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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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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说起来,那血书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弄得我和叶灵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我替叶灵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容易善感。所以,我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时觉得他真是杨过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我不知道是想起了顾朗,还是想起了某本言情小说里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总之是为血书男生心酸极了。   
把血书递给叶灵时,我的眼泪都嘀嗒嘀嗒地下来了。   
叶灵听我心酸的叙述,眼睛也红了,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然后深深看了一会儿,又抖着手将情书合上。   
她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半天,摇摇头。   
两个年少的傻子。   
很多年后,有个叫江寒的男子曾经问过我,在顾朗遭遇刀伤、生命危在旦夕时,面对医院里哭泣的我,那个男人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他说,艾天涯,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觉得小生活澎湃激扬,有滋有味! 
  
他还说了什么?   
哦。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你们这些写字的清一色的脑袋有问题,写书写多了,写到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   
然后,医院的长廊里,他苦笑了一下,决绝而去,只留下一句话:艾天涯,认识了你,我倒了八辈子霉!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想起他的名字,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可是,命中注定,这个叫做江寒的男子,是我的劫数。   
劫数中的劫数。   
江寒说得对,女生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些变态,就是受不了男生为自己自残、受伤、吐血、下跪——这种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那种恍如入梦入戏的恍惚,觉得自己成了某电视剧、某小说的女主人公,这种代入感和女生特有的母性纠缠在一起时,就容易不忍,容易心疼,容易掉入里面。 
  
最后,叶灵决定,约血书情圣谈谈。而且,要求我在旁边做补充,以防她着急起来,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我正在教叶灵慢慢说话,不要着急,这样可以减少结结巴巴的频率。   
叶灵说话慢时,就像是唱歌一样,声音软软的,绵绵的,那么好听。 

  
她偷偷地练习过最多的话语,就是:顾朗,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第七天,就在我和叶灵决定用我们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我和叶灵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得以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我和叶灵差点变成校门口的雕塑。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李容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二(三)班的男生给叶灵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当天下午,有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娇,一个叫隋菲菲,都给了李容甜蜜的回应。 
  
李容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如果是陈娇和叶灵,或者隋菲菲跟叶灵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叶灵……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叶灵身上流血最多嘛。 
  
最后,李容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兄弟去网吧狂玩CS。那个时候,CS刚刚流行起来, 当时叫做“半条命”。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一个队伍代号“陈娇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隋菲菲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李容没有代表“陈娇”出战,也没有代表“隋菲菲”出战,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红警,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娇”和“隋菲菲”混战起来。   
“隋菲菲”心狠手辣划了“陈娇”一刀,“陈娇”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隋菲菲”一枪;“隋菲菲”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娇”一手雷,“陈娇”恼了,就给“隋菲菲”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   
他们的友情,就在这些生活的节目之中巩固起来的。   
血书情圣李容原来没有我和叶灵两个傻瓜想象的那么悲情。   
第一次,我开始有了疑问,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不认真,可以转头就给忘记,甚至可以轻易代替。   
情书收多了,叶灵的小心脏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她一字一字地用最慢的语速跟我说,艾天涯,要不,我也给顾朗写情书吧?   
啊?我的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灵。   
叶灵没有在意我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惶惑着,不过,你说,他他……他会不会因此瞧不起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矜持呢?   
哦。我的嘴巴闭上,没有参与她的谈话。   
但是,我在不久之后,参与了她的行动,成了情书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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