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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叹一口气,“等我们迁去大都,我就带你寻访名医,可好?”
言下之意,自然是为治疗阿月的不能之症。
阿月不同旁的男子敏感,虽然掖着藏着这么久还是被常笙发现了,也认得清现实,并未作茧自缚,只哼了一声,
“你想得倒是简单,若大夫就能治得好,我早先为何不去治?”
常笙似乎也不敢相信阿月此刻能如此坦荡说出旧疾,莫不有些讶异。
只看他眉头略皱,装作不在乎的撇了撇嘴,解释道,
“这既不是毒,也不是药,更不是蛊,而是……咒。有人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便下了这咒,虽不明白究竟是何用意……”阿月冷笑一声,“但多半是为了断了我恢复普通生活的念想吧。我这样的人,不如别的男子善解人意,不如他们貌美体娇。别说孕育后人了,就是连……那事都做不了,还有谁会要?这咒,还真是一了白了得干净!”
不是毒,不是药,不是蛊,只是咒。
……只是咒。
“呵呵呵——是咒,是咒啊?”是咒,不就好办了么?
阿月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呲牙怒瞪,“哪里好笑了,你还有点同情心没有?虽然我也不是很难过,虽然都是些老掉牙的事,但也不至于当着我的面,笑出声来吧!”
97、093 返旧乡 。。。
“阿月莫怪,莫怪——是咒,是咒的话,反倒容易啊!你不是不知道……我是个什么玩意儿……”
轻轻朝阿月耳孔吹一口气,朝他媚俗的眨了眨眼。
阿月起了半身鸡皮疙瘩,小着声音吞吞吐吐,“什么……什么玩意儿……”
“哎呀呀,这就是阿月的不对了啊!那日,你明明全数偷听了去,这么长时间装作不知道就罢了,怎么我当面问你,你还装作不知情呢!阿月真是坏啊……”刻意咬重这个坏字,仿佛他是个恶狠狠欺负了她的恶棍。
“知、知道了又如何……也没什么,没什么了不起的……”阿月心虚的喃喃,一鼓作气全数缩到了被子里,干脆眼不见为净。
又怎料某人没皮没脸的跟着躲了进来,二人蒙着被子,眨着同样又黑又亮的眼睛,相互看啊看啊,看的阿月心头跟着跳啊跳的。
天光微熹,被子里也不全然是漆黑一片,等阿月渐渐适应了黑暗,近在咫尺的女子轮廓便清晰的映在了眼底。
四周全是她的气息,比起适才更让人觉得羞愧,仿若被她抱着、揽着、裹着,逃也逃不了,躲也躲不开,无不一处都是她——如何不叫人紧张。
“没什么了不起?”常笙一边缓声慢问,一边凑近阿月鼻尖,轻轻咬上一口,“若我不是常人,而是个妖怪这个事情没什么了不起的话……等我得了真身,就去了你这咒,阿月便嫁给我这个妖怪当压寨夫君,跟我一同回老巢吧。”
“得真身?”往日除妖是除了不少,帮妖寻回真身这事,他根本还是头一次听说。不、不对!关键不在这里!“谁要当你压寨夫君,哪个、哪个要回巢!”
“说的也是呢,”常笙假装抹两把心酸泪,“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若说是飞禽走兽的,也好一些,万一是个什么蜘蛛精、螳螂精,再万一狂性大发现了真身,把阿月当做美餐拆骨下肚……”
听她如此描述,阿月已经快翻白眼了。
武艺超群以一对十也不在话下的某人,唯一的死穴就是虫子,即便是芝麻绿豆大小的虫都怕,莫说是修炼成精,恨不能三人高二人宽的。
身旁人被吓得嘘了声,常笙反倒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正巧碰到艄妇来敲门叫起,阿月像是得了救兵般要从床上挣脱,又被常笙一把压了回去。
双手双脚缠在他身上,哑着嗓子,压低声音媚叫起来,
“……妻、妻主,慢、慢一下,啊……啊……不行,不能这么着……不……啊、啊!——”
阿月几时听过有人在耳边这么作弄,顿时吓得瞠目结舌,面若滴血,咣当一声,当即从床上摔了下去。
只当他夫妻二人从床上转战到了地上,船妇不好打搅,猫着腰走远了,不由感叹,这年轻人晨起时的体力,还真是好啊……
※※
东江二月,春花厌梅碧桃催。
他恹恹的依在窗前的软椅上,肚腹上搭着厚厚的羊绒毯,临窗而望,候家院子里艳红的冬梅隔墙而出,朵朵精致,颗颗绚烂。
本是少年旧时最喜欢的花,现在再看,莫名刺眼。
双眸酸涩,他不敢再看,也不敢再想——不想去细想为何候家今时欣喜万分,说家中梅树竟不像旧时遭贼人糟蹋,安全的过了冬日。
桌上的白玉瓶,已经空了一季又一季,再也没有那善解人意的女子,每日插瓶添水,只为博他一笑。
摊在膝上微微泛黄的信纸不知是被第几次翻出来看,微微晕开的墨迹,褶皱的纸页,怎知这信跨了多少路,才一路从北都来到他身边。
最后这封写:诸事有变,还需些时日,归期不知。
……
承恩哥哥,如今你能找到长生,我便已心有安宁,只是说那诸事有变,你又为何,为何不肯与我直言?
