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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纤瘦高挑的男子,一身干净的白衣,白衣外罩着一件玄色大麾。他的面前摆了一张小案,案上宣纸笔墨铺开,此刻的他正捏着一管狼毫在纸上恣意挥洒,宣纸上随着他手中狼毫的游移绽放开一朵朵极艳的红梅,跟那满树的嫣红相映成趣。
一旁的红泥暖炉上咕嘟咕嘟地煮着酒。
酒香混着梅香,四散飞扬……
放下狼毫,他抓起酒壶,酌了一杯,仰起头便一饮而尽。
“好酒!”他抿了抿唇,浅浅一笑,凤目微微眯起,脸上尽是满足之色。
我正在狐疑眼前这个人是谁,却在他弯腰放下酒杯的一刹那那看到了他乌发上那用来束发的金色丝带。能用这种金色丝带的人,全安王府只有一人……
安王?!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印象中的废太子不应该是柔柔弱弱,大气都不敢出,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吗?就算不是这样,到另一个极端,那也该是暴躁易怒,视人命如草芥,一味贪图享乐的酒色之徒啊!
然而眼前之人却没有半分废太子应有的颓唐或绝望,相反倒有一种自得其乐,潇洒淡定的风流气韵。
他换了一枝黑笔,眉头微微蹙起,似在犹豫到底该题什么款。
“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不自觉地,伟大领袖毛主席那经典的咏梅词跃入我的脑海。等到我反应过来时,这个句子已经脱口而出。不过话说回来,这句子跟他的境况倒是暗合。
他蓦地抬起头来,视线准确地落在我的脸上,目光在我的身上游移片刻,他的脸上闪过刹那的惊讶。
“已是悬崖百丈冰……”他微愣片刻,忽然了然地一勾嘴角,笑容里却明显带了几分自嘲,“好句好句!”
他摊开左手指了指案上的画,笑眯眯地望着我,脸上的笑容温暖如冬日暖阳。
我朝他点了点头。
他大喜,立刻蘸了墨笔走游龙。
我乘机转身离开,失望地摇了摇头。看来欣赏悲剧大戏的愿望要落空了,以眼前这位安王殿下的个性来看,估计等到刽子手的鬼头刀架到他脖子上,他也依然能够神色自若地为诸位观众弹奏一曲《广陵散》。
忘了看皇历,后来才发现原来今天诸事不利,不宜出行。
回到厨房的时候,那位曾经拿菜刀恶狠狠威胁过我的大厨正怒火中烧地骂骂咧咧。而张婆婆则正坐在我的烧火凳上满头大汗地往灶膛里添柴。我慌忙奔过去,一把从她手中抢过了烧火棍。
原来是我们的安王妃娘娘下午闲着没事,突然心血来潮想吃冰糖炖燕窝。大厨进了厨房才发现竟然找不到烧火的人,然而又没有人愿意做自己份外的工作,急得直跳脚,幸亏张婆婆挺身而出。
“剥完这些,不剥完不许睡觉!”
做完一切,大厨泄愤般恶狠狠的将一大篮干豆荚丢到了我的面前。
“是!”
今天的确是我不对,我只好乖乖认罚。不过,干豆荚又不好剥,这么一大篮,等我剥完,估计天都要亮了吧,还睡个什么觉。大厨啊,你可真够狠的!
自作孽不可活啊。我叹了口气,认命地开始剥豆荚。大家都知道,机械地重复一个动作时很容易犯困的,数羊帮助入眠的原理就在于此。因此,剥了没多久,我就开始脑袋一点一点打起了瞌睡。
正当我从新一轮的瞌睡中猛地惊醒过来,准备开始剥豆荚的时候,忽然发现篮子里多了一双手。抬头一看,果然是张婆婆。
“张婆婆,你去睡吧,我自己来。”
我慌忙从她手中夺过豆荚,站起来就把她往厨房外推,将她推出去后直接在厨房的门上上了门闩。每次惹麻烦都要她帮忙,如果我连这种事都要让她帮忙,那就太过分了。更何况这次分明是我自找的,去散个步竟然能散到看着人家完成一整幅画。
我剥啊剥,剥啊剥……
脚边的豆荚壳终于越来越多,篮子里的豆荚也终于越来越少。然而,瞌睡虫的攻势却也一次更比一次强劲。我使出浑身的力气跟它搏斗了一阵,最后终于体力不支靠着尚有余温的灶膛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空已经变成了蓝紫色,意识到天很快就会亮了,而篮子里还有一大堆豆荚没剥,我立刻浑身一战,瞌睡虫全跑了。然而,等我低头看去却发现篮子已经空了,而剥好的豆子正好好地放在我面前的那个坛子里。转头朝门的方向一看,门依然好好地关着,只是门闩已经落在了地上。从这个门里出去的人自然无法从里面再闩上门闩。
我正狐疑张婆婆什么时候有了从门外拿下门闩这样令人叫绝的功夫,却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正盖着一件厚厚的玄色大麾。难怪大冬天的就这样睡着竟然一点都不感到冷。仔细一看,这分明是安王在花园里时穿的那件,当下大惊。
安王这小子不错,半夜到厨房偷吃竟然还知道帮我解决个大问题。可问题是,他在替我解决问题的同时又不客气地给我丢下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我双手举起依然盖在自己身上的那件玄色大麾,哭笑不得。他倒是潇洒,可苦了我了!
