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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要,不要。”
这个时候,彭喜贵正兴致勃勃的玩着禁忌游戏,他准备再过几分钟就彻底结束了。
没法,他身体现在不像年轻时那么有活力了,能够玩到现在已经是兴奋刺激下的超水平发挥了。
就在彭喜贵想要再度压上那具雪白丰韵的美丽躯体时,一只指头大小的黑蚂蚁好似催命一样从马依依的胸前爬过。
“啊!”
突然出现的大蚂蚁顿时吓得马依依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大金牙被这一吓,就直接给吓得半硬半软了,正待怒斥两声,让马依依重新趴下,就听到马依依带着几分哭腔的声音:“喜贵,你看那边是什么啊?”
彭喜贵朝着马依依指着的方向一看,胯下之物顿时就变成了死蛇,原本因为运动而冒出的热汗瞬间就变成了冷汗。
在依稀射入树林的阳光照耀下,树林里并不算太黑暗,因而彭喜贵能够清楚看见距离自己不到二十米处一片黑压压的东西,正朝着自己这边移动过来。
再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一片蚂蚁,蝎子,蜘蛛组成的海洋,里面甚至于还混着一些跳动的蚱蜢。
更让彭喜贵脚底发凉的是,一团直径超过十多米的雾球朝着自己这边快速移动过来。
这诡异的一幕吓得彭喜贵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运动,捡起衣服裤子,见到马依依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倒也没有丢下她没管,一巴掌拍在那粉嫩的臀部上,大吼一声:“傻娘们快跑!”
被大金牙击打的粉嫩臀部顿时起了一层波浪,若是换成平时,保管又会激起大金牙的骚动,不管这个时候嘛,大金牙已经是牙齿打颤,就算是有点骚动,也是有心无力了。
惊醒过来的马依依此时既来不及也不敢捡起自己丢在地上的衣服了,晃动着两瓣诱人的臀部就拼命追着大金牙跑。
还好,马依依之前为了配合大金牙并没有将高跟鞋取下,最重要的是,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将高跟从鞋子上给拆了下来。
要不然的话,这一跑,要不了几步,恐怕又得崴到脚了。
实际上蚂蚁蝎子蜘蛛移动的速度相对于人类来说并不算快,没跑几步,大金牙和马依依就将那一片黑压压的昆虫给甩到了脑后。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昆虫仅仅只是路过罢了,它们目标是那一滩浓缩药汤。
也合该大金牙与马依依倒霉,刚刚跑出树林来到山路上,山下被引来的一群小咬正好被他俩一头撞上。
小咬这玩意又叫蠓虫,是山间田里的一种吸血飞虫,针尖大小,黑色,飞行速度也就一般,最喜欢吸食动物血液,只要扑在人身上,要不了多久就是一个指头大小的疙瘩出来,一巴掌下去就是一滩血迹。
当它们汇集成群的时候,就好似一团移动的迷雾。
若是山民遇上这些小咬倒也不怕。
他们平常都会用艾叶配上几种药材洗澡,使得各种毒虫避开自己。
而大金牙和马依依就不行了,一头撞入这一团体积超过十多立方米的小咬群后,第一反应就是闭住了呼吸,然后就是呕吐。
没法,这玩意在半空飞舞,密密麻麻的,略一吸气就会吸到气管里,一张嘴就能够吃下上百只。
那恶心的味道就别提了。
大金牙与马依依此时都赤身**,周身散发出的秽气却是小咬们的最爱,那些小咬将翅膀一收,朝着人体就扑了上去。
片刻功夫,不管是大金牙还是马依依身上都铺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随着那些小咬将自己的吸管插入人体皮肤,大金牙率先叫了起来,其后便是马依依。
第70章、牛掰的云长
好似一只只蚂蚁在身上爬动,一股让人压根就没法忍受的奇痒顿时传入脑海。
大金牙用衣服裤子在身上胡乱拍击,一片片的血迹随即出现在身体上,而马依依也是如此。
不过血迹的出现更是引起了小咬们的兴奋,更加疯狂的扑了过来。
这些小咬的数量恐怕超过了百万之数,大金牙两人不管怎么击打身上,那些小咬数量看上去丝毫没有半点减少。
“逃!”
