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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熟悉的感觉。柳不归突然就这样想起了一些往事。
所有的人,都认为,浮君就是浮君,像是神一般无法超越的人物。好吧,其实柳不归也这么觉得。浮君太过于完美,这是一个美好的幻想,任何人企及不得。包括柳不归。柳不归自己说到底也不过是凡人,有生老病死,有感情的生物。
他记得那年,他一个人来到这诺大的皇宫,一个人慢慢地走在一道偏僻的小桥上。一方面是因为寂静,或许是因为自己太过于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也或许是因为父亲说过,自己与他人是不一样的人,柳不归从小就不喜欢人很多的地方。而另一方面或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就算是站在人群中,也说不出任何讨喜的话。
但是,有一个人不同,总是有一个小女孩,她的身旁总是围满了人。
就是桥对岸的那个人群中的女孩。
她长得很一般,听说她的父亲也是一个很没有作为的宗亲。柳不归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小女孩总是有很多话题和别人说,柳不归也不明白为什么和自己说话的人,除了不断的恭维他,就是目不转睛还假装羞涩的女孩子们。重点是还要应付他们。他很讨厌这些繁复的过程。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对那个女孩升起了一些别样的感觉。很嫉妒,却有那么一丝丝地想要一探究竟。他知道,那个女孩,叫做柳姀。想到这里,柳不归从自己的小荷包里,拿出两颗自己最喜欢的莲子糖,含到嘴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个小男孩爱吃糖的秘密,除了他自己还有谁会知道?不会的,柳不归不会允许他们知道。
后来,又有一天。
那天,自己会突然就捉过那女孩的右手。那天,她第一次甩开了自己的手,说不劳浮君关心。那天,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脑子里一直反反复复地回放着柳姀抽出手时那副冷漠的神情。
他却记得清楚,那天她的手磨出了泡,那天的她伤痕累累。
那天,他站在阴暗处,依旧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女孩。看她狼吞虎咽,看她忍着痛包了手,疼的咬牙切齿。柳不归并不知道自己皱了皱眉。
同心离居
涅槃手札第七记:太甜的糖,不是糖是毒药。
那天,他第一次翻进一个女孩子的闺房,留下了一包莲子糖。同时用右手写下了一个纸条:太甜的糖,不是糖是毒药。
柳不归平时都用左手写字,这一次用了右手,这样她就看不出来了吧。不过,要是她知道了也好,知道是他送的。但是,但是那到时候他又如何去辩解自己送糖给她的动机?脑子乱成一团麻,真是令人头疼的小姑娘。
再后来,就听说,柳姀再找那个送糖的人,却毫无头绪。柳不归轻笑,呵,怎么可能让你知道是谁送的,我是谁,我可是浮君呀。
笑着笑着,就被夫子在头上挨了一戒尺。柳不归哎哟一声。那个叫做柳当归的小女孩一边冷眼看着,一边却又抿起了嘴唇。
后来呢,后来就是御膳房的人,来统计二位上殿的喜好,并制成菜单,以投其所好。
“浮君大人,那么请问您喜欢甜食吗?”
柳不归听罢一愣。突然想起了昏君的话:所谓喜好,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柳不归刚张开的嘴,又闭上了。柳不归懒懒地倚在榻上,像是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上安殿的哪位呢?”
那来统计的宫女一愣。柳不归浅浅回眸。
那宫女立即红了脸低下了头去:“上安殿的那位,最喜欢的甜食是莲子糖。”
柳不归一愣,随即说:“本君不喜欢任何甜食。”
心里不知道从哪里滋生出来的甜蜜感。她,会是因为自己才喜欢的莲子糖吗?
柳不归浅浅一笑。好吧,或许莲子糖的秘密,会随风飘散吧。散在风中,散在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从此之后,柳不归再也没有吃过任何一颗莲子糖。想她一个小小的女孩子尚能拼尽全力,自己一个大男人又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后来的后来,那个女孩改了一个名字,叫做柳当归。
她依旧白天笑着,没大脑一般,疯疯癫癫地,却格外讨昏君喜欢。昏君总是喜欢摸着她的头,笑着说,真是个龟女儿。她扑到他的怀里,拿着蘸了墨的笔,在昏君的脸上涂涂画画,一边画着一边说,那您就是个龟,乌龟活得最长,怪不得大臣们都要喊您万岁呢。
说着,跳出了昏君的怀抱,蹦蹦跳跳地逃了。昏君哈哈大笑,已经不再年轻的他眼角都笑出了一丝皱纹。
柳不归站在暗处,冷眼看着这一切。他攥紧了一旁的幕帘,转身打算离开。这时,昏君突然喊住了他,柳不归回过头去,昏君已经收起了笑容,只剩下一张不苟言笑的脸。他说,不归,你过来。柳不归搬出自己的面具,浅浅一笑,仪态大方,君子之风。
昏君说,不归啊,这个女孩子喜欢你喜欢的有多累,你知不知道?
