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青城-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康天桥指着胡冬朵说,都是这个女人乌鸦嘴、扫把星,咒死了于意!   
胡冬朵向来就不是肯受气的主儿,直接反诘,要是我一句话就可以杀人,我干脆开个复仇公司好了!明明自己流氓,什么事都要往别人身上推!   
康天桥急了,直着小细脖子,尖着小细嗓子,指着胡冬朵的鼻子说,你骂谁流氓?   
夏桐对康天桥眨了眨桃花眼,笑笑,一字一顿,生怕康天桥听不懂:她说你是流氓。   
我这人吧,没什么出息,就是一般胡冬朵和夏桐存在的场面,我的胆子就特别大,再者也确实受不了康天桥说胡冬朵扫把星,于是我也和夏桐一起站在胡冬朵身前,说,就是嘛,你那朋友也是命不好嘛。 
  
有句话叫做“死者为大”。很显然,我当时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了,逞了一时之快。   
男人的朋友是不能拿来说事儿的,尤其这个朋友还刚刚去世,尸骨未寒。更不要挑战男人对兄弟情谊的看重,即便这个朋友可能只是狐朋狗友。每个男人的骨子里多少都有一些“梁山情节”。 
  
所以,当时的江寒在离开之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冷得,如同寒冬腊月里湖水里的冰一样。   
我的心紧紧缩了一下。 
 
很多年后,江寒跟我说,那年初冬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我时,觉得这女生怎么长了一张情妇脸,情妇脸就情妇脸吧,还抱着一只小白兔装清纯。装清纯就装清纯吧,嘴巴还那么刻毒。 
  
那一天,江寒着急将于意的遗物早点带回去,说服了康天桥。所以,胡冬朵暂时清静了。   
夏桐看着他们离开,指着他们的车说,三个人中, 有一个人是杀手。   
杀手?我和胡冬朵面面相觑。   
夏桐笑笑,说,少女杀手!专杀你们这些无知少女。 
我和胡冬朵忙装作松了一口气,说,切!老娘不是少女!老娘是女人!是背负着梦想与生活、现实与理想的女人!胡冬朵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老娘还要拖家带口,养活富贵呢!  
 
那一天,夏桐预言了江寒是女人杀手,原因,就是这个男人那张脸长得太致命太诱惑了。   
我和胡冬朵故作清高的鄙视了她一顿,就准备吃饭上课了。胡冬朵拜托夏桐,如果她上午没有课的话,就去帮她照看一下富贵。说完,将宿舍钥匙扔给夏桐。   
我,夏桐,胡冬朵。   
基本上,我们三个人的相处关系是,胡冬朵是个惹事精,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瞎起哄,将事儿惹大了,夏桐就给我们擦屁股。用海南岛的话说,夏桐这个倒霉孩子是属厕纸的。 
  
我和夏桐认识,缘于我的窥私癖。进入大学没几天,我就在一个自习室里,看到了一个女生落在自习室里的日记,日记里的文字让我后背发冷,它里面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记得:“那天夜里,我在母亲杀死了父亲的房间里发呆……” 
  
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22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富贵”这个名字,是我给胡冬朵的狗取的。   
我之所以满脑袋充斥着“富贵”“吉祥”“招财”“进宝”这等俗念,与那个叫辛一百的男子有着莫大的关系。他是我高中时的学长,顾朗的同学。   
那一年,顾郎不辞而别,我发生了神奇的变化。个子突然开始飞长,仿佛每个夜晚,都能听到骨骼生长的声音。或许是因为思念,让我的脸也开始神奇地消瘦,导致我由一个大脸猫妹变成了一个小脸美人。 
  
总之,用海南岛的话说,艾天涯神奇地结束了她的乒乓球拍时代。   
也是从那时开始,小瓷对我好感全无,她用一种最厌恶的眼神看着我和海南岛之间的所有交往。   
时我刚刚完成了丑小鸭向白天鹅的转化,大好青年辛一百就盯上了我这株祖国的花朵。   
那个时候的我,遭遇了顾朗消失、叶灵自杀、胡巴的锒铛入狱……黑色的三个月,给我留下了那么痛苦的回忆,这时,就是给我摆上裸奔的宋玉潘安,估计我也不会看上一眼。  
 
辛同学是一个蛮神奇的人物,用海南岛的话说,他有着诗人的情怀,歌手的浪漫,以及精神病患者的行为。   
为了追求我,他居然跑到派出所的户籍处,对着户籍管理员以死相逼,花去“一百”大洋,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辛海角”。   
然后,他就拎着那张更新了的身份证跑到我身边,用他诗一样的语言对我说,天涯与海角,是绝配!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就像罗米欧与朱丽叶!为了你,我可以改我的姓名!你要相信我对你的喜欢!我对着月亮发誓! 
  
我先是被他莎士比亚般台词给震撼了,然后抬头看天,当时太阳很大,火辣辣地照在我的脸上。   
高二那年的圣诞节,我终于尝试接受了他的追求。圣诞节那天下着大雪,我跟海南岛说,我恋爱了。   
海南岛看着我,细长的凤目里闪过一丝怔怔的表情。从初二和他第一次在教室里相遇,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时光。他已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眉目如画的年轻男子,皮肤依旧是小麦色,微微健康的黑,依旧混迹在社会上,只是很少打架。 
  
他微笑,说,如果胡巴知道我们的天涯恋爱了,会不会也和我这么开心呢?终于有人比我们还疼你了。   
他说“开心”这个词时,很用力,生怕我不知道他很开心似的。   
就这样,时光飞逝。   
高考渐渐临近,我和辛一百终于将相逢在大学校园。   
高考前一周,在我去学校外乘车的车站,碰到了放暑假回来的辛一百,他正和一个女孩子亲密地拥吻着,难舍难分……他的手拂过那个女孩子的脸,手腕上赫然是那条标示着我们恋情的红手链。 
  
那天,他仓皇地送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