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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教练-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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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对于他的这个答复,这一次林森却摇了摇头,“不,罗本的最大的优势不是技术。”
  不是?那是什么?贝尔楞了一下。
  “是速度。”林森指了指贝尔的脚,“简单的说,就是跑得快。罗本当然技术出色,但他最大的优势,不是技术,而是他的速度,他的很多技术,都是建立在速度这个优势上,而他的速度,则让他的技术发挥起来更加自如。那么,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你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这一次,贝尔默然无语。
  现在,如果他还不知道林森想说什么,那他就是贝尔,而是贝壳了。
  “你觉得我不应该练技术?”片刻之后,贝尔缓缓说道。
  “不。”林森还是摇头,“我绝对没有让你放弃技术训练的意思,技术和速度,从来都不是非此即彼,技术更加全面,你也会更加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我的意思是,现在的你应该知道自己最大的武器是什么,也许等到有一天,技术会成为你的最大优势,但现在……打个比方,如果你拥有一把手枪,为什么你还要和对方格斗呢?要知道,格斗不是你的目的,击倒对方才是你的目的!”
  林森不得不让自己绕那么多弯子,越简单的道理,有时候想解释起来就越困难。这就如同那个传说中一加一的难题,谁都知道等于二,但为什么?一旦钻到这个牛角尖里面去,你就只能祈祷他自己早一点脱离苦海。而眼下,贝尔就是钻到技术这个牛角尖里面去,自从他的位置被林森前提之后,他实在太过执着于突破,这本不是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他用的并不是他最擅长的方式。
  看着贝尔又一次沉默下来,林森站起身来,拍了拍贝尔的肩膀,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又说了一句。
  “下一场比赛你不会出场,好好休息一下,想一想。反正后防线你是回不去了,那里没你的位置。”
  林森是在开玩笑,贝尔当然可以回到后防线,眼下布里奇的替补阿兹皮利奎塔其实最习惯的位置是右边卫,算起来贝尔可要比他正宗得多。只不过,林森并不希望他回去,两千七百万,林森想要的可不只是一个左边卫。
  林森也是认真的,下一场比赛,他不打算让贝尔出场,对国民队的比赛,首发会是彼得罗夫,在林森的眼中,贝尔最好的复出机会,是在下一场联赛。
  对曼联的比赛。
  …
  在三比一击败热刺队比赛之后,弗格森和雷德克纳普喝了一杯,赛后喝一杯是英超的传统,虽然这个传统越来越不被注重,但对于老一辈的英超教练来说,这个传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酒是弗格森带的,这是弗格森“欠”老雷的,因为夏天贝尔的事情。虽然贝尔最终还是去了隔壁,但该还的人情,弗格森还是要还。
  两个堪称英超活字典的老家伙聚在一起,自然什么话都敢讲,但也什么话都很有分寸。输球的雷德克纳普看得很开,赢球的弗格森也没有得意忘形。两个人下一场比赛的对手,正好是眼下英超最火爆的两个外来主教练,安切洛蒂和林森,一个率队五连胜,稳如泰山,一个率队四连胜,安如磐石。
  比赛肯定是不好打。
  如果论胜算,弗格森的曼联显然是要比雷德克纳普的热刺要高一些,因为曼联士气更盛,也因为曼城怎么看都要比切尔西好对付一点。
  但,也仅仅是一点点。
  二十多年的时间,昔日在球场上驰骋的弟子,如今有的已经西装革履的站在了场边,但老特拉福德,依然还是那道身影,站在最开始的那片草地、坐在最开始的那张座位,一样的稳如泰山。
  与时俱进总被人说成是弗格森成为曼联教父的原因,但事实上,与时俱进并不能解决一切,尤其是在足球场上,因为每一支球队,都有每一支球队的特点,巴塞罗那的足球仅仅一个赛季就风靡欧洲,学习他们的传控算不算与时俱进,但这样的与时俱进,真的能够让任何球队成为巴塞罗那么?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与时俱进不是问题,如何在与时俱进当中保持自己的特点,做到扬长避短,这才是问题所在。而弗格森,则用自己二十多年建立的红色帝国对这个问题给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远的不提,从人们最熟悉的贝克汉姆到c罗纳尔多,从边前卫到边锋,甚至是吉格斯的角色转变,弗格森手下的球员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风格,但弗格森的战术特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简洁,效率。
