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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医缘-第4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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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顾东临望着母亲横眉毛竖眼睛的模样,再也没了以往慈母善目的形像,心下又是遗憾又是厌恶,他为这种不孝的想法而感到震惊,赶紧压下这种要不得的思想,说:“京里谁人不知道,宫里那位一直肖想着龙座。但三岁小孩子都看得出来,那位不过是不自量力,赖哈蟆想吃天鹅肉罢了。如今郑家的情势异常尴尬,现在还能靠着那位勉强支撑,一旦那位没了,郑家必落得抄家发配的下场。而容王,若安份也就罢了,否则,那铁定是诛连三株的大祸。”他冷淡而痛快地望着母亲血色尽无的脸,“娘,您不是自认看得站得高望得远么?怎么连这点形势都看不出来呢?”
……
这一日,锦玉也来了王府,向锦绣提起顾东临的事。
锦玉一身淡蓝色宝蓝底直裰上紫金色团花长袍,面白如玉,英挺逼人,阳刚中又见秀气。他随意坐在锦绣下首,双手撑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前倾,正是换声期,声音不再清亮,却比以往更加低沉,多了种叫磁性的东西。
“顾东临刚去河西的时候,只是个六品的管队,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如今已经是正三品的游击将军了。这其中固然也有顾老公爷的余威所致,却也是他凭真本事得来的。”
锦绣点头,她在宣府的时候,也多少知道游击将军品秩不算低,但风险却是比较高的。每回上战场,都是冲锋在前的,只要肯拼,自然升得快,但也特别的危险。若是太平盛世,游击将军倒也无谓,但边关时常不太平,游击将军尽管也有亲兵护卫,却也危险丛生。
“按理,顾家已经是世袭的国公爵位,根本没必要这么拼命的。就算一辈子呆在京城,也是吃香喝辣,又何必非要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呢?”锦玉望着锦绣,黝黑的眸子闪过一丝无耐与复杂。
锦绣失神地望着前边掐牙边的金丝楠桌子,轻声道:“大概是人各有志吧。”
午后太阳稀疏地冒出,窗外的紫萝兰在暖气的烘托下,开始冒出花苞。移栽在大缸里的西域桃花,也在工芹的精心护理下,娇娇弱弱地升出红色鲜艳的花骨朵。屋子里没有燃香,却也花香弥漫,薰得人昏昏欲睡。
“以前,我特别恨他的,可前日见到他,没由来的居然挺心疼他的。真是活见鬼了。”锦玉不爽地嚷嚷着,他还想说什么,但嘴巴张了张,最终什么话也没说。
锦绣自然也瞧在眼里的,不过装作没有看到,笑着说:“好了,不要再说他的事了,反正不关咱们的事。这马上就要下场了,还是好好的读你的书吧,旁的事,就不要操心了。”
锦玉笑道:“钟伯父临时抽检过我,他说只要我在考场沉着应付,不会有大问题的。沈阁老也是如是说。”
“不管怎样,仍要沉心静气才是,也千万别因为你姐姐如今是王妃就尽想着走后门。”
锦玉正色道:“姐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三月初,气温有所上升,帝都贵妇小姐们也开始把春装穿上身,锦绣也穿上王府新做的衣裳,也随大流趁着阳光正好,也去寺庙里散散心。
金紫淡黄二色窄袖妆花长褙子,玉色立领小中衣,鹅黄色的裥裙,头梳单髻,只用一根别致的碧玉玲珑簪馆住,侧戴一只展翅欲飞的凤钗,镶珍珠的蝴蝶玳瑁梳固定脑后头发,鬓边压着朵才从园子里采摘的西域海棠花。
这身打扮,完全看不出王妃的气派,却也简洁精神,精致的绣功以及名贵的衣衬,也能使她不至于被人小瞧了去。
林嬷嬷笑着进来,说:“王妃,时辰不早了,该出发了。”
锦绣点头,今日她除了去寺里上香外,还有别的任务呢。
林嬷嬷看了锦绣的穿着,有些不苟同,“奴婢知道王妃甚爱简洁,可到底也是王妃了,还是得注重形像才是。”
