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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老样子,真容易害羞呢,这点我也很喜欢。」
你这个……
别得意忘形了,真凉。
我绝对不会屈服于女色的。
你的头发才不香!
你的呼吸才不会让我耳朵发痒!
况且我的手才没、没、没碰到软绵绵的膨胀物!
呜啊。
喔喔喔。
「锐~~?」
陷入幻觉状态中的我瞬间回神。
只见千和用力咬紧下唇,上吊的眼睛狠狠瞪着我。
好可怕……
是哪个家伙替她取绰号叫「吉娃娃」的?
不管怎么看,她都像土佐犬(注:日本斗犬的一种。)吧?
「竟然敢、竟然敢、竟然敢在我面前调情!」
「因为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
你们为什么都要重复讲三次?
「哼!说谎不好喔,夏川真凉。相亲相爱?哪里啊?锐不是冷汗直流吗?怎么看都是一直想逃吧!」
不对,让我冷汗猛流、一直想逃的原因,主要是你发出的怒气。
……但我说不出口。
因为我还想保命。
「哎呀,这种文雅的个性,正是锐太的魅力所在吧?像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孩是无法理解的。」
真凉的眼睛闪烁着恶作剧的光芒,并且积极地勾紧我的手臂。
千和渐渐板起面孔说:
「是、是你的个人喜好很怪吧?」
「哎呀,我可不想被一个到高一还爱穿小熊内裤的人批评我的喜好呢。」
不对不对。
千和穿那种内裤的年纪应该是小四左右吧。
她现在应该不会……
「什、什什什什!什么啊!不行吗!」
哇喔。
这家伙自爆了……
「那是因为人家喜欢小熊……!」
「真是拿你没辙啊……」真凉对着泪眼汪汪的千和摇摇头说:
「先不论你的喜好,不过穿这种内裤可不能吸引男士喔?」
「我、我才没想过用内裤吸引男人!我又不是痴女!」
「不对,身为少女,必须随时能接受爱人同床共枕的邀约,随时穿着最高级的内裤。」
「既然这样,穿小熊不就好了!不是很可爱吗!」
「能够接受那种内裤的只有小学生,高中生还是要穿『黑色』来一决胜负——我说的对吧?锐太。」
「咦?」
话题怎么忽然转到我身上了。
「锐太喜欢的颜色,是感觉成熟性感的黑色吧?」
「小熊很可爱吧?比较适合我吧?」
真凉挂着笑脸,千和泪眼汪汪,两人各自一步步逼近我。
我搔搔鬓角说:
「哎哟,对象如果是你们的话,不管内裤怎样,我都会拒绝。」
「啊?」
「咦?」
「……没事。」
她们同时以可怕的眼神瞪我,于是我沉默不语。
这两人只会在这时候一个鼻孔出气。
「锐太今天特别冷淡呢?你可以像平常那样发出『真凉的内裤!今、今天穿什么样的?嘿嘿!』的奇怪声音,一边滚来滚去啊?」
「我没做过那种事吧!」
「锐平常都干那种事?」
「我都说没有了!」
「犯人在否认罪状。」
「谁是犯人啊!无论如何,都不该对男友说这种话吧!」
「……对不起。」
真凉很温顺地道歉。
「我刚刚那些刻薄的话不是真心的,那是我养成的坏习惯——可以说是年轻不懂事吧。」
「什么意思?」
真凉垂下眼帘,说:
「我国中有一阵子很崇拜一个漫画里的角色,那是个妖艳又饶富魅力、讲话刻薄的美女。我想象她一样,于是模仿她的行为和口吻,导致到现在还留着那个习惯。」
「……喔喔,原来如此啊。」
嗯,也不是不能理解。
我以前也很崇拜少年漫画里出场的冷酷反派角色,模仿他的口气和作风使坏……虽然我是垃圾都不敢随便乱扔的胆小鬼。
「因此,我那些刻薄的话没有什么深意,请你当成耳边风,别在意,半价便当先生。」
「这是什么绰号啊?」
「意思就是快到保存期限的男人。」
「听起来明明就很有深意!」
我没办法当成耳边风。
不管心胸再怎么宽大的人都没办法吧……
「锐,这女的到底哪一点好了?你该不会是受虐狂吧?」
千和泪眼汪汪地问我。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
我遥望夕阳,任凭狂风吹袭身躯。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春咲同学。」
