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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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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晋再顺着李遥遥直愣的眼神扫过去,独见院中立着一个利落潇洒的身影,再往下看,她脚旁地上,扔着的,可不就是一头刚断气不久,膘肥体胖的野山猪嘛!
乖乖隆滴咚,丁晋明显也受了极大刺激,忘记去扶瘫坐在地上的俏夫郎,首先伸手,狠掐了一把自己的脸蛋,疼得喔喔大叫后更是激动的喊道:“果然不是做梦!遥遥,你看,我说的财神,真的来了…”
野山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小并直立,吻部突出似圆锥体,硬蹄,尾细短,犬齿发达,雌性上犬齿外露,向上翻转,呈獠牙状。
丁晋能知道这些,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熟知山猪。
要说起缘由,只是因为镇上早先有许多猎户,抱着一夜致富的侥幸心理;成群结队的去东江村山上狩猎,寻那浑身是宝的野山猪。
几次轰轰烈烈的入山狩猎,皆以空手而归告终,更有甚者伤亡惨重,缺胳膊少腿的不在少数,叫人简直不忍直视,而这些惨案背后的凶手,便是后来被人们传得神乎其神,力拔山河,横扫千军的山猪。
现在,忽然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的这头,没有雌性显著的外露犬齿,体格也略显小,看是应该是一头极是适合食用的雄性山猪。
虽然已断气,后脖颈上,还立着一排硬如松针的黑色鬃毛,丁晋知道,这鬃毛,一般只在山猪异常愤怒和激动时,方才会显现,想要拿下它,果然非要经历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恶仗啊…
可再看来人,根本…根本还是一名未达及笄的少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之泡男秘笈——
首饰摊老妇:老身真真不懂,既然想将首饰赠予小公子,为何不直接拿给他,非要通过老妇卖给小公子。
常笙:送啊,谁说我不直接送。
老妇:(指指常笙递过来的玉簪)那又为何……
常笙:这你就不懂了。男人嘛,送给他,是满足他的虚荣心,让他自己掏钱买,是满足他的购物欲……岂可相提并论?
老妇:……
阿要:……
常笙:难道我说得不对?(转头微笑)
老妇&阿要:(相视一眼)不,不,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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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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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来人,根本…根本还是一名未达及笄的少女!
老天爷,丁晋一阵目眩,花着眼睛观察来人,女子穿着一身深色短打服,手臂、小腿和前胸处,均拿质地硬厚的皮革绑得结结实实,身上多处蹭了泥土,颊上也有些,但依然掩不住来人素面如玉,瞳若秋水的俊朗不凡,一头三尺青丝利落的在脑后束了个马尾,纵是面上带污,也有说不出的傲气。
明眼人瞧见了,看她这个年纪和着装,只当是个会些拳脚的少女,又怎么能联想到,她有手擒猛兽的本事?
这么一大头山猪,如果拿去燕菱卖,怕是笔不小的数字,五两黄金…不,只怕最少都能卖到八两黄金!
不过,无论怎么说,自己的杂货店,在镇上没有半点名声,更是不可能拿到最好的价钱,来人现身,究竟,所为何事?
“呃……这位小娘子,不知这么晚来丁某家中,是为着…”
“这个,嘶!……”常笙刚要开口说话,碰到磕破的嘴角,疼得倒抽了一口气,随即拿脚尖点点肥硕的山猪尸体,抬眸问道:“能卖么?”
“能!能!太能了!忒能了!”丁晋如获珍宝,当即搓着手心,笑脸盈盈的冲上去讨好卖乖,就差挽着常笙的胳膊称姐道妹,又道:“就是不知道…小娘子是如何会选上丁某家的货铺,实在叫人好奇得很~”
常笙考虑了一下,答道,“我背着这八钧的猪,颇有些费力,正好走到你家货铺前,发现还未关店,便进来了……”
“哦呵呵,哦呵呵…极是极是,我们这种小铺,不讲究天黑关门~小娘子,我们里面谈~”丁晋说着,一摆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又斜眼给自家夫郎眼神暗示,丁李氏匆匆整理了下,便小跑着进门去张罗茶水了。
※※
神使当初匆匆丢下一句话,让常笙前去报恩,给她留下的那些不算少的金银细软,她脑子一进水,头几日里便全拿去换了绒儿。
常笙这种没打算之人,是今日吃饱,便不管明日锅中是否还有米,如果不是在这太平盛世,养活自己都是不易,要说报恩,简直痴人说梦。
不过,常笙可不这么认为。
只要恩公喜欢,又未尝不可呢?钱财乃身外之物,用完了,再赚就是!
