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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艳记-第5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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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和玄门地纠纷本来就商定由他解决,他不理,别人也是不断的找他,何况还有勿猜的关系。至于草庐的琐事,本来就应该他出面,别人想管也插不上手。
嚷嚷归嚷嚷,王浩最终还是找来蓝德。如果平心静气的话,处理什么事也不难。原来人家要的仅仅是一句话,要么玄门退让,要么魔族退让,剩下的事,蓝德自然能处理妥当。
没什么好考虑的。为了人界长期安定,为了双方和睦相处,胖子果断的牺牲了玄门。
“恐怕不妥吧?”蓝德好心提醒,毕竟是第一次裁决,具有非凡地意义,今后遇到类似的纠纷,都要拿出来做参照的,也就是说这一次退了。以后遇到相似的情况,都应该依例裁决。
王浩一翻白眼。狠声道:“有什么不妥的?玄门法典把势力区域划定的清清楚楚,现在就是玄门踩过界,于情于理都只能退回来,玄门退,是退回自己的势力范围,要是判定魔族退,叫他们退到哪去?”
有了第一个判例,剩下地依例裁决,接见各派掌教耽搁了不少功夫,因为只有一个一个的见,正如火修所言,他们是为了结盟的事,毕竟草庐才崛起不久,定位也不清晰,有些二流门派也乘机找上门来,企图浑水摸鱼。王浩表面上大大咧咧,心里头可不糊涂,十几路推手打下来,竟然一个都没有答应。
道理明摆着,结盟和找老婆不一样,情投意合就行,结盟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要是和一个二流门派搭上关系,那就是自贬身价。
王浩对玄门势力知之甚少,分不出那些是实力相当地,那些是浑水摸鱼的。除非有个像小医仙那样的明白人从旁指点,否则的话,绝不可草率的做出决定。
另外一边,草庐的纠纷迎刃而解。陈素儿不是挨个地去调解,也没有面子息事宁人,而是制定出一系列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才是草庐不断发生争端的根源,这是治标的方法,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这群乌合之众平时骄纵惯了,套上规矩就像野牲口上了栓绳,浑身的不自在,条条框框不能太多,越简单越好。另外,大凡宗派,或者是家族,成员都是论资排辈,制度恰恰是建立在这些辈分,权利上。但是草庐的环境十分特殊,无论修为高低,大家都是平等,因此找不到范本照搬,全是一条一条临时制定出来的。
应酬方面,火修本来就喜欢凑热闹,要不然他何以压下请柬?只不过礼品方面还要落实在王浩身上。
玄门宗派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这一年到头迎来送往的,十天一口飞剑,半月一件法宝,也是件让人头疼地事。
谁的宝贝也不是抢来地,光出不进肯定行不通,除了看人送礼,尽量控制成本,还要适时的举办一两次聚会,不能光被人家罚款,时不时的也要有个进项。
关于这一点,无论在玄门还是修真家族,都形成一致的共识。但是财雄势大的胖子才不会动这种脑筋,别说炼丹就和印钞票差不多,光是在蛮荒沼泽捡来的法宝,就足够他挥霍一段漫长的岁月,凡是看不上眼的都可以拿去送礼。
事实上,这些飞剑和法宝在拿去送礼以前,还要被草庐的兄弟挑拣一遍,虽说飞剑和主人时间久了也会产生感情,但是谁愿意把感情寄托在一口劣质飞剑上?一口好的飞剑是修真者梦寐以求的,有了机会当然要更新换代,说的好听点那叫升级。
陈素儿出生在四大世家,见识绝不浅薄,仍然为王浩的个人收藏震撼不已,一个人怎么能搜刮到这么多法宝?这相当于陈家数千年的积累,她猜不到,这仅仅是胖子从魔族捡来的法宝,而且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是看不上眼的一小部分。
王浩素来低调,信奉财不露白,除非必要,绝不轻易炫耀财富。
血族的问题相对棘手,情感上,王浩偏向勿猜,血族毕竟是血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无论他们在世俗的目光里有多么美丽,多么高贵,但是在丹诀上,这种冷血动物不过是炼丹的低级材料。
从利益的角度就不同了,血族的领域盛产晶石,那是王浩为数不多的喜爱之物,永远都不会嫌多,而血族的慷慨也是王浩喜欢的,既然能不费吹灰之力的从血族手中获得晶石,为什么还要帮助勿猜去掠夺他们呢,虽然,勿猜最终会从掠夺来的晶石中,拿出一小部分馈赠给自己。
中间转了一道手,油水就不知道被刮走了多少啊。