真凉莞尔一笑:
「锐太想要的,只有我的肉体。」
「我拜托你,不要再说了————!」
——算了,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这是我时而度过修罗场难关,时而受困在修罗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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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咲千和
高中一年级,锐太的青梅竹马。
个性傻里傻气,原为剑道社成员。
喜欢的词是「吃到饱」。
第一卷 1 高中生活的开端是修罗场
虽然是自己宣称,但我是「反对恋爱者」。
恋爱这种东西只是一场骗局。
它是一种热病。
如果在大庭广众下看到调情的情侣,任谁都会觉得「很讨人厌」吧?都会想要他们「闪远一点」吧?这才是恋爱的真面目:因为脑内啡之类的大量分泌,让人陷入失去羞耻心的状态。如果别人要谈恋爱,我觉得「随他们开心就好」,至于自己可不行,就算不是在大庭广众下,我也不想做那种丢人的事。
——为什么?要是我将上述想法说出口,别人应该会笑着这样回答吧:
「你是在逞强吧?」
「这是你不受欢迎的借口吗?」
哼。
说我不受欢迎?
才没那回事。
也有人向我告白过。
那是我在若叶幼稚园中班的时候!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这个道理我当然也懂。就像三流大学生说「学历哪有什么关系」一样不成体统,没有情人的时间=年龄的我这样说,也只会被当成偏见。
所以我不曾对任何人说。
可是这是我的真心话。
原因来自我的双亲。
小学时,我经常听父母谈起他们邂逅并相爱的爱情故事,就像恋爱电视剧的剧情一般。
国中时,我则是经常听到像恋爱电视剧般已经结婚的父母,彼此的丑陋争吵声。
然后,在我国三的夏季某日,父母与彼此找到的伴侣各自开溜,消失无踪。
他们把我硬推给亲戚,只留下信与充抵养育费的房屋所有权状。
——你、们、是、人渣!
我讨厌自己的父母以及恋爱这鬼东西,讨厌到几乎想以「伯方盐」(注:爱媛县的伯方盐业公司所贩售的食盐。知名廣告曲的歌唱方式是將每個字拆開停頓:「はつ!かつ!たつ!の塙!」)的节奏破口大骂的地步。
当然,我也明白事理。
并非所有人都像我父母。
我知道更多人是谈了场幸福的恋爱,然后幸福地结婚。
即使如此,是否会产生「我要谈场幸福的恋爱给你们看!」的想法又另当别论,毕竟就算不谈恋爱,人也能活下去,没道理非得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吧。
首先,我没空。
我有目标。
我的目标是进入本地国立大学的医学部就读,成为医生。
但是谈到医学部,代表要花一笔钱。
我不能再给现在的监护人——冴子小姐增加负担了。
桐生冴子小姐是我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姑姑,是连同我家房子一起接收,收养我的恩人。这种破烂的房子,如果赶快卖掉拿钱还比较好吧,没想到她竟然跟我说「你应该不愿意离开住惯的家吧」,特地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如果没有冴子小姐的话,我应该会被其他亲戚强制送到孤儿院吧。
我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报恩。
我所就读的县立羽根之山高中(简称羽高),会针对表现出色且学业优良、品行极佳的学生,提供国立大学入学考试的推荐资格(附奖学金)。
这就是我锁定的目标。
打从进入高中的第一次期中考,我的成绩就是全学年第一。国中时,我的成绩是「中下」,就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