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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什么瞪?!苏静雅,再瞪,信不信老子剜掉你的眼睛?!你。妈。的臭。婊。子……”
在水淼骂得畅怀的时候,苏静雅突然站起了身,面无表情走到水淼面前,在大家都在揣测她的心思与目的的时候,苏静雅却突然高高抬起巴掌,狠狠抽在水淼的脸上,冷冷地说:“闭上你肮脏的臭嘴,你再鬼哭狼嚎的对我不敬,你不信不信,我以后让你生不如死,过得连猪狗都不如?!”
呆掉的,不止是水淼,在场没有一个人都没想到苏静雅会突然站起身打人,还是抽水淼……巴掌。
现场死寂了三秒,随即爆发出水淼恐怖狰狞的嘶吼,他表情扭曲,一副要杀人的模样朝着苏静雅扑去。
然而,赵毅和金鑫先他一步,死死禁锢着他。
“水淼,别说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第一件事,是应该找到三哥。”
“对啊水淼,别发疯了!!!!”
……
“放开我,你们***,到底帮谁?!明明就是这个女人,害得三哥失踪了,你们放手,你们不敢教训她,我敢!!!放手——”
在现场一片混乱的时候,一直默默坐在沙发上抽烟的白拓,突然凛冽开口:“谁***再嚷一句污染老子的耳朵,我就一枪……毙了他!!!!!!”无疑,白拓的这句话,很好的阻止了现场的硝烟。苏静雅觉得,除了水淼会骂她,每个人都对她还算恭敬,可是她心里知道,每个人都是恨她的。
这个地方,她已经呆不下去了,最后索性,她头也不回的选择离开。
三天……
不过三天的时间,天气却更冷了。
走出别墅,苏静雅发现,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毛毛细雨。
她站在院子内,任由雨水拍打在她的脸上,她仿佛是没有知觉的木偶,不经意之间,她瞄到院子一角的小小花圃里,之前她栽种的向日葵,已经高高发芽,却因为季节不对,好不容易长出的叶子,已经枯黄残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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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色中,深而宅的小巷内,电线杆的影子被昏黄幽暗的路灯拉得又细又长,旁边翻倒着的垃圾散发出阵阵令人作呕的腥臭。
路面很潮湿,泛着水润的光泽,苏静雅捧着一大捧的炸鸡腿与鸡块,往小巷最深处走。
再次找了一天,她寻遍了酒吧、宾馆,依旧不见皇甫御的踪迹。
很担心,很不安,她真的害怕皇甫御有个什么不测……
捧着炸鸡块去废墟里发放给流浪狗吃,苏静雅坐在湿漉漉的废墟里,看着那群毛发被淋湿,浑身哆嗦着的流浪狗,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忍不住想:皇甫御没找宾馆,会不会跟它们一样,全身湿漉漉的?!
找了他这么多天,白拓他们的势力不弱,怎么会找不到?!而他,到底去哪里了?!
天空依旧飘着小雨,苏静雅忍不住从背包里拿出她以前记的日记本,借着昏暗的路灯,她继续往后看她的日记,想要从日记里知晓她与皇甫御的过去。
不知是雨下得太大,还是……心里着实难受和疼痛,不知不觉中,她已是泪流满面。
一处偏僻、规模极小的酒吧门口,一抹高大的黑影,踉踉跄跄、步伐虚浮从里面蹒跚走出,摇摇晃晃,一副马上就要站不稳摔倒的架势。
酒吧所在的位置,是樊城最拥挤和贫穷的平民窟,每一条街道又窄又黑,年久失修,外加没有人保养,与至于入夜之后,站在街道所见所感是:昏暗的路灯,反光的水坑,窄小的道路旁边散发着一股股恶臭的垃圾,处处都透着沧桑与落寞,就像是一位被亲人抛弃的老者,孤零零的,在垂暮之年,只能依靠捡拾废品艰难度日……
黑影,沿着街道一边缓慢行走着,一边胡乱抬起手里提着的酒瓶,送至嘴边,仰头大口大口喝酒。
六名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街头小混混,蹲在街道转角处正在吸烟,发现有目标出现,他们彼此对望一眼,在老大对他们使了个眼神时,他们立即一把将手里的半截香烟狠狠扔在地上,用力碾压几圈,旋即,一摇三晃朝着醉得神志不清的男人走去。
“哎哟,兄弟刚从酒吧出来吗?!现在要去哪里?!回家吗?!嗯~,想要回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在这条三茅街,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想要安全通过,至少得给点好处孝敬孝敬咱老大。”
“哟,你这皮带是A货吧?!听仿真的。”
“衣服也不错,除了有点脏,告诉咱兄弟几个,你的衣服都是在哪个店买的?!仿得不错!!!”
