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穷书生胡余胡……”罗纶露出了微笑,望着胡余胡戏谑道,“想不到大帅故事中的你,会这样不堪,那奴化教育让你没了走出一条新路的勇气,没了创造新生的自信,你只会越来越穷,越来越倒霉,越来越自卑,最后就在痛苦潦倒中死去,而你身边的人,就跟着你倒霉,后悔一辈子,到死的时候都在想,为什么我没有选择富家公子卡瓦,为什么我会跟着你。”
梁启超点头,“当一个民族没有自信到这种程度,当一个族群的人以身在其中为耻辱,这个民族,也就没救了。”
赵千点燃支烟,烟雾中,那目光宛如两把利剑,“我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我只知道,那时的我,中枪的兄弟在我背上,一步一步的走,随时都有可能被子弹打中,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烟雾缓缓散去,赵千目光炯炯的望着众人,“不管什么代价,我都会付,不管到了路的尽头,这个民族会不会变成我希望的那样,我都不会让自己后悔,不会让跟着我的人后悔。也许到了最后,你我只是一捧黄土,我也不会失去这个信念,不会失去自信。”
语气很平静,甚至和大帅平时说话比起来,显得那样无力。
可是,所有人都被震撼了,被那平静中深深藏着的悲壮震撼。
一支烟烧完了,熄灭,那点点火星在瞬间湮灭,可能,在未来无数种可能中,那些反抗痛苦而不是忍受痛苦的人,会像这火星一样……
我的这条路,这条路,这条路……赵千靠在了椅背上,闭上眼睛,双手习惯性的插在了裤兜里。
没人说话,因为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他们的大帅。因为好难啊,那个一直自信满满的做着任何事的男人,此时此刻的状态是在场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让人不得不安静下来,等待着他自我调整。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我只知道,我真的只知道,这现在,我在一步一步的走。
就像,那个时候,生与死从耳边呼啸而过,我背着他,那个我无法承受他离去的人,在鲜血中,步履蹒跚的走着,走着……
他在我耳边说话,声音很小,可我听的到。
他说……不管怎样,都不能失去自信,因为没有自信,是活不下去的。
所以,那个仿若弹片一样的男人,我的挚友,我可以托付生死的兄弟,我的人生导师,让我明白了自信的哲学,这是,战场的哲学,你死我活的哲学。
可他终于还是走了,我害死了他,那个冬天好冷,漫天飞雪的布拉格。
他的血,在我脚下缓缓流淌,他的呼吸,凝结在了冰冷的雪地上。
瞬间,我的一切,崩塌了。
原来,那张狂的目空一切的我,内心深处,是那样的没有自信,我还是那个背着他在死亡之路上找不到方向的家伙……
可我还是逃了,失去信念、失去信心、失去一切的逃了。我忘记了,虽然我知道那是刻意的忘记,可我还是忘了,忘了我为什么而战,不是权势,不是政治,那是为了……
深埋的回忆,在重演。
……
河水汹涌,泥沙让这千古的奔腾黄得那样厚重。这是黎明前夕,昏暗的色调中,隐隐的悲壮感。
“你做什么?”一个男人转头,他的脚下是一块黝黑的巨岩,石面被汹涌的河水撞击,涛声如雷。
“第一次这么近看黄河,除了你以外,没人愿意这么早就来这种地方,所以我想留点纪念。”一个留着庞克发型的年轻人握着一把金色大手枪。他看上去真的很年轻,因为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所谓,仿佛一切事都不在意,也许真是因为年轻,所以才无畏。“我的子弹,要穿过黄沙,打到河底!”年轻人笑着,古铜色面孔轮廓宛如刀削,可笑容却那么轻佻,虽然很好看。呯,他真的开枪了,动作很快,快得连身边的男人都没办法阻止。
“哈哈。”年轻人大笑,高声狂喊:“我的枪,没人挡得住,我的子弹,绝不落空!”话音很快被黄河水的轰鸣淹没,他扭头看向身边的男人,“喂,我是枪神对不对,喂,你怎么……”
年轻人不说话了,眼眶轻轻颤抖,因为他看见了,那个男人眼中的怒意,这样的表情,是年轻人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跟着那个男人起,那个男人就对他很温和,从来不会大声训斥,因为男人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天赋很可怕,对于天才,鼓励和理解永远比禁锢重要。
于是,男人看着年轻人进步,看着他张狂,看着他不用付出太多就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的老鸟,甚至是自己……
