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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爹摇头道:“那些可要上面有人才能进去做的,你一个傻子,别想了吧。”
赵志神秘的把粪叉朝天一举:“我上面有人!”不料几滴大粪滴落下来正落在脑袋上。
赵志丢下叉子,跑到下面的一池塘边洗头去了。池塘边的泥地很软和,赵志看了看天气,其实也不错,便把二十四粒种子掏了出来,找了处地势稍微高点的地方,双手在池塘里掏出几把烂泥来,随后平了平泥巴,小心的把二十四粒种子取了一半,分来插了进去。
还有十二粒,小心的装了起来,准备回家按照小时候外公外婆的样子,用水先给泡了再来种下,这样保险的多了。
赵志忙好了稻子,跑会田里,于老头已经把剩余的粪都撒完了。赵志急忙蹲下地来跟于老头一起用手拔杂草。忽然听得一声娇脆的呼喊:“于老爹,干活呢?”
赵志急忙抬头一看,一面目清秀的大姑娘正提着个篮子站在田埂上,朴素干净,两只大眼睛迎着阳光,眯成弯弯的月牙状,不施粉黛的脸上红红的两片,看的赵志心里痒痒的。“美滴很,美滴很。”赵志流着口水。
于老爹见大粪已经撒完,无奈道:“哟,小菜芽儿又去菜园子了吧,我带着粪筐和个傻子来干活来着。”
赵志本以为大粪没了好歹也能给强力推荐个,自己早救挺起胸膛摆好了个风华绝代的造型等着呢,不想自己却又被粪筐挤在了后面,郁闷的不行。
“这位大哥是傻子?”那叫小菜芽的大姑娘冲赵志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赵志急忙回过一个微笑:“别听他瞎说,有这么酷的傻子吗!姑娘贵姓啊。”
菜芽儿捂嘴一笑,转头对于老头道:“嘻嘻,老爹,还真是个傻子!”
于老爹站起身,走到赵志跟前“啪”的一巴掌甩在脑袋上:“做这怪模样干啥?不怕人家笑话!”
赵志急忙站直了,于老爹拍拍手,看了看天色道:“粪筐挑着,回吧。”
菜芽夹在二人中间,三人排个直线往村口走去。
赵志跟在菜芽中间,听着菜芽儿叽叽喳喳的跟于老爹说着话,眼睛勾勾的盯着那粗青花布裙下的曲线,口水顺着嘴角流到了脖子里。
菜芽儿忽然扭过头来,看着赵志,边退边说:“下午,傻大哥跟我一起上山去挖土根根吧。”
赵志正色道:“我不是傻子,叫我赵志,或者志哥哥。(哥哥二字请分别用第三声和第二声连读。)”
“傻大哥真好玩!”菜芽又露出洁白的牙齿。
于老头在前边粗着嗓子道:“傻子,你下午就跟菜芽上山去挖点土根根来吧,地里我和你大妈去。”
赵志恨声道:“老爹,我不叫傻子,叫赵志!!!”
于老爹哈哈大笑:“赵志傻子……”
依依不舍的挥别了菜芽儿,赵志挑着两个粪筐回到于老爹家中。问于老太要了个瓦罐,把种子用布包着丢在水里,看着种子信心满怀,对一边喂鸡的于老太太狂笑道:“婆婆!放心好了,用不了多久咱们就能躺在大米上睡觉了!”
婆婆激动的跑过来,双目含泪,伸手摸摸赵志脑袋:“娃啊,你哪里不舒服啊,村子也没大夫啊……”
吃了午饭,菜芽就挎着个大篮子来找赵志了。
据于老爹说,菜芽是村子里于三爷的孙女,心地善良,常常给他们帮些忙来。经常上山挖些土根根也都要给他们送一些。听的赵志更是喜欢,这不就是完美女神的化身吗?善良,淳朴,勤劳,美丽,不会跟你要140平方和奥迪A4。
赵志吃了饭就开始着急上火的准备着自己来到大唐的第一次约会,可是这里又没啫喱水和玫瑰花什么地,最后偷偷跑到厨房里偷了些菜油把短发抹了抹,引的几个苍蝇跟着赵志飞来飞去。
菜芽背着篮子走在前面,赵志一样背着个篮子跟在后面,一边欣赏着菜芽儿的腰肢,一边得意的哼着“采蘑菇的小姑娘”。
菜芽听的欢喜,扭过头来笑嘻嘻的看着赵志道:“傻子哥,你哼的什么歌啊,真好听。”
赵志最怕人家叫他傻子了,虽然后面的“哥”字听的还可以,可是前面这俩字也太伤人自尊了。于是正色道:“菜小姐,我正式的告诉你,以后请叫我志哥哥。其他一概我会当做没听到,想学歌就要给点面子!”
