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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有些苦涩的说道,每一字,每一句,都说的象是钢钎在石头上的琢动,很涩却很清晰。
雨夜,在文人的眼中是浪漫的,在情人的眼中是温馨的,在兄弟的眼中,却又能算什么?热血的回忆,还是天真的叹息?
唐同很不喜欢雨夜,每当是雨夜,他最愿做的事是抱着个女人在床上打发时间,但他出道十五年来,却从来没有喜欢上哪个女人,自叶素素死后,他就再也没有喜欢上别的女人。
他喜欢的是兄弟,道路上的兄弟都知道这一点,他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也有兄弟可以为他两肋插刀,每当道上的人提到唐同两个字,却没有多少人会记得他的这种义气。
因为唐同只是道上的一个小混混,一个很能挨打的不死小强,一个让人提到唐同就想起窝囊废三个字的小人物,时间久了,便是他的兄弟也会忍不住看不起他。
道上的人没有人知道唐同的来历,知道唐同来历的朱砂却不是道上的人,他在十五年前是唐同唯一的兄弟,但如今的朱砂是海城特警大队的大队长,他花了十五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唐同,却不是来与唐同相认的。
他是来抓唐同的,为的是十五年前海城的那件惊天大案,三位海城高官家的公子被杀惨案,那件案子是唐同做的,他是唐同唯一的兄弟,也是那件案子唯一的知情人。
所以。当年地朱砂在经过了激烈地思想斗争后。还是大义灭亲地举报了唐同。因为他对唐同说。自己是一个警察。不可以为了私人地感情而置国法不顾。
所以唐同没有怨恨过他。还一直认为朱砂是自己地兄弟。正如朱砂一直认为自己还是唐同地兄弟一样。但在十五年后相见。两个从前地兄弟面对地却是对方地枪口。
世上兄弟相残地事很多。也不缺了唐同与朱砂这一对。站在雨中。朱砂想到地是人生中地那一丝淡淡地喜悦。唐同想到地却是十五年前。与叶素素在一起地日子。
叶素素是个很美地女孩子。唐同与朱砂都喜欢着她。但叶素素是个心气儿很高地女孩子。虽然与唐同。朱砂从小一起长大。却从没有对他们二人有过喜欢地表示。
她地美丽是一种资本。但她地出身让心气儿很高地她注定了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把唐同扯了进去。却造就了朱砂在警界地光明前程。
往事一页页地在唐同地心底翻转。他地枪口微微有些垂了下来。
“是啊,十五年前,我们还是兄弟,十五年前,素素还在我们的身边,但今天,你是个高高在上的大警官,我却是个罪犯,而今天,也正是素素十五年的忌日,很巧合是不是?或许,这就是天意吧,虽然我从来就不相信天意。”
唐同忽然感觉到流过眼中的雨水有一种很多涩的感觉,象是自己的眼泪,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了,唐同还是有一种唏嘘的伤感。
“天意吗,你现在相信了天意了吗?我还是不相信天意,一切都是人自己的选择,就象……素素,她的死,是她自己的选择。”
尽管雨水流过眼睛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朱砂却仍是坚定的没有眨一下眼,与他手中的枪一样,没有动一下,就象当年在训练的时候一样。
“是么?有一个问题,十五年来我一直没有想通,当年,素素怎么会去那种地方的?”
唐同将手中的枪放了下来,定定的看着七步之外的朱砂,等待着他的答案。
“很简单,是我邀请她去的……到了现在,我也不想瞒着你什么。”
朱砂平静的道,嘴角露出一丝微微的笑容,象是嘲笑,又象是解脱的神色。
“我一直不希望是这个答案,但我最终得到的仍是这个答案,朱砂,十五年来,你有没有后悔过?”
唐同叹息了一声,混在雨声中有些冰凉的,如夜风挟着夜雨落在脸上。
“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当年你叫糖精,我叫猪头,是因为我样样都不如你,我还要处处与人说我是你的兄弟,以你为荣,呵呵,你说好笑不好笑,有你在,素素最终的选择绝不会是我,所以,唐同,你说我要不要后悔?”
朱砂笑了几声,那笑声没有一丝高兴的味道,却带着几丝阴冷。
“所以,你就将素素出卖给了那三个畜牲,好换取你的前程?”