虽然之前记忆全无,但好歹活命的技能都还在,起先她见山里野生药材颇是丰富,凭借自己扎实的医学底子,便想乘空去山中挖些药,拿去镇上的大药堂变卖。
药是不错,说挖,倒也容易。
可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常笙几乎都寸步不离的守着史朗和他那间屋子,直到夜里,史朗睡下,才摸黑去山上。
山中草药大多都属普通,若想挣钱,只能以量取胜,加诸乘黑挖药难度实在不低,偶尔运气够好,掘出几株值钱的老参,她又不舍,琢磨着,应该留着用来给史朗补身子…
一来二回,赚到的银钱,除了给恩公布置丰盛的一日三餐,几乎没余下什么积蓄。
正所谓,一文钱逼死活英雄,常笙当下咬咬牙,果断的用了余下的钱换了身行头,又添了把长约一尺半的匕首,打算改行当猎户。
人都说,别看东江不富庶,但那山上,可全是宝啊!
常笙抱着寻些雉鸡和野兔的想法,腿上绑上匕首,待给史朗做完晚饭后便上了山,可她却全然忘记,不是只有采药需要注意时辰,打猎也是一样呐。
太阳下山后,该归巢的归巢,该回窝的回窝,常笙寻着动物的足迹,跟了许久,也没能找到半只活物,不知该怨自己运气不好,还是实地捕猎的经验太少。
正值因为首次出师不利而黯然神伤,常笙没精打采,顺手分拨开面前一人来高的灌木丛,却吃惊的发现,面前泥潭里,有一雌二雄,三只正欢乐地打着滚儿,嗷嗷嚎叫的野山猪。
山猪每日一次悠闲的打滚活动突然被入侵的生人打断,凭着野外生物的敏锐,他们很快就嗅着了从常笙身上传来的危险气息。
未作片刻犹豫,三头体如磐石的山猪,带着浑身的臭泥,发着剧烈的“呼哧呼哧”声,以雷霆万钧之势,义无反顾地朝常笙的方向直奔撞去,大有不用獠牙刺穿对方的身体,誓不为猪的架势。
……
“这么说来,小娘子原来是误打误撞啊。”丁晋笑容不减,殷勤附和道。
“其实,当初它们若没有发动攻击,我自然也会离开,也就没有现在这上门求卖一事。我从不知,原来这野山猪,如此金贵。”常笙抿了口茶水,诚恳道,“实话说…我手头很紧,丁掌柜若是能寻到个好买主,在下自然是感激不尽。”
“诶诶,说哪里话,丁某一定尽心尽力,将小娘子这笔买卖做足,只不过…”丁晋为难的顿了顿,“丁某也老实跟小娘子说了吧,丁某这方小铺,从未做过如此大的生意,店里自然也没有这么多现钱,不知道可否等丁某将山猪卖出之后,再与小娘子五五分账?”
光拿货不给钱的事儿,丁晋是从没做过,也不敢肯定,眼前的女子能否同意这看来是极蠢的提议,要知道,这可是山猪,是山猪啊!多少店家会打破头抢着收购?
比起丁晋的忐忑,常笙倒是随意得很,豪气的拱手一拜,“如此便有劳丁老板了,我知道南下还需数日,不如七天后我再来过,到时希望能听到丁掌柜的好消息!”
“好说好说,小娘子能如此信任丁某,是丁某的福分,我一定不辱使命。说起来…哎,我这也是头一回,不知这山猪是整头卖出值钱,还是剥皮分肉比较划算…”
“这容易,”常笙放下茶杯,又温和的笑了笑,慵懒得像夏日午后,在蝉鸣陪衬下的明媚日光,只是那笑容,让一旁的丁晋不自觉打了个寒战,背脊窜凉,只听她接着道,“其实我一共猎了两头,只有母的那头带伤逃了,不如一头整卖,一头分割,丁掌柜觉得可好?”
“……”丁晋默了。
最终,这两头野生山猪,由丁晋以整头八两黄金的价格,卖给了燕菱一富家商贾,另一头皮肉分买,价格更是高达十二两有余。
当她拿出整整两锭五两黄金,递给常笙时,平日里一向随意惯了的少女也忍不住眼放金光,直呼妙哉!
当然,和丁晋的合作,这才刚刚算是个开始。
常笙不可遏制地领悟道,若想要成功报恩,物质财富虽不是成败关键,却是最根本的基础。
至此,丁晋的名声也算是在东江打响,乃至燕菱,也有不少人知道她这么一号人物。那以后,丁晋就算足不出户,也偶见买主亲自登门,不嫌舟车劳顿,只为能在丁家看上去不起眼的杂货小铺,求得一角珍宝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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