大金牙倒是难得的男人了一把,拉着马依依就朝着山上逃去。
为什么不朝山下跑?
原因很简单,此时从山下又飞来了一群小咬。
如果这群小咬再加入进来的话,别说马依依了,恐怕算是大胖子的彭喜贵都会被吸成肉干了。
两人拼命逃窜。
两人都不是经常锻炼的人,加上之前的激烈地上运动,因而没跑多远,就开始气喘吁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两人也顾不得飞入嘴里的小虫了,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将飞入嘴里的小虫不断吐出。
还好,那两群小咬在追出数十米后便转身朝着树林里飞去了。
相对于这活人的血液来说,那浓缩之后的人参首乌汤显然更加诱人一些。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大金牙两人压根就没法逃走。
此时大金牙两人已经陷入到逃命的疯狂之中,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小咬的离开,在他们的意识里,那些小咬还在他们周围盘旋,时不时就会扑下来吸血。
“噗噗噗,开门,救命啊!”
终于位于山顶的老君观出现在两人面前,大金牙几乎是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直接扑在了观门上,使劲的拍打起来。
此时道观正门大院里,奥迪斯正在孟挺几个道童的围观下练习着刀术。
在之前他练习异界剑术的时候,贾可道在看过之后不由得摇了摇头。
要说这异界的剑士如果放到地球上来说,可谓是强大了。
毕竟剑士能够激发斗气,其身体素质原本就要比地球人强大很多,两项一加,其实力基本上与大多数的华夏国术高手持平了。
但如果真与那些国术高手较量的话,奥迪斯未必就能够胜出。
奥迪斯所谓的剑术放在国术高手的眼里,只能得到四个字的评价:不堪入目。
劈,砍,刺,扫就这四种招式,彼此之间的招式连接是没有的,就要靠剑士自己琢磨了。
总的来说,完全就是直来直往那种,压根就不懂得力量的巧妙运用,或许一些乡下的老农都比他更懂得这些。
相对于华夏国术的剑术而言,奥迪斯的剑术还真是渣。
贾可道虽说自己没有练过什么剑术,但眼界还是有的,因而转身便去老君观的道藏阁里翻了一会,出来后,丢了一本线装书给奥迪斯。
线装书有些破旧了,如果不是被特制的药水泡过,恐怕早就成灰灰了。
书的名字很简单,三个字,叫做《大关刀》,著者乃是老君观某位喜爱研究武术的观主。
大关刀说白了就是三国里的关云长所用的青龙偃月刀。
贾可道之所以选了一本刀术给奥迪斯,完全是不看好他练习剑术的悟性。
俗话说得好,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这里面就充分说明了各种兵器练习的难易程度。
要说棍法是最好练的,技巧也最少,资质再差的家伙,拿根棍子练上个把月,多少也能够像模像样。
而枪法则是诸多兵器里最难练好的,大枪能刺能挑,能扫能劈,枪杆富有弹性,玩枪玩不好,将自己给伤着就玩笑大了。
相对而言,刀法在这些兵器里,算得上是比较容易入门精进的兵器,较之剑法要容易不少,最重要一点就是刀法的确要比剑法威力大,尤其是在生死搏杀之时。
当然,对于贾可道来说,没有给奥迪斯挑选剑法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这些。
奥迪斯是个异界人类。
剑法练到极致之后,想要再进一步,就不是普通的剑法了,而是有着单体核武器之称的飞剑之术!
自古以来,道门之中,到了最后,杀伤力最强的道术就是飞剑之术。
什么口吐剑丸,千里取首级,白光绕着颈子一转,人头掉下等等都是用来形容飞剑之术的。
且不说贾可道自己会不会这飞剑之术,就算是会,道门重宝之术也没可能教给一个异界蛮夷的。
刀术已经足够了,以后练到极致,也能够劈出刀气什么的,就是没有飞剑那么方便灵活罢了。
《大关刀》这本书里面记载了大关刀十八式。
首页里就有记载,说是取自关圣刀术精髓改良而成的绝世刀法。
这关圣是什么人,奥迪斯是不知道的。
不过这里可不比知识获得极度困难的异界。
不懂就请教网络嘛,随着奥迪斯上网这么一搜索,顿时震惊。
原来这位关圣竟然是如此牛逼的人物!
以奥迪斯的异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