锦绣笑了笑,“正因为我如今已经是王妃了,所以不管我穿什么,也改变不了我是王妃的事实。”也只有那些身份不高不低的人,为了证明自己清贵,才会在着装上可劲地下功夫。真正的勋贵,只要一两件压得住场面的珠饰衣物便可,根本不必费心费力打扮的。这是锦绣做了半年王妃得到的心得。
林嬷嬷无耐,她说不过王妃,也就作罢。
慈云寺并没有像其他寺庙一样建在京效或是山上,而是建于京城闹市街头,京城人多地少,慈云寺占地并不广阁,除了供奉的观世音菩萨外,还供有文曲星、武曲星、送子娘娘。
锦绣觉得吧,这慈云寺主持挺有商业头脑的。虽说这儿占地并不宽阔,可供奉的菩萨却能对香客们的需求一网打尽。
慈云寺处于京城中心,又在闹市中,一来方便了京里的各家勋贵,二来,也占地理之便,可以把附近的人家也给收括囊中。
观世音菩萨能够普渡众生,此人的粉丝可以囊括男女老少。而文武星武曲星两位帝君则代表着功名,京里学子们多如牛毛,哪个不想出人头地,金榜提名,扬威天下?粉丝们自然是可观的。
送子娘娘和主管姻缘的月老也是广大香客们最虔诚的粉丝。
锦绣与钟夫人以及钟敏在大雄宝殿会合,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以并不多言。各自说笑了两句,便一道去拜菩萨去了。
锦绣抽空看了钟夫人身后的一对母女,微微颔首。
这妇人也是穿金戴银,一身的富态,却对锦绣讨好地笑着,年轻女子面色不安,轻绞着帕子,一副讨好却又难为情的模样。
钟夫人是佛教信仰者,钟家子弟都是走文臣路线,拜了观世音菩萨后,便去拜了文曲帝君,锦绣也入境随俗,对着佛像也磕了几个头。
上完香后,一行人便去了后院小憩,慈云寺的后院是专为名世家勋贵女眷们准备的,进入那道又高又窄的洞门后,这儿别有洞天,枝荫成林,厢房林立,锦绣一行人被小沙弥引入一间厢房,上了茶点后,便退了出去。
钟夫人上下打量锦绣,说:“你这衣裳倒是别致,款式与咱们的大有不同呢。”
锦绣扯了扯身上的衣裳,笑着说:“是我自己改良的,画在纸上,然后让绣娘们按着做出来的。简单又方便,也方便做事。”这时代的衣裙,太过宽阔,好看是好看,却不方便做事。所以她干脆自己设计,把阔袖改为窄袖,袖子也收短了五寸,不必再盖到手背,这样确实方便多了。
钟夫人打量锦绣的袖口,说:“确是方便,只是穿得这样简单,岂合乎王妃身份:”
“平日里都呆在王府里的,自然捡着轻便的来穿。”
钟敏捂唇轻笑:“姐姐倒是和我一个样,妹妹也不喜欢穿得太过复杂,做事一点都不方便。”锦绣打量了她一身粉橙绣梅花对襟褙子,笑着说:“你这样穿也甚是好看,活泼又俏皮。”
钟敏在锦绣面前转了一圈,“我也觉得这样挺好的,可母亲偏说太简单,会被人取笑的。”
“母亲这就错了,钟家地位在那管着,妹妹又是那么的大方自信,不管穿什么,也无人敢说什么。”有钱人就算穿地摊货,都不会被说寒碜,只能说人家节俭,或是品味独特。锦绣在现代的时候,可没少见识一些有钱人穿破牛仔裤依然舒适写意,而没钱的却穿得一身名贵却依然缩手缩脚的例子。
钟敏笑得眉眼儿都弯了,盯着锦绣脖子上吊着的项链,“就如姐姐这块石头,这西洋来的玩意,不过就是个会发光的石头罢了,一般人都不会戴的,可姐姐却正大光明戴起来,别人也不敢说什么,反倒成为京城的风向标。”
锦绣摸着坠子,笑着说:“这是钻石,西洋人称代表着永恒。也是刚传到咱们这儿,大家都不爱这玩意,其实我这人偏爱这钻石。这么明亮的颜色,戴上他,整个人都要明亮不少。”
钟敏仔细打量一番,拇指大小的钻石,不规则的图形,用金银绞纹链系着,旁边又有小颗的碎钻以众星捧月的姿态,更是衬得中间这颗钻石美丽无瑕,光华万千。
“姐姐戴这钻石,确实很好看。”钟敏由衷地说。
钟夫人上下打量一番,“确实不错的,只是这西洋的玩意,我总是不大爱得起来。据说这钻石挺便宜的,你这样公然戴着,也不怕被人说嫌话。”
京城的贵妇,有些为了家族的体面,或是为了自身颜面,都是越贵的饰物越往身上戴,越多越好。锦绣戴的这颗石头,也满便宜的,不过几十两银子。对于那些动辄万金的极品珊瑚、稀有翡翠或是用各类宝石嵌进凤钗里的名贵珠饰,堂堂王妃把这当成主打饰物,确实有些掉价。
锦绣淡淡一笑,“每个人欣赏的眼光不一样,我就偏爱钻石。”在现代,这么重的钻石少说都要上千万呢,若是世界知名珠宝公司开发出来的,那更是天价。她一直偏爱钻石,可惜当医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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