菜芽听的嘻嘻一笑,过来拉着赵志的衣袖道:“志哥哥,教我嘛。”
赵志得意的把鼻孔对着天上,终于通过一曲《采蘑菇的小姑娘》成功拉近的和菜芽的距离,赵志心里暗爽,等回来的时候我再来一首《那些花儿》还不彻底的把菜芽小姐拿下?
赵志得意的听着菜芽哼着刚学会的歌,随手赶了赶在脑袋上萦绕不去的苍蝇,脚下已经上了山路。
第一第五章: 鲁迅版赵志之穿越第一天
且放下牛B的大花以后再说,赵志送走大花后,心里一阵轻松,如同08奥运送走了中国男足一般。这边林家媳妇目光如水的挤了过来,与赵志坐在一条板凳上。
赵志看了看林家媳妇,还不错,跟芙蓉姐姐似的,别误会,人家芙蓉姐姐丢在唐代是符合审美观的,那身肉怎么看怎么富态。
林家媳妇见这个发型怪异的男子色迷迷的打量自己,把身子越发向赵志这边靠了靠,那意思就十分明显了。
赵志回头看看屋里,那女人却会错了意,腻声道:“死鬼睡的香着呢,打雷也敲不醒的~”
赵志急忙道:“大姐,我口渴,想喝水而已。”
林家媳妇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粗着嗓子道:“喝水啊?一颗宝石一碗!不识抬举的东西!”
赵志一听,猛汗了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还挂着的两个塑料纽扣,刚刚还以为这娘们看上自己健硕的身材了呢,老对自己胸口瞟来瞟去的,看来女人对宝石的免疫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底。
赵志猛的站了起来,那林家媳妇一不留神摔在地下,赵志忍住笑,拱手对屋子里的林田二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林兄,咱们……”
话还没说完呢,林家媳妇抄起身边的大扫帚就赶鸡似的赶了过来,嘴里嚷嚷着:“叫你流,叫你流!”
赵志抱头鼠窜,跑出了林家院子。
此刻刚吃过午饭,赵志心满意足的到处转着,反正自己来也来了,回去也不成了,好歹也要过过日子啊。如果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那灿烂的一笔当然最好,万一不能,好歹了要折腾个小水花啊,不然怎么对的起自己这千古穿越第一人的美名?
赵志忽然感觉自己意气风发起来,就连自己鼻子上冒起的那颗痘痘似乎也昂首挺胸了,想到自己就要运用21世纪的高科技来征服这个世界,不由的叉腰狂笑了几声。
“二蛋,快来看傻子!”一童音忽然叫赵志为之气结。扭头看去,三个扎着冲天辫子的小娃娃正躲在一家院墙后面对自己指指点点呢。
赵志刚要反驳,左边忽然又传来声音道:“大牛,嘿!还真是个傻子!”再回头一看,左边院墙上也露出两个小脑袋来。
赵志无奈的对地下“呸!”了一口,暗骂道:“真没见识!在这年代,我可是一集文学家,数学家,等等家于一身的牛人!怎么能跟你们一般见识!咱的到来,要给这个社会掀起一场巨大的革命!虽说现在是开元盛世,可是文学和科学这两个反是一定要造的!!”
“革命也好罢,”赵志想;“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定然要打破这愚昧的封建社会!”
赵志禁不住大声嚷道:“造反了!造反了!”村庄人都跑了出来用惊惧的眼光看着他,就连刚刚十分威风的林家媳妇也对他恭敬起来,叫他“老傻”。他的心像6月里喝了雪水一样舒服,飘飘然地在村庄飞了一通。
赵志飞了一会,寻到村口的一个大酒坊处,得意的走了进去。
村庄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农活或者是陶场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农家人,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偶尔路过的,才会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赵志大方的和酒店里打酒的小伙计攀谈起来,小伙计不满这家伙只说话不买酒,还一副怪打扮,因此不怎么理赵志。
赵志对那小伙计道:“你可读过书吗?”小伙计略略一点头。
赵志说道:“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革命的革字是怎么样写的?”
小伙计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赵志等了许久,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