  为什么弗格森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其中有弗格森对战术的敏锐直觉,但更大的一个原因是,弗格森很擅长从对手的身上汲取自己需要的东西。
  弗格森在口头上从来目空一切,不把所有的对手放在眼里,但实际上,论起对对手分析之细致,整个英超也鲜有出其右者。所谓的战略上藐视对手,战术上重视对手,弗格森可以说是做到了极致。这点有一个人也一样,那就是穆里尼奥,经常在公众场合打嘴仗的弗格森和穆里尼奥,私下里却能够把酒言欢,岂止是欣赏那么简单。
  所以,当雷德克纳普开玩笑说如果能换个对手就好的时候,弗格森的反应,也只是微微一笑,却没有回答。
  换个对手?这个吵闹的邻居,本赛季真的那么好对付么?(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如果

  四场比赛,十三个进球,平均一场超过三个,这不是问题,打顺风球,弗格森认为自己的曼联甚至两场比赛就可以办到。
  问题就在于,曼城还有一个数据,那就是四场,零丢球。
  一支强队,应该以进攻立本还是应该以防守立本,就是如同足球的漂亮应该是以过程论还是结果论一样,似乎是个见仁见智的论题。但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近几年足坛却有了一个公论,那就是防守优于进攻。当然,这个防守,每个球队做的方式都不一样,典型的例子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打的是防守足球的巴塞罗那,他们的的防守体系就源自于他们攻防一体的中场传控。
  所以说,防守,在于方式。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球队都是巴塞罗那,也不是所有的球队都能选择漂亮的防守方式。对于大多数球队来说,防守仍旧是简单粗暴的,那就是密集防守。
  比起进攻,弗格森历来都认为防守体系的构建,更能够体现一个主教练的能力。因为一个超级巨星,有可能包办一支球队的进攻,但绝对不可能包办一支球队的防守。所谓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比对方多进一个球的胜利论,听起来豪气干云,颇有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英雄气概,但这样的球队,一般都真的英勇就义了。
  从这一点上说,在刚刚过去的转会市场上手握上亿英镑挥舞了大半个夏天的林森,居然并未怎么在后防线上动刀。就让弗格森有些惊讶,卡希尔八百万、阿兹皮利奎塔七百万,大卫…路易斯一千两百万。三个人加一起还不到大卫…席尔瓦一个人的身价,这极容易让人误解林森更加重视进攻,但在弗格森看来,这件事也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去理解,那就是也许林森并不认为一两个巨星就能够改变一支球队的防守。
  巨星确实可以提升一支球队的防守,但绝对不是改变。在这方面,整体默契。永远都要强于个人能力。
  事实证明,林森的选择没有任何问题,四场比赛。一条和上赛季一模一样的后防线,在他的手上,楞是滴水不漏。尤其是上赛季经常被拉到中场客串后腰的孔帕尼,就新赛季的这几场比赛的表现。连弗格森都觉得有些眼红。
  无论是一对一拦截成功率、还是关键铲断、甚至发动反击时的传球时机。比利时人都做到了最好,这已经是一个世界级中后卫的雏形。只要孔帕尼能够维持一个赛季、不,只需要半个赛季这样的表现,那么,他就足以挤身英超的顶级后卫之列。
  而让曼城的防守瞬间升华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孔帕尼有了巨大的进步,而是因为林森在曼城防线前面,设置了一软一赢两道屏障。
  软屏障就是哈维…马丁内斯或者比达尔。他们的角色有点类似于全能中场,攻防会根据场上需要自动调节。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什么都干。而硬屏障则是德容,上赛季还经常参与进攻的荷兰人,本赛季进入前场的时间大幅度减少,但与此同时,他的铲断和拦截数据,却在急剧上升。
  由于曼联的比赛只比曼城的比赛晚两个半小时,因此弗格森还没来得及去看曼城对阿森纳的这场比赛,不过弗格森相信,这场比赛,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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