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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手中的蔷薇跑过去抓住他,“来,我们一起跑,不让她们找到”。他们携着手恶作剧似的发疯的跑,身后连缀成片的蔷薇花丛翩翩扇起五彩斑斓的蝴蝶。
这本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紧紧抓着身上的被子,醒来后的恍惚,空荡都让她觉得这是另一个世界,而她原本应该在那个世界里。
空气中还含混着混沌的墨色,她穿好衣服,慢慢沿着游廊摸着建筑物,独自一人走出山庄。去后山的路她已经摸得异常清楚,她也清楚的记得墨兰说过韩风的墓正对着凛凛危崖。半山腰的薄雾慢慢散开,林间气雾旋绕。路面上沾染着漉漉水汽,最是湿滑。等到她一步步走到后山墓地,东方曦光已经驱走了黑暗。
宛成倚着墓碑,石块的凉气透过肌肤,冰冰的,却让她感觉很安稳。她抚着碑石上的字迹,“韩风,你在哪里,在哪里……”
他说,“公主,八岁那年我遇到你,就知道你是我的唯一”。
泪水湿透眼上的白绫,她抱着石碑无力的哭泣,“我对不起你,你却为我而死,韩风,我活的好累”。山崖上的风冷冷的,她倚着碑石,浑身冰凉。脑海里一段一段放过她与韩风在这里在以前欢乐游玩的时光,又忽然掠过他一箭穿心血流满地的场景,心口一阵缩疼,总是忘不了他口中涓涓涌着血对她说,“你看蔷薇花开了,紫色的,我们一起回将军府还不好……”
好,我们一起去……
她一把扯下蒙住眼睛的白绫,手掌慢慢松开,白绫抖动着飘在墓前。前面是悬崖,她甚至可以感触到那无底的深渊就在不远的地方,她站起身,飘飘摇摇的走过去……直到感觉到有强大的湿流铺面袭来,宛成身子抖了抖,睁开黯然无光的眼睛,继续向前。右脚就要踩空的一刹那,突然有人拉住她的手腕,向后猛地一拉。
弦感脸色通红,呼吸喘缓,“你疯了吗!”
她目光沉寂寂的呆滞在地面上,眼球里没有一丝求生的光彩,像是哀求,“你放开我,放开我”。
弦感镇定下来,劝她,“宛成,你冷静冷静”。
她说,“你想要我怎样?你们都想要我怎样?
弦感深深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子,没由来的一种痛让他心如刀绞,却突然一扬手,“啪”的一声脆响,重重的扇在她白皙的脸颊,“他舍了性命救你,就是为了让你跳崖的吗!”
她右脸肿起,短暂的酥麻之后便是火辣辣的疼。她眼皮和睫毛一抖一抖的,神色里一片凄哀。弦感被自己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了惊,看着她脸上的手指印,叹了口气,又忽的将她揽入怀里。她手掌攥成拳抵着他肩膀,“那我该怎么办?”泪水像决堤的江河,汹涌而下。
弦感松手一语不发的给她擦掉眼泪,又一语不发的从怀中掏出新浸泡的药绫敷在她的眼睛,修长十指挽了挽她肩头的披风,淡淡的道:“你想跳就跳吧,我不会拦你”。话毕,扔下她一个人,走了。
太阳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被打的半边有些发热,她站在崖边认真的吹了会儿清凉的风,老老实实出现在桃源山庄的大门前。
墨兰和李深估计是寻她寻疯了,看到她安全无虞,终于松了口气。她扶着墙壁,对墨兰说,“我饿了”。
于是乎,桃源山庄出现了一种死而复生重现生机的景象。
山里人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弦感依旧善行善事,坐在山底儿的木屋前普救众生,顺带让方圆百里的姑娘过过眼瘾。李深和墨兰恩爱渐长,如胶似漆。她闲着没事儿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喝茶吃饭,听墨兰讲笑话。如此没心没肺吃喝玩乐下去,再加上弦感精湛的医术,她的两个眼睛终于缓了过来,可分辨光线与人影。又在众人的监视下调养年余,终于重见天日。
摘掉眼上的最后一根白绫,她由衷感慨并向弦感确认,“我是再也不用喝药了是么?”
弦感幽幽一笑,“这个吗,药还是得喝的,良药苦口,于你无害,多喝有益”。
有益你个头!有益你怎么不喝!
