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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便这样说定了,我将头名赢来给你就是了。”我颔首。
红衣女子放开了手,举起鞭子指向萧然等人:“好,我便此等着,你去吧,但他们要留下。”
“恩……希望小姐好生照看他们。”我眼角一瞥,四周的大汉越聚越多,已不能脱身了。
“那就要看你能否取得头名了。”红衣女子说罢转身向后走去,冷不防脚下一个踉跄,便向旁倒去。
“当心!”我眼疾手快地伸手托住她的腰,将她扶住。
“你,你还不放手?”红衣女子眼波一转,两颊忽然升起红晕。
“哦,是我失礼了。”我想起自己现在是男子身份,赶忙放手。
“你……”她咬着唇看着我,忽然踏前,一抬手,一记耳光就向我脸上扇来。
我大惊,右手往外一推、一拨,便化解了她的攻击,我有些恼了:“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谁允许你抱着我了?!”红衣女子把头一仰,“我是何等高贵的身份,又岂是你们这些粗俗的中原男人可以随便碰的?”
“呵……”这个突厥少女倒真是坦率得可爱,我轻笑了声,“是我疏忽了,还请小姐原谅。”说着,我也不再与她纠缠,回身吹了个呼哨,追风便挣脱了缰绳,飞奔而来。
“驾!”我飞身上马,往场中央跑去。
突厥男子争强好斗、剽悍勇猛,所以赛马、摔跤、射箭这三样就成了衡量突厥男子有无本事的标志,能在这三项比赛中取得头名的人,无疑将享有极高的声誉、获得无上的光荣。
赛马场上的人无疑是最多的,草原上长大的男儿哪个不热衷于骑马、驯马、赛马呢?我望着赛马场上的那些骑马人精湛的表演,不由得也心痒难耐,全身所有的冒险细胞都被激活起来。我策马奔向赛场,细细听着比赛规则。规则其实很简单,看谁先跑到终点,将挂在高台上的旗子射下来就可以了。
随着一声令下,无数马匹潮水般奔腾而出,前路顿时烟尘大起,那气势犹如风雷迸发。鬃毛飘飘,马儿昂首长嘶,身上激烈抖动的健壮肌肉,有着一种原始而野性的美,马蹄飞扬卷起的尘土似乎把太阳也遮盖住了,草原显得更加朦胧迷人。
奔雷般的马蹄声和几乎在颤抖的草原使场上比赛的人热血沸腾,体内的鲜血已被万马奔腾的场面点燃了,个个拼尽全力策马奔跑着。
而周围的观看助威的人群则发出类似狼嚎一样的声音,那声音无疑是对场上拼搏的人们一种最震撼的鼓励。
我的骑术在江都的时候由宇文成都亲自教授,日夜操练,已是个中好手,普通人胜不了我,很快所有的赛马手都被我甩在身后。但却有一匹黑马始终甩不掉,一直与我并驾齐驱。
我偷空瞥了一眼,那确实是一匹好马,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纯黑色的皮毛光亮耀眼。
是他!刚才的那个黑衣的蒙面人,他的马术显然不弱,只见他身体前倾,半伏马背上,双腿紧夹马腹,不时挥鞭策马,一点点地拉近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完全不去看其他人,只是紧紧地跟着我,仿佛这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竞争。
他追上来了!我不敢再看,转头专心致志地驾驭着。追风不愧追风之名,在转弯时居然侧过身子,前蹄腾空,后蹄用力朝后猛蹬,瞬间又将那黑衣人甩在了身后。
此时我什么也听不见,只听见马儿前进时发出的喘气嘶叫声,以及马蹄扣击地面时发出的哒哒声。
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加速,加速,再加速!
