯狂了,以前只听说过抢钱的,没想到现在连烂裤衩都有人抢,真是世风日下啊,背上的方婷听唐同这样一说,不由的笑了一声。
“真看不出,你这个大流氓还是有些本事,不会真的是那个什么掌门吧。”方婷这时已经完全不怕唐同了,反而觉得在唐同的背上很有一种安全感。
“我骗你干什么,我真的是天峰门的第一百二十四代掌门。”唐同把方婷放了下来,把那个劫匪身上的衣服剥了下来穿在自己的身上,摸了一下口袋,发现竟然连一块钱都没有,心中暗想,难怪这家伙要出来抢劫的,原来这么穷。
“我看你身手似乎不错,不如以后做我的保镖吧。”方婷并不相信唐同真是什么掌门,但看的出来唐同还是有一点儿本事的,所以邀请道。
“算了吧,我可是一个文明人,可不喜欢做那些打打杀杀的事。”唐同摇了摇头,把方婷重新背在背上,这个时候,方婷才发现唐同一直拿在手中的那个头盔很精美。
“你这个头盔是干什么用的?”方婷好奇的问道。
“路上捡到的,我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唐同知道手中的这个头盔一定是个宝贝,可惜总是没有发现它有什么用。
方婷哦了一声,没有再问,两个人这时进了城,向路人一问,才知道这里是铜县,离杭城还有一百来公里路呢,好在方家在这里也有朋友,唐同把方婷送到她们方家的那个朋友处后离去,离去时,唐同非常厚颜无耻的向方婷要了一千块钱的辛苦费,这让方婷咬牙切齿的又骂了唐同几声大流氓。
方婷当然是不在意那一千元钱的,她知道唐同这时身无分文,要钱是应当的,唐同即使不说,方婷也会给他一笔钱的,但唐同这家伙拿了钱就跑,比兔子蹿的还快,也没给她留下一个联系的方式,当她一个这样的大美女不存在一般。
二
唐同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虽然没有身份证,但多给了一些钱后,这种不规范的小旅馆便很高兴的让唐同住下了。
唐同躺在床上之后,又研究了一阵那三枚戒指,仍是没有发现有什么用,唐同又拿起那个头盔,精美的程度让唐同越看越喜欢,套在自己的头上,这已经成为他睡觉时的一种习惯了,没多久,唐同有些疲倦的进入了梦乡。
这一次,唐同很幸福的梦到自己进入了那个混沌戒指的空间中,里面那一堆堆如山一般的物品让唐同幸福的只知道傻笑,若非那两个千娇百媚的的仙女一样的女子落入了他的眼帘中,只怕唐同还要傻笑很久,不过在看到那两个女子后,唐同又变成了猪哥样,那垂涎而下的口水把那两个女仙子吓得躲藏了起来。
唐同见两美仙女躲了起来,也很是觉得无趣,又去打量那些如山一般的东西,随手抓起一把金币,又抓起一块蓝宝石一样的东西,举在眼前不禁叹息了一番,这要是在现实中,可卖多少钱啊。
唐同是一个社会下层的穷人,平生难免也做过一点富豪的梦,此时手中拿着这些东西,明知道这都是虚幻的,却是舍不得放下,唐同从前是一个内向的人,不过内心里那些穷极无聊的丫丫却是并不比别人少了,有些时候,他的这种白日梦比别人做的更无耻,更疯狂,虽然表面上是一个老实的正人君子,在内心里做白日梦的时候却是一个典型的小人,这会儿,唐同正丫丫的很美的时候,突然一阵敲门声把唐同惊醒了过来。
发现自己又是做了一个梦,唐同的心中失落的有些抓狂,正想掀开被子起来,却一下子愣住了,因为他的一只手中正握着他在梦中所见的蓝宝石,另一只手中,却是握着一把金币,唐同坐了起来,放下手中的金币,拍了一下自己的脸,有些痛,嗯,看来不是做梦,转头看床上的金币,那金灿灿的光芒,让唐同的口水都差点流了下来,唐同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但对于金钱还是很喜欢的,有了钱,自己就算长得再惨人,也会有美女投怀送抱的。
敲门的声音再一次的响起,唐同清醒了过来,赶紧将手中的蓝宝石与那些金币放入了自己的包中,穿好衣服后,打开了房门,来的是这小旅馆的服务员,因为唐同睡过了十二点钟,按照规定需要再交一天的钱,唐同这时正沉浸兴奋中,也没有去计较这些,交了钱,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旅行包后,便去洗漱。
在卫生间的玻璃镜前,唐同又是呆住了,昨天太疲惫了,随意洗了个澡,没有去注意到自己的相貌,这会儿唐同才发现,镜子里的那个男人虽然不是长得有多好,但皮肤白净,没有疤痕,比自己原先的长相可是强了无数倍。
唐同的心中是很明白,那确实是自己的脸,因为五官还是自己从前的五官,只是皮肤白净了,没有那一道难看的疤痕,因此自己的这张脸才变得象个人模样。
唐同站在镜子前好一阵,心中恍恍忽忽,又悲又喜的感觉在心中不断的盘旋着,直让唐同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梦中,唐同自懂事以来没有流过眼泪,这一次,那苦涩的眼泪却是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有一种茧化成蝶时的喜悦,也有一种苦尽甘来的唏嘘。
唐同心不在焉的洗漱完后,又坐在那张床上愣了好半天,回想起自己这些天遇到的事情,心中不由得暗想,这些天要说自己不是有了奇遇,怎么会连自己脸上的疤痕也没有了,唐同又看了看自己右手上的戒指,心想这三个戒指看来也有些古怪,唐同用左手掳了掳,却没能弄下来,那戒指仿如是长在他的手指上一般。
唐同也是看过一些玄幻小说的,对于这个古怪的戒指,唐同难免想到一些小说上的内容,便集中了自己的精神,默念了十几句打开,却没有反应,唐同又咬破指尖,往上各自滴了一点血,那血倒是象以前一样被戒指吸收了,但等了半天也是没有其它反应。
唐同心中不禁有些泄气,便再也不去想这个拿不下来的戒指,心中打起了那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