柳不归扯起嘴角,笑笑说,我知道。
昏君一愣,摆摆手,说,你又敷衍孤了,你这孩子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柳不归第一次打断了昏君的话。他小声地说,因为我知道我喜欢她有多累,她喜欢我就有多累。
昏君一愣。
再后来,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她开始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默默地喜欢着柳不归。柳不归不明白,她到底是喜欢自己,还是喜欢那种喜欢的感觉。她从不曾,真正地考虑过他的感受。她总是一味的思考着他又会有什么阴谋。
为什么?难道是有缘无分?柳不归不自信,这个女人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态来爱自己?她爱的是浮君,还是一个柳不归。她又能爱自己多久?
柳不归一边思考着,一边找着昏君的手札。终于,找到了。柳不归随手翻开了最后一页,然后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
孤早就料到打开这本手札的人是你,不归吾儿啊。当归那孩子,总归是心软,斗不过你。你答应过孤,护她一世安康,给她富贵周全。愿你不要食言。你们之间啊,孤老了,看不懂。但孤要说,你生命中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比柳姀更重要了。希望你不要等到失去,才能体会到。就此。
柳不归放下手札。随手扯过一张纸,大笔一挥,写下:“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人会让我魂牵梦绕十年之久。或许,远不止十年。她在的时候,我觉得她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最多不过是而会在我的心上画上几笔涟漪,如是而已。如今她离开了,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一切才变得可有可无。我开始怀念和她的过去,开始恋旧。我才开始怀疑,这过去的十几年,我生活的中心是不是就是那个女人。”
写完,柳不归随手将毛笔一摔,墨汁飞溅,字迹狂草。
柳不归一叹,将这张纸,在烛火上烧了。烧得一干二净。火焰跳跃着,像是一个获胜者的感觉。张牙舞爪地,柳不归愣愣地看着,突然手上一痛,赶快将纸片一丢。
他抬头一看,月圆如水。越发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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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月亮真圆。要到中秋了么?好像也差不多了吧。
当归坐在营地里,抬着头看着月亮。他在干什么,这个时候。
当归甩了甩头,罢了,不想他了。
当归一手拿着一只兔腿,一手拿着一只瓷碗,盛了一碗酒,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扬起一脸的尘土。手上,脸上都是土,都是灰。头发也有些散乱。真是狼狈啊。当归想到这里,将一碗酒灌进了嘴里。喉咙火辣辣地疼。
“满上。”当归喊了一声,一旁的近侍抡起坛子,咕嘟咕嘟地给当归满上了,碗稍一倾斜,满满的酒就溢了出来。
此时的当归显得有些木讷,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篝火跳跃着,不知道是什么虫子一直在当归的耳边叽叽喳喳。木炭烧得正旺,劈啪作响。
壶国士兵的帐篷在当归的帐篷边支了一圈,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着当归。当归咬了一口兔腿。香气四溢。笨重的铠甲,让当归几乎连抬起兔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现在的情势确实不容乐观。先头部队是当归派出的前去探风声的,居然全军覆没。也就是说从京城到徐州到墉州这一条线,已经被斗军算到了。然后就是,偷袭。
当归根据地图也猜到了斗军的路线,所以才特地冒险差人截了他们的粮草,然而当归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居然在劫来的粮草中有大批的次等货,还有滥竽充数的砖瓦石块。这也就是说,当归的行动就像是全部被敌人的眼睛洞悉了,当归像是瓮中之鳖,迟早落网。
也就是说,当归进入了瓶颈期。
该如何破?无非是擒贼先擒王。
可是,却没有与斗皇面对面地相遇,又如何擒贼先擒王?
难上加难。
不,或许,还有一个方法。当归一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