是我当日恶语相待,不懂变迁,伤了她的心。
是不是她已经不再寄情于小朗,是不是她根本,已经忘了我?
承恩哥哥,你若直说,小朗定也,定也是受得住的。
我恨我傻,恨我诸多争纠。
爱便爱了,又管什么前尘因果,当日追根问底,非要寻一个原因,如今看来不过是个笑话。
承恩哥哥,就算长生忘了我,就算忘了我,也应该,没关系的吧。
只要小朗还有她的孩儿,就算独自一人,小朗也过得下去。
谁人知她留给我的念想,足够我回味一生一世,只是你又为何不肯坦言……
少年将信纸轻轻送到鼻前,缓缓吸上一口,好像就能隔着千山万水,嗅到只属于他的少女,那身浓郁香馥的梅香。
她曾日日翻墙去到邻家,摘下迎着日出的第一朵学梅,轻悄悄送到他床头,用花朵搔他的耳朵,唤他晨起。
你看,我有这么多,这么多关于她的记忆,从今往后都不会寂寞,从今往后都不会落泪,已经很幸福,已经这么幸福了,就算长生忘了我,就算忘了,不愿意回来……
忽然从窗外吹来一阵早春带着寒意的风,史朗润着眼睛向窗外看去,分明看到……看到树下立着个女子身影!
呼吸在瞬间凝滞,史朗瞪大了眼睛,那少女长发斜绾,面色如水温柔,眉眼含笑,长身玉立,一身象牙白的长袍,偏偏配了双水粉的鹿皮毛靴。
他分明还记得他曾经抱怨过,说长生过分爱俏,什么都不顾及,连男儿家的颜色都敢胡乱往身上穿,那时她笑着回应,自己分明不曾试过水粉颜色,而如今,正是,正是她脚上这双靴子的颜色!
他想喊她的名,却什么也喊不出来,他想站起来,想踏出门槛看个清楚,却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着急,好着急,双手紧紧扶在软椅把手之上,却什么都做不了,直到那女子心领神会,越走越近,带着一身芳香凛冽,推门而入,立到他身前,弯腰去拾落到地上的羊毛毯,重新小心翼翼的盖在他肚腹之上。
“……长……长生……”
忍了多少日的泪水夺眶而出,面前女子熟悉的眉眼在水雾中渐渐模糊,他似是不舍,只好拼命眨眼,将误人好事的泪珠挤掉,再去望她。
女子莞尔一笑,嗓音清亮,出口第一句话,就彻底惊呆了史朗。
“爹爹,你又犯糊涂了,早知念儿生得跟娘亲相像,如今满了十七,荻叔叔说更是一个模子印出的呢!果真如此么?”
什么?爹……爹?
“不……不。莫和我开玩笑了,长生……不好笑,朗儿,朗儿笑不出来啊……你看,你看,我还怀着你的孩儿,当初我并未,并未……”
伸手覆到肚上,心灰意冷的感到那处平坦一片,根本不是怀孕足有十月,他记忆中的模样。
“爹爹——”少女蹲□来,撒娇般用脸侧枕着男子的膝盖,拿起他的手,点了点自己眼下,“荻叔叔说,娘娘这里有颗泪痣,念儿可是没有的,爹爹可看清了?爹爹……就算没有娘娘,你还有我,你有我呀——”
朦胧着泪眼再去细看,指肚摩擦下的温润肌肤,同她娘亲一般,有着堪比男儿的滑腻,却唯独少了那颗像泪水般的朱红。
……
他好傻,他好傻,他已经有了十几岁的孩儿,却还在这里苦苦相守,以为还是长生离走的那一年。
他的少女其实早就远走天涯,从此不再属于他。
心下狠狠抽动,浑身涌起止不住的寒意,突然一抖,猛的挣脱醒来。
呼吸急促,背脊全是湿汗,面前哪里还有白衣少女的影子,不想方才镜花水月,只是梦境一场。
再看肚腹之上,明明鼓得极高,随着他急促的呼吸起起伏伏。
只是这梦,只是梦……而已么?
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