“有没有钱啊?!请咱们哥儿几个,喝点酒啊。”
“……”
六名小混混上前直截了当拦去黑影的去路,随即两名小混混上前,在黑影身上一阵乱摸。当他们从黑影的西装口袋里摸出钱夹时,立刻谄媚的转身递给以一种老大的高姿态站在他们身后,长得最魁梧,打扮也最诡异另类的男人。
一头高高耸立的非主流长发,宛如茂密丛生的森林,生机盎然地往上生长着,已是入秋,却依旧光着两条鼓着特别大几块肌肉的胳臂。
昏暗泛黄的路灯下,能清晰地看见胳臂上刺着让人作呕的几条大青龙,而……咀嚼着口香糖不同蠕动的嘴,唇上正挂着一枚反射着白光的唇环……
红头发很拽很不屑的瞥了黑影一眼,顺手接过小弟送上来的钱包,手指麻利灵活的翻开。
可是,名贵的钱包里面却空荡荡的,一文不慎。
红头发禁。不。住的蹙眉,咬着口香糖的牙齿,不知不觉加重了几分。
“居然没钱?!”他冷冷的开口,带着混混的痞气,翻了又翻钱包,想要看看里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可是……钱包里连一张信用卡,或者银行卡都没有,只有一张光秃秃的……身份证。
红头发取出身份证,淡淡瞥了眼,随意问道:“你叫皇甫御?!春城人?!不是樊城本地人?!是干嘛的?!”
此刻的黑影是背着光的,表情融在一片阴暗里,完全看不见他的神情。他不说话,只是仰头喝着手里提着的一瓶威士忌。
红头发见黑影不回答,莫名有些愤怒,尤其是自己的一帮小弟面前,这样无视他,不是拆他台,不给他面子么?!
“cao,从来没见过这么穷的酒柜,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还没值钱的东西。”一个混混气呼呼地谩骂。
可是,话音刚落下,另一个小混混却激动地嚷起来:“啊啊,老大,他手腕上有一块镶着钻石的手表,logo居然是百达翡丽,还是全球限量版——王者,尼玛的老大这块表少说也值几千万吧。啊啊啊,老大,这块表貌似还经过改造,里面貌似装了什么……”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小混混之所以叫得如此惊天动地,完全是因为他是手表控,买不起名表,但是,了解下是可以的。
就跟无数多的男人,喜欢枪支军。火一样。
小混混抬起黑影的手,撑大眼瞳地打量着手表,惊喜的同时,他也隐隐觉得不妙与不安。
而……在场的小混混们,早在他嚷出手表价格时,已经不约而同露出一个表情: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张很大,下巴都险些掉在地上,一副……彻底被惊到的样子。
现场死寂了仿佛有三个世纪那么久,红头发兴奋的声音才刺刺地响起:“赶快把表给我取下来,啊啊啊,我们终于发达了!!!!!赶紧的——”
他们就是无业游民,心灵空虚,外加被现实生活所迫,以至于才会走上混混之路。
而对手表分外有研究的小混混,听到老大的命令,立刻动手取黑影手腕的手表。
“我愿意给,但是……你们要得起么?!”一阵低沉却分外阴冷的磁性嗓音,突兀划破飘着细雨的夜空,让人禁不住的觉得——毛骨悚然、头皮发麻。
取表的小混混,在这阴鸷的一句话后,本能的扬起脑袋,看着比他足足还高出大半个脑袋的高大挺拔的黑影,清晰的,很凛冽的,他瞅见黑影缓慢别过脸庞,不偏不倚,从后上方斜斜投射而下的昏。黄路灯,恰恰投射在黑影的脸上。
照明他鬼斧神工的脸庞的同时,还映亮了让人心脏悸动发颤、如鹰隼般犀利的黑眸。
虽说,男人深刻有型的脸颊上,突突的冒出一些邋遢的胡渣,倘若换一个人如此模样,已经狼狈得让人作呕了,可是,就是这个男人,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