终点近在眼前,已经可以看见那旗杆了,我微弯身取过弓箭,拉弓搭箭朝那旗子射去。在这个瞬间,我忍不住地侧头看去,那黑衣人居然也在同一时间搭弓引箭,他的整个射箭的过程都是在一路飞奔的马背上完成的。
我有些吃惊,在奔跑中的马背上骑射本来就是难度很高的事情,而此人发箭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甚至连稍稍瞄准也不用,就直接将箭射出。
两只箭不偏不倚,同时射中旗杆,旗杆嘎吱一声,便倒了下来。
我不敢迟疑,催马上前,从马背上俯下身去,想拾起那旗子,黑衣人却在这个时候也赶了上来,分明已近到眼前,他却忽然从马上消失了,我定睛一看,原来他已俯身到了马腹之下。
他迅疾地伸出手来,却不是和我抢那落在地上的旗子,而是伸手扯掉了我的头巾。
我吃了一惊,一甩头,满头凌乱长发蓦然朝后随风剧烈舞动起来。
“混蛋!”我低骂一声,探过身去,手腕一翻,便将他脸上的黑布拉了下来。
但我这个动作却使两匹马靠得过近,眼看着我就要和那人撞在一起,他伸手搂住我的腰,抱着我一起滚落在地。
我被他紧紧地护在怀中,两人在草地上滚了好几个圈才停住。
“是你!”他将我压在身下,我顿时动弹不得,挣扎着抬起头一看,他也正低下头望着我,那双浅褐色的眼眸里透着野狼一样的光芒,他就是那日闯入江都皇宫的突厥人!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突利与阿史那燕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呵……”他大笑起来,将我搂得更紧了,“原来你也对我念念不忘。”
“你!”我又急又气,可惜此刻没心情与他斗嘴。我猛地一发力推开他,抬眼搜索了下四周,场上的比赛依然热火朝天,并没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我迅速起身,五指成梳,利索地将长发挽好。
我跑回去拾起掉落在地的旗子,正想飞身上马,那突厥人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拦住我的去路。
“放手!”形势危急,我也顾不得许多了,清喝一声,使出压箱底的本领,运起十成力,左掌劈出,同时足下使出一个脚绊。
仓促间,他后退一闪,脚下一个踉跄,便往后栽倒。
“得罪了!”我一提气,往他肩膀上一踩,借力高高跃起,落到追风背上,双腿一夹,便朝前奔去。
追风风驰电掣般冲过了终点,我赢得了头名。
“勇士,做的好!”一大群突厥人立刻围了上来,向我道贺。
“多谢,多谢。”我边客套地应着,边在心里叹道,什么“勇士”,我方才险些就成了“烈士”,看来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大哥!”萧然等人这时也冲了上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我目光一转,那红衣女子拨开人群来到我面前。
“小姐,荣耀是属于你的。”我轻笑一声,双手奉上那旗子,有风度地将胜利献给这位高傲的突厥女子。
“哼……”红衣女子撇了撇嘴,一副很不情愿的表情,她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慢腾腾地伸出手来,接过我手上的旗子。
“嘶……”周围的人忽然发出阵阵抽气声,他们一个个睁大了眼睛望着我。
“恩?”为什么他们这样吃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仍是笑着对那女子说道,“小姐,我赢了头名给你,我们就互不拖欠了。”
“哦?互不拖欠?风兄弟,你可真是无情。”身后忽然响起一个低沉的男声,我回头一看,是那个棕色眼睛的突厥人。
我皱了皱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呵,风兄弟,你是中原人,所以可能不清楚突厥人的习俗。”他将双手抱在胸前,嘴角挂着一抹浅笑,“突厥勇士若是赢得了荣誉,而又将这荣誉献给一个女子,那便是向这个女子求爱。倘若这个女子收下了,那便是默许这个男人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
“啊?”我大吃一惊,随即侧头看向那个红衣女子。
她偷瞄了我一眼,脸颊忽然飘起两朵可疑的红云。
糟糕,我心里暗叫不好,看来这习俗是真的,没想到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惹来大麻烦。
“大哥,你叫他风兄弟,你认识他么?”红衣少女走到那黑衣男子身边,抱着他的胳膊问道。
“呵……当然认识,我们可是旧识呢。”他轻佻地抬眼望了我一眼,“风明?哦?”
谁和你是旧识?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少套近乎!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并没有答话。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解释道:“这是我的妹子,阿史那燕。”
阿史那燕?突厥公主?后来也成了李世民妃子的那个阿史那燕?我心中一震,她不是电视剧中虚构的人物么?为什么在我所处的这个时空会真实存在呢?等等,他说阿史那燕是他的妹子,那么他就是突利了。他本名应该叫阿史那什钵,突厥的王子,后来的突利可汗……
阿史那燕……李世民的妃子……突利……
有些人,你这一生都不愿去想起他,可是却始终无法将他忘记。为什么……我蓦地闭上眼睛,为什么无论我逃到哪里,总会遇见与他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