唐同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一丝变化,甚至连眼神都没有跳动了一下。
“我与你不同,我无法过那种平凡的生活,无法忍受那种被别人踩在脚下的日子,就算我当时做错了,哪又能怎么样,今天我还不是成功了。”
朱砂没有否认,从这次见到唐同的面时就没有打算否认过,对当年的事,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做错过,就象这十五年来,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唐同的兄弟一样。
兄弟是什么?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从古至今,最容易出卖的就是兄弟,最能卖个好价钱的也是兄弟,那种没有兄弟可出卖的都是可怜人。
“我明白了,那么,今天你过来就是要做一个最后的了结是吧,我到很想看看,十五年来,你的功夫有了多少的长进。”
唐同微微的吐了一口气,懒散的眼神中渐渐露出一种刀锋般的锐利。
“别急,今天你已经被包围在这里是走不脱的,所以不用着急,从前我们是兄弟,这一个条件我还是会答应你的,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当年你把玉笈真解给了我,却没有把师父的另一本书给我,我当时还以为是师父把那本书给了素素了,后来我找遍了素素的房间也没有找到那本书,我想,那本书应该是在你手中吧,能不能告诉我,那本书叫什么名字?”
朱砂也终于将枪口垂了下来,眼中却似跳跃着一种火焰,那种火焰有一个名字叫贪婪,这是人之本性,朱砂从来不认为自己这是贪婪。
“那本书不适合你,因为那本书叫仙针渡厄,只不过是治病救人的书罢了。”
唐同的眼睛没有再看着朱砂,好象这朱砂只是夜雨中的一件摆设罢了,他的眼神也似乎失去了焦距,看着茫茫雨夜中的虚空,穿过了十五年的时光。
“是么,我知道你从小就想做一个医生,可我从没有听过师父他懂得医术。”
朱砂的眼神中明显的有一种不相信,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容易轻信的人,正是因为他有着这种优秀的品德,所以他才会过的比别人好,爬的比别人高。
“你信不信都不重要,反正今夜之后一切都会结束。”
唐同微微的笑了一下,似乎有一种温柔和甜蜜,但很显然,这个温柔而甜蜜的笑容不是为朱砂而发的,而是为了记忆中的素素。
“呵呵,这到是,从小以来,在别人的眼里你都是一个精明的象糖精一样的人,而我,只是一个没人愿意注意的猪头,但是你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而我选择了一条对的路,所以,虽然我很笨,但我最终还是有所成就,我很想知道,以你这样一个精明的人,为什么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走下去。”
这个世上,自认为精明的人一般都不聪明,而那些在旁人眼中象是猪头一样的人,却多半是真正聪明的人,扮猪吃老虎,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事,这个时候的朱砂心中,甚至于有一丝淡淡的得意,聪明不是写在表面上的,因为凡是相信朱砂是个猪头的人,最后都不会得到好结果。
“错了么,错了又能如何,走到现在这一步,无论对与错都是一样的。”
唐同手中的枪落在了地上,溅起了一片水花,时间仿佛在一刻变的慢长了,那水花随着它运动的轨迹慢慢飞动着,连那枪落地时的声音都迟迟没有发出。
朱砂知道这一切都是幻象,是因为唐同已经出手了,所有一切运动着的景物因为唐同的动作过快而显得变慢了,这个时候的朱砂也将手中的枪放手,向着唐同迎了上去。
朱砂一直盼望着这一天,盼望着能将唐同打败在自己的手下,这是他心灵深处的一个愿望,所以,这个时候他才将手中的枪放弃了,希望能与唐同进行公平的一战。
世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朱砂与唐同之间的战斗也同样不会有着公平,从一开始,朱砂就知道,唐同一定会输,因为他代表着正义,而唐同代表着邪恶,也因为,自古以来,就是邪不压正的,有着十二支狙击枪对着,二百名特警围着的唐同,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死字。
这是注定的结果,没有可能会发生改变。
但是朱砂却输了,仅仅一招便输在了唐同的手中,唐同的手掌在一瞬间穿过了朱砂的重重拳影,仿佛无视那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一般,一掌印在了朱砂的胸前。
“你练成了最后的玉笈真解?!”
朱砂吐了一口血,不敢置信的望着唐同,他一直在心底不愿意承认唐同比他聪明,但这个时候,他不得不承认,唐同确实比他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