从血族的手里抠出晶石,远远比等待勿猜的馈赠划算,相通了这个道路,就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即不能帮勿猜压榨血族,也不能让血族有恃无恐,要让他们时时求着自己。
尼古拉这老家伙虽然慷慨,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送人晶石,尤其是上等的晶石。
为此走上一次魔族是十分值得的,事不宜迟,胖子连夜赶路。

正文 第471章 渡海
王浩没有冷血到无视人命的地步,而是对修真家族的事漠不关心,计划是陈家提供,由石雀派人执行,整件事貌似和他扯不上太多关系。
何况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找到了陈家帮忙,就完全的信任他们,不单是人品,也包括能力,至少对修真家族的状况,王浩不可能比陈家熟悉,更不可能提出有建树的意见来,既然如此,他又何苦非要对勾绝的九个家族提出意见呢,无知不是错,好的领导者不一定什么都要知道,但是切忌不懂装懂,那会让办事的人反感。
就在王浩赶往欧洲的同时,修真家族的掀起了血雨腥风,蓝德不像王浩,拥有和石雀讨价还价的资本,他要出头只有靠两样东西,忠诚可靠,心狠手辣,执行命令的时候从来不打折扣,名单上的九个家族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毁灭任务无疑是聪明的选择,修真家族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切就已经恢复到风平浪静。
平心而论,王浩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他喜欢自由自在,就像风一样来去自如,当然,要是有一两个红颜知己陪伴左右,那就是人间美事了,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和修为,这么点小小的要求并不过分。
风,在耳畔呼啸而过,久违的快意让王浩如痴如醉,如果说还有比敛财更叫人动心的事,那就是无拘无束的飞。
王浩酷爱御剑,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御剑乘风来,依稀记得当年。王浩正是为此梦想才离家出走,跑到深山老林拜师学艺,谁知道遇人不淑,烧了十年地丹炉。
直到遇见陈玄。他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成了玄门里炙手可热的炼丹师,也算是苦尽甘来。
还记得在昆仑山脉的时候,为了能尽早踏上飞剑,从来对修炼不感兴趣的胖子,藏在冰天雪地里,一口气修炼了数月。
除了无拘无束地感觉,王浩更加对速度着迷,这份快感只有裂天之痕这种顶级飞剑的身上才能得到满足。远离地面的轻盈和灵巧,对从小就是胖子。就很笨拙的王浩来说,无疑具有致命的诱惑。
为了这种感觉,他没有通知星语。因为通知星语,就不可避免的要带上无心。如果有无心在场,他就只能使用劣质飞剑,在仅有两尺宽的飞剑上保持金鸡独立,那简直就是在遭罪。
在那段苦难的岁月里。王浩甚至考虑过找一头坐骑玩玩,见识过大鹏长老的纯黑色妖虎以后,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不过即便是妖虎。骑在胖子地身下,似乎也稍嫌单薄了些。
能配的上胖子的,除非是上古凶兽,但是凶兽地凶狠和能力是成正比的,没有哪头凶兽心甘情愿的沦为坐骑,再说凶兽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
现成的倒是有一头,风狸,王浩不想落下虐待小动物的骂名,真要是那么做了。别说良心过不去,卓月和星语都不肯答应、。
其实王浩没想到这么多,是剑灵好心提醒他地,剑灵比胖子更讨厌无心,恨不得立刻打发无心走人,可惜做不到,它只能在私下里不停的唠叨。
一转眼,剑灵也有好&书&网}久没出来透过气了,难得出来放风一次,它比胖子还要欢快,漆黑沉重的剑锋撕开水面,扬起两道骇人地巨浪,眨眼间便将陈素儿甩到后面,成了夜空里的一个小小的黑点。
在草庐,陈素儿见识了王浩的权利,此刻,他则是见识到王浩的实力,就凭这手御剑的功夫,打不赢也能跑的赢,这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何况传言中,王浩还是御火术的一代宗师,
尽管心里不太情愿,陈素儿不得不承认,她过去小瞧了王浩,确切的说,她是被王浩给耍了。不过,也许人家并没有耍她,以胖子地财力,确实有资格用千年雪霜炖汤喝,仅仅是为了尝鲜。
片刻后,天空下起雨来,相对平静的海面变得跌宕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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