为了逃脱如此惨绝人寰没有终点的折磨,她决定溜出山庄,遍游天下。这件事情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的反对。
墨兰差点儿拿剪刀剪到手指,“公主,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和你一起去”。
她说,“我就是出去游玩山水,又不是不回来了,你们就留在这里看家”。
李深很着急,“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这个嘛,说不准”。
李深说,“那不行,你一个人太危险”。
自从双鹰暗卫把她找回来,危险对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儿。便道,“什么什么,你的意思是说父皇的那些什么鹰卫是养着玩儿的”。
李深败下阵来,“不是”。
弦感执笔的手一顿,“你不想喝药就不用喝了,用不着玩儿离家出走”。
她说,“弦感,我想出去了,是认真的”。
临行前,特地去了趟后山。墓前青草茸茸,由崖上望下去可以约略看到牡丹园的蔷薇。
她取出那根碧玉横笛,偎着淡色的唇,吹出《凤求凰》。
凤飞亭下,白玉池边,可怜韶华尽。那样如水的夜晚,尽付殇曲。
曲尽,她笑着说,“韩风,我要走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吹笛子,永远都不会”。
碧绿色的玉笛在空中跃出弧线,倏地掉入悬崖。
她提着包袱下山,逡巡脚下大片宽广的土地,不知道去哪里,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游荡。
楚恒最终统一了分裂的国家,建号南楚,定都临阳。他没费多大力气的灭了齐国,却要费劲力气使它安定下来。齐承言最终还是出来了,或许是他身上流淌的皇室的血不允许他躲藏,但困兽之斗,终究是无足轻重。听闻,他聚合先齐遗士抗争失败后,被楚恒囚禁,在一个夜晚,含泪饮下御赐的一杯毒酒。
斗来斗去几时休。
她牵着追风,一身潇逸男装,为装模作样的更风流潇洒,还特地拿了把剑,只不过从来没拔出来过。
一路穿山越水,尽揽天下美景,没花一分钱,着让她很是满意。山水本来就是大家的嘛,收钱就不好玩儿了。试想,如果这么古老的时候人们就有看山观水要收费的商业思维,那得丧失多少名人雅士吟诵风月追悼古今的机会,无名士传诵,那山水永远都是普通的山水。由此看来,名誉与名利都是不可易得的。
逛达了这么久,却在酒楼无意中听人闲谈不归岛的神秘,便勾出她脑袋里的一件旧事。虽然她现在不是初白的弟妹了,但她厚着脸皮去,他总不能轰人。想到此,她还特地爬起来去马棚摘掉了追风脖子上的银铃。初白临走送她这么个小孩子玩意儿,虽然很精致但毫无用处,她便非常实用的送给了追风。想是追风很喜欢脖子上叮叮当当的东西,立即歪过头不理她了,她只好表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拿下这只旧铃铛是为了给它买一只新的,追风满意的啃了半槽料。
第二天她拿着银铃去码头,立即有人毕恭毕敬的引着她去了不归岛接待处,一位老练的中年男子表示三天后即可送她去不归岛。
出了码头,青天白日,两个人却鬼一样横在了她前面。乍一看像鬼,仔细一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黑白无常。她正常的反应是,“你们俩是谁,要干嘛”。
黑白无常对望一眼,对她抱拳行礼,道,“我们是双鹰”,穿白衣服的说,“属下是白鹰”,穿黑衣服的说,“属下是黑鹰”。
她瞅了瞅来往行人,说,“我好像没什么危险”。
黑鹰道,“公主是现在没什么危险,公主可是要去不归岛”。
她老实巴交的点了点头。
白鹰道,“请公主不要去”。
她很不解,“我和不归岛岛主是朋友,他是想害死我还是怎么地?”
黑鹰道,“公主与银铃公子是朋友当然可以前去,但是不归岛周围机关遍布,危险重重,没有不归岛岛主的命令,江湖上随便靠近的人必死无疑,双鹰暗卫是无法靠近不归岛的”。
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他们去不了,就不想让她去。这个可以体谅,但是这些人也太敬业了。她想了想,笑着对二人道,“你们还是回家结婚生子去吧”。
双鹰傻愣在当场。
三天后,风和日丽,她两脚登上船只,顺着上江而下,即可入海。小船飘起,她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这才想起来,她有晕船的毛病。极力捂着嘴巴,跑到甲板上扶着栏杆呕吐,弱弱的问掌舵的伙计,“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不归岛”。
伙计笑着说,“大概还有半月,公子恐怕要忍一忍了,船舱内有**,公子实在坚持不了就吃一点,睡上几天就到了”。
宛成眼前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