年轻人沉默了,金色的沙漠之鹰在手上转了几圈,悄悄收了起来。
沉默,可怕的沉默,年轻人感到很压抑,因为身边那个男人在他心里的地位是如此重要,超过了亲人,超过了一切。因为他没有亲人,他从婴儿起就在一所叫“青山”的孤儿院,几岁的时候被几个穿着军装的人带走,因为他是天生远视眼,有这种基因的人如果婴儿时期没有失明,便是超级狙击手的绝佳苗子。后来年轻人时常想,也许就是因为亲生父母觉得自己有生理残疾,才由得自己自生自灭吧。在他日渐模糊的童年记忆中,好像自己是两岁还是三岁才能看到一点近处事物的轮廓,还好老天帮忙,没瞎,还有了之后精彩的生活。可那阴影始终存在的,在那异常叛逆的青春期,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一直在他身边,也许他早就滚蛋了。
他比他大了整整二十多岁,是这支人数很少的超级精英部队中年纪最大的,其它人像他这个年纪,早就选择退役了,要知道在这样绝密部队中服役的人,退役之后的待遇是非常好的,生活悠闲,几乎不用工作。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他还拿着枪的时候,曾经和他一起服役的人应该在一个美丽的城市里成家立业,幸福生活。可他依旧在战斗,仿佛那就是他的生命,他也负过重伤,年轻人亲眼见到也亲身经历,那是年轻人的第一次任务,那时他只有十八岁,他背着他,他以为他活不下去了,结果他们还是在生与死的边缘挺了下来……
他还是在战斗,转眼又是几年,可那时留下的伤痛却越来越明显,时时折磨着他。可他还是不愿放弃,不愿接受退役建议,好像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支持着他一路的坚强不屈。
黄河水在奔腾,如同这个民族原本该张扬的血脉。
男人依旧沉默,年轻人受不了这个,大声狂吼。可无论他吼的多大声,还是淹没在了涛声中。
终于,男人开口了,很深沉,“千,我给你讲个故事。”
“故事?”年轻人一愣。
男人平静的呼吸着,可年轻人看得见,那胸口压抑的起伏。“这里,原本是个村庄,村庄很美,每天都可以看到河上的日出,服役这么多年,我去过很多国家,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去看那里的日出,可不论在哪里,不论景色多美,在我的回忆中,这里的日出,才是最好看的,那真的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
“你的回忆?日出?”年轻人似乎有点明白了,眼睛望向了奔腾河面的尽头,那里的上面,快要黎明。
“一次洪水,毁了这个村庄,我那时只有七岁。”男人深深吸了口气,“那是我这辈子最可怕的经历,比上一次受伤可怕一万倍。”
年轻人很亮的眼睛微微闪烁着。
“熟悉的人就漂在你身边,很安静,可怕的安静。”男人声音越来越低沉,“我抓着家里的门板,那,是我母亲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我活着,却快要死了。”
“有人救了你。”年轻人轻声道。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男人会对他这么好,如父如兄如友。生命轨迹的共鸣,那是同一种存在方式的人才有的东西,有时甚至比血缘还珍贵。
“对,我醒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个军人,是他的部队救了我,后来,也是他收养了我,可后来,他也死了,死在一场政治动乱中,那时的他,只是不愿意指挥士兵向人群开枪,可那个荒唐的年代,这就是不忠,这就是叛国!”男人咬着牙,眼中的神色是那样凶狠。
年轻人一颤,男人的这种眼神,只在对待敌人时才出现。
“可你……”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还在为这个国家而战。”
“听我说完。”男人道。
年轻人点点头,不再言语,他再轻狂,也知道这种倾诉对于男人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又成了一个人,那时候,我这个卖国贼的养子,比狗还不如,人人可以打,人人可以骂。可我还是有饭吃,有地方住,一些善良的人,一些同样苦难的人,一些活着却看不到希望的老百姓,有吃的偷偷给我留一口,外边的夜太冷了,偷偷把我让进屋……”说到这里,男人沉默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