做早饭的人快要来了,我总不可能一直拿着它吧。拿回房间更不可能,厨房丫头们睡的那种最差的大通铺一点隐私都没有,一拿回去那可是天下皆知啊。我是明白自己跟安王一点关系都没有,可问题是那也要别人都这么认为才行。
想起初入安王府双那双锐利如剑的眼睛以及那恍如飘在云端的声音,我微微皱了皱眉,这安王妃可绝对不是什么好相与之辈。我有种预感,一旦让她看到这件大麾在我手里,我一定会死得很惨,就算不死估计也得少掉半层皮。
“我个笨蛋!”
眼前突然一亮,我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么容易的事情竟然给我想得这么复杂。直接拿着大麾把它挂到王府花园的梅树上不就行了。只要不让人看到,除了大麾的主人安王,谁会知道那是谁挂的?
计议已定,我回房间拿了件旧衣服回到厨房把大麾卷成一团包起来,抱着这一大团东西便往王府花园的方向走。天还没亮透,一路上几乎没碰到什么人。走到那丛梅树下,我警惕地东张西望了一阵,发现四下无人之后,立刻从旧衣服里抖出大麾挂到了梅树上,接着便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
上帝保佑!以后再也不要让我遇到这种事情,我可怜的小心脏啊……
第5章 第五章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的现阶段目标:潜伏在安王府继续当我的试吃兼烧火丫头,伺机寻找机会面见皇帝郭天奇,勾引他,然后替他生个儿子,再然后我就自由了,噢耶!
不过,问题是皇帝跟安王府的粗使丫头这两个身份天上地下的人要怎样才能顺利勾搭到一起呢?
一连几天,我一直在为这个重大而严肃的问题深深烦恼。
“张婆婆,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寻找机会晋升?”把一根柴塞到正熊熊燃烧的灶膛里,我抬头望了一眼不远处正仔细地择着菜的张婆婆。
张婆婆莞尔一笑:“不当烧火丫头你想当什么?”
“比方说安王身边的贴身侍女什么的。”成为安王的侍女的话,见到皇帝的机会应该会成倍增加。听说皇帝偶尔还是会到安王府来见见他这个唯一的弟弟的。
我以为张婆婆会好心地鼓励我,没想到她闻言整张脸都挂了下来。她警惕地扫视四周,发现四下无人后似乎长舒了一口气。
“这种想法你以后最好不要再有。”她凑近我,双目灼灼,语气郑重。
“为什么?安王很可怕吗?”我努力回忆起那天隔着梅树看到的清雅绝伦的身影,难道说我的第一印象出了问题?
“安王殿下不可怕,可怕的是王妃。”
张婆婆说着又警惕地四望了一下,确定四下无人才终于接着道:“你知道安王殿下上一个贴身侍女到哪里去了吗?”
“哪里?”难道说是到阎王那里报到去了?如果只是到阎王那里报到倒是没什么好怕的,因为我确定阎王他不会收我。
“惜春楼。”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张婆婆厌恶地皱了皱眉。
听到这个如此直白的名字再综合张婆婆的表情,我已经大约猜到了惜春楼可能的业务范围。去那种地方我宁可一辈子在安王府当我的试吃兼烧火丫头。
试吃丫头虽然是个高风险的职业不过也同样高油水,能够吃到很多一般人没有机会吃到的东西,才一个月不到这个干瘦的身体就长了好几斤肉,连太平公主的标志性特征都改善了不少,倒是比一开始刚穿过来那会好看多了。
我曾经对着水面仔细照过这个身体,阎王说的什么貌若天仙还一点影子都没有,现在这个身体撑死也只能算是个半大的萝莉,虽然因为拥有极